大戴禮記
曾子大孝第五十二
曾子曰:「孝有三:大孝尊親,其次不辱,其下能 養。」
公明儀問於曾子曰:「夫子可謂孝乎?」
曾子曰 :「是何言與?是何言與?君子之所謂孝者,先意承志 ,諭父母以道。
參直養者也,安能為孝乎?身者,親之 遺體也。
行親之遺體,敢不敬乎?故居處不莊,非孝也 ;事君不忠,非孝也;蒞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 非孝也;戰陳無勇,非孝也。
五者不遂,災及乎身,敢 不敬乎?故烹熟鮮香,嘗而進之,非孝也,養也。
君子 之所謂孝者,國人皆稱願焉,曰:『幸哉!有子如此! 』所謂孝也。
民之本教曰孝,其行之曰養。
養,可能也 ;敬,為難。
敬,可能也;安,為難。
安,可能也;久 ,為難。
久,可能也;卒,為難。
父母既歿,慎行其身 ,不遺父母惡名,可謂能終也。
夫仁者,仁此者也;義者,宣此者也;忠者,中 此者也;信者,信此者也;禮者,體此者也;行者,行 此者也;彊者,彊此者也;樂自順此生,刑自反此作。
夫孝者,天下之大經也。
夫孝置之而塞於天地, 衡之而衡於四海,施諸後世而無朝夕,推而放諸東海而 准,推而放諸西海而准,推而放諸南海而准,推而放諸 北海而准。
詩云:『自西自東,自南自北,無思不服, 』此之謂也。
孝有三:大孝不匱,中孝用勞,小孝用力。
博施 備物,可謂不匱矣。
尊仁安義,可謂用勞矣。
慈愛忘勞 ,可謂用力矣。
父母愛之,喜而不忘;父母惡之,懼而無怨;父 母有過,諫而不逆;父母既歿,以哀,祀之加之;如此 ,謂禮終矣。」
樂正子春,下堂而傷其足,傷瘳,數月不出,猶 有憂色。
門弟子問曰:「夫子傷足,瘳矣,數月不出, 猶有憂色,何也?」
樂正子春曰:「善!如爾之問也。
吾聞之曾子,曾子聞諸夫子曰:『天之所生,地之所養 ,人為大矣。
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歸之,可謂孝矣; 不虧其體,可謂全矣。
故君子頃步之不敢忘也。
』今予 忘夫孝之道矣,予是以有憂色。
故君子一舉足不敢忘父 母,一出言不敢忘父母。
一舉足不敢忘父母,故道而不 徑,舟而不游,不敢以先父母一之 遺體行殆也。
一出言不 敢忘父母,是故惡言不出於口,忿言不及於己,然後不 辱其身,不憂其親,則可謂孝矣。
草木以時伐焉,禽一獸 以時殺焉。
夫子曰:『伐一木,殺一獸,不以其時,非 孝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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