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陽雜俎》續集卷三·支諾皋下:瘞後十餘日,有汝一陽一縣百姓張弘義素不與李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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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陽雜俎》續集卷三·支諾皋下

酉陽雜俎

續集卷三·支諾皋下

開元末,蔡州上蔡縣南李村百姓李簡癇疾卒。

瘞後十餘日,有汝一陽一縣百姓張弘義素不與李簡相識,所居相去十餘捨,亦因病死,經宿卻活,不復認父母妻子,且言:「我是李簡,家住上蔡縣南李村,父名亮。」

驚問其故,言方病時,夢有二人著黃,繼帖見追。

行數里,至一大城,署曰王城。

引入一處,如人間六司院。

留居數日,所勘責事悉不能對。

忽有一人自外來,稱:「錯追李簡,可即放還。」

一吏曰:「李簡身壞,須令別托生。」

時憶念父母親族,不欲別處受生,因請卻復本身。

少頃,見領一人至,通曰:「追到雜職汝一陽一張弘義。」

吏又曰:「弘義身幸未壞,速令李簡托其身,以盡餘年。」

遂被兩吏扶持卻出城,但行甚速,漸無所知。

忽若夢覺,見人環泣及屋宇都不復認。

亮訪其親族名氏及平生細事,無不知也。

先解竹作,因自入房索刀一具,破蔑成器。

語音舉止,信李簡也,竟不返汝一陽一。

時成式三從叔父攝蔡州司戶,親驗其事。

昔扁鵲易魯公扈、趙齊嬰之心,及寤,互返其室,二室相諮。

以是稽之,非寓言矣。

武宗六年,揚州海陵縣還俗僧義本且死,托其弟言:「我死,必為我剃鬚發,衣僧衣三事。」

弟如其言。

義本經宿卻活,言見二黃衣吏追至冥司,有若王者問曰:「此何州縣?」

吏言:「揚州海陵縣僧。」

王言:「奉天符沙汰僧尼,海陵無僧,因何作僧領來?」

令回還俗了領來。

僧遽索俗衣衣之而卒。

汴州百姓趙懷正,住庫德坊。

太和三年,妻阿賀常以女工致利。

一日,有人攜石枕求售,賀一環獲焉。

趙夜枕之,覺枕中如風雨聲。

因令妻子各枕一夕,無所覺。

趙枕輒復如舊,或喧悸不得眠。

其侄請碎視之,趙言:「脫碎之無所見,棄一百之利也。

待我死後,爾必破之。」

經月餘,趙病死。

妻令侄毀視之,中有金銀各一鋌,如模鑄者。

所函鋌處無絲隙,不知從何而入也。

鋌各長三寸餘,闊如巨臂。

遂貨之,辦其殮及償債,不餘一錢。

阿賀今住洛一陽一會節坊,成式家雇其紉針,親見其說。

成式(一作段文昌)三從房叔父某者,貞元末,自信安至洛,暮達瓜洲,宿於舟中。

夜久,彈琴,覺舟外有嗟歎聲,止息即無。

如此數四,乃緩軫還寢。

夢一女子,年二十餘,形悴衣敗,前拜曰:「妾姓鄭名瓊羅,本居丹徒。

父母早亡,依於孀嫂。

嫂不幸又歿,遂來揚子尋姨。

夜至逆旅,市吏子王惟舉,乘醉將逼辱。

妾知不免,因以領巾絞項自一殺,市吏子乃潛埋妾於魚行西渠中。

其夕,再見夢揚子令石義留,竟不為理。

復見冤氣於一江一 石上,謂非煙之祥,圖而表奏。

抱恨四十年,無人為雪。

妾父母俱善琴,適聽郎君琴聲,奇音翕響,心感懷歎,不覺來此。」

尋至洛北河清縣一溫一 谷,訪內弟樊元則。

元則自少有異術,居數日,忽曰:「兄安得此一女鬼相隨,請為遣之。」

乃張燈焚香作法,頃之,燈後??有聲。

元則曰:「是請紙筆也。」

即投紙筆於燈影中。

少頃,旋紙疾落燈前。

視之,書盈於幅,書雜言七字,辭甚淒恨。

元則遽令錄之,言鬼書不久輒漫滅。

及曉,紙上若煤污,無復字也。

元則復令具酒脯紙錢,乘昏焚於道。

有風旋灰,直上數丈,及聆悲泣聲。

詩凡二百六十二字,率敘幽冤之意,語不甚曉,詞故不載。

其中二十八字曰:「痛填心兮不能語,寸斷腸兮訴何處?春生萬物妾不生,更恨魂香不相遇。」

廬州舒城縣蚓,成式三從房伯父,太和三年廬州某官,庭前忽有蚓出,大如食指,長三尺,白項下有兩足。

足正如雀腳,步於垣下。

經數日方死。

荊州百姓孔謙蚓,成式侄女乳母阿史,本荊州人,嘗言小兒時,見鄰居百姓孔謙籬下有蚓,口露雙齒,肚下足如?玄,長尺五,行疾於常蚓。

謙惡,遽殺之。

其年謙喪母及兄,謙亦不得活。

越州有盧冉者,時舉秀才,家貧,未及入京,因之顧頭堰,堰在山一陰一縣顧頭村,與表兄韓確同一居 。

自幼嗜?,在堰嘗憑吏求魚。

韓方寢,夢身為魚在潭,有相忘之樂。

見二漁人乘艇張網,不覺入網中,被擲桶中,覆之以葦。

復睹所憑吏就潭商價,吏即擢鰓貫鯁,楚痛殆不可忍。

及至捨,歷認妻子婢僕。

有頃,置砧?之,苦若脫膚。

首落方覺,神癡良久,盧驚問之,具述所夢。

遽呼吏訪所市魚處洎漁子形狀,與夢不差。

韓後入釋,住祗園寺。

時開元二年,成式書吏沈郅家在越州,與堰相近,目睹其事。

曹州南華縣端相寺,時尉李蘊至寺巡撿,偶見尼房中地方丈餘獨高,疑其藏物,掘之數尺,得一瓦瓶,覆以木?。

視之,有顱骨、大方隅顴下屬骨兩片,長八寸,開罅徹上,容釵股若合筒瓦,下齊如截,瑩如白牙。

蘊意尼所產,因毀之。

中書舍人崔嘏,弟崔暇,娶李氏,為曹州刺史。

令兵馬使國邵南勾當障車,後邵南因睡忽夢崔女在一廳中。

女立於床 西,崔暇在床 東,執紅箋題詩一首,笑授暇。

暇因朗吟之,詩言:「莫以貞留妾,從他理管弦。

容華難久駐,知得幾多年。」

夢後才一歲,崔暇妻卒。

李正己本名懷玉,侯希逸之內弟也。

侯鎮淄青,署懷玉為兵馬使。

尋構飛語,侯怒,囚之,將置於法。

懷玉抱冤無訴,於獄中累石像佛,默期冥報。

時近臘日,心慕同儕,歎吒而睡。

覺有人在頭上語曰:「李懷玉,汝富貴時至。」

即驚覺,顧不見人。

天尚黑,意甚怪之。

復睡,又聽人謂曰:「汝看牆上有青烏子噪,即是富貴時。」

及覺,不復見人。

有頃,天曙,忽有青烏數十,如雀飛集牆上。

俄聞三軍叫喚逐出,希逸壞練取懷玉,扶知留後。

成式見台州喬庶說,喬之先官於東平,目擊其事。

河南少尹韋絢,少時,常於夔州一江一 岸見一異蟲。

初疑棘針一枝,從者驚曰:「此蟲有靈,不可犯之。

或致風雷。」

韋試令踏地驚之,蟲伏地如滅,細視地上若石脈焉。

良久,漸起如舊。

每刺上有一爪。

忽人草疾走如箭,竟不知是何物。

永寧王相王涯三怪:淅米匠人蘇潤,本是王家炊人,至荊州方知,因問王家咎徵,言宅南有一井,每夜常沸湧有聲,晝窺之,或見銅(一作叵)廝羅,或見銀熨斗者,水腐不可飲。

又王相內齋有禪床 ,柘材絲繩,工極一精一巧,無故解散,各聚一處,王甚惡之,命焚於灶下。

又長子孟博,晨興,見堂地上有凝血數滴,蹤至大門方絕,孟博遽令剷去,王相初不知也,未數月及難。

許州有一老僧,自四十已後,每寐熟即喉聲如鼓簧,若成韻節。

許州伶人,伺其寢,即譜其聲,按之絲竹,皆合古奏。

僧覺,亦不自知。

二十餘年如此。

荊有魏溪,好食白魚,日命僕市之,或不獲,輒笞責。

一日,僕不得魚,訪之於獵者可漁之處,獵者紿之曰:「某向打魚,網得一麝,因漁而獲,不亦異乎?」

僕依其所售,具事於溪。

溪喜曰:「審如是,或有靈矣。」

因置諸榻,日夕薦香火。

歷數年不壞,頗有吉凶之驗。

溪友人惡溪所為,伺其出,烹而食之,亦無其靈。

成都坊正張和。

蜀郡有豪家子,富擬卓、鄭,蜀之名姝,無不畢致。

每按圖求麗,媒盈其門,常恨無可意者。

或言:「坊正張和,大俠也。

幽房閨稚,無不知之,盍以誠投乎?」

豪家子乃具金篋錦,夜詣其居,具告所欲,張欣然許之。

異日,謁豪家子,偕出西郭一捨,入廢蘭若。

有大像巋然,與豪家子升像之座。

坊正引手捫拂乳,揭之,乳壞成穴如碗,即挺身入穴,因拽豪家子臂,不覺同在穴中。

道行十數步,忽睹高門崇墉,狀如州縣。

坊正叩門五六,有九髻婉童啟迎,拜曰:「主人望翁來久矣。」

有頃,主人出,紫衣貝帶,侍者十餘,見坊正甚謹。

坊正指豪家子曰:「此少君子也,汝可善待之,予有切事須返。」

不坐而去,言已,失坊正所在。

豪家子心異之,不敢問。

主人延於堂中,珠璣緹繡,羅列滿目。

又有瓊杯,陸海備陳。

飲徹,命引進妓數四,支鬟撩鬢,縹若神仙。

其舞杯閃球之令,悉新而多思。

有金器容數升,雲擎鯨口,鈿以珠粒。

豪家子不識,問之,主人笑曰:「此次皿也,本擬伯雅。」

豪家子竟不解。

至三更,主人忽顧妓曰:「無廢歡笑,予暫有所適。」

揖客而退,騎從如州牧,列燭而出。

豪家子因私於牆隅妓中,年差暮者遽就,謂曰:「嗟乎,君何以至是?我輩早為所掠,醉其幻術,歸路永絕。

君若要歸,第取我教。」

授以七尺白練,戒曰:「可執此,候主人歸,詐祈事設拜,主人必答拜,因以練蒙其頭。」

將曙,主人還,豪家子如其教。

主人投地乞命,曰:「死嫗負心,終敗吾事。

今不復居此。」

乃馳去。

所教妓即共豪家子居。

二年,忽思歸,妓亦不留,大設酒樂餞之。

飲既闌,妓自持鍤開東牆一穴,亦如佛乳,推豪家子於牆外,乃長安東牆堵下。

遂乞食,方達蜀,其家失已多年,意其異物,道其初始信。

貞元初事。

興元城固縣有韋氏女,兩歲能語,自然識字,好讀佛經。

至五歲,一縣所有經悉讀遍。

至八歲,忽清晨薰衣靚妝,默存牖下。

父母訝移時不出,視之,已蛻衣而失,竟不知何之。

荊州處士許卑得於韋氏鄰人張弘郢。

忠州墊一江一 縣縣吏冉端,開成初,父死。

有嚴師者,善山岡,為卜地,雲合有生氣群聚之物。

掘深丈餘,遇蟻城,方數丈,外重雉堞皆具,子城譙櫓工若雕刻。

城內分徑街,小垤相次。

每垤有蟻數千,憧憧不絕。

徑甚淨滑。

樓中有二蟻,一紫色,長寸餘,足作金色;一有羽,細腰,稍小,白翅,翅有經脈,疑是雌者。

眾蟻約有數斛。

城隅小壞,上以堅土為蓋,故中樓不損。

既掘露,蟻大擾,若求救狀。

縣吏遽白縣令李玄之,既睹,勸吏改卜。

嚴師代其卜驗,為其地吉。

縣吏請遷蟻於巖側,狀其所為,仍布石,覆之以板。

經旬,嚴師忽得病若狂,或自批觸,穢詈叫呼,數日不已。

玄之素厚嚴師,因為祝禱,療以雄黃丸方愈。

朱道士者,太和八年,常游廬山,憩於澗石。

忽見蟠蛇,如堆繒錦,俄變為巨龜。

訪之山叟,雲是玄武。

朱道士又曾游青城山丈人觀,至龍橋,見巖下有枯骨,背石平坐,按手膝上,狀如鉤鎖,附苔絡蔓,色白如雪。

雲祖父已嘗見,不知年代,其或煉形濯魄之士乎?

武宗之元年,戎州水漲,浮木塞一江一 。

刺史趙士宗召水軍接水,約獲百餘段。

公署卑小,地窄不復用,因並修開元寺。

後月餘日,有夷人逢一人如猴,著故青衣,亦不辯何制,云:「關將軍差來采木,今被此州接去,不知為計,要須明年卻來齲」夷人說於州人。

至二年七月,天欲曙,忽暴水至。

州城臨一江一 枕山,每大水猶去州五十餘丈。

其時水高百丈,水頭漂二千餘人。

州基地有陷深十丈處,大石如三間屋者,堆積於州基。

水黑而腥,至晚方落,知州官虞藏?及官吏才及船投岸。

旬月後,舊州寺方干,除大石外,更無一物。

惟開元寺玄宗真容閣去本處十餘步,卓立沙上,其他鐵石像,無一存者。

成都乞兒嚴七師,幽陋凡賤,塗垢臭穢不可近。

言語無度,往往應於未兆。

居西市悲田坊,常有帖衙俳兒干滿川、白迦、葉?、張美、張翱等五人為火。

七師遇於途,各與十五文,勤勤若相別為贈之意。

後數日,監軍院宴滿川等為戲,以求衣糧。

少師李相怒,各杖十五,遞出界。

凡四五年間,人爭施與。

每得錢帛,悉用修觀。

語人曰:「寺何足修。」

方知折寺之兆也。

今失所在。

荊州百姓郝惟諒,性粗率,勇於私鬥。

武宗會昌二年,寒食日,與其徒游於郊外,蹴鞠角力,因醉於?番間。

迨宵分方始寤,將歸,歷道左里餘,值一人家,室絕卑,雖張燈而頗昏暗,遂詣乞漿。

睹一婦人,姿容慘悴,服裝羸弊,方向燈紉縫,延郝,以漿授郝。

良久,謂郝曰:「知君有膽氣,故敢陳情。

妾本秦人,姓張氏,嫁於府衙健兒李自歡。

自歡自太和中戍邊不返,妾遘疾而歿,別無親戚,為鄰里殯於此處,已逾一紀,遷葬無因。

凡死者肌殼未復於土,魂神不為一陰一司所籍,離散恍惚,如夢如醉。

君或留念幽魂,亦是一陰一德,使妾遺骸得歸泉壤,一精一爽有托,斯願畢矣。」

郝謂曰:「某生業素薄,力且不辦,如何?」

婦人云:「某雖為鬼,不廢女工。

自安此,常造雨衣,與一胡一 氏家傭作,凡數歲矣。

所聚十三萬,備掩藏固有餘也。」

郝許諾而歸。

遲明,訪之一胡一 氏,物色皆符,乃具以告。

即與偕往殯所,毀瘞視之,散錢培櫬,緡之數如言。

一胡一 氏與郝哀而異之,復率錢與同輩合二十萬,盛其凶儀,瘞於鹿頂原。

其夕,見夢於一胡一 、郝。

衡岳西原近朱陵洞,其處絕險,多大木、猛獸,人到者率迷路,或遇巨蛇,不得進。

長慶中,有頭陀悟空,常裹糧持錫,夜入山林,越兕侵虎,初無所懼。

至朱陵原,遊覽累日,捫蘿垂踵,無幽不跡。

因是?並?氐,憩於巖下,長吁曰:「飢渴如此,不遇主人。」

忽見前巖有道士,坐繩床 。

僧詣之,不動,遂責其無賓主意,復告以饑困。

道士?起,指石地曰:「此有米。」

乃持??石,深數寸,令僧探之,得陳米升余。

即著於釜,承瀑敲火煮飯,勸僧食,一口未盡,辭以未熟。

道士笑曰:「君飧止此,可謂薄分。

我當畢之。」

遂吃硬飯。

又曰:「我為客設戲。」

乃處木梟枝,投蓋危石,猿懸鳥?,其捷閃目。

有頃,又旋繞繩床 ,劾步漸趨,以至蓬轉渦急,但睹衣色成規,攸忽失所。

僧尋路歸寺,數日不復飢渴矣。

嚴綬鎮太原,市中小兒如水際泅戲。

忽見物中流流下,小兒爭接,乃一瓦瓶,重帛幕之。

兒就岸破之,有嬰兒,長尺餘,遂走。

群兒逐之,頃間足下旋風起,嬰兒已蹈空數尺。

近岸,舟子遽以篙擊殺之。

發朱色,目在頂上。

王哲,虔州刺史,在平康裡治第西偏,家人掘地,拾得一石子,朱書其上曰「修此不吉。」

家人揩拭,轉分明,乃呈哲。

哲意家人情於畚鍤,自磨朱,深若石脈,哲甚惡之。

其年,哲卒。

世有村人供於僧者,祈其密言,僧紿之曰:「驢」。

其人遂日夕念之。

經數歲,照水,見青毛驢附於背。

凡有疾病魅鬼,其人至其所立愈。

後知其詐,咒效亦歇。

秀才田?覃云:太和六年秋,涼州西縣百姓妻產一子,四手四足,一身份兩面,項上發一穗,長至足。

時朝伯峻為縣令。

韋斌雖生於貴門,而性頗厚質,然其地望素高,冠冕特盛。

雖門風稍奢,而斌立朝侃侃,容止尊嚴,有大臣之體。

每會朝,未常與同列笑語。

舊制,群臣立於殿庭,既而遇雨雪,亦不移步廊下。

忽一旦,密雪驟降,自三事以下,莫不振其簪裾,或更其立位。

獨斌意色益恭,俄雪甚至膝。

朝既罷,斌於雪中拔身而去,見之者鹹歎重焉。

斌兄陟,早以文學識度著名於時,善屬文,攻草隸書,出入清顯,踐歷崇貴。

自以門地才華,坐取卿相,而接物簡傲,未常與人款曲。

衣服車馬,猶尚奢移。

侍兒閹豎,左右常數十人。

或隱幾耆頤,竟日懶為一言。

其子饌羞,猶為一精一潔,仍以鳥羽擇米。

每食畢,視廚中所委棄,不啻萬錢之直。

若宴於公卿,雖水陸具陳,曾不下箸。

每令侍婢主尺牘,往來復章未常自札,受意而已。

詞旨重輕,正合陟意,而書體遒利,皆有楷法,陟唯署名。

嘗自謂所書「陟」字如五朵雲,當時人多倣傚,謂之郇公五雲體。

嘗以五彩紙為緘題,其侈縱自奉皆此類也。

然家法整肅,其子允,課一習一 經史,日加誨勵,夜分猶使人視之。

若允一習一 讀不輟,旦夕問安,顏色必悅。

若稍怠惰,即遽使人止之,令立於堂下,或彌旬不與語。

陟雖家僮數千人,應門賓客,必遣允為之,寒暑未嘗輟也,頗為當時稱之。

然陟竟以簡倨恃才,常為持權者所忌。

天寶中,處士崔玄微洛東有宅,耽道,餌術及茯苓三十載。

因藥盡,領童僕輩入嵩山采芝,一年方回,宅中無人,蒿萊滿院。

時春季夜間,風清月朗,不睡,獨處一院,家人無故輒不到。

三更後,有一青衣云:「君在院中也,今欲與一兩女伴,過至上東門表姨處,暫借此歇,可乎?」

玄微許之。

須臾,乃有十餘人,青衣引入。

有綠裳者前曰:「某姓楊氏。」

指一人曰:「李氏」。

又一人曰:「陶氏。」

又指一緋衣小女曰:「姓石,名阿措。」

各有侍女輩。

玄微相見畢,乃坐於月下。

問行出之由,對曰:「欲到封十八姨。

數日雲欲來相看不得,今夕眾往看之。」

坐未定,門外報封家姨來也,坐皆驚喜出迎。

楊氏云:「主人甚賢,只此從容不惡,諸處亦未勝於此也。」

玄微又出見封氏,言詞泠泠,有林下風氣。

遂揖入坐,色皆殊絕,滿座芬芳,馥馥襲人。

命酒,各歌以送之,玄微志其一二焉。

有紅裳人與白衣送酒,歌曰:「皎潔玉顏勝白雪,況乃青年對芳月。

沉吟不敢怨春風,自歎容華暗消歇。」

又白衣人送酒,歌曰:「絳衣披拂露盈盈,淡染胭脂一朵輕。

自恨紅顏留不住,莫怨春風道薄情。」

至十八姨持盞,情頗輕佻,翻酒污阿措衣,阿措作色曰:「諸人即奉求,余不奉畏也。」

拂衣而起。

十八姨曰:「小女弄酒。」

皆起至門外別,十八姨南去,諸人西入苑中而別。

玄微亦不至異。

明夜又來,欲往十八姨處。

阿措怒曰:「何用更去封嫗捨,有事只求處士,不知可乎?」

諸女皆曰:「可。」

阿措來言曰:「諸女伴皆住苑中,每歲多被惡風所撓,居止不安,常求十八姨相庇。

昨阿措不能依回,應難取力。

處士倘不阻見庇,亦有微報耳。」

玄微曰:「某有何力得及諸女?」

阿措曰:「但求處士每歲歲日與作一朱幡,上圖日月五星之文,於苑東立之,則免難矣。

今歲已過,但請至此月二十一日平旦,微有東風,即立之,庶可免也。」

玄微許之,乃齊聲謝曰:「不敢忘德。」

各拜而去。

玄微於月中隨而送之,逾苑牆乃入苑中,各失所在。

乃依其言,至此日立幡。

是日東風振地,自洛南折樹飛沙,而苑中繁花不動。

玄微乃悟諸女曰姓楊、姓李及顏色衣服之異,皆眾花之一精一也。

緋衣名阿措,即安石榴也。

封十八姨,乃風神也。

後數夜,楊氏輩復至愧謝,各裹桃李花數鬥,勸崔生:「服之,可延年卻老。

願長如此住護衛,某等亦可至長生。」

至元和初,玄微猶在,可稱年三十許人。

分類:古典神魔志怪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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