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陽雜俎》卷九·事感:在郡三年,濟水泛溢,得一魚,長三丈,廣五尺。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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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陽雜俎》卷九·事感

酉陽雜俎

卷九·事感

平原高菀城東有漁津,傳雲魏末平原潘府君字惠延,自白馬登舟之部,手中算囊遂墜於水,囊中本有鐘乳一兩。

在郡三年,濟水泛溢,得一魚,長三丈,廣五尺。

刳其腹,中有得一墜水之囊,金針尚在,鐘乳消荊其魚得脂數十斛,時人異之。

譙郡有功曹?間,天統中,濟南來府君出除譙郡,時功曹清河崔公恕,弱冠有令德,於時春夏積旱,送別者千餘人,至此?間上,眾渴甚思水,升直萬錢矣,來公有思水色。

恕獨見一青烏於?間中,乍飛乍止,怪而就焉。

烏起,見一石,方五六寸。

以鞭撥之,清泉湧出。

因盛以銀瓶,瓶滿水立竭,唯來公與恕咯療而已。

議者以為盛德所感致焉。

時人異之,故以為目。

李彥佐在滄景,太和九年,有詔詔浮一陽一兵北渡黃河。

時冬十二月,至濟南郡,使擊冰延舟,冰觸舟,舟覆詔失。

李公驚懼,不寢食六日,鬢髮暴白,至貌侵膚削,從事亦訝其儀形也。

乃令津吏:「不得詔盡死。」

吏懼,且請公一祝,沉浮於河,吏憑公誠明,以死索之。

李公乃令具爵酒言祝,傳語詰河伯,其旨曰:「明天子在上,川瀆山嶽祝史鹹秩。

予境之內,祀未嘗匱,爾河伯洎鱗之長,當衛天子詔,何返溺之?予或不獲,予齋告於天,天將謫爾。」

吏酹冰,辭已,忽有聲如震,河冰中斷,可三十丈。

吏知李公一精一誠已達,乃沉鉤索之,一釣而出,封角如舊,唯篆印微濕耳。

李公所至,令務嚴簡,推誠於物,著於官下。

如河水色渾,駛流大木與纖芥頃而千里矣,安有舟覆六日,一酹而堅冰?舀,一釣而沉詔獲,得非一精一誠之至乎!

分類:古典神魔志怪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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