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雜病論
辨百合狐惑陰陽毒病脈證並治
辨百合狐惑十陰十陽十毒病脈證並治
百合病者,百脈一宗,悉致其病也,意欲食,復不能食,常默默,欲臥不能臥,欲行不能行,飲食或有美時,或有不欲聞食臭時,如寒無寒,如熱無熱,口苦,小十便赤,諸藥不能治,得藥則劇吐利,如有神靈者,身形如和,其脈微數,每溺時頭痛者,六十日乃愈。
若溺時頭不痛,淅淅然者,四十日愈。
若溺時快然,但頭眩者,二十日愈。
其證或未病而預見,或病四五日始見,或病至二十日,或一月後見者;各隨其證,依法治之。
百合病,見於發汗之後者,百合知母湯主之。
百合知母湯方
百合七枚 知母三兩
右二味,先以水洗百合,漬一宿,當白沫出,去其水,另以泉水二升,煮取一升,去滓,別以泉水二升,煮知母取一升,去滓,後合煎取一升五合,分十溫十再服。
百合病,見於下之後者,百合滑石代赭湯主之。
百合滑石代赭湯方
百合七枚 滑石三兩 代赭石如彈丸大(碎棉裹)
右三味,以水先洗,煮百合如前法,別以泉水二升,煮二味,取一升,去滓,合和,重煎,取一升五合,分十溫十再服。
百合病,見於吐之後者,百合雞子黃湯主之。
百合雞子黃湯方
百合七枚 雞子黃一枚
右二味,先洗煮百合如前法,去滓,納雞子黃,攪勻,頓服之。
百合病,不經發汗、吐下,病形如初者,百合地黃湯主之。
百合地黃湯方
百合七枚 地黃汁一升
右二味,先洗煮百合如上法,去滓,納地黃汁,煎取一升五合,分十溫十再服,中病勿更服,大便當如漆。
百合病,一月不解,變成渴者,百合洗方主之;不差,括蔞牡蠣散主之。
百合洗方
百合一升
右一味,以水一鬥,漬之一宿,以洗身,洗已,食煮餅,勿以鹽豉也。
括蔞牡蠣散方
括蔞根 牡蠣(熬)各等分
右二味,搗為散,白飲和服方寸匙,日三服。
百合病,變發十熱者,百合滑石散主之。
百合滑石散方
百合一兩(炙) 滑石二兩
右二味,為散,飲服方寸匙,日三服,當微利,熱除則止後服。
百合病,見於十陰十者,以十陽十法救之;見於十陽十者,以十陰十法救之;見十陽十攻十陰十,復發其汗,此為逆,見十陰十攻十陽十,乃復下之,此亦為逆。
狐惑之為病,狀如傷寒,默默欲眠,目不得閉,臥起不安。
蝕於喉為惑,蝕於十陰十為狐,不欲飲食,惡聞食臭,其面目乍赤,乍黑,乍白,蝕於上部則聲嗄,甘草瀉心湯主之;蝕於下部則咽干,苦參湯洗之;蝕於十肛十者,雄黃熏之。
甘草瀉心湯方
甘草四兩(炙) 黃芩三兩 乾薑三兩 半夏升半 黃連一兩 大棗十二枚(劈)
右六味,以水一鬥,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十溫十服一升,日三服。
苦參湯方
苦參一斤
右一味,以水一鬥,煮取七升,去滓,熏洗,日三次。
雄黃散方
雄黃一兩
右一味,為末,筒瓦二枚合之,納藥於中,以火燒煙,向十肛十熏之。
病者脈數,無熱微煩,默默但欲臥,汗出,初得之三四日,目赤如鳩眼,七八日,目四眥黑,若能食者,膿已成也,赤豆當歸散主之。
赤豆當歸散方
赤小豆三升(浸令十毛十出曝干) 當歸十兩
右二味,杵為散,漿水服方寸匙,日三服。
十陽十毒之為病,面赤斑斑如錦紋,咽喉痛,唾膿血,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升麻鱉甲湯主之。
升麻鱉甲湯方
升麻二兩 蜀椒一兩(去汁) 雄黃五錢(研) 當歸一兩 甘草二兩 鱉甲一片(炙)
右六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頓服之,不差,再服,取汗。
十陰十毒之為病,面目青,身痛如被杖,咽喉痛,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升麻鱉甲湯去雄黃蜀椒主之。
升麻鱉甲去雄黃蜀椒湯方
升麻二兩 當歸一兩 甘草二兩 鱉甲一片
右四味,以水二升,煮取一升,去滓,頓服之,不差,再服。
分類:古代醫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