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陽明全集》卷二(1):巡撫一江一 西征寧藩牌行贛州府集兵策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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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陽明全集》卷二(1)

王陽明全集

卷二(1)

知行錄之二 公移二

巡撫一江一 西征寧藩

牌行贛州府集兵策應

照得本院奉敕前往福建公幹,於六月初九日自贛州啟行,由水路十五日至豐城縣地名黃土腦,節據知縣顧佖等並沿途地方總甲等稟報,一江一 西城省突然變亂,撫巡三司等官俱遭拘執殺害,遠近軍民甚是驚惶,再三阻遏本院且勿前進。

本院原未帶有官軍,勢難輕進,欲馳還贛州起兵,則地裡相去益遠;已暫回吉安府就近住紮;一面調集兵糧,號召義勇,一面差人分投爪探的確另行外。

為此牌仰本府官吏,照牌事理,並行附近衛所,各行所屬,起集父子鄉兵軍餘人等,晝夜加謹固守城池,以保不測。

仍仰知府邢珣查將貯庫錢糧盡數開具印信手本,先行呈報,毋得隱匿。

一面行取安遠等縣原操不論上下班次官兵,各備鋒利器械,通到教場,日逐操練,重加犒餉,選委謀勇官員管領,聽候本院公文一至,即刻就便發行。

敢有違誤,定以軍法處治,決不輕貸。

咨兩廣總制都御史楊共勤國難

節該欽奉敕:「福州三衛軍人進貴等脅眾謀反,特命爾暫去彼處地方,會同查議處置,參奏定奪。

欽此。」

欽遵,於六月初九日自贛啟行,於本月十五日行至豐城縣地名黃土腦;據知縣顧佖等稟稱:「本月十四日,寧府將巡撫孫都御史、許副使等官殺死,巡按及三司府縣大小官員不從者俱被執縛,各衙門印信盡數收去,庫藏搬搶一空,聲言直取南京,一面分兵北上。」

各官競阻本職,不宜輕進。

本職自顧單旅危途,勢難復進,方爾回程,隨有兵卒千餘已夾一江一 並進來追,偶遇北風大作。

本職亦張疑設計,整舟安行,兵不敢逼,幸而獲免。

本月十八日回至吉安府。

據知府伍文定等稟稱:「地方無主,乞留暫為區畫。」

遠近居民,亦皆遮擁呼號。

隨又據臨一江一 府並新淦、豐城、奉新等縣各差人飛報寧府遣兵四出攻掠,拘收印信等因。

本職奉有前旨,欲遂徑往福建,但天下之事,莫急於君父之難;若彼順流東下,萬一南都失備,為彼所襲,彼將乘勝北趨,動搖京輔,如此則勝負之算,未有所歸;此誠天下安危之大機。

慮念及此,痛心寒骨,義不忍捨之而去,故遂入城,撫慰軍民,督同知府伍文定等調集兵糧,號召義勇,定謀設策,收合渙散之心,作起忠義之氣,牽其舉動而使進不得前,搗其巢穴而使退無所據,庶幾叛逆可擒,大難可靖。

本職自惟弱劣多病,屢疏乞休;況地方之責,亦非本職原任;今茲扶疾赴閩,實亦意圖便道歸省,適當君父之急,不忍失此事機,姑復暫留,期紓國難。

除具奏外。

為照前項事情,系國家大難,存亡所關;雖經起調吉安等府兵快,非惟武藝無素,尤恐兵力不敷,必須添調兵馬,方克濟事。

照得南、韶、惠、潮等府,各有慣戰一精一兵,堪以調用,擬合移咨督發,為此合咨貴院,煩為選取驍勇一精一壯兵快夫款打一手人等大約四五千名,各備鋒利器械,選委謀勇膽略官員,或就委嶺南道兵備僉事王大用監統,給與各兵行糧,不分雨夜,兼程前來,共勤國難。

諒貴院素秉忠孝之節,久負剛大之氣,聞此,必將奮袂而起,秉鉞長驅,當在郭汾一陽一之先,肯居祖士遠之後哉。

紛擾之中,莫罄懇切,惟高明速圖之!

案行南安等十二府及奉新等縣募兵策應

六月二十六日

切照叛逆天下之大惡,討賊天下之大義。

國家優禮藩封,恩德隆重;乃敢輒萌異圖,以千憲辟,上逆天道,下犯眾怒,滅亡之期,計日可待。

本院職任雖非專責,危難安忍坐視,仗順伐逆,鼓率忠義,豪傑四起,發謀協力。

除行吉安等府縣,起調兵快,防守地方;及行廣東,福建、湖廣等處各調兵策應外。

照得本省所屬各府、州、縣、衛、所,見今巡、撫、都、布、按等衙門俱各缺官,事無統束,擬合通行。

為此仰抄案回府,即行所屬縣分並衛所衙門,各起調官軍鄉兵,固守城池,保障地方。

仍一面分調兵快,散佈關隘,嚴加把截;一面選募驍勇一精一兵,大縣約四五千名,小縣約二三千名以上,各備鋒利器械,供給糧草,擇委能幹勇力官員管領操練,其各項錢糧費用,聽將在官錢糧動支,隨申本院查考。

其濱一江一 去處,多備船隻,聽候本院差官繼捧旗牌至日,即刻依期啟行進攻。

仍選差慣便人役,多方探聽消息,不時飛報,以憑區畫。

此系守土官員切責,而臣子效忠致身正在今日,各宜奮發義氣,鼓動軍民,共成滅賊之功,以輸報國之念,毋得遲違觀望,失誤軍機,自取罪戾。

寬恤禁約

照得一江一 西省城,近遭變亂;各府州縣,兵戈一騷一動,供億勞費,兼值天時亢旱,秋成無望;人民窘迫,言之痛心,中間恐有無賴之徒,乘機竊發,驚擾地方,理合寬恤禁約。

但巡撫衙門見今缺官,本院駐軍境內,不容坐視,合就權宜處置通行。

為此除一面奏聞外,仰抄案回府,照依案驗內事理,並行所屬各縣官員,務須軫念地方,痛恤民隱,凡一應不急詞訟工役,俱各停止。

其軍事合用兵夫糧草,各官俱要持廉秉公,親自編派,毋得因而科擾,及聽信下人受財作一弊 。

仍嚴加曉諭軍民人等,務要各守本分,安居田里,不許扇惑搬移妄生事端。

大戶毋逼債負,小民毋激仇嫌。

鄉落居民各自會推家道殷實、行止端莊一人,充為約長,二人副之,將各人戶編定排甲,自相巡警保守,各勉忠義,共勤國難。

敢有抗違生事驚擾地方者,就便拿解赴官,治以軍法。

約長若有乘機侵害眾戶,及受財不舉,許被害之人告發重治。

仍仰各縣將前項寬恤禁約事宜,翻刻告示,發仰鄉村張掛曉諭,俟巡撫官員到日,再行議處,無違錯。

獎瑞州府通判一胡一 堯元擒斬叛一黨一

據瑞州府通判一胡一 堯元報稱:「擒獲從叛儀賓李蕃,斬獲叛一黨一 九十四名」等因,看得逆賊稱亂,天怒人怨,誅滅非久,然今勢焰正張,本官乃能獨奮忠勇,首挫賊鋒,遠近聞之,義氣自倍,合行獎勞,以勵人心。

為此牌仰瑞州府官吏,即行動支官錢,買辦花紅羊酒,委官率領官吏師生送至本官,用見本院獎勸之意。

其餘有功人員,分別等第,量加犒賞,被傷兵夫,給與湯藥,陣亡者厚恤其家;候功成之日,通行造冊申報升賞。

仍一面起調驍勇一精一兵,固守城池,聽候本院調發,毋得違誤。

策應豐城牌

據豐城縣知縣顧佖稟稱:「本縣起調鄉兵,固守城池,惟恐兵力不敷,必須請兵策應,庶保無虞」等因,看系地方重務,已經調發龍泉、安福、永新等縣,並吉安千戶所機快軍兵,陸續前去策應。

照得發去官兵,必須選委謀勇膽略官員統領,庶幾調度得宜。

為此仰通判楊昉,即將後開軍兵名數,督同千戶蕭英監統,協同知縣顧佖等,計議攻守方略,相度險夷要害,遠斥堠以防奸,勤訓練以齊眾,探知敵人入境,即便設奇佈伏,以逸待勞,擊其不意,務在先發制人,毋令乘間抵隙。

軍兵人等務要嚴為約束,毋令侵擾,敢有違犯退縮,許以軍法從事,各官尤要同心併力,協和行事,共效忠貞之節,以紓國家之難,如或執拗參錯,觀望逗留,違犯節制,致有疏虞,軍令具存,決難輕貸。

調取吉水縣八九等都民兵牌

訪得吉水縣八九等都民人王益題、曾思一溫一 、易弘爵、王昭隆等各戶下人丁,素一習一 武勇,人多尚義,前任知縣周廣曾經起調征進,皆系驍勇慣戰之人,今茲逆一黨一 倡亂,民遭荼毒,應合調取,以赴國難。

為此訪差致仕縣丞龍光繼牌前去吉水縣,著落當該官吏,即將各戶義兵,照數調集,各備鋒利器械,編成行伍,全選百長總小甲管領,就該縣查支官錢,給與口糧,暫且就屯本縣操演武藝,聽本院指日東下,隨軍進剿。

照得一江一 西一省人民,久被寧府毒害,侵肌削骨,破家蕩產,冤困已極,控訴無門;今其惡貫滿盈,天假義兵,為民除暴,尚聞愚昧之徒,阻避寧府威勢,不敢舉動。

殊不知寧府未叛之前,尚為親王,人不敢犯;今逆謀既著,即系反賊,人人得而誅之,復何所憚!爾等義民,正宜感激忠義,振揚威武,為百姓報仇洩憤,共立不世之勳,以收勤王之績,毋得稽遲觀望,自取軍法重究。

差去官員不許假此擾害,妄生事端,體訪得出,罪不輕貸。

預備水戰牌

案照已經行仰起調軍馬前來策應,日久尚未見到。

近據探報,逆一黨一 南下,將攻南都。

計此時南都必已有備,各逆一黨一 進無所獲,必退保九一江一 ,如此則水戰之具為急,不可不備。

為此牌仰福建布政司即行選募海滄打一手一萬名,動支官庫不拘何項銀兩,從厚給與衣裝行糧,各備鋒利器械;就仰左布政使席書,兵備僉事週期擁自行統領,星夜前赴軍門,相機前進,併力擒剿。

仍行巡撫等衙門,同心協力,後先監督應援。

此系叛逆,謀危宗社,天下荼毒,所關呼吸存亡,旦暮成敗,間不容髮,非比尋常賊情,不得遲違觀望,有虧臣節。

嗚呼!主憂臣辱,主辱臣死,凡有血氣,孰無是心;況各官忠義自任,剛大素聞,必將奮臂疾驅,有不容已。

兵快及領兵人等敢有違犯節制有誤軍機者,仰即遵照本院欽奉敕諭事理,許以軍法從事,無得姑息。

咨都察院都御史顏權宜進剿

節該欽奉云云。

除具題及咨南京兵部知會外。

為照前項事情,系國家大難,安危所關;已經起調吉安等府兵快前去征剿,並備行湖廣、廣東、福建各調兵策應外,照得南畿系朝廷根本重地,今寧王謀逆構亂,舉兵北行,圖據南都,必得四面合攻,庶克有濟。

及照貴院奉命行勘前事,即今逆跡已露,別無可勘事情,合咨前去,煩為隨處行令所屬,選取驍勇一精一兵,及民間忠義約二三萬名,選委謀勇官員分領,會約鄰近省郡,合勢刻期進討,仍煩貴院親督兼程前來,共勤國難。

諒貴院平日忠義存心,剛直自許,況今奉命查勘寧藩,正可權宜行事,號召遠邇,主憂臣辱,主辱臣死,他復何言,紛擾之中,莫罄懇切,惟高明速圖之!

權處行糧牌

據撫州府申稱:「建昌、撫州、廣信、饒州四府,正德十三年兌軍糧米不下十餘萬石,原蒙撥在龍窟,聽與撫州、建安、鉛山、廣信、饒州五所軍旗一交一 兌;因運船阻凍,回遲於今年六月始行較斛開兌,其已兌者裝載軍船;未兌者仍在民艘;不意十五日省城有變,遂行停兌,至十八日逆一黨一 乘機劫奪,各船順流放至饒州河下,得天驚擾。

但今一江一 河梗塞,難以兌運,節奏明文,動調大軍,征討叛逆;要將兌軍淮糧,暫留以備軍餉」,申詳到院。

查得先據吉安等府申稱,為各府官軍將臨,欲將官庫紙米贓罰等錢,並京庫等錢,及將兌淮糧米,從權給支借用等情,已經批仰依擬查取去後。

今申前因,擬合准行,為此仰府官吏即行掌印官查將見在饒州灣泊兌軍淮糧,准從權宜,坐委能幹官員無分雨夜督運一江一 西省城,聽候支給各兵行糧,毋違時刻,候事平之日,備造印信文冊繳報查照,仍今委官前去查照,免致下人因而侵欺,未便。

牌行吉安府敦請鄉士夫共守城池

照得寧府反叛,本院調兵進剿,即日啟行,各府縣掌印正官既該統兵前進,所據各該府縣城池,雖已行委各佐貳官防守,但艱危之際事變不測,必須歷練老成之人,相與維持鎮定,庶幾人心不致驚疑,政務有所倚賴。

為此案行吉安府官吏,通行各縣署印官員,逕自以禮敦請老成鄉宦,眾所推服者一二員,在城以備緊急,協同行事。

該府城池,關係尤重。

查得致仕按察使劉遜素有才望,忠義奮激,就仰該府請至公館,仍仰署印官待以賓師之禮,托以咨決之事,一應軍機事宜,咨稟計議而行,以安人心,以濟大事。

仍行本官務以國家大難為心,盡心竭力,共圖殄賊,毋以休致自嫌。

諒朝廷報功之典,當亦自不相負;如誤大事,咎亦有歸,通天違錯。

牌行各哨統兵官進攻屯守

仰一哨統兵官吉安府知府伍文定,即統部下官軍兵快四千四百二十一員名,進攻廣潤門;就留兵防守本門,直入布政司屯兵,分兵把守王府內門。

仰二哨統兵官贛州府知府邢珣,即統部下官軍兵快三千一百三十餘員名,進攻順化門;就留兵防守本門,直入鎮守府屯兵。

仰三哨統兵官袁州府知府徐璉,即統部下官軍兵快三千五百三十員名,進攻惠民門;就留兵防守本門,直入按察司察院屯兵。

仰四哨統兵官臨一江一 府知府戴德孺,即統部下官軍兵快,新、喻二縣三千六百七十五員名,進攻永和門;就留兵防守本門,直入都察院提學分司屯兵。

仰五哨統兵官瑞州府通判一胡一 堯元、童琦,即統部下官軍兵快四千員名,進攻章一江一 門;就留兵防守本門,直入南昌前衛屯兵。

仰六哨統兵官泰和縣知縣李楫,即統部下官軍兵快一千四百九十二員名,夾攻廣潤門;直入王府西門屯兵守把。

仰七哨統兵官新淦縣知縣李美,即統部下官軍兵快二千員名,進攻德勝門;就留兵防守本門,直入王府東門屯兵守把。

仰中軍營統兵官贛州衛都指揮余恩,即統部下官軍兵快四千六百七十員名,進攻進賢門;直入都司屯兵。

仰八哨統兵官寧都知縣王天與,即統部下官軍兵快一千餘員名,夾攻德勝門;直入鐘樓下屯兵。

仰九哨統兵官吉府通判談儲,即統部下官軍兵快一千五百七十六員名,夾攻德勝門;直入南昌左衛屯兵。

仰十哨統兵官萬安縣知縣王冕,即統部下官軍兵快一千二百五十七員名,夾攻進賢門;就守把本門,直入一陽一春書院屯兵。

仰十一哨統兵官吉安府推官王暐,即統部下官軍兵快一千餘員名,夾攻順化門;直入南、新二縣儒學屯兵。

仰十二哨統兵官撫州通判鄒琥、知縣傅南喬,即統部下官兵三千餘員名,夾攻德勝門;就留兵防守本門,隨於城外天寧寺屯兵。

承委官員務要竭忠奮勇,擒剿叛逆,以靖國難;如或退縮觀望,違犯節制,定以軍法論處。

軍兵人等敢有臨陣退縮者,就仰本官遵照本院欽奉敕諭事理,就於軍前斬首示眾。

牌候事完日繳。

告示在城官兵

照得寧王造謀作亂,神人共憤,法所必誅,在城宗支郡王儀賓皆被逼脅,如鍾寧王無罪削爵,建安王父子俱死,軍民人等或覆宗滅族,或蕩家傾產,或勒取子女,皆恨入骨髓,敢怒而不敢言,今日之事,豈其本心。

本院仰仗朝廷威靈,調集兩廣並本省狼達漢土官兵二十餘萬,即日臨城,亦無非因民之怨,惟首惡是問。

告示至日,宗支郡王儀賓各閉門自保,商賈買賣如故,軍民棄甲投戈,各歸生理,無得驚疑。

該府內臣校尉把守人員開門出首,或反兵助順,擒斬首惡,一體奏聞升賞。

其有懷奸稔惡從逆不悛者,必殺不赦。

凡我良善軍民,即便去惡從善,毋陷族滅,故示。

示諭一江一 西布按三司從逆官員

照得寧王悖逆天道,造謀作亂,殺戮大臣,都、布、按三司官員各悚於暴虐,保其妻子,以致臨難之際不能自擇;或俯首幽囚,或甘心降伏,貪生畏死,反而事仇,春秋之義雖嚴於無將之誅,而志圖興復者尚不忍於峻絕。

探得各官見今在城一團一 門自訟者有之,臨城巡閘者有之,出入府庫運籌劃策者有之,此皆大義未分,孤立無助,揆之法理,固不容誅,推之人情,實為可憫。

即今本院統集狼達漢土官軍二十餘萬,後先臨城,各官果能去逆歸順,尚可轉禍為福。

故今特遣牌諭,兵臨之日,仰各開門出首,仍一面將本院發去告示給散張掛,撫諭良善百姓;宗支儀賓人等各閉門自保,毋輕出街市,橫遭殺戮,該府把守內臣校尉人等亦各諭以大義,俾知背逆向順,尚可免死;投甲釋戈,蓬頭面縛,候本院臨審定奪。

敢有從惡不悛,執迷不悟,拒敵官兵者,必殺無赦。

仍具改正緣由,親繼投首,以憑施行,毋得遲違,自取族滅。

牌具依準繳來。

告示七門從逆軍民

督府示諭省城七門內外軍民雜役人等,除身犯一黨一 逆不赦另議外。

其原被寧府迫脅,偽授指揮、千、百戶、校尉、護衛及南昌前衛一應從亂雜色人役家屬在省城者,仰各安居樂業,毋得逃竄;有能寄聲父兄子弟改過遷善,擒獲首惡,詣軍門報捷者,一體論功給賞,逃回報首者,免其本罪。

仍仰各地方將前項人役一名名赴合該管門官處開報,今各親屬一名,每日一次打卯,其有收藏軍器,許盡數送官,各宜悔過,毋取流亡。

牌行一江一 西二司安葬寧府宮眷

照得寧王造反,稱兵向闕,行委偽官萬銳等把守省城,音信不通,本院所行告示,負固不納,以致討賊安民之義,俱未知悉。

及至統兵攻城,該府官眷,一聞銃炮震響,閉門縊死,燒焚宮室。

雖寧王背逆,罪在不赦,而朝廷惇睦之仁,何所不至。

本院已同宗支,並原任布、按二司,及吉安等府知府等官伍文定等親赴該府驗看,未焚庫藏,已封號訖;所據各宮眷身一屍一,相應埋葬。

為此合行案仰布、按二司,即便啟知建安王選委各郡王府老成內使火者三四員,會同南昌府南、新二縣官,措置棺木,以禮安葬,毋得違錯,不便。

手本南京內外守備追襲叛首

本年七月二十日准欽差南京內外守備揭帖內開:「煩念南京根本重地,宗廟陵寢所在,作急整點一精一銳軍兵數萬名,擇將統領,星夜兼程前來,黏蹤追襲,攻擊其後,保固根本重地。

所統官軍,煩沿途經過去處,應付廩給口糧馬匹草料,事寧之日,獲功官軍,具奏升賞,請勿遲延」等因。

卷查,先為飛報地方謀反重情事,照得本院奉敕前往福建地方公幹,行至豐城縣,聞寧府謀反,遂返吉安住紮;看系謀危宗社重情,隨即具題,並行吉安、贛州等府起調官兵,俟釁而發;及咨南京兵部,並巡撫應天都御史李,煩為通行在京大小衙門,會謀集議,作急繕完城守,簡練舟師,設伏沿一江一 ;旁檄列郡,先發操一江一 之兵,聲義而西,約會湖、湘,互為犄角;本院亦砥鈍策駑,牽躡其後,以義取暴,以直加曲,不過兩月之間,斷然一鼓可縛去後。

續據本院爪探人役回報,寧王已下南京,留有逆一黨一 內官,驅脅官民人等一萬餘員名,固守城池,虐焰昌熾,阻絕往來等因。

又經節催府縣兵快,分佈哨道,親自統領,刻期於七月二十日寅時直抵省城進攻;仍被逆一黨一 砌塞城門,分兵固拒;當幸官兵用命,奮勇攻破城門,各賊遂皆奔潰,當即分兵擒搜,及差人分投爪探叛首嚮往的確,並發官兵前去追襲外,准前因,合用手本前去,煩為查照施行。

咨兩廣總督都御史楊停止調集狼兵

案照本院看得前項事情系國家大難,存亡所關,雖調各府兵快,非惟武藝無素,尤恐兵力不敷,即隨備咨欽差總督右都御史楊,煩為選取驍勇兵快大約三五千名,就委嶺南道兵備僉事王大用監統,給與各兵行糧,兼程前來,共勤國難;及行廣東布政司,轉行各道,並呈鎮守撫按等衙門一體查照知會去後。

節據知縣顧佖等報寧王已下南京,留有逆一黨一 內官,驅脅官民人等一萬餘員名,固守城池,阻絕往來等情。

隨該本院催督所調兵快,分有哨道,親自統領,刻期於七月二十日寅時直抵省城進攻;仍被逆一黨一 砌塞城門,分兵固拒;當幸官兵用命,奮勇攻破城門,各賊遂皆奔潰,隨即分兵搜擒外。

今照前項事情,見該欽命京邊官軍二十餘萬前來會剿,及本院見統官兵五萬餘員名,俱在一江一 西省城,即今分遣委員監督前去約會,並勢追襲。

所據原調廣東土漢狼兵人等未審曾否齊集?但今南贛、吉安、南昌等處沿一江一 人民,俱各畏懼狼兵,悉皆驚惶;及又訪得狼達土兵,曾受寧王贓物,私許助謀效力;今調各兵,本以為國除害,惟恐返為民害,不無有誤大事,擬合停止。

為此合行移咨貴院,煩為查照,希將起調兵快停留本省應用施行。

牌行撫州府知府陳槐等收復南康九一江一

照得寧王謀反,興兵向闕,南康、九一江一 見被攻破,分留逆一黨一 ,據守二府城池,意圖西扼湖兵之應援,南遏我師之追躡,仰賴宗社威靈,克復省城,除遣知府伍文定等分佈哨道,邀擊寧賊,務在得獲外,所據逆一黨一 佔據府縣,應合分兵剿復。

為此牌仰知府陳槐等各選一精一兵,身自統領,星夜前去南康、九一江一 地方,相機行事,務要攻復城池,平靖反側。

仍將地方人民加意賑恤,激以忠義,撫以寬仁,權舉有司之職,以理庶事;查處倉庫之積,以足軍資;一面分兵邀誘寧賊,毋令東下;並差人爪探飛報軍門。

各官務要同心併力,協和行事,毋得人懷一心,彼此參錯,致誤事機;兵快人等敢有違犯節制者,仰照本院欽奉敕諭事理,以軍法從事。

一應事機,呈稟往復,慮有稽緩,俱聽一面從宜區畫,一面呈報軍門。

仍備查名官棄城逃走,致賊焚掠屠戮之故,具由申報,以憑參拿究治。

犒賞福建官軍

據福建按察司整飭兵備兼管分巡漳南道僉事週期雍呈稱:依奉本院案驗起取上杭等處軍兵,共五千餘名,分委指揮劉欽、知縣邢暄等;及起取漳州府海滄打一手三千餘名,行委通判李一寧等管領;本道躬親統督,先後啟行前來等因到院。

案照先為飛報地方謀反重情事,看系國家大難,存亡所關,隨即備咨南京兵部,及巡撫兩廣、湖廣等衙門,並福建三司等官選取驍勇兵快,選委謀勇官員監統,兼程前來,共勤國難去後。

今據前因,看得逆賊已經成擒,余一黨一 悉漸殄滅,除將各該官兵先行發回外,切照福建漳南相距一江一 西省城,約計程途有一千七八百里之遙;該道乃能不滿旬月,調集各軍兵快八千員名之眾,首先各省而至。

足見本官勇略多謀,預備有素,忠義之誠,足以感激人心,敏捷之才,足以綜理庶務,故一呼而集,兼程赴難。

除另行旌獎外,及照調來官兵,沖冒炎暑,遠赴國難,忠義既有可嘉,勞苦尤為足憫,合加犒賞,以勵將來。

為此除將支出官銀,差官領齊該道;仰抄案回司,即將原調領兵官員,並軍兵鄉夫人等酌量犒賞,用見本院獎勞之心,以為將來忠勤之勸。

仍仰該道備查各兵原系操練者,照舊在班操練,以備緊急調用。

添募者,省令回還田里,各安生業,務為良善之民,共向太平之福,毋得分外為非,致招身家之累。

備行巡按衙門知會。

釋放投首牌

據吳國七、林十一等口稱:「閔念四等落水身死。」

今訪得閔念四等見在寧州界上,告要投招。

前者已曾發有告示,許令脅從新民,俱准投首免死,給照復業生理;近日朝廷降有黃榜,亦准投首免死。

今聞各地方居民,不體朝廷及本院好生之意,輒便起兵剿殺,激使不敢出身投首,反使朝廷及本院失信於人,本當綁拿重究,姑且再行誡諭,為此牌仰寧州知州汪憲探訪前項一起投首之人,是否閔念四等正身,若果有投首真情,即便帶領前赴軍門發落,准與楊子橋等一例釋放,給與執照,各自復業當差。

如或聚眾不散,星夜飛報軍門,以憑發軍剿滅,俱毋違錯。

牌仰沿途各府州縣衛所驛遞巡司衙門慰諭軍民

照得先因寧王謀反,請兵征剿。

續該本院親督各哨於七月二十日攻復省城,二十四等日在鄱一陽一湖連日與賊大戰,至二十六日遂將寧王俘執,及其謀一黨一 李士實等,賊首林十一等,俱已前後擒獲,余一黨一 蕩平,地方稍靖,已於本月三十日具本奏捷訖。

近因傳報京軍復來,愚民妄相逃竄,往往溺水自縊,本院親行撫諭,尚未能息。

殊不知朝廷出兵,專為誅剿寧賊,救民水火之中,況統兵將帥,皆系素有威望,老臣宿將,紀律嚴明,遠近素所稱服,縱使復來,亦必自無擾害。

況今寧賊已擒,地方已靖,京軍豈有無事遠涉之理,愚民無知,轉相驚惑,深為可憫。

誠恐沿途一帶居民,亦多聽信傳聞不實之言,而北來京軍,尚或未知寧王已就擒獲,合行差官沿途曉諭軍民,及一面迎候北來官兵,煩請就彼回轉。

除將寧王反逆一黨一 與,本院親自量帶官兵,逕從水路解赴京師外。

仰沿途軍衛有司驛遞等衙門,照牌事理,即行抄牌備出告示,曉諭遠近鄉村軍民人等,使知寧賊已擒,京軍已轉,免致為疑,釀成他變。

差去官員,仍仰程程護送,同與迎候京軍,堅請就彼回轉,以免沿途百姓供億之苦。

仍諭以本院押解賊犯,量帶官兵,皆自備行糧廩給,沿途經過有司等衙門,止備人夫牽拽船隻,及略供柴草,給付各兵燒用;其他一無所擾,不得因此科害裡甲軍民。

差去官員,晝夜前進,毋得在途遲滯。

抄牌官吏,各俱依準,候本院經過日繳。

案行一江一 西按察司停止獻俘呈

據一江一 西按察司呈:「奉欽差提督軍務御馬監太監張扎付內開:「會同欽差提督軍務平賊將軍充總兵官左都督朱,議得止兵息民,不為無見,但照奔潰一黨一 惡,見該各屬日報嘯聚流劫,亦非已靖;一黨一 惡閔念四等,又系職等行文之後,拿獲之數,亦或尚多;撫按守臣,當此新亂之餘,正宜留心撫綏地方,聽候勘明解京,良由不知前因,固執一見,輒要自行獲解,私請回師。

再照妃媵系宗藩眷屬,外官押解,恐有妨礙,設或越分擅為,咎歸何人?職等體念民力不堪供給軍餉,責令將官將所領官兵分佈各府住紮聽掣,當職止帶合用參隨執打旗號等項人員,逕趨一江一 西,公同巡撫等官查驗巢穴,及遍給告示曉諭,撫安地方;一面具請定示另行,除差委錦衣衛都指揮僉事馬驥前來外,扎仰本司各該官吏照依扎付內事理,即便遵照鈞帖內事理,備行巡撫都御史王等將已獲賊犯留彼,聽候明旨欽遵施行」等因」備呈到院。

卷查先為飛報地方謀反重情事云云,本職將寧王並其逆一黨一 ,親自量帶官兵,逕赴水路,照依原擬日期啟行,解赴京師,已至廣信地方,今准前因,為照前項逆一黨一 ,俱已擒獲;其餘脅從,遵照欽降黃榜事例,俱已許令投首解散;宗藩眷屬,俱系取到各將軍府內便管伴監守,保無他嫌。

今欽差提督贊畫機密軍務御一用 監太監張,及欽差提督軍務御馬太監張,欽差提督軍務平賊將軍充領兵官左都督朱,憂國愛民之心,素聞遠近,況號令嚴明,秋毫無犯,今來體勘逆賊巢穴果已破平,百姓貧困顛連,必能大加撫諭安輯,以仰布朝廷懷惠小民之仁。

本職縱使復回省城,亦安能少效一籌,不過往返道途,違誤奏過程期,有損無益,為此仰抄案回司,著落當該官吏,照依案驗內事理,即便備呈前去,煩請逕自查照施行。

咨兵部查驗文移

照得本職已將寧王宸濠並其一黨一 與及宮眷人等,照依原擬具奏日期起程親自解赴闕下間。

隨據南康府中,並一江一 西按察司呈,各「奉欽差提督軍務御馬監太監張扎付內開:「訪得宸濠已該本職擒獲,克復省城等語,未曾親到一江一 西,又無堪信文移,止是見人傳說,遽難憑據;況系宗藩人眾,中間恐有撥置同謀,逆一黨一 未盡」等因。」

及節准欽差提督贊畫機密軍務御一用 監太監張揭帖開稱:「將各犯委的當人員,用心防守,調攝飲食,獻俘闕下,會官封記庫藏,俱候按臨地方區畫等因。」

又准欽差提督軍務充總兵官安邊伯朱手本開稱:「即查節次共擒斬叛賊級若干內各處原奏報有名若干,無名若干,有名未獲漏網並自首及得獲馬騾器械等項各若干,連獲官軍衛所職役姓名,備查明白,俱各存留一江一 西省城,聽候審驗;仍查余一黨一 有無奔潰,及曾否殄滅盡絕緣由,通行開報,以憑回報等因」各到職。

為照宸濠並其同謀一黨一 與,俱已擒獲,餘孽亦就誅戮,雖有脅從,數亦不多,皆非得已,隨即遵奉欽降黃榜,曉諭俱赴所在官司投首解散,其庫藏等項,該本職會同多官,於未准揭帖之先,眼同封貯在官,聽候命下定奪。

官軍兵快,擒斬功次,見該原經奏留兩廣監察御史謝源、伍希儒查造奏繳。

及照宸濠並各重犯宮眷人等,見解廣信地方,設若往返,恐致疏虞,及違誤本職奏報原擬日期,除照舊督解前赴闕下獻俘,以照聖武,及具揭帖各另回覆外。

今照前因,照得本職繆當軍旅重奇,地方安危所關,三軍死生攸系,一應事機,若非奉有御寶敕旨,及兵部印信咨文,安敢輕易憑信;今前項各官文移,既非祖宗舊章成憲,就便果皆出於上意,亦須貴部行有知會公文,萬一奸人假托各官名目,乘間作一弊 ,致有不測變亂,本職雖死,亦何所及?除奉欽差總督軍務威武大將軍總兵官後軍都督府太師鎮國公朱鈞帖,曾奉朝旨,相應遵奉,其餘悉遵舊章施行外。

緣前項各官文移,未委虛的,俱合備行咨報貴部,為此備抄揭帖,黏連咨請查驗施行。

案行浙一江一 按察司一交一 割逆犯暫留養病

照得當職先因患病,具本乞休間,奉敕扶病前往福建公幹。

六月十五日行至一江一 西豐城地方,適遇寧王興兵作亂,看系君父大難,義不忍去,復回吉安府督同知府伍文定等起調兵夫,招集義勇,扶病親行統領,於七月二十日攻復省城,本月二十四、五、六等日於鄱一陽一湖連日大戰,擒獲寧王宸濠及逆一黨一 李士實、劉養正、王春等,賊首吳十三、凌十一、閔念四、吳國七、閔念八等,先後具本奏報外,隨聞大駕南征,禮當解赴軍門。

又因宸濠連日不食,慮恐物故,無以獻俘奏凱,彰朝廷討賊之義,兼之合省內外,人情洶洶,或生他變,當具本題知,於九月十一日啟行,將宸濠及逆一黨一 宮眷解赴軍門。

當職力疾,沿途醫藥,親自押解,行至廣信地方,又奉欽差總督車務鈞帖:「備仰照依制諭內事理,即便轉行所屬司、府、衛、所、州、縣、驛遞等衙門欽遵施行」等因,遵依通行間,續准欽差提督軍務御馬太監張照會,及准欽差總督軍務充總兵官安邊伯朱手本,各遣官邀回本職,並將所解宸濠等逆犯回省聽候會審。

本職看得,既奉總督軍門鈞帖,自合解赴面受節制,若復退還省城,坐待駕臨,恐涉遲謾,且誤奏過程期。

又復扶病日夜前進,行至浙一江一 杭州府地方,前病癒加沉重,不能支持,請醫調治間,適遇欽差提督贊畫機密軍務御一用 監太監張奉命前來一江一 西體勘宸濠等反逆事情,及查理庫藏、宮眷等事,當准鈞帖開稱:「宸濠等待親臨地方,覆審明白,具奉軍門定奪」等因。

為照本職先因父老祖喪,累疏乞休,未蒙俞允,隨扶病赴閩,意圖了事,即從彼地冒罪逃歸,旬日之前,亦已具奏,不意行至中途,遭值寧王反叛,此系國家大變,臣子之義,不容捨之而去;又闔省巡撫地方等官無一人見在,天下事機,間不容髮,故復忍死暫留,為牽制攻討之圖,候命師既至,地方稍靖,即從初心,死無所避。

臣區區報國血誠,上通於天,不辭滅宗之禍,不避形跡之嫌,冒非其任,以勤國難,亦望朝廷鑒臣此心,不以法例繩縛,使得少申烏鳥之私等情具奏外。

今照前事,本職自度病勢日重,猝未易愈,前進既有不能,退回愈有不可,若再遲延,必成兩誤。

除本職暫留當地,請醫調治,俟稍痊可,一面仍回省城,或仍前進,沿途迎駕,一面具本乞恩養病另行外。

所據原解逆犯,合就查明一交一 割,帶回省城,聽候駕臨審處通行。

為此仰抄案回司,著落官吏備呈欽差提督軍務贊畫機密軍務御一用 監太監張,煩請會同監軍御史,公同當省都、布、按三司等官,將見解逆首宸濠及逆一黨一 劉吉等各犯,並宮眷馬匹等項,逐一一交一 查明白,仍請逕自另委相應官員兵快人等管押,帶回省城,從宜審處施行。

仍備呈兵部查照知會,抄案依準,並行過日期,先行呈來。

告諭軍民

告諭軍民人等,爾等困苦已極,本院才短知窮,坐視而不能救,徒含羞負愧,言之實切痛心。

今京邊官軍。

驅馳道路,萬里遠來,皆無非為朝廷之事,拋父母,棄妻子,被風霜,冒寒暑,顛頓道路,經年不得一顧其家,其為疾苦,殆有不忍言者,豈其心之樂居於此哉。

況南方卑濕之地,尤非北人所宜,今春氣漸動,瘴疫將興,久客思歸,情懷益有不堪。

爾等居民,念自己不得安寧之苦,即須念諸官軍久離鄉土,拋棄家室之苦,務敦主客之情,勿懷怨恨之意,亮事寧之後,凡遭兵困之民,朝廷必有優恤。

今軍馬塞城,有司供一應,日不暇給;一應爭門等項詞訟,俱宜含忍止息;勿輒告擾,各安受爾命,寧奈爾心。

本院心有餘而力不足,聊布此苦切之情於爾百姓,其各體悉無怨。

欽奉詔書寬宥脅從節該伏睹詔書:「朕親統六師,正名討罪,除首惡宸濠,並同謀有名逆賊不赦外,其餘脅從之徒,盡行寬宥釋放,欽此。」

欽遵。

照得先因寧府作亂,該本院出給告示,官兵臨城之日,惟首惡是問,宗支郡王儀賓人等,各閉門自保,商賈買賣如故,軍民棄甲投戈;各歸生理,毋得驚疑,其有懷奸稔惡不悛者,必殺無赦,脅從人等,但能赴官投首,即與釋放免罪等情,已經發仰遠近張掛曉諭外。

後宸濠既擒,被脅之徒,前後赴官投首,不下千餘,皆經查審釋放。

其間尚有欲赴首官司,多被地方攔阻;本院隨又督解逆犯出外,以是一向遲疑,未即出投。

續該欽差提督軍務各衙門臨省,前項被脅之人,始各赴官投首,就與本院事體一同,即是去惡從善之民。

近訪得有等無籍之徒,用言扇惑,乘機詐害,致使驚疑,未安生理。

除訪拿究問外,仰按察司抄捧回司,即便大書出給告示,發仰人煙輳集去處,常川張掛曉諭,自破城以後,但有被脅旗校軍民人等,改惡遷善,已經赴官投首,驗有執照者,皆系良善,俱仰遵照前項詔書內事理,盡行寬宥釋放,各安生理,毋得信人恐嚇,自生猜疑。

地方裡鄰總甲人等敢有懷挾私仇,羅織擾害,誑言扇惑,詐騙財物者,仰即赴院告理,以憑拿問發遣。

仍取各首到官姓名,並給過告示曉諭緣由呈報。

批追徵錢糧呈

據一江一 西布政司呈,看得一江一 西一省,重遭大患,民困已極,屢經奏免糧稅,日久未奉明旨;近因南科奏停,隨復部使催督,一以為蠲免,一以為追征,非惟下民無所遵守,亦且官府難於施行。

今該司議謂兌淮起運,系京儲額數;而王府祿米,亦歲月難缺;要行所屬,先納兌淮,次及京庫折銀,次及南京倉米,次及王府祿米,其餘俱候明降等因。

此亦深睹民患,欲濟不能,委曲調停,計出無奈,仰司即如所議,備行各該府州縣查照施行。

後有恩旨,當亦止免十五年以後錢糧,其十四年以前拖欠,必須帶徵,終有不免,莫若速了為便,各府州縣宜以此意備曉下民,姑忍割肉之痛,以救燃眉之急。

嗚呼!目擊貧民之疾苦而不能救,坐視徵求之患迫而不能止,徒切痛楚之懷,曾無拯援之術,傷心慘目,汗背赧顏,此皆本院之罪,其亦將誰歸咎!各府州縣官務體此意,雖在催科,恆存撫字,仍備出告示,使各知悉。

此繳。

再批追征錢糧呈據一江一 西布政司呈,看得本省十四年以前,一應錢糧,已經給事等官奉奏明旨:「果系小民拖欠,俱准暫且停征,還著各該官司設法賑濟,毋視虛文。」

此朝廷之深仁厚德,憫念窮民,誠愛惻怛之所發,小民莫不歡欣鼓舞,臣子所當遵守奉行。

乃今停征之令甫下,而催並之檄復行,賑濟之仁未布,而棰撻之苦已加,法令如此,有司何以奉行,下民何所取信?夫為人臣者,上有益於國,下有益於民,雖死亦甘為之。

今日所行,上使朝廷失信於民,下使百姓歸怨於上,重貧民之困,益地方之災,縱使錢糧果可立辦,忍心害理,亦不能為;況旬月之間,而欲追並了絕,便使神輸鬼運,亦於事勢不能,徒使歙怨殃民,何益於事。

除本院身為巡撫,不能為國為民,自行住俸待罪外。

仰布政司行各該府縣官,以理勸化小民,且諭以今日之舉,非關朝廷失信,實由京儲缺乏,司國計者勢不得已,興起其忠君親上之心,勉令漸次刻期完納,果克濟事,兩月之後,亦未為遲。

其各該官員,本非其罪,不必住俸,革去冠帶;行令照舊盡心職業,勿因事變之難,有灰愛民之志。

後有違慢之戮,本院自當其罪。

仍呈提督漕運行督糧官及巡按衙門知會。

此繳。

批南昌府追征錢糧呈

據南昌府所申凋弊徵求之苦,本院繆當斯任,實切憂慚!部堂諸公,非無恤民之念,但身司國計,不得不以空乏為虞;在外有司,非無國計之憂,但目擊民痍,不能不以撫恤為重。

若使平民尚堪肱削,一時忍痛並征,以輸國用,豈非臣子之心;但恐徒爾虐民,無濟國事,非徒無濟,兼恐生虞,斟酌調停,事在善處。

仰布政司會同二司各官將該府所申事理,即加酌議:或先征新糧,將舊糧減半帶徵;或盡其力量可及,分作幾限,令民依期逐漸辦納;但可通融調攝,皆須悉心議處,務使窮民不致重傷,而國用終亦無損。

一面備行各該府縣查照施行,一面具由呈來,以憑咨奏。

此繳。

褒崇陸氏子孫

據撫州府金溪縣三十六都儒籍陸時慶告,看得宋儒陸象山先生兄弟,得孔孟之正傳,為吾道之宗派,學術久晦,致使湮而未顯,廟堂尚缺配享之典,子孫未沾褒崇之澤,仰該縣官吏陸氏嫡派子孫差役,查照各處聖賢子孫事例,俱與優免。

其間有聰明俊秀堪以入學者,具名送提學官處選送學肄業。

務加崇重之義,以扶正學之衰,俱依準繳。

告諭安義等縣漁戶

告諭安義縣等漁戶,及遠近軍民人等,地方不幸,近遭大變,加以師旅征輸,人民困苦已極,府官思欲休養賑恤而無由。

近聞漁戶人等曾被寧王驅脅者,慮恐官府追論舊惡,心不自安,往往廢棄生業,詢其所以,皆由仇家煽動,意在激使為惡,因而陷之死地,以快其憤;不知朝廷已屢有榜文,凡被寧賊驅脅者,一概釋而不問;況訪得安義等處漁戶,各系詩禮大家,素敦良善,雖或間有染於非僻,及為王府所脅誘者,然鄉里遠近,自有公論,善惡終不可混。

近據通判林寬稟稱:「各戶痛懲既往,已將漁船拆卸,似此誠心改行,亦復何所憂懼。」

為此特仰南康府通判林寬,將本院告諭,真寫翻刊,親繼各戶,逐一頒諭,務使捨舊圖新,各安生理,不得輕信人言,妄有疑猜,自求罪累;其素敦詩禮良善者,愈加勸勉,務益興行禮讓,講信修睦,以為改惡從善者之倡。

族一黨一 之中,果有長惡不悛,不聽勸諭者,眾共拘執送官,明正典刑,以安善類,毋容茛莠,致害嘉禾。

若舊雖為顯惡,今能誠心改化者,亦不得懷記舊仇,搜求羅織,激使為非,事發究竟,責有所歸。

嗚呼!吾民同胞,不幸陷於罪戮,惻然尚不忍見,豈有追尋舊惡,必欲置之死地之理。

本院舊在南贛,曾行十家牌式,軍民頗安,盜賊頗息。

除各該地方行分巡分守官編置外。

前項漁戶人等,就仰通判林寬照式逐一編置,務在著實舉行,以收成效,特茲告諭,各宜知悉。

批按察使伍文定患病呈

據一江一 西按察使呈,看得按察使伍文定茂著戎功,新膺憲命,當其眾難一交一 攻,尚以一身獨任,偶茲微恙,豈防供職;諒本官自切百姓瘡痍之憂,豈遑一身痛癢之顧。

仰該司即行本官照舊管事,果有疾患,一面調理,毋得再呈辭,致曠職業。

繳。

批臨一江一 府耆民建立生祠呈

據臨一江一 府清一江一 縣耆民董惟謙等呈立知府戴德孺生祠,看得知府戴德孺素堅清白之守,久著循良之政,今其去任,而郡民建祠報德,此亦可見天理之在人心,自不容已。

仰該府縣官俯順民情,量行撥人看守,非徒激勵後人,俾有所興;且以成就民德,使歸於厚。

繳。

批吉安府救荒申

據吉安府申,備盧陵縣申,看得所申要將陳腐倉谷,賑給貧民。

此本有司之事,當茲災患,正宜舉行。

但誠於愛民者,不徒虛文之舉,忠於謀國者,必有深長之思,故目前之災,雖所宜恤,而日後之患,尤所當防,以今事勢而觀後患,決有難測。

近據崇仁縣知縣祝鰲申,要將預備倉谷,凶荒之時則倍數借給,以濟貧民;收成之日則減半還官,以實儲蓄;頗有官民兩便,已經本院批准照議施行。

看得各縣事體,不甚相遠,此議或可通行,仰布政司再加裁酌議處施行。

各屬遇災地方,凡積有稻穀者,俱查照此議而行。

仍仰各該掌印官務要身親給散,使貧民得實惠之沾,官府無虛出之弊乃可。

其一應科派物料等項,當茲兵亂之餘,加以水災,民不聊生,豈堪追並,仰布政司酌量緩急,分別重輕,略定徵收先後之次,備行各屬,以漸而行,庶幾用一緩二之意,少免醫瘡剜肉之苦,通仰該司定議施行回報。

批撫州府同知汪嵩乞休呈

據撫州府同知汪嵩呈,看得同知嵩久存恬退,遇難復留,以盡報國忠,仍堅歸田之請,出處得宜,誠可嘉尚。

但本官政素獲民,年未甚老,已經勉留照舊供職,而本官稱疾愈篤,求退益懇,仰府再行查看,如果病勢難留,准令就彼致仕,該府以禮起送還鄉,仍行備原籍官司,歲時以禮優待,務獎恬退,以勵鄙薄。

此繳。

批提學僉事邵銳乞休呈

據一江一 西按察司呈,看得提學僉事邵銳求歸誠切,堅守考槃之操;而按察使伍文定挽留懇至,曲盡緇衣之情;是亦人各有志,可謂兩盡其美。

然求歸者雖亦明哲保身,使皆潔身而去,則君臣之義或幾乎息;挽留者雖以為國惜賢,使皆靦顏在位,則高尚之風亦日以微;況本院自欲求退而未能,安可沮人之求退。

仰該司備行本官,再加酌量於去就之間,務求盡合於天理之至,必欲全身遠害,則掛冠東門,亦遂聽行所志。

若猶眷顧宗國,未忍割情獨往,且可見危受命,同舟共艱,稍須弘濟,卻遂初心,則臨難之義,既無苟免於搶攘之日;而恬退之節,自可求伸於事定之餘;興言及此,中心愴切!

禮取副提舉舒芬牌

照得當職奉命提督軍務,兼理巡撫,深慮才微責重,無以仰稱任使;合求賢能,以資贊翼。

訪得福建市舶提舉司副提舉舒芬志行高古,學問深醇,直道不能趨時,長才足以濟用,合就延引,以匡不及。

為此牌仰福建布政司官吏,即行泉州府措辦羊酒禮幣,繼送本官,用見本院優禮之意。

仍照例起關應付,前赴軍門,以憑諮訪。

本官職任,就委別官暫替。

南贛鄉約

咨爾民,昔人有言:「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泥,不染而黑。」

民俗之善惡,豈不由於積一習一 使然哉!往者新民蓋常棄其宗族,畔其鄉里,四出而為暴,豈獨其性之異,其人之罪哉?亦由我有司治之無道,教之無方。

爾父老子弟所以訓誨戒飭於家庭者不早,薰陶漸染於裡者無素,誘掖獎勸之不行,連屬葉和之無具,又或憤怨相激,狡偽相殘,故遂使之靡然日流於惡,則我有司與爾父老子弟皆宜分受其責。

嗚呼!往者不可及,來者猶可追。

故今特為鄉約,以協和爾民,自今凡爾同約之民,皆宜孝爾父母,敬爾兄長,教訓爾子孫,和順爾鄉里,死喪相助,患難相恤,善相勸勉,惡相告戒,息訟罷爭,講信修睦,務為良善之民,共成仁厚之俗。

嗚呼!人雖至愚,責人則明;雖有聰明,責己則昏。

爾等父老子弟毋念新民之舊惡而不與其善,彼一念而善,即善人矣;毋自恃為良民而不修其身,爾一念而惡,即惡人矣;人之善惡,由於一念之間,爾等慎思吾言,毋忽!

一,同約中推年高有德為眾所敬服者一人為約長,二人為約副,又推公直果斷者四人為約正,通達明察者四人為約史,一精一健廉干者四人為知約,禮儀一習一 熟者二人為約贊。

置文簿三扇:其一扇備寫同約姓名,及日逐出入所為,知約司之;其二扇一書彰善,一書糾過,約長司之。

一,同約之人每一會,人出銀三分,送知約,具飲食,毋大奢,取免飢渴而已。

一,會期以月之望,若有疾病事故不及赴者,許先期遣人告知約;無故不赴者,以過惡書,仍罰銀一兩公用。

一,立約所於道裡均平之處,擇寺觀寬大者為之。

一彰善者,其辭顯而決,糾過者,其辭隱而婉;亦忠厚之道也。

如有人不弟,毋直曰不弟,但雲聞某於事兄敬長之禮,頗有未盡;某未敢以為信,姑案之以俟;凡糾過惡皆例此。

若有難改之惡,且勿糾,使無所容,或激而遂肆其惡矣。

約長副等,須先期一陰一與之言,使當自首,眾共誘掖獎勸之,以興其善念,姑使書之,使其可改;若不能改,然後糾而書之;又不能改,然後白之官;又不能改,同約之人執送之官,明正其罪;勢不能執,戮力協謀官府請兵滅之。

一,通約之人,凡有危疑難處之事,皆須約長會同約之人與之裁處區畫,必當於理濟於事而後已;不得坐視推托,陷入於惡,罪坐約長約正諸人。

一,寄莊人戶,多於納糧當差之時躲回原籍,往往負累同甲;今後約長等勸令及期完納應承,如蹈前弊,告官懲治,削去寄莊。

一,本地大戶,異境客商,放債收息,合依常例,毋得磊算;或有貧難不能償者,亦宜以理量寬;有等不仁之徒,輒便捉鎖磊取,挾寫田地,致令窮民無告,去而為之盜。

今後有此告,諸約長等與之明白,償不及數者,勸令寬捨;取已過數者,力與追還;如或恃強不聽,率同約之人鳴之官司。

一,親族鄉鄰,往往有因小忿投賊復仇,殘害良善,釀成大患;今後一應門毆不平之事,鳴之約長等公論是非;或約長聞之,即與曉諭解釋;敢有仍前妄為者,率諸同約呈官誅殄。

一,軍民人等若有一陽一為良善,一陰一通賊情,販買牛馬,走傳消息,歸利一己,殃及萬民者,約長等率同約諸人指實勸戒,不悛,呈官究治。

一,吏書、義民、總甲、裡老、百長、弓兵、機快人等若攬差下鄉,索求繼發者,約長率同呈官追究。

一,各寨居民,昔被新民之害,誠不忍言;但今既許其自新,所佔田產,已令退還,毋得再懷前仇,致擾地方,約長等常宜曉諭,令各守本分,有不聽者,呈官治罪。

一,投招新民,因爾一念之善,貸爾之罪;當痛自克責,改過自新,勤耕勤織,平買平賣,思同良民,無以前日名目,甘心下流,自取滅絕;約長等各宜時時提撕曉諭,如踵前非者,呈官征治。

一,男女長成,各宜及時嫁娶;往往女家責聘禮不充,男家責嫁妝不豐,遂致愆期;約長等其各省諭諸人,自今其稱家之有無,隨時婚嫁。

一,父母喪葬,衣衾棺槨,但盡誠孝,稱家有無而行;此外或大作佛事,或盛設宴樂,傾家費財,俱於死者無益;約長等其各省諭約內之人,一遵禮制;有仍蹈前非者,即與糾惡簿內書以不孝。

一,當會前一日,知約預於約所灑掃張具於堂,設告諭牌及香案南向。

當會日,同約畢至,約贊鳴鼓三,眾皆詣香案前序立,北面跪聽約正讀告諭畢;約長合眾揚言曰:「自今以後,凡我同約之人,祗奉戒諭,齊心合德,同歸於善;若有二三其心,一陽一善一陰一惡者,神明誅殛。」

眾皆曰:「若有二三其心,一陽一善一陰一惡者,神明誅殛。」

皆再拜,興,以次出會所,分東西立,約正讀鄉約畢,大聲曰:「凡我同盟,務遵鄉約。」

眾皆曰:「是。」

乃東西一交一 拜。

興,各以次就位,少者各酌酒於長者三行,知約起,設彰善位於堂上,南向置筆硯,陳彰善簿;約贊鳴鼓三,眾皆起,約贊唱:「請舉善!」眾曰:「是在約史。」

約史出就彰善位,揚言曰:「某有某善,某能改某過,請書之,以為同約勸。」

約正遍質於眾曰:「如何?」

眾曰:「約史舉甚當!」約正乃揖善者進彰善位,東西立,約史復謂眾曰:「某所舉止是,請各舉所知!」眾有所知即舉,無則曰:「約史所舉是矣!」約長副正皆出就彰善位,約史書簿畢,約長舉杯揚言曰:「某能為某善,某能改某過,是能修其身也;某能使某族人為某善,改某過,是能齊其家也;使人人若此,風俗焉有不厚?凡我同約,當取以為法!」遂屬於其善者;善者亦酌酒酬約長曰:「此豈足為善,乃勞長者過獎,某誠惶怍,敢不益加砥礪,期無負長者之教。」

皆飲畢,再拜會約長,約長答拜,興,各就位,知約撤彰善之席,酒復三行,知約起,設糾過位於階下,北向置筆硯,陳糾過簿」;約贊鳴鼓三,眾皆起,約贊唱:「請糾過!」眾曰:「是在約史。」

約史就糾過位,揚言曰:「聞某有某過,未敢以為然,姑書之,以俟後圖,如何?」

約正遍質於眾曰:「如何?」

眾皆曰:「約史必有見。」

約正乃揖過者出就糾過位,北向立,約史復遍謂眾曰:「某所聞止是,請各言所聞!」眾有聞即言,無則曰:「約史所聞是矣!」於是約長副正皆出糾過位,東西立,約史書簿畢,約長謂過者曰:「雖然姑無行罰,惟速改!」過者跪請曰:「某敢不服罪!」自起酌酒跪而飲曰:「敢不速改,重為長者憂!」約正、副、史皆曰:「某等不能早勸諭,使子陷於此,亦安得無罪!」皆酌自罰。

過者復跪而請曰:「某既知罪,長者又自以為罰,某敢不即就戮,若許其得以自改,則請長者無飲,某之幸也!」趍後酌酒自罰。

約正副鹹曰:「子能勇於受責如此,是能遷於善也,某等亦可免於罪矣!」乃釋爵。

過者再拜,約長揖之,興,各就位,知約撤糾過席,酒復二行,遂飯。

飯畢,約贊起,鳴鼓三,唱:「申戒!」眾起,約正中堂立,揚言曰:「嗚呼!凡我同約之人,明聽申戒,人孰無善,亦孰無惡;為善雖人不知,積之既久,自然善積而不可掩;為惡若不知改,積之既久,必至惡積而不可赦。

今有善而為人所彰,固可喜;苟遂以為善而自恃,將日入於惡矣!有惡而為人所糾,固可愧;苟能悔其惡而自改,將日進於善矣!然則今日之善者,未可自恃以為善;而今日之惡者,亦豈遂終於惡哉?凡我同約之人,盍共勉之!」眾重曰:「敢不勉。」

乃出席,以次東西序立,一交一 拜,興,遂退。

旌獎節婦牌

訪得吉水縣民人陳文繼妻黃氏,廬陵縣生員一胡一 克妻曾氏,俱各少年守制,節操堅厲,遠近傳揚,士夫稱歎,當茲風俗頹靡之時,合行旌獎,以勵澆薄。

為此仰府官吏即行吉水、廬陵二縣掌印官,支給無礙官錢,買辦禮儀,前去各家,盛集鄉鄰老幼之人,宣揚本婦志節之美,務使姻族知所崇重,里巷知所表式,用獎貞節,以激偷鄙。

仍備述各婦節操志行始末,及將獎勵過緣由,同依準隨牌繳報,以憑施行。

興舉社學牌

看得贛州社學鄉館,教讀賢否,尚多淆雜;是以詩禮之教,久已施行;而淳厚之俗,未見興起。

為此牌仰嶺北道督同府縣官吏,即將各館教讀,通行訪擇;務學術明正,行止端方者,乃與茲選;官府仍籍記姓名,量行支給薪米,以資勤苦;優其禮待,以示崇勸。

以各童生之家,亦各通行戒飭,務在隆師重道,教訓子弟,毋得因仍舊染,一習一 為偷薄,自取愆咎。

頒定裡甲雜辦

據龍南縣申稱:「先年裡甲使用,俱系丁糧分派,照日應當,以致多寡不均;要將正德十六年裡甲通行查審,除逃絕人丁外,將一年使用,春秋祭祀,軍需歲報,使客夫馬等項,俱於丁糧議處,每石出銀若干,陸續稱收貯庫;推舉老人,公同里長,使用注簿,倘有餘剩,照多寡給還」等因到院。

簿查,先該贛州府知府盛茂,同知夏克義議過贛縣里長額辦雜辦,已經批仰嶺北道再加酌議。

續據副使王度呈稱:「查算本縣額辦使用,該銀三千七百三十一兩七分二厘四毫九絲;原轄里長一百一十里內除十里逃絕,止有一百里;十六年分每糧一石算一分,人丁二丁算一分,一年丁糧共該一千一百二十六分半,每分該出銀三兩三錢一分二厘一毫一絲一忽;合行該縣印鈐收銀文簿一扇,將各都該辦銀兩,分為二次查追貯庫;又置文簿二扇,一寫本縣支出數目,一發支用人役注附;每月選有行止老人二名,公同直日里長,赴縣支領;每月備具用過揭帖三本,一送都察院,一分巡道,一本府,各不時稽察,年終羨餘,並聽上司查處,以補無名征需,府縣不得擅支。

仍將各裡該納分數,刷印告諭,遍張鄉村曉諭;如有官吏額外科派,及收銀人役多取火耗秤頭,並裡甲恃頑不辦,許各呈告,以憑拿問,呈乞照詳。

又經批仰照議即行該縣,永永查照,仍備刻告示,遍行曉諭;及多行刷印,頒給各裡收照,以妨後奸。」

今申前因,看與本院新定則例相同,及照寧都等九縣,及南安所屬大庾等縣事體民情,當不相遠,合就通行查編。

為此仰抄案回道,即便速行各縣,俱查本院近定規則,各照丁糧多寡,派編銀兩,追收貯庫,選委行止端實老人,公同該日里長支用,置簿稽察,刊榜曉諭,禁約事宜,悉照原議施行。

敢有違犯者,就便拿問呈詳。

通取各縣派定過緣由,類報查考。

批一江一 西布政司設縣呈

盜賊盤據,人跡罕通,聲教不及,不得已而為權宜之計;若腹裹平衍,四通五達之區,止宜減並,不貴增添。

蓋增一縣,即增一縣之事,官吏供給,學校倉庫,囹獄差徭,一應煩費,未易悉舉;且又有彼此推避之奸,互相牽制之患,計其為利,不償所害。

古人謂省吏不如省官,省官不如省事,凡今作事,貴在謀始。

仰布政司再行會同二司各官從長計議,設縣之外,果無別策,可以致理,具議呈奪。

繳。

議處官吏稟俸

照得近來所屬各州、縣、衛、所、倉、場等衙門,大小官吏以贓問革者相望,而冒犯接踵,究詢其由,皆雲家口眾多,日給不足;俸資所限,本以涼薄,而近例減削,又復日甚;加有上下接應之費,出入供送之繁,窮窘困迫,計出無聊。

中間亦有甘貧食苦刻勵自守者,往往狼狽藍縷,至於任滿職革,債負纏結,不得去歸其鄉。

夫貪墨不才,法律誠所難貸,而其情亦可矜憫!夫忠信重祿,所以勸士,在昔任人,既富方谷,庶民在官,祿足代耕,此古今之通義也。

朝廷賦祿百司,厚薄既有等級,要皆使各裕其資養,免其內顧,然後可望以盡心職業,責以廉恥節義。

今定制所限,既不可得而擅增,至於例所應得,又從而裁削之,使之仰事俯育,且不能遂;是陷之於必貪之地,而責之以必廉之守,中人之資,將有不能,而況其下者之眾乎?所據前項事理,非獨人情有所未堪,其於政體,亦有所損,合行會議查處,參酌事理輕重,及查在外官員,自二品至九品,並雜職吏胥等俸米,除本色外,其折色原例,每石作銀若干,於何年月裁減,作銀若干,應否復舊,或量行加增,務要議處停當,呈來定奪施行。

咨六部伸理冀元亨

照得湖廣常德府武陵縣舉人冀元亨,忠信之行,孚於遠邇;孝友之德,化於鄉閭。

本職往年謫官貴州,本生曾從講學。

近來南贛,延之教子,時因寧藩宸濠潛謀不軌,虐焰日張,本職封疆連屬,欲為曲突從薪之舉,則既無其由;將為發奸摘伏之圖,則又尤其實。

偶值宸濠飾詐要名,禮賢求學,本職因使本生乘機往見宸濠,冀得因事納規,開陳大義,沮其邪謀;如其不可勸喻,亦因得以審察動靜,知其叛逆遲速之機,庶可密為御備。

本生既與相見,議論大相矛盾,宸濠以本職所遣,一時雖亦含忍遣發,而毒怒不已,一陰一使惡一黨一 ,四出訪緝,欲加陷害;本生素性願恪,初不之知,而本職風聞其說,當遣密從間道潛回常德,以避其禍。

後宸濠既敗,痛恨本職起兵攻剿,雖反噬之心無所不至;而天理公道所在,無因得遂其奸;乃以本生系本職素所愛厚之人,輒肆詆誣,謂與同謀,將以洩其仇憤。

且本生既與同謀,則宸濠舉叛之日,本生何故不與共事,卻乃反回常德,聚眾講學?宸濠素所同謀之人如李士實、劉養正、王春之流,宸濠曾不一及,而獨口稱本生與之造始,此其挾仇妄指,蓋有不待辯說行道之人皆能知者。

但當事之人,不加詳察,輒爾聽信,遂陷本生一至於此。

本生篤事師之義,懷報國之忠,蹈不測之虎口,將以轉化兇惡,潛消奸宄,論心原跡,尤當顯蒙賞錄;乃今身陷俘囚,妻子一奴一虜,家業蕩盡,宗族遭殃。

信奸人之口,為叛賊洩憤報讎,此本職之所為痛心刻骨,日夜冤憤不能自已者也。

本職義當與之同死,幾欲為之具奏伸理,而本生雖在拘囚,傳聞不一,或以為既釋,或以為候旨;兼慮當事之人,或不見諒,反致激成其罪,故復隱忍到今。

又恐多事紛紜之日,萬一玉石不分,竟使忠邪倒置,徒以沮義士之志,而快叛賊之心,則本職後雖繼之以死,將亦無以贖其痛恨!為此合行具咨貴部,煩請咨詢鑒察,特賜扶持分辨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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