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陽明全集
卷四(1)
知行錄之四 三征公移逸稿
德洪昔哀次師文,嘗先刻奏疏、公移凡二十卷,名曰《別錄》,為師征濠之功未明於天下也。
既後刻《文錄》,志在刪繁,取公移三之二而去其一。
沈子啟原沖年即有志師學,搜獵遺文若干篇,錄公移所遺者類為四卷,名曰《三征公移逸稿》,將增刻《文錄續編》,用以補其所未備也。
出以示余。
余讀而歎曰:「吾師學敦大源,故發諸政事,瀾湧川決,千態萬狀,時出而無窮。
是稿皆據案批答,平常說去,殊不經意,而仁愛自足以淪人心髓,思慮自足以徹人機智,文章又足以鼓舞天下之人心,若金沙玉屑,散落人世,人自不能棄之,又奚病於繁耶?」
乃為條揭其綱以遺之,使讀者即吾師應感之陳跡,可以推見性道之淵微雲。
隆慶庚午八月朔日,德洪百拜識。
批漳南道教練民兵呈
據兵備僉事一胡一 璉呈:「將各縣民快,操練教一習一 頗成。」
看得,事苟庇民,豈吝小費;功有實效,何恤浮言!參據呈詞,區畫允當,仰該道依擬施行。
再照,兵不在多,惟貴一精一練。
事欲可久,尤須簡嚴。
所募打一手等項,更宜逐一校閱。
必皆技藝絕倫,驍勇出眾,因能別隊,量材分等,使將有餘勇,兵有餘資,庶平居不致於冗食,臨難可免於敗師。
批呈繳。
批漳南道進剿呈
據兵備僉事一胡一 璉呈:「盧溪等洞賊首詹師富等,勢甚猖獗,備將畫圖貼說,待期攻剿。」
看得,兵難遙度,事貴乘時。
今打一手民快等兵,既已募集,仰該道上緊密切,相機剿撲。
惟在殲取渠魁,毋致橫加平善。
其大舉夾攻行詳議。
呈繳。
教一習一 騎射牌
看得,五兵之用,弓矢為先;南方之技,騎射所短;最宜一習一 演,以修長技。
今南贛諸處軍兵所操弓矢,類皆脆弱。
十步之外,不穿魯縞,以是禦敵,真同兒戲。
訪得福建省城弓矢,頗勝他處,合行選取。
為此牌仰福建漳南道轉行福建都司,選取一精一巧慣一習一 弓兵四名,該道量給口糧、腳夫,送赴軍門,成造弓矢事完,仍發原伍著役。
批南安府請兵策應呈
據知府季學呈:「各巢賊一黨一 眾多,本府兵力寡弱,乞添兵協剿。」
該嶺北道議,將南康二班賴養介兵,撥補縣丞舒富;興國謝莊兵、雩都張英才兵,撥補馮廷瑞統領。
其本府仍用添兵營策應。
及行該府起立軍營二處,聽候官兵到彼安插。
其南康、上猶二縣,俱該一體起立回報。
看得,賴養介、謝莊、張英才所統,准令與峰山、雙秀等兵更補,預建營房,議尤適當。
即行該府議行,務要地勢雄壯,溝塹深高,雖系一時之謀,亦為可久之計。
看得南安、上猶所聚兵眾,每處不下二千,防遏剿襲,略已足用。
各官猶以兵少為辭,不能運謀出奇,亦已可見。
今可行令各官,分部原領各兵,一意防遏。
另調坎字營一千二百人,令指揮來春統領,往屯南安。
又調艮字營一千二百人,令指揮姚璽統領,往屯上猶。
二營人馬專以相機剿襲為事,聲東擊西,務使蹤跡靡定,條聚復散。
每念變一態 無常,該道即將該去各兵查給口糧,二十四日已時起營前去。
仍行該府縣官,務要協力同心,相為犄角之勢,共成夾剿之功。
呈繳。
批嶺北道攻守機宜呈
批兵備副使楊璋呈稱:「訪得前項賊徒,俱被逃往橫水、桶岡大巢屯聚,所平巢穴,未免復來營給。
合行知府季學統領異字營兵一千二百名,防遏大庾縣賊巢。
縣丞舒富仍統震字營兵一千二百名,防遏上猶、南康二縣賊巢。」
看得各巢賊一黨一 ,雖已潰散,計其勢窮食絕,必將復出剽虜。
所議防遏事理,照議施行。
仍行縣丞舒富,務要在於賊巢總會處所屯紮,多遣乖覺鄉導,分路爪緝,探知賊徒將出,即便設伏擒剿,務竭忠誠,以副委任,毋得虛文粉飾。
此後但有推托坐視,定行治以軍法。
再照前項賊徒,今皆聚於橫水、桶岡,若遣重兵直搗其地,示以必攻之勢,彼將一團一 結自守不暇,勢必不敢分眾出掠,不過旬餘,兩巢之賊可以坐取。
仍仰該道密議直搗方略,呈來定奪。
呈繳。
批漳南道給由呈
據僉事一胡一 璉呈給由事。
看得,本官才器充達,執履堅方,始因軍機重務,以致考滿過期。
今盜賊既靖,合准給由。
但久安之圖,尚切資於經理,招撫之眾,方有待於緝綏。
仰本官給由事畢,即便作急回任,勿為桑梓之遲,有孤閭閻之望。
呈繳。
批兵備道獎勵官兵呈
據副使楊璋呈,據知府季學等依奉本院方略,攻破禾沙、石路坑等巢一十九處,擒斬首從賊人陳曰能、鍾明貴、唐洪眾,及殺燒死賊從,俘獲賊屬,奪獲馬牛騾羊器械等項。
為照各賊肆毒無厭,名號不軌,若使遂其奸謀,得以乘虛入廣,其為患害,何可勝言。
副使楊璋乃能先事運謀,潛行剿襲,一夕之間,攻破巢穴,撲燎原之火於方燃,障潰岸之波於已決。
知府季學、指揮馮翔等親領兵眾,屢挫賊鋒,相應獎勵,以旌功能。
其各營將士,俱能用命效力,奮勇擒斬,亦合一體賞勞。
為此仰贛州府官吏,即便支給商稅銀兩,買辦後開禮物,及將發去銀牌羊酒,就委府衛掌印官備用彩亭鼓樂,迎送各官,用旌剿襲之功,以明獎勵之典。
仍將發去賞功銀兩,照名給賞。
其陣亡射傷兵夫,亦各查給優恤。
各官務要益竭忠貞,協謀並勇,大作三軍之氣,共收萬全之功。
調用三省夾攻官兵
准兵部咨,該湖廣巡撫都御史秦題云云。
已經開陳兩端,具本上請去後。
今准前因,除南贛二府兵糧事宜另行外,所據領兵等官,俱在得人,必須先委。
訪得九一江一 府知府汪隸、吉安府知府伍文定、汀州府知府唐淳,久一習一 軍旅,惠州府知府陳祥,器度深沉,俱各才識練達。
程鄉縣知縣張戩,近征大傘等處,獨統率新民,奮勇當先,功勞尤著。
撫州府東鄉縣知縣黃堂、建昌府新城縣知縣黃文鸑、袁州府萍鄉縣知縣高桂、吉安府龍泉縣知縣陳允諧,素有才名,堪以領兵。
但事幹各府,各官之中,或有違抗推托,臨期必致誤事。
除具本題請,但有不遵約束,許以軍法從事,合就通行知會。
為此仰抄案回府,即行本官,密切整備衣裝。
及將上杭縣義官李福英名下打一手,再行揀選,務要驍勇一精一悍者一千名,給與資裝器械,聽候命下。
另有公文至日,即便不分星夜,兼程前進軍門,以憑調用施行。
夾攻防守咨
准湖廣巡撫都御史秦咨云云。
看得龍泉一縣,與上猶縣諸巢接境。
將來三省夾攻,使龍泉所守不固,則吉安屬縣俱被一騷一擾。
必須大兵一哨,就從此路進剿,方可止賊奔沖。
已行吉安府知府伍文定,備行所屬龍泉、萬安、太和等縣,永新、安福等所,一精一選民間打一手,或在官機兵,共二千名,編成隊伍,督同知縣陳允諧等分統,俱赴龍泉縣屯紮。
該縣鄉夫,即日起集,守把隘口,聽候刻期夾剿外。
今准前因,合就咨報。
為此備由移咨前去,煩為查照施行。
行嶺北道催督進剿牌
案照先經行仰該道守巡官,分投先往上猶、大庾等處住紮,聽候各哨官兵至日,即便催督進剿去後。
今照領兵等官,已該本院坐委,合行分投催督。
為此仰抄案回道,即便催督各哨官兵,遵照方略,依期星夜直抵巢穴,務將前賊掃蕩撲滅,以靖地方,毋遺芽櫱,致貽後患。
本官仍行各官,詳察地裡險易,相度機宜,慎重行事,毋得輕率寡謀。
及逗遛退縮,致誤事機,定行軍法從事。
軍中未盡事宜,亦聽隨機應變施行,仍呈本院知會,俱毋違錯。
刻期會剿咨
准巡撫湖廣都御史秦咨:「議照會剿事情,已該兵部議奉欽依,刻期於九月中進兵。
職等督理兵糧,粗有次第。
近因楊總兵病故,又為兩廣路遠,約會頗難,只得改期十月初旬,衡州取齊,聽候分哨會兵具題,及差官約會進剿。
即今所調漢土官兵,不旬日間俱集。
若令住紮候至閏十二月方行會剿,非惟糧餉不敷,亦恐地方一騷一擾,況賊情狡詐,必致乘虛奔逸。
除移文兩廣總鎮軍門查照,作急會議,一面嚴督布守官兵,謹把賊路,防其奔逸;一面督發兵糧,委官分哨,相機策應剿殺外。
備咨貴職,查照事理,至期督發各哨夾剿,仍希由咨報。」
等因。
案照先為緊急軍務事。
本職看得,進攻次第,一江一 西惟桶岡一處,該與湖廣之兵會合。
其長流左溪、橫水等處,皆深入南安府所屬三縣腹心之內。
見今不次,擁眾奔沖,勢難止遏。
欲將前項賊巢,以次相機剿撲。
候貴治之兵齊集,夾攻桶岡,又經移咨貴職外。
續據縣丞舒富等呈稱,各畬賊首,聞知湖廣士兵將到,欲奔桶岡,集眾拒戰,戰而不勝,奔入范一陽一大山。
乞急為區處等因到院。
隨將領兵知府邢珣等,指受方略,刻期於十月十二日子時發兵進兵。
本院即日進屯,親臨南康督戰,遂破橫水、左溪等巢。
但賊首未獲,方行各哨追襲。
今准前因,照得一江一 西兵糧粗已齊集。
及照十一月初一日之期,亦已不遠。
除行兵備等官監督各哨,一面分投追襲未獲賊徒,一面行令,務在十一月初一日移兵徑趨桶岡等處,分佈夾攻,不許後期誤事。
及行兵備副使楊璋、移文參將史春知會外。
為此合咨前去,煩請貴院查照,早為督發,切勿後時。
橫水建立營場牌
照得本院親督諸軍,進破橫水等巢,賊徒已就誅戮。
但山高林密,誠恐漏殄之徒,大軍撤後,仍復嘯聚,必須建立營場,委官防守。
為此牌仰典史梁儀,協同千戶林節統領寧都機兵四百名,信豐機兵六百名,就在橫水大村,砍伐木植,相視地勢雄阜去處,建立營場一所,周圍先豎木柵,逐旋修築土城,聽候本院回軍住紮,以憑委官留兵防守。
各官務要同力協謀,一精一勤干理,工完之日,照依軍功論賞。
所領兵眾,如有不聽約束,許以軍令責治。
其合用夫匠等項,聽於南安所屬上猶、南康等縣取用。
該縣俱要即時應付,毋得遲違誤事。
搜扒殘寇咨
據知府邢珣、唐淳會呈:「各職近奉本院調發,於本年十一月初一日,依湖廣刻期夾攻桶岡峒諸巢,遵依攻破茶寮等處,擒斬賊一黨一 已盡。
見今各兵四散搜扒,無賊可捕。
訪得官兵未進之先,各賊帶領家屬逃往桂東縣連界大山藏躲,及將捕獲賊人黃順等備細研審相同。
但今彼處官兵未見前來,若不移文催督,誠恐先遁各賊,乘虛在彼奔竄,各營官兵,難於過境搜扒。
呈乞照詳。」
等因到院。
查卷,先為前事,已經通行湖廣、一江一 西、廣東三省該道兵備、守巡等官,調集官軍,把截夾攻;及嚴省、府、衛、所、州、縣等官,起集兵快鄉夫,各於賊行要路,晝夜把截,若賊奔遁,就便相機擒捕去後。
今據前因,照得桶岡賊徒,陸續潛逃,所據守隘等官,未暇參究。
但今各賊,久在彼處藏躲,若不速行搜扒,將來大兵既撤,諸賊必將復歸桶岡,重貽後患。
為此合咨貴院,煩將原調官兵,量摘三四千前來桂東連界大山,逐一搜扒,必使果無噍類,然後班師,庶幾一勞永逸,而彼此兩無遺憾。
及請戒令各兵,止於連界大山搜扒,不得過境深入,尤為地方之幸。
批准惠州府給由呈
據知府陳祥申給由事。
看得,知府陳祥,政著循良,才堪統馭,近因興師之舉,且遲考績之行。
今本官親從本院征剿叛賊,效勞備至,斬獲居多,巢穴悉皆掃平,地方已就寧靖,既喜奏功於露布,允宜上最於天曹,除賞功之典另行外,仰該府即便照例起送給由。
申繳。
批攻取河源賊巢呈
據僉事王天用呈:「河源朱峒、吳天王、曹總兵、一鄧一 都督等一十三圍,並上下二山,共有先鋒三千餘兵,五府六部俱全,聲言起城立殿,勢誠猖獗。」
看得,所呈各賊,聚眾三千,設官僭號,即其事勢,亦豈一朝一夕之故?而各該府、縣等官,前此曾無一言申報,據法即合拿究。
但稱所呈亦據傳聞,未委虛的;又慮萬一果如所呈,各該官吏正在緊關剿截之際,姑且俱未參提。
仰該道再行查勘的實,果如前情,即便一面嚴督各該官司,加謹防遏,一面議處機宜,或移夾剿之回師,或促候調之狼卒,度量緩急,相機而行。
如其事未猖揚,情猶可撫,亦要周防安插,區處得宜。
俱仰火速具由呈來,以憑議奏。
仍呈總督巡按等衙門,公同計議施行。
呈繳。
批贛州府賑濟呈
據贛州府呈:「本府贛縣等七縣,將在倉稻穀糶銀賑濟。」
看得,兵革之餘,民困未蘇,加以雨水為災,農務多廢,雖將來之患,固宜撙節預防,而目前之急,亦須酌量賑濟。
據該府所申,計處得宜,合行各縣照議施行。
仍仰各掌印官,務須嚴禁富豪之規利,痛革奸吏之夤緣,庶官府不為虛文之應,而貧民果沾實惠之及。
各具由回報。
申繳。
批嶺北道修築城垣呈
據副使楊璋呈:「所屬府、衛、縣城垣倒塌數多,而石城一縣尤甚,應該估計修理。
合委知府季學、邢珣,不妨府事,督修本府城垣。
龍南縣署印推官危壽,興國縣知縣黃泗,瑞金縣知縣鮑珉,各委督修本縣城垣。
惟石城縣知縣林順,柔懦無為,合行同知夏克義,估計督修。」
看得,城垣倒塌,地方急務。
幸茲盜賊蕩平,正可及時修築。
若患至而備,則事已無及。
該道即行各該承委官員查照,估算工程,措置物料,一應事宜,各自從長議處呈奪。
各官務要視官事如家事,惜民財如己財;因地任力,計日驗功;役不逾時而成堅久之績,費不擾民而有節省之美;庶稱保障之職,以副才能之舉。
呈繳。
查訪各屬賢否牌
節該欽奉敕諭:「軍衛有司官員中政務修舉者,量加獎勸;其有貪殘畏縮誤事者,文職五品以下,武職三品以下,逕自拿問發落。
欽此。」
欽遵。
切照當職撫臨贛州等處,向因親剿群賊,多在軍前,所據大小衙門官員中間,志行之賢否,政務之修廢,類皆未暇採訪,擬合通行查報。
為此除布按二司,本院自行詢訪外,牌仰本道官吏,即便從公查訪所屬軍衛有司官員。
要見某官廉勤公謹,某官貪婪畏縮,某官罷軟無為,某官峻刑酷暴,備細開造小冊,就於前件下填注,印封密切,馬上差人繼報,以憑復奏,黜陟拿問施行。
毋得循情,查報不公,致有物議,自取參究。
仍行本道各將掌印佐貳等官年甲籍貫,到任年月日期,亦開前件,揭帖一本,印信各令,差人繼報,不得稽遲。
行漳南道禁支稅牌
照得上杭河稅,原系本院欽奉敕諭,軍馬錢糧,逕自便宜區畫事理,專為軍餉而設,自來非奉本院明文,分毫不許擅自動支,與該省各衙門原無干預。
牌仰該道官吏,今後凡有相應動支,止許具由呈稟本院,聽候批允,不得一概申請,有乖事體,漸開多門之弊,反生侵漁之奸。
具依準。
繳牌。
禁約驛遞牌
照得水西驛遞舊例,每遇公差,驗有真正關文,隨即送赴軍門掛號,此乃防奸革弊定規。
本院撫臨贛州未幾,即因盜賊猖獗,屢出剿平,尚未清查。
訪得近來多有奸詐之徒,起一關文,輒就洗改。
或改一名為二三名者,或改紅船為站舡者,或改口糧為廩給者,或改下等馬為中等上等馬者,或該有司支應而夤緣驛遞應付者。
又有或看望親朋,或經過買賣,因與驛遞官吏相識,求買關文,詐偽百端。
若不掛號清查,非惟奸人得計,抑且有乖事體。
為此牌仰本驛所官吏,即便印鈐厚白申紙,裝釘方尺文簿,一樣二本,送赴軍門。
每遇公差關文,驗無前項奸弊,就與謄換,隨送軍門掛號給付。
如或本院出巡,就赴該道兵備掛號。
中間若有一交一 通,私與關文,或不經本院掛號,潛行應付者,定行拿問贓罪,決不輕貸。
仍仰今後差撥舡只迎送,止許各至一交一 界驛遞倒換,立限回還。
敢有貪圖過關米糧,或權要逼勒過界者,就便指實申來,以憑拿問。
仍行嶺北道一體查照施行。
申明便宜敕諭
節該欽奉敕:「廣東清遠、從化、後山等處,與爾所轄南韶等府,壤地相接,事體互相有關。
近該彼處鎮巡官奏稱,盜賊生發,師行有日,如遇彼處行文徵兵協剿,亦要隨即發兵前去防剿應援,以收全功。
毋得自分彼此,致失事機,欽此。」
欽遵。
照得南府界連南贛大庾、信豐、龍南等縣,而惠州、河源、興寧亦各逼近賊巢,俱繫緊關,奔遁潛匿之處,進攻防截之路。
訪得前賊為患日久,雖奉成命徵兵協剿,誠恐賊計狡猾詐變,東追則西竄,南捕則北奔,若不早為查處,未免有誤軍機。
為此仰抄案回司,會同三司掌印,及各該守巡、兵備等官,上緊調集兵糧,聽候剋期防剿,並將應剿賊巢,通行查出。
行拘熟知地利險易鄉導,責令畫圖貼說。
要見某處賊巢,連近某處鄉落;某巢界抵某處,系是良善村寨,某處系是善惡相兼;某處平坦,可以直搗;某處險阻,可以把截;某處系賊必遁之路,可以設伏邀擊;某處賊所不備,可以間道掩撲;何處官軍可以起調,何官可以委用,可以監統;糧餉何處措辦,住紮何處;聽候各要查處停當,備由馬上差人飛報本院,以憑遵照欽奉敕諭,與各該鎮巡官計議而行。
其有軍中一應進止機宜,亦要明白呈報,毋分彼此,致有疏虞。
國典具存,罪難容恕。
仍呈總督、鎮守、巡按衙門知會。
犒賞新民牌
據招撫新民張仲全、陳順珠等呈,解擒斬賊首池滿仔、屠天祐等八名顆到院。
為照張仲全等,始能脫離惡一黨一 ,誠心向善,已為可取。
又能擒斬叛賊,立功報效,即其忠勇,尤足嘉尚。
所據張仲全合升授以百長,陳順珠合升為總甲,各給銀牌,以酬其功。
其兵眾三百餘人,皆能齊心協力,擒捕叛賊,俱合犒賞。
為此牌差百戶周芳前去龍南縣,著落當該官吏,即將繼去銀牌給與張仲全、陳順珠,牛酒及賞功銀兩,照數給與部下有功兵眾。
仍仰督同張仲全等,整束部下兵眾,會同王受、鄭志高等併力夾剿殘賊,務要盡數搜擒,照例從重給賞。
其屠天祐手下走散兵夫,原由牽引哄誘,皆可免死。
仍仰張仲全遣人告諭,但能悔惡來歸,仍與安插。
或能擒斬同夥歸投者,准其贖罪,仍與給賞。
各役俱聽推官危壽等節制調度,務要竭忠盡力,愈加奮勇,期收全功,以圖報稱。
行嶺北等道議處兵餉
節該欽奉敕諭:「一應軍馬錢糧事宜,俱聽便宜區畫,以足軍餉,欽此。」
欽遵。
照得,近因夾剿上猶,桶岡等賊,糧餉無措。
當時仰賴朝廷威德,兩月之間,偶速克捷,不然,必致缺乏。
今各巢雖已掃定,而遺一黨一 竄伏,難保必無。
況廣東後山等處,方議征剿,萬一奔決過境,調兵遏剿,糧餉為先。
查得見行措置軍餉,以防民患事例:今後一江一 西南、贛等府有兵備去處,各該軍衛有司所問囚犯,審有家道頗可者,不拘笞杖徒流並雜犯死罪。
各照做工年月,每日折收工價銀一分,送府收貯,以備巡撫衙門軍情緩急之用。
雖有別項公務,不得擅支,仍要按季申報,合幹上司,以憑稽考,等因。
照得,近來官吏因循不行,查照概將問追工價等銀,俱稱類解買谷,遂致軍餉無備,甚屬故違。
具訪前項銀兩,埋沒侵漁甚眾。
今姑未查究,再行申明,仰抄案回道,著落當該官吏,並行南、贛二府衛、所、縣。
今後奉到問理等項,笞杖徒流雜犯斬絞罪,除有力納米照舊外,其家道頗可者,俱要查照先行事例,折納工價,俱收貯該府,以備本院軍情緩急。
敢有故違者,定行參以贓罪,決不輕貸。
仍仰各置文簿二扇,按季循環開報查考,毋致隱匿。
仍呈撫按衙門知會。
再批攻剿河源賊巢呈
據廣東嶺東道僉事朱昂等會呈:「河源縣賊巢一十三處,勢相聯絡,互為應援。
賊首吳何俊等,並帽子峰賊首譚廣護等,招亡納叛,不止二千餘眾,累歲荼毒生靈。
況又僭稱天王、總兵、都督等號,罪惡滔天,人神共怒。
必須請調大兵,剿絕根由,庶足以雪軍民之冤。
但此黠賊,性尤凶強。
必藉狼兵,可以搗巢攻寨。
大約以軍兵二萬有餘,方克濟事。」
合行布政司查議糧餉,並賞功銀兩等項。
又據惠州府云云。
看得,賊眾兵寡,委難集事。
但動調狼兵,亦利害相伴。
況開報賊巢,前後不同。
合用糧賞,俱合預行查處。
為此仰抄案回道,會同各守巡、兵備等官,將各巢穴再行備細查訪。
若果賊巢眾多,官兵分哨不敷,必須添調狼兵,仰即逕自呈請該省總督等衙門,上緊起調。
若見在官兵略以足用,可以不調狼兵,亦免一騷一擾地方,就仰選委謀勇官,督同府、衛、縣、所等官,將各漢達官軍、兵快、鄉夫,預先起集選練,於該府及近賊縣分,密切屯紮,勿令張揚,候剋期已定,然後晝伏夜行,出其不意,並擊合剿。
合用糧餉賞功等銀,備行廣東布政司查照上年大征事體,及時措備,毋致臨期誤事。
如是兵粗措置,俱已齊備,仰即馬上差人飛報軍門,以憑親臨督戰。
或差官繼報令旗令牌,分督進剿。
其各賊奔遁關隘,相應一江一 西防截者,亦要上緊查報,以憑調發,各毋稽違,致有失誤。
國典具存,決難輕貸。
先選熟知賊情三四人,赴軍門聽用。
軍中一應進止,或未盡機宜,應呈報者,亦就上緊呈報。
仍呈總鎮、鎮守、巡按等衙門查照知會。
優禮謫官牌
照得本院奉命提督軍務,征剿四省盜賊,深慮才微責重,懼無以仰稱任使,合求賢能,以資謀略。
訪得潮州府三河驛驛丞王思,志行高古,學問淵源,直道不能趨時,長才足以濟用。
惠州府通衢馬驛驛丞李中,堅忍之操,篤實之學,身困而道益亨,志屈而才未展,合就延引,以匡不及。
為此牌仰該府,照牌事理,措辦羊酒禮幣,差委該縣教官繼送本官處,用見本院優禮之意,仍照例起關應付。
以禮起送前赴軍門,以憑諮訪,該驛印記,別行委官署掌。
先具依準及禮過緣由。
繳牌。
批漳南道設立軍堡呈
據兵備僉事週期雍呈:「深田、半砂等處,負山濱海,地僻人稀,以致賊徒誘結,勢漸猖獗。
今雖議立軍堡,一時未得完工,合行署都指揮僉事侯汴,暫且住紮南韶,設法擒捕。
候軍堡已完,行令遵照欽奉敕諭,前往武平縣駐紮。」
看得,所呈深田等處,盜賊日漸猖熾,各該巡捕等官,因循坐視,致令滋蔓,俱合拿赴軍門。
但當用人之際,姑且記罪。
仰該道嚴加督捕,在目下靖絕,以功贖罪。
及照該道原議,設立軍堡十處。
每堡軍兵不過二三十人,勢分力弱,恐亦不足以振軍威,而扼賊勢。
仰該道會同守備官,再加酌量。
如果軍堡工費浩大,且可停止,將各堡該戍軍兵分作兩營,選委勇官二員分統,於各該盜賊出沒地方,絡繹搜捕,每月限定往來次數。
就仰經過縣分,按月開報兵備官處,不時考較督責。
其該設軍堡,止於每日程途所到去處,建立一所,以備宿歇。
非獨省費易舉,亦且勢併力合,地方可恃以無恐,盜賊聞風而自息矣。
但事難遙度,該道仍須計審詳議,一面呈報,務求至當,亦無苟從。
再照前項地方,盜賊日盛,備御未立,准議暫委守備侯汴前往南韶住紮,嚴剿捕以靖地方。
稍候武備既設,施行有次,仍舊還歸武平住紮。
該道照議批呈事理,即便備行本官查照施行,俱毋違錯。
再申明三省敕諭
節該欽奉敕:「該兵科給事中周文熙奏,湖廣郴、衡地方瑤賊,不乘時處置,抑恐遺孽復滋,重貽後患。
乞要推舉撫治憲臣一員前去,會同湖廣、廣東、一江一 西鎮巡三司等官,相度事宜。
或設添衛所縣治,或置立屯戍屯堡,或仍敕爾每年春夏在南、贛等處,秋冬在郴、衡等處,住紮整理。
庶幾委任專一,有備無患等因,該部議謂宜如所奏施行。
今特敕爾親詣郴、衡等處地方,照依周文熙所奏,並查照御史王度、唐濂及僉事顧英等建言事理,從長議處,定立長治久安之法。
應施行者,逕自會同各該鎮巡等官,從長施行。
事體重大者,奏請定奪。
爾為風憲大臣,受茲委託,尤宜廣詢博訪,擇善而行。
務使盜息民安,地方有賴,欽此。」
欽遵。
卷查先准兵部咨為圖議邊方後患事。
該兵科給事中周文熙奏,該本部覆題,已經案仰湖廣都、布、按三司,即行該道守巡、兵備等官,一體欽遵。
各詣郴、桂、衡州等處,督同各該掌印等官,相度山川險易之勢,諮訪賊情起伏之由,查照各官建言事理,從長議處方略。
要見某處可以開建縣治,某處相應添設衛所,某處營堡宜修,某處道路宜開,備詢高年有識,務宜土俗民情。
如或開建添設等項,有勞於民,無補於事,亦要明白聲說,毋拘成議,附和雷同。
別有防奸御患長策,俱要備細呈奪,毋憚改作。
仰惟朝廷採納群策,非徒苟為文具。
諒在各官,協心承委,決無了塞公移,務竭保民安土之謀,共圖久安長治之策。
應施行者,就便具由呈來,以憑會議施行。
若有事體重大,該具奏者,亦即呈來,奏請定奪去後。
今奉前因,擬合通行。
為此仰抄案回司,即行掌印,並各該道守巡、兵備、守備等官,一體查照欽遵。
作急議報施行,毋得稽違。
仍行鎮守、巡撫、總督、總鎮、巡按衙門知會。
批贛州府給由呈
據知府邢珣申給由事。
照得,知府邢珣久勞郡政,屢立戰功。
合有賞功之典,出於報最之外。
今三年之考,既因事久稽,而六載之期,亦計日非遠。
況地方盜賊雖平,瘡痍未起。
仰行本官照舊支俸,益弘永圖。
苟有善可及民,何厭久於其道!微疾已痊,即起視事,給由一節,六年並考。
申繳。
行嶺北道裁革軍職巡捕牌
訪得南、贛巡捕軍職官員,有名無實。
每遇火盜生發,坐視觀望,曾不以時策應。
中間更有不守法律,在於私宅接受詞訟,嚇取財賄紙米。
或捕獲一賊,則招攀無於之人,乘機詐騙。
僉充總小甲,則需索拜見;更換鋪夫,則索要年例;稍或不從,百般羅織。
又如前往所屬巡邏,則索要折干,刻取酒食。
甚至容隱賊徒,竊分贓賄。
欲便拿究,緣無指實查行間。
為此仰抄案回道,即將巡捕軍職官員,就便裁革。
一應地方事宜,俱令府、縣捕盜等官管理。
中間倘有未盡事宜,該道再行議處呈奪。
仍候考選之日,備呈鎮巡等衙門查照知會。
遵奉欽依行福建三司清查錢糧
准兵部咨云云。
查得,先准本部咨題,奉欽依備行前來,已經案仰福建都、布、按三司,並行所屬一體欽遵。
仍查各該府、縣、衛、所每年額征各項秋屯糧米各計若干。
中間起運,每石折銀若干,魚課折銀若干。
存留數內,應否輸納本色,折收銀兩。
見今小民拖欠者已征若干,未征若干,有無已征捏作未征。
其各衛、所軍士該支月糧,某衛、所若干石,見今某衛、所已缺支若干,月共該補給米若干石。
起運秋屯糧米,要查是何年月,奉何事例。
分派某府、衛、所解京,今經幾年,是否已為定例。
設若存留,必須先查各屬官吏、師生、旗軍人等,歲用錢糧,大約共計若干,有無足勾。
及查該司並各府、州、縣見貯庫內銀兩,某項共計若干。
中間可以借支,俟後追補,如是扣算不敷,應否將前起運存留。
並查汀、漳二府用兵之時,所用糧餉,系何項錢糧,曾否將官軍月糧借輳。
務要備查明白,具由差人馬上繼報。
一面會同三司、掌印、守巡各官,將一應利弊,相應興革者,逐一查議停當,俟本院撫臨之日呈奪去後。
今准前因,合再通行查處。
為此仰抄案回司,即行掌印並各道守巡等官,公同本院委官,速將前項事情,再加用心查議,務要事體穩當,以便經久;明白具由開呈,以憑會處。
中間若有未盡事宜,亦就查議呈奪,毋得虛應故事。
苟且目前,復遺後患,罪有所歸。
議處添設縣所城堡巡司咨
准兵部咨云云。
續據湖廣按察司呈,奉巡撫湖廣都御史秦案驗,為計處地方,以弭盜賊事。
准兵部咨:「該本院題,備由呈報,及移咨到院案候間。
今准前因,為照添設縣所,查處更夫,並設屯堡置巡司等項事宜,俱奉有成命。
況皆經巡撫衙門悉心區畫,各已慮無遺策,豈能別有議處。
惟稱分割乳源、樂昌二縣,裡分節行廣東,該道會勘未報,尚恐兩省各官,未免互分彼此,不肯協和成事,必須貴院不憚一行,親臨其地,約會總督兩廣軍務都御史楊,面會一處,庶幾兩省之事,可以一言而決。」
及照建立三屯,摘發湖廣各衛所官軍,協同巡檢弓兵守把一節,以今事勢而論,亦為久長之防。
但訪得各衛所官軍,皆有安土重遷之懷,無故摘撥,必致奏告推搪,非惟無補於防禦,兼且徒益於紛擾,似須更為一處,必使人情樂從,庶幾事功易集。
本職見奉朝令,前往福建巡視地方,處置軍人作亂事情,不日啟行,必須遵照敕旨,候事完回日,方可親詣郴衡地方,面會貴院議處。
但恐曠日彌久,行事益遲,為此合咨貴院,煩請先為查處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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