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陽明全集
卷一(1)
知行錄之一 公移一
提督南贛軍務征橫水桶岡三浰 撫南贛欽奉敕諭通行各屬
正德十二年正月
節該欽奉敕諭:「一江一 西、福建、廣東、湖廣各布政司地方一交一 界去處,累有盜賊生發。
因地連各境,事無統屬,特命爾前去巡撫一江一 西南安、贛州,福建汀州、漳州,廣東南雄、韶州、惠州、潮州各府,及湖廣彬州地方;安撫軍民,修理城池,禁革奸弊,一應地方賊情,軍馬錢糧事宜,小則逕自區畫,大則奏請定奪。
但有盜賊生發,即便嚴督各該兵備守禦守巡,並各軍衛有司設法剿捕,選委廉能屬官,密切體訪,及簽所在大戶,並被害之家;有智力人丁,多方追襲,量加犒賞;或募知因之人,一陰一為鄉導;或購賊徒,自相斬捕;或聽脅從並亡命窩主人等,自首免罪。
其軍衛有司官員中政務修舉者,量加旌獎;其有貪殘畏縮誤事者,逕自拿問發落。
爾風憲大臣,須廉正剛果,肅清奸弊,以副朝廷之委任。
欽此。」
欽遵。
照得撫屬地方,界連四省;山溪峻險,林木茂深,盜賊潛處其間,不時出沒剽劫;東追則西竄,南捕則北奔,各省巡捕等官,彼此推調觀望,不肯協力追剿;遂至延蔓日多。
當職猥以菲才,濫膺重寄,大懼職業鰥廢,仰負朝廷委託。
為照前項地方,延袤廣遠,未能遍歷其間;綏撫之方,隨時殊制;攻守之策,因地異宜;若非的確詢訪,難以臆見裁度。
為此仰鈔案回司,著落當該官吏,照依案驗內事理,即行本司該道分巡、分守、兵備、守備等官,並所屬大小衙門各該官吏,公同逐一會議:要見即今各處城堡關隘,有無堅完;軍兵民快,曾否操練;某處賊方猖獗,作何擒剿;某處賊已退散,作何撫緝;某賊怙終,必須撲滅;某賊被誘,尚可招徠;何等人役,堪為鄉導;何等大戶,可令追襲;軍不足恃,或須別募一精一強;財不足用,或可別為經畫;某處或有閒田,可興屯以足食;某處或多浮費,可節省以供軍;何地須添寨堡,以斷賊之往來;何地堪建城邑,以扼賊之要害;姑息隱忍,固非久安之圖;會舉夾攻,果得萬全之策;一應足財養兵弭寇安民之術,皆宜心悉計慮,折衷推求。
山川道路之險易,必須親切畫圖;賊壘民居之錯雜,皆可按實開注;近者一月以裡,遠者一月以外,凡有所見,備寫揭帖,各另呈來,以憑采擇。
非獨以匡當職之不逮,亦將以驗各官之所存,務求實用,毋事虛言。
各該官吏俱要守法奉公,長廉遠恥,祛患衛民,竭誠報國。
毋以各省而分彼此,務須協力以濟艱難,果有忠勇清勤績行顯著者,旌勸自有常典,當職不敢蔽賢;其或奸貪畏縮志行卑污者,黜罰亦有明條,當職亦不敢同惡。
深惟昧劣,庶賴匡襄,凡我有官,各宜知悉。
分類:未分類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