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齋誌異
丑狐
穆生,長沙人。
家清貧,冬無絮衣。
一夕枯坐,有女子入,衣服炫麗而顏色黑丑。
笑曰:「得毋寒乎?」
生驚問之。
曰:「我狐仙也。
憐君枯寂,聊與共一溫一 冷榻耳。」
生懼其狐,而厭其醜,大號。
女以元寶置几上,曰:「若相諧好,以此相贈。」
生悅而從之。
床 無裀褥,女代以袍。
將曉,起而囑曰:「所贈,可急市軟帛作臥具;餘者絮衣作饌,足矣。
倘得永好,勿憂貧也。」
遂去。
生告妻,妻亦喜,即市帛為之縫紉。
女夜至,見臥具一新,喜曰:「君家娘子劬勞哉!」留金以酬之。
從此至無虛夕。
每去,必有所遺。
年餘,屋廬修潔,內外皆衣文錦繡,居然素封。
女賂遺漸少,生由此心厭之,聘術士至,畫符於門。
女來,嚙折而棄之。
入指生曰:「背德負心,至君已極!然此奈何我!若相厭薄,我自去耳。
但情義既絕,受於我者,須要償也!」忿然而去。
生懼,告術士。
術士作壇,陳設未已,忽顛地下,血流滿頰;視之,割去一耳。
眾大懼,奔散;術士亦掩耳竄去。
室中擲石如盆,門窗釜甑,無復全者。
生伏床 下,蓄縮汗聳。
俄見女抱一物入,貓首猧尾,置床 前,嗾之曰:「嘻嘻!可嚼奸人足。」
物即齕履,齒利於刃。
生大懼,將屈藏之,四肢不能動。
物嚼指,爽脆有聲。
生痛極,哀祝。
女曰:「所有金珠,盡出勿隱。」
生應之。
女曰:「呵呵!」物乃止。
生不能起,但告以處。
女自往搜括,珠鈿衣服之外,止得二百餘金。
女少之,又曰:「嘻嘻!」物復嚼。
生哀鳴求恕。
女限十日,償金六百。
生諾之,女乃抱物去。
久之,家人漸聚,從床 下曳生出,足血淋漓,喪其二指。
視室中,財物盡空,惟當年破被存焉。
遂以覆生,令臥。
又懼十日復來,乃貨婢鬻衣,以足其數。
至期,女果至;急付之,無言而去。
自此遂絕。
生足創,醫藥半年始愈,而家清貧如初矣。
狐適近村于氏。
於業農,家不中貲;三年間,援例納粟,夏屋連蔓,所衣華服,半生家物。
生見之,亦不敢問。
偶適野,遇女於途,長跪道左。
女無言,但以素巾裹五六金,遙擲生,反身徑去。
後于氏早卒,女猶時至其家,家中金帛輒亡去。
於子睹其來,拜參之,遙祝曰:「父即去世,兒輩皆若子,縱不撫恤,何忍坐令貧也?」
女去,遂不復至。
異史氏曰:「邪物之來,殺之亦壯;而既受其德,即鬼物不可負也。
既貴而殺趙孟,則賢豪非之矣。
夫人非其心之所好,即萬鍾何動焉。
觀其見金色喜,其亦利之所在,喪身辱行而不惜者歟?傷哉貪人,卒取殘敗!」
分類:古典神魔志怪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