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齋誌異
餓鬼
馬永,齊人。
為人貪,無賴,家卒屢空,鄉人戲而名之「」。
年三十餘,日益窶,衣百結鶉,兩手一交一 其肩,在市上攫食。
人盡棄之,不以齒。
邑有朱叟者,少攜妻居於五都之市,操業不雅。
暮歲歸其鄉,大為士類所口;而朱潔行為善,人始稍稍禮貌之。
一日,值馬攫食不償,為肆人所苦。
憐之,代給其直。
引歸,贈以數百,俾作本。
馬去,不肯謀業,坐而食。
無何,貲復匱,仍蹈舊轍。
而常懼與朱遇,去之臨邑。
暮宿學宮,冬夜凜寒,輒摘聖賢顛上旒而煨其板。
學官知之,怒欲加刑。
馬哀免,願為先生生財。
學官喜,縱之去。
馬探某生殷富,登門強索貲,故挑其怒;乃以刀自劙,誣而控諸學。
學官勒取重賂,始免申黜。
諸生因而共憤,公質縣尹。
尹廉得實,笞四十,梏其頸,三日斃焉。
是夜,朱叟夢馬冠帶而入,曰:「負公大德,今來相報。」
既寤,妾舉子。
叟知為馬,名以馬兒。
少不慧,喜其能讀。
二十餘,竭力經紀,得入邑泮。
後考試寓旅邸,晝臥床 上,見壁間悉糊舊藝;視之,有「犬之性」四句題,心畏其難,讀而志之。
入場,適是其題,錄之,得優等,食餼焉。
六十餘,補臨邑訓導。
官數年,曾無一道義一交一 。
惟袖中出青蚨,則作鸕茲笑;不則睫毛一寸長,稜稜若不相識。
偶大令以諸生小故,判令薄懲,輒酷掠如治盜賊。
有訟士子者,即富來叩門矣。
如此多端,諸生不復可耐。
而年近七旬,臃腫聾瞶,每向人物色黑鬚藥。
有狂生某,剉茜根紿之。
天明共視,如廟中所塑靈官狀。
大怒,拘生;生已早夜亡去。
以此憤氣中結,數月而死。
分類:古典神魔志怪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