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齋誌異》伍秋月:為人慷慨有力,廣一交一 游。年十八,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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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齋誌異》伍秋月

聊齋誌異

伍秋月

秦郵王鼎,字仙湖。

為人慷慨有力,廣一交一 游。

年十八,未娶,妻殞。

每遠遊,恆經歲不返。

兄鼐,一江一 北名士,友於甚篤。

勸弟勿游,將為擇偶。

生不聽,命舟抵鎮一江一 訪友。

友他出,因稅居於逆旅閣上。

一江一 水澄波,金山在目,心甚快之。

次日,友人來,請生移居;辭不去。

居半月餘,夜夢女郎,年可十四五,容華端妙,上床 與合,既寤而遺。

頗怪之,亦以為偶。

入夜,又夢之。

如是三四夜。

心大異,不敢息燭,身雖偃臥,惕然自警。

才一交一 睫,夢女復來;方狎,忽自驚寤;急開目,則少女如仙,儼然猶在抱也。

見生醒,頓自愧怯。

生雖知非人,意亦甚得;無暇問訊,真與馳驟。

女若不堪,曰:「狂暴如此,無怪人不敢明告也。」

生始詰之。

答云:「妾伍氏秋月。

先父名儒,邃於易數。

常珍愛妾;但言不永壽,故不許字人。

後十五歲果夭歿,即攢瘞閣東,令與地平。

亦無塚志,惟立片石於棺側,曰:『女秋月,葬無塚,三十年,嫁王鼎。

』今已三十年,君適至。

心喜,亟欲自薦;寸心羞怯,故假之夢寐耳。」

王亦喜,復求訖事。

曰:「妾少須一陽一氣,欲求復生,實不禁此風雨。

後日好合無限,何必今宵。」

遂起而去。

次日,復至,坐對笑謔,歡若生平。

滅燭登床 ,無異生人;但女既起,則遺洩流離,沾染茵褥。

一夕,明月瑩澈,小步庭中。

問女:「冥中亦有城郭否?」

答曰:「等耳。

冥間城府,不在此處,去此可三四里。

但以夜為晝。」

問:「生人能見之否?」

答云:「亦可。」

生請往觀,女諾之。

乘月去,女飄忽若風,王極力追隨。

欻至一處,女言:「不遠矣。」

王瞻望殊罔所見。

女以唾塗其兩眥,啟之,明倍於常,視夜色不殊白晝。

頓見雉堞在杳靄中;路上行人,如趨墟市。

俄二皂縶三四人過,末一人怪類其兄。

趨近之,果兄。

駭問:「兄那得來?」

兄見生,潸然零涕,言:「自不知何事,強被拘囚。」

王怒曰:「我兄秉禮君子,何至縲紲如此!」便請二皂,幸且寬釋。

皂不肯,殊大傲睨。

生恚欲與爭。

兄止之曰:「此是官命,亦合奉法。

但余乏用度,索賄良苦。

弟歸,宜措置。」

生把兄臂,哭失聲。

皂怒,猛掣項索,兄頓顛蹶。

生見之,忿火填胸,不能制止,即解佩刀,立決皂首。

一皂喊嘶,生又決之。

女大驚曰:「殺官使,罪不宥!遲則禍及!請即覓舟北發,歸家勿摘提旛,杜門絕出入,七日保無慮也。」

王乃挽兄夜買小舟,火急北渡。

歸見弔客在門,知兄果死。

閉門下鑰,始入。

視兄已渺;入室,則亡者已蘇,便呼:「餓死矣!可急備湯餅。」

時死已二日,家人盡駭。

生乃備言其故。

七日啟關,去喪旛,人始知其復甦。

親友集問,但偽對之。

轉思秋月,想念頗煩。

遂復南下,至舊閣,秉燭久待,女竟不至。

矇矓欲寢,見一婦人來,曰:「秋月小娘子致意郎君:前以公役被殺,兇犯逃亡,捉得娘子去,見在監押。

押役遇之虐。

日日盼郎君,當謀作經紀。」

王悲憤,便從婦去。

至一城都,入西郭,指一門曰:「小娘子暫寄此間。」

王入,見房舍頗繁,寄頓囚犯甚多,並無秋月。

又進一小扉,斗室中有燈火。

王近窗以窺,則秋月坐榻上,掩袖嗚泣。

二役在側,撮頤捉履,引以嘲戲。

女啼益急。

一役挽頸曰:「既為罪犯,尚守貞耶?」

王怒,不暇語,持刀直入,一役一刀,摧斬如麻,篡取女郎而出。

幸無覺者。

裁至旅舍,驀然即醒。

方怪幻夢之凶,見秋月含睇而立。

生驚起曳坐,告之以夢。

女曰:「真也,非夢也。」

生驚曰:「且為奈何!」女歎曰:「此有定數。

妾待月盡,始是生期;今已如此,急何能待!當速發瘞處,載妾同歸,日頻喚妾名,三日可活。

但未滿時日,骨耎足弱,不能為君任井臼耳。」

言已,草草欲出。

又返身曰:「妾幾忘之,冥追若何?生時,父傳我符書,言三十年後,可佩夫婦。」

乃索筆疾書兩符,曰:「一君自佩,一黏妾背。」

送之出,志其沒處,掘尺許,即見棺木,亦已敗腐。

側有小碑,果如女言。

發棺視之,女顏色如生。

抱入房中,衣裳隨風盡化。

黏符已,以被褥嚴裹,負至一江一 濱;呼攏泊舟,偽言妹急病,將送歸其家。

幸南風大競,甫曉,已達裡門。

抱女安置,始告兄嫂。

一家驚顧,亦莫敢直言其惑。

生啟衾,長呼秋月,夜輒擁一屍一而寢。

日漸一溫一 暖。

三日竟蘇,七日能步;更衣拜嫂,盈盈然神仙不殊。

但十步之外,須人而行;不則隨風搖曳,屢欲傾側。

見者以為身有此病,轉更增媚。

每勸生曰:「君罪孽太深,宜積德誦經以懺之。

不然,壽恐不永也。」

生素不佞佛,至此皈依甚虔。

後亦無恙。

異史氏曰:「余欲上言定律:『凡殺公役者,罪減平人三等。

』蓋此輩無有不可殺者也。

故能誅鋤蠹役者,即為循良;即稍苛之,不可謂虐。

況冥中原無定法,倘有惡人,刀鋸鼎鑊,不以為酷。

若人心之所快,即冥王之所善也。

豈罪致冥追,遂可幸而逃哉?」

分類:古典神魔志怪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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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齋誌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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