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齋誌異
汾州狐
汾州判朱公者,居廨多狐。
公夜坐,有女子往來燈下,初謂是家人婦,未遑顧瞻;及舉目,竟不相識,而容光艷絕。
心知其狐,而愛好之,遽呼之來。
女停履笑曰:「厲聲加人,誰是汝婢媼耶?」
朱笑而起,曳坐謝過。
遂與款密,久如夫妻之好。
忽謂曰:「君秩當遷,別有日矣。」
問:何時?」
答曰:「目前。
但賀者在門,吊者即在閭,不能官也。」
三日,遷報果至。
次日即得太夫人訃音。
公解任,欲與偕旋。
狐不可。
送之河上。
強之登舟。
女曰:「君自不知,狐不能過河也。」
朱不忍別,戀戀河畔。
女忽出,言將一謁故舊。
移時歸,即有客來答拜。
女別室與語。
客去乃來,曰:「請便登舟,妾送君渡。」
朱曰:「向言不能渡,今何以渡?」
曰:「曩所謁非他,河神也。
妾以君故,特請之。
彼限我十天往復,故可暫依耳。」
遂同濟。
至十日,果別而去。
分類:古典神魔志怪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