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齋誌異
狼三則
有屠人貨肉歸,日已暮。
欻一狼來,瞰擔中肉,似甚涎垂;步亦步,尾行數里。
屠懼,示之以刃,則稍卻;既走,又從之。
屠無計,默念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懸諸樹而早取之。
遂鉤肉,翹足掛樹間,示以空空。
狼乃止。
屠即徑歸。
昧爽往取肉,遙望樹上懸巨物,似人縊死狀,大駭。
逡巡近之,則死狼也。
仰首審視,見口中含肉,肉鉤刺狼顎,如魚吞餌。
時狼革價昂,直十餘金,屠小裕焉。
緣木求魚,狼則罹之,亦可笑已!
一屠晚歸,擔中肉盡,止有剩骨。
途中兩狼,綴行甚遠。
屠懼,投以骨。
一狼得骨止,一狼仍從;復投之,後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盡,而兩狼之並驅如故。
屠大窘,恐前後受其敵。
顧野有麥場,場主積薪其中,苫蔽成丘。
屠乃奔倚其下,弛擔持刀。
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時,一狼徑去;其一犬坐於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
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數刀斃之。
方欲行,轉視積薪後,一狼洞其中,意將隧入以攻其後也。
身已半入,止露尻尾。
屠自後斷其股,亦斃之。
乃悟前狼假寐,蓋以誘敵。
狼亦黠矣!而頃刻兩斃,禽一獸 之變詐幾何哉,止增笑耳!
一屠暮行,為狼所逼。
道傍有夜耕者所遺行室,奔入伏焉。
狼自苫中探爪入。
屠急捉之,令不可去。
顧無計可以死之。
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
極力吹移時,覺狼不甚動,方縛以帶。
出視,則狼脹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張不得合。
遂負之以歸。
非屠烏能作此謀也?三事皆出於屠;則屠人之殘,殺狼亦可用也。
分類:古典神魔志怪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