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齋誌異
王蘭
利津,暴病死。
閻王覆勘,乃鬼卒之誤勾也。
責送還生,則一屍一已敗。
鬼懼罪,謂王曰:「人而鬼也則苦,鬼而仙也則樂。
苟樂矣,何必生?」
王以為然。
鬼曰:「此處一狐,金丹成矣。
竊其丹吞之,則魂不散,可以長存,但憑所之,罔不如意。
子願之否?」
王從之。
鬼導去,入一高第,見樓閣渠然,而悄無一人。
有狐在月下,仰首望空際。
氣一呼,有丸自口中出,直上入於月中;一吸,輒復落,以口承之,則又呼之:如是不已。
鬼潛伺其側,俟其吐,急掇於手,付王吞之。
狐驚,盛氣相尚。
見二人在,恐不敵,憤恨而去。
王與鬼別,至其家,妻子見之,鹹懼卻走。
王告以故,乃漸集。
由此在家寢處如平時。
其友張姓者,聞而省之,相見,話一溫一 涼。
因謂張曰:「我與若家夙貧,今有術,可以致富。
子能從我游乎?」
張唯唯。
曰:「我能不藥而醫,不卜而斷。
我欲現身,恐識我者,相驚以怪。
附子而行,可乎?」
張又唯唯。
於是即日趣裝,至山西界。
富室有女,得暴疾,眩然瞀瞑。
前後藥禳既窮。
張造其廬,以術自炫。
富翁止此女,常珍惜之,能醫者,願以千金為報。
張請視之。
從翁入室,見女瞑臥,啟其衾,撫其體,女昏不覺。
王私告張曰:「此魂亡也,當為覓之。」
張乃告翁:「病雖危,可救。」
問:「需何藥?」
俱言不須,「女公子魂離他所,業遣神覓之矣。」
約一時許,王忽來,具言已得。
張乃請翁再入,又撫之。
少頃女欠伸,目遽張。
翁大喜,撫問。
女言:「向戲園中,見一少年郎,挾彈彈雀;數人牽駿馬,從諸其後。
急欲奔避,橫被阻止。
少年以弓授兒,教兒彈。
方羞訶之,便攜兒馬上,累騎而行。
笑曰:『我樂與子戲,勿羞也。
』數里入山中,我馬上號且罵;少年怒,推墮路旁,欲歸無路。
適有一人至,捉兒臂,疾若馳,瞬息至家,忽若夢醒。」
翁神之,果貽千金。
王宿與張謀,留二百金作路用,余盡攝去,款門而付其子;又命以三百饋張氏,乃復還。
次日與翁別,不見金藏何所,益異之,厚禮而送之。
逾數日,張於郊外遇同鄉人賀才。
才飲博不事生產,奇貧如丐。
聞張得異術,獲金無算,因奔尋之。
王勸薄贈令歸。
才不改故行,旬日蕩盡,將復覓張。
王已知之,曰:「才狂悖,不可與處,只宜賂之使去,縱禍猶淺。」
逾日,才果至,強從與俱。
張曰:「我固知汝復來。
日事酗賭,千金何能滿無底竇?誠改若所為,我百金相贈。」
才諾之。
張瀉囊授之。
才去,以百金在橐,賭益豪;益之狹邪游,揮灑如土。
邑中捕役疑而執之,質於官,拷掠酷慘。
才實告金所自來。
乃遣隸押才捉張。
數日創劇,斃於塗。
魂不忘張,復往依之,因與王會。
一日,聚飲於煙墩,才大醉狂呼,王止之,不聽。
適巡方御史過,聞呼搜之,獲張。
張懼,以實告。
御史怒,笞而牒於神。
夜夢金甲人告曰:「查無辜而死,今為鬼仙。
醫亦仁術,不可律以妖魅。
今奉帝命,授為清道使。
賀才邪蕩,已罰竄鐵圍山。
張某無罪,當宥之。」
御史醒而異之,乃釋張。
張治裝旋里。
囊中存數百金,敬以半送王家。
王氏子孫以此致富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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