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齋誌異
玄
滕邑趙旺,夫妻奉佛,不茹葷血,鄉中有「善人」之目。
家稱小有。
一女小二,絕慧美。
趙珍愛之。
年六歲,使與兄長春,並從師讀,凡五年而熟五經焉。
同窗丁生,字紫陌,長於女三歲,文采風一流 ,頗相傾愛。
私以意告母,求婚趙氏。
趙期以女字大家,故弗許。
未幾,趙惑於白蓮教;徐鴻儒既反,一家俱陷為賊。
小二知書善解,凡紙兵豆馬之術,一見輒一精一。
小女子師事徐者六人,惟二稱最,因得盡傳其術。
趙以女故,大得委任。
時丁年十八,游滕泮矣,而不肯論婚,意不忘小二也。
潛亡去,投徐麾下。
女見之喜,優禮逾於常格。
女以徐高足,主軍務;晝夜出入,父母不得閒。
丁每宵見,嘗斥絕諸役,輒至三漏。
丁私告曰:「小生此來,卿知區區之意否?」
女云:「不知。」
丁曰:「我非妄意攀龍,所以故,實為卿耳。
左道無濟,止取滅亡,卿慧人,不念此乎?能從我亡,則寸心誠不負矣。」
女憮然為間,豁然夢覺,曰:「背親而行,不義,請告。」
二人入陳利害,趙不悟,曰:「我師神人,豈有舛錯?」
女知不可諫,乃易髫而髻。
出二紙鳶,與丁各跨其一;鳶肅肅展翼,似鶼鶼之鳥,比翼而飛。
質明,抵萊蕪界。
女以指捻鳶項,忽即斂墮。
遂收鳶;更以雙衛,馳至山一陰一里,托為避亂者,僦屋而居。
二人草草出,嗇於裝,薪儲不給。
丁甚憂之。
假粟比捨,莫肯貸以升斗。
女無愁容,但質簪珥。
閉門靜對,猜燈謎,憶亡書,以是角低昂;負者,駢二指擊腕臂焉。
西鄰翁姓,綠林之雄也。
一日,獵歸。
女曰:「富以其鄰,我何憂?暫假千金,其與我乎!」
丁以為難。
女曰:「我將使彼樂輸也。」
乃翦紙作判官狀,置地下,覆以雞籠。
然後握丁登榻,煮藏酒,檢周禮為觴政:任言是某冊第幾葉,第幾人,即共翻閱。
其人得食傍、水傍、酉傍者飲;得酒部者倍之。
既而女適得「酒人」,丁以巨觥引滿促釂。
女乃祝曰:「若借得金來,君當得飲部。」
丁翻捲,得「鱉人」。
女大笑曰:「事已諧矣!」滴漉授爵。
丁不服。
女曰:「君是水族,宜作鱉飲。」
方喧競所,聞籠中戛戛。
女起曰:「至矣。」
啟籠驗視,則布囊中有巨金纍纍充溢。
丁不勝愕喜。
後翁家媼抱兒來戲,竊言:「主人初歸,篝燈夜坐。
地忽暴裂,深不可底。
一判官自內出,言:『我地府司隸也。
太山帝君會諸冥曹,造暴客惡錄,須銀燈千架,架計重十兩;施百架,則消滅罪愆。
』主人駭懼,焚香叩禱,奉以千金。
判官荏苒而入,地亦遂合。」
夫妻聽其言,故嘖嘖詫異之。
而從此漸購牛馬,蓄廝婢,自營宅第。
裡無賴子窺其富,糾諸不逞,踰垣劫丁。
丁夫婦始自夢中醒,則編菅爇照,寇集滿屋。
二人執丁;又一人探手女懷。
女袒而起,戟指而呵曰:「止,止!」盜十三人,皆吐舌呆立,癡若木偶。
女始著褲下榻;呼集家人,一一反接其臂,逼令供吐明悉。
乃責之曰:「遠方人埋頭澗谷,冀得相扶持;何不仁至此!緩急人所時有,窘急者不妨明告,我豈積殖自封者哉?豺狼之行,本合盡誅;但吾所不忍,姑釋去,再犯不宥!」諸盜叩謝而去。
居無何,鴻儒就擒,趙夫婦妻子俱被夷誅;生繼金往贖長春之幼子以歸。
兒時三歲,養為己出,使從姓丁,名之承祧。
於是裡中人漸知為白蓮教戚裔。
適蝗害稼,女以紙鳶數百翼放田中,蝗遠避,不入其隴,以是得無恙。
裡人共嫉之,群首於官,以為鴻儒余一黨一 。
官瞰其富,肉視之,收丁。
丁以重賂啖令,始得免。
女曰:「貨殖之來也苟,固宜有散亡。
然蛇蠍之鄉,不可久居。」
因賤售其業而去之,止於益都之西鄙。
女為人靈巧,善居積,經紀過於男子。
嘗開琉璃廠,每進工人而指點之,一切碁燈,其奇式幻采,諸肆莫能及,以故直昂得速售。
居數年,財益稱雄。
而女督課婢僕嚴,食指數百無冗口。
暇輒與丁烹茗著棋,或觀書史為樂。
錢谷出入,以及婢僕業,凡五日一課;女自持籌,丁為之點籍唱名數焉。
勤者賞賚有差;惰者鞭撻罰膝立。
是日給假不夜作,夫妻設餚酒,呼婢輩度俚曲為笑。
女明察如神,人無敢欺。
而賞輒浮於其勞,故事易辦。
村中二百餘家,凡貧者俱量給資本,鄉以此無遊惰。
值大旱,女令村人設壇於野,乘輿夜出,禹步作法,甘霖傾注,五里內悉獲沾足。
人益神之。
女出未嘗障面,村人皆見之。
或少年群居,私議其美;及覿面逢之,俱肅肅無敢仰視者。
每秋日,村中童子不能耕作者,授以錢,使采荼薊,幾二十年,積滿樓屋。
人竊非笑之。
會山左大饑,人相食;女乃出菜,雜粟贍饑者,近村賴以全活,無逃亡焉。
異史氏曰:「二所為,殆天授,非人力也。
然非一言之悟,駢死已久。
由是觀之,世抱非常之才,而誤入匪僻以死者,當亦不少。
焉知同學六人中,遂無其人乎?使人恨不遇丁生耳。」
分類:古典神魔志怪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