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東野語》卷二:△富平之戰建炎三年五月,以張浚為川陝宣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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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東野語》卷二

齊東野語

卷二

○張魏公三戰本末略

△富平之戰

建炎三年五月,以張浚為川陝宣撫處置使,許便宜黜陟。

初,上問大計,浚請身任西事,置司秦州,別遣大臣與韓世忠鎮淮東,令呂頤浩扈蹕來武昌,從以張竣劉光世,以相首尾。

浚發行在,王彥統八字軍從之。

浚以御營司提舉事務曲端屢挫敵,欲仗其威聲,乃承製拜為威武大將軍、本司都統制。

浚抵秦州置司,節制五路諸帥。

四年春,金帥婁室破陝州,李彥仙死之。

既而與其副撤離歇及黑峰等,寇州。

曲端拒之,兩戰皆捷。

至白店原,寇引眾來犯,又為端所敗。

既而寇勢復振,獻策者多以擊之為便。

浚於是欲謀大舉,召端問之。

端曰:「平原易野,賊便於衝突。

而我師未一習一 戰,須教士數年,然後可以大舉。」

復謀之吳,以宜守要害,以待其弊,然後可以徐圖。

浚曰:「吾寧不知此?顧今東南之事方急,不得不為是爾。」

浚以端沮大議,意已不平;而王庶與端有龍坊之憾,因譖之曰:「端有反心久矣,盍早圖之。」

浚乃罷端兵柄,遷之秦州獄。

其部將張中孚、李彥琪,並諸州羈管。

時陝西軍民,皆恃端為命。

及為庶譖,無罪而貶,軍情大不悅。

《西事記》云:「張浚之至陝西,易置諸路帥臣,權勢震赫。

是時五路未破,士馬強盛。

加以西蜀之富,而貸其賦五年,金銀糧帛之資,不絕於道,所在山積。

浚為人,忠有餘而才不足;雖有志,而昧於用人,短於用兵。

曲端心常少浚,故奪其兵廢之,西人為之失望。」

浚於是決策治兵,移檄河東問罪。

兀朮聞變,自京西星馳至陝右,與婁室等會。

而浚亦合五路兵四十萬,馬十一萬,會戰於耀州。

以熙河經略劉錫為都統制,與涇原經略劉倚、秦鳳經略孫渥、環慶經略趙哲,各帥所部兵以從。

吳、郭浩,極言虜鋒方銳,且當分守其地,犄角相援,待其弊乃可乘。

浚不從。

軍行至富平縣,吳曰:「兵以利動,今地勢不利,未見其可也。」

將戰,乃詐立前軍都統曲端旗以懼敵。

婁室曰:「聞曲將軍已得罪,必紿我也。」

遂擁兵驟至,直擊環慶軍。

趙哲離所部未至,哲軍遂驚遁,而諸軍悉從之,大潰,陝西為之大震。

浚聞軍潰,自州退保河池縣,又退保興州。

遂歸罪趙哲,斬之,責劉錫合州安置,陝西兵皆散歸本路。

收秦鳳余兵,閉大散關。

關師古收涇原余兵保岷、鞏,孫渥收涇原余兵於階、成、鳳三州。

未幾,大散關復不守。

浚時止有親兵千餘人,又退保閬州。

或建策徙治夔州,劉子羽以為不可。

遂檄吳,郭浩據和尚原,而敵復至,於是下令徙治潼州。

軍士皆憤,取其榜裂之,乃止。

《西事記》云:「張浚之戰於富平也,金人初亦畏之。

而浚銳於進取,幕下之士多蜀人,南人不練軍事,欲亟決勝負於一舉,以至於敗。

遂走興元,又走閬中。

陝西諸郡,不殘於金人者,亦皆為潰兵所破矣。」

既而張中孚、李彥琪、趙彬,相繼降敵,遂犯秦州,又犯熙河,又圍慶州,於是五路悉陷。

浚以三人皆曲端心腹,疑端必知其情,王庶復譖端不已。

時西人多上書為端訴冤者,浚亦忌其得眾心,乃殺之於秦州獄,時人莫不冤之,軍情於是愈沮矣。

紹興元年,浚以關陝失律,上章待罪,朝野無敢言其事者。

至四年二月,浚還朝,侍御史辛炳始言浚被命宣撫,輕失五路,坐困四川。

用劉子羽輩小人,而無辜殺曲端、趙哲;以至設秘閣以崇儒,擬上方以鑄印;及既敗之後,被召不肯出蜀等罪。

遂罷為資政殿大學士,提舉洞霄宮。

尋又詔落職,福州居祝

《秀水閒居錄》云:「魏公出使陝、蜀,便宜除官至節度使、雜學士,權出人主右。

竭蜀之財,悉陝之兵凡三十萬餘,與敵角,一戰盡靜。

用其屬劉子羽謀,歸罪其將趙哲、曲端,並誅之。

將士由是怒怨俱叛,浚僅以身免,奔還閬中,關、陝之陷自此始。

至今言敗績之大者,必曰富平之役。

追還薄譴,俾居福州而已。」

其後,川陝宣撫處置副使王似、盧法原,乃分陝、蜀之地,責守於諸將。

自秦鳳至洋州,命吳主之,屯和尚原。

金房至巴達,王彥主之,屯通州。

文龍至威茂,劉鑄主之,屯巴西。

洮岷至階成,關師古主之,屯武都。

既而師古戰敗降賊,自此遂失洮岷之地,獨存階成而已。

△淮西之變

紹興七年三月,浚奏劉光世在淮西,軍無紀律,罷為少師、萬壽觀使,以其兵隸都督府。

命參謀、兵部尚書呂祉往廬州節制,且以王德為都統制,酈瓊副之。

瓊與靳賽,皆故群盜,與王德素不相能。

德,威聲素著,軍中號為王夜叉。

都承旨張宗元,深以為不可,謂浚曰:「瓊等畏德如虎,今乃使臨其上,是速其叛也。」

浚不謂然。

復謀之岳飛曰:「王德,淮西軍所服,浚欲以為都統制,而命呂祉為督府參謀領之,如何?」

飛曰:「德與瓊素不相下,一旦使揠之在上,勢所必爭。

呂尚書雖通才,然書生不一習一 軍事,恐不足以服之。」

浚曰:「張宣撫何如?」

飛曰:「暴而寡謀,且瓊輩素不服。」

浚曰:「然則楊沂中耳。」

飛曰:「沂中視德等耳,豈能馭之?」

浚艴然曰:「浚固知非太尉不可。」

飛曰:「都督以正問飛,飛不敢不盡其愚,豈以得兵為念哉!即日乞解兵柄,持余服。

而浚訖行之,瓊輩懼不敢喘。

及德視事教場,諸將執撾用軍禮謁拜。

瓊登而言曰:「尋常伏事太尉不周,今日乞做一床 錦被遮蓋。」

德素獷勇自任,竟不解出一語慰撫之,遂索馬去。

於是瓊輩愈懼,相與連銜上章,乞迴避之。

張宗元知其事,復語浚曰:「業已爾,今獨有終任德,或可以鎮,不然,變且生矣。」

浚不以為然,遂奏召德還。

以張俊為淮西宣撫使,駐盱眙;楊沂中為淮西制置使,劉副之,並駐廬州。

且命酈瓊以所部兵赴行在,意將以奪其軍而誅之。

宗元聽制於文德殿下,語人曰:「是速瓊等叛耳。」

會祉復密奏罷瓊兵柄,書吏朱照漏語於瓊,於是叛謀始決。

及金字牌飛報,呂方坐廳事,聞有大聲如<骨孝>箭辟歷,自戟門隨牌而至,啟視之,乃三使除書也。

呂拍案歎曰:「龐涓死此樹下。」

即時亂作,遂縛呂祉,及殺中軍統制張景、鈴轄喬仲福、劉永衡、前知廬州趙康直、釋知廬州趙不群,以其所部七萬人悉叛歸劉豫。

至淮岸,遂殺祉及康直,釋不群使還。

浚乃亟遣張宗元使招之,已不及矣。

浚遂上章引咎,台臣一交一 章論列,謂:「浚輕而寡謀,愚而自用。

德不足以服人,而惟恃其權;誠不足以用眾,而專任其數。

若喜而怒,若怒而喜;雖本無疑貳者,皆使之有疑貳之心。

予而一陰一奪,奪而一陰一予;雖本無怨望者,皆使之有怨望之意。

無事,則張威恃勢,使上下有暌隔之情;有急,則甘言美辭,使將士有輕侮之意。

酈瓊以此懷疑,以數萬眾叛去。

然浚平日視民如草菅,用財如糞土。

竭民膏血而用之軍中者,曾何補哉?陛下尚欲觀其後效,臣謂浚之才,止如是而已。」

時司諫王縉,則以罪在劉光世,參政張守期為力求未減。

都官郎官趙令衿,則乞留浚,陳公輔則謂不可因將帥而罷宰相,於是罷為觀文殿大學士,提舉太平觀。

其後,言者不已,遂詔落職。

既而御批「張浚散官,安置嶺表」。

趙鼎力求解之,改秘書少監,分司西京,且為出言官於外。

《退朝錄》曰:「紹興二十年,浚復上疏論邊事。

高宗為湯丞相云:『張浚用兵,不獨朕知之,天下皆知之,如富平之敗,淮西之師,其效可見矣。

今復論兵,極為生事。

』於是復有永州之命。」

《揮麈錄》云:「淮西軍叛後,馮楫啟上曰:『如張浚者,當再以戎機付之,庶收後效。

』高宗正色曰:『朕寧至覆國,不用此人矣。

』遂終高宗朝,不復再用。」

△符離之師

孝宗隆興元年正月,以張浚為樞密使,仍都督一江一 淮軍馬,五月,兼都督荊、襄。

浚既入見,屢奏欲先取山東。

時顯官名士如王大寶、一胡一 銓、王十朋、汪應辰、陳良翰等,皆魏公門人,一交一 贊其謀。

左僕射史浩獨不以為然,曰:「宿師於外,守備先虛。

我能出兵山東,以牽制川、陝,彼獨不能驚動兩淮、荊、襄,以解山東之急邪?惟當固守要害,為不可勝之計。

必俟兩淮無致敵之慮,然後可前。

若乃順諸將之虛勇,收無用之空城,寇去則論賞於朝,寇至則僅保山寨,顧何益乎?」

繼而主管殿前司公事李顯忠,建康都統制邵宏淵,亦奏乞引兵進齲浩曰:「二將輒自乞戰,豈督府命令有不行邪?」

督府准遣李椿以書遺浚子…曰:「復仇討賊,天下之大義也。

然必正名定分,養威觀釁,而後可圖。

今議不出於督府,而出於諸將,則已為輿一屍一之凶矣。

況藩籬不固,儲備不豐,將多而非才,兵弱而未練,節制未允,議論不定,彼逸我勞,雖或有獲,得地不守,未足多也。」

武鋒軍都統制陳敏曰:「盛夏興師,恐非其時。

兼聞金重兵皆在大梁,必有嚴備。

萬一深入,我客彼主。

千里爭力,人疲馬倦,勞逸既異,勝負之勢先形矣。

願少緩之。」

浚皆不聽。

韓元吉以長書投浚,言和、戰、守三事。

略云:「和固下策,然今日之和,與前日之和異。

至於決戰,夫豈易言?今舊兵憊而未蘇,新兵弱而未練,所恃者一二大將;大將之權謀智略既不外見,有前敗於尉橋矣,有近衄於順昌矣,況渡淮而北,千里而攻人哉!非韓信、樂毅不可也。

若是,則守且有餘。

然彼復來攻,何得不戰?戰而勝也,一江一 淮可守;戰而不勝,一江一 淮固在,其誰守之?故愚願朝廷以和為疑之之策,以守為自強之計,以戰為後日之圖。

自亮賊之隕,彼嘗先遣使於我矣,又一再遺我書矣,其信其詐,固未可知,而在我亦當以信與詐之間待之。

蓋未有夷狄欲息兵,而中國反欲用兵者。」

云云。

參贊軍事唐文若、陳俊卿,皆以為不若養威觀釁,俟萬全而後動。

亦不從。

遂乞即日降詔幸建康,以成北伐之功。

史浩曰:「古人不以賊遺君父,必俟乘輿臨一江一 而後成功,則安用都督哉?」

上以問浩,浩陳三說云:「若下詔親征,則無故招致敵兵寇邊,何以應之?若巡邊犒師,則德壽去年一出,州縣供億重費之外,朝廷自用緡錢千四百萬,今何以繼?若曰移蹕,欲奉德壽以行,則未有行宮;若陛下自行,萬一金有一騎衝突,行都一騷一動,何以處之?」

孝宗大悟,謂浚曰:「都督先往行邊,俟有功緒,朕亦不憚一行。」

浚怒曰:「陛下當以馬上成功,豈可懷安以失事機。」

及退朝,浩謂浚曰:「帝王之兵,當出萬全,豈可嘗試而圖僥倖?主上承二百年基業之托,漢高祖起於亭長敗亡之餘,烏可比哉?」

尋復論辨於殿上,浚曰:「中原久陷,今不取,豪傑必起而取之。」

浩曰:「中原必無豪傑,若有之,何不起而亡金?」

浚曰:「彼民間無寸鐵,不能自起,待我兵至,而為內應。」

浩曰:「勝、廣能以Θ棘矜亡秦,彼必待我兵至,非豪傑矣。

若有豪傑而不能起,則是金猶有法制維持之,未可以遽取也。

今不思,將貽後悔。」

又上疏力諫曰:「靖康之禍,忠臣孝子,孰不痛心疾首?思欲喋血朔庭,以雪大恥。

恭想宸衷,寢膳不忘。

然邇安可以服遠。

若大臣未附,百姓不信,而遽為此舉,安保其必勝乎?苟戰而捷,則一舉而空虜庭,豈不快吾所欲?若其不捷,則重辱社稷,以資外侮,陛下能安於九重乎?上皇能安於天下之養乎?此臣之所以食不甘味,而寢不安席也。

浚,老臣,慮宜及此。

而溺於幕下新進之謀,眩於北人誑惑之說,是以有請耳。

德壽豈無報復之心?時張、韓、劉、岳,各擁大兵,皆西北戰士,燕、薊良馬;然與之角勝負於五十載之間,猶不能復尺寸之地。

今欲以李顯忠之輕率,邵宏淵之寡謀,而欲取勝,不亦難哉。

惟當練士卒、備器械、固邊圉、蓄財賦、寬民力,十年而後用之,則進有辟國復仇之功,退無勞師費財之患,此臣素志天下大計也。」

既而督府乏用,欲取之民,浩曰:「未施德於民,遽重征之,恐賊未必滅,民貧先自為盜。

必欲取民,臣當丐退。」

上為給虛告五百道,且以一年歲幣銀二十五萬兩添給軍費。

浩復從容為浚言:「兵少而不一精一,二將不可恃。

且今二十萬人,留屯一江一 淮者幾何?曰十萬。

復為計其守舟運糧之人,則各二萬,則戰卒才六萬耳。

彼其畏是哉!況淄、青、齊、鄆等郡,雖盡克復,亦未傷彼。

彼或以重兵犯兩淮,荊、襄為之牽制,則一江一 上危如累卵矣。

都督於是在山東乎?在一江一 上乎?」

如此詰難者凡五日。

又委曲勸之曰:「平日願執鞭而不可得,幸同事任,而數數議論不同,不惟為社稷生靈計,亦為相公計。

明公以大仇未復,決意用兵,此實忠義之心。

然不觀時勢而遽為之,是徒慕復仇之名耳。

誠欲建立功業,宜假以數年,先為不可勝之計,以待敵之可勝,乃上計也。

明公四十年名望,如此一旦失利,當如何哉?」

浚曰:「丞相之言是也。

雖然,浚老矣。」

浩曰:「晉滅吳,杜征南之功也,而當時歸功於羊太傅,以規模出於祜也。

明公能先立規模,使後人藉是有功,是亦明公之功,何必身為之?」

浚默然。

明日內引,浚奏曰:「史浩意不可回也。

恐失機會,惟陛下英斷。」

於是不由三盛密院,逕檄諸將出師矣。

德壽知之,謂壽皇曰:「毋信張浚虛名,將來必誤大計。

他專把國家名器財物做人情耳。」

已而,浩於省中忽得宏淵等遵稟出軍狀,始知其故。

浩語陳康伯曰:「吾屬俱兼右府,而出兵不得與聞,則焉用彼相哉1浩遂力請罷歸,乃出知紹興府。

臨辭,復曰:「願陛下審度事勢,若一失之後,恐終不得復望中原矣。」

浚至揚州,合一江一 淮兵八萬人,實可用者六萬,分隸諸將,號二十萬。

以李顯忠為淮東招撫使,出定遠,宏淵為副使,出盱眙,浚自渡淮視師。

顯忠復靈壁縣,敗蕭琦。

宏淵至虹縣,金拒之,會顯忠亦至,遂復虹縣。

知泗州蒲察徒穆、同知大周仁並降。

二將遂乘勝進,克宿州。

捷奏,顯忠進開府儀同三司、淮南京畿京東河北招討使,宏淵進檢校少保、寧遠軍節度使、招討副使。

是時,顯忠名出宏淵右。

時符離府軍中,尚有金三千餘兩,銀四萬餘兩,絹一萬二千匹,錢五萬緡,米、豆共糧六萬餘石,布袋十七萬條,衣絛、棗、羊、少各一庫,酒三庫。

乃縱親信部曲,恣其搬取,所餘者,始以犒軍人,三兵共一緡。

士卒怨怒曰:「得宿州,賞三百,得南京,須得四百。」

既而復出戰,悉棄錢溝壑。

由是軍情憤詈,人無鬥志。

浚乃移書,令宏淵聽顯忠節制,宏淵不悅。

已而復令顯忠、宏淵同節制,於是悉無體統矣。

孝宗聞之,手書與浚曰:「近日邊報,中外鼓舞,十年來無此克捷。

以盛夏人疲,急召李顯忠等還師。」

未達間,忽報金人副元帥紇石烈志寧大軍且至,遇夜,軍馬未整,中軍統制周宏先率軍逃歸,繼逃歸者,宏淵之子世雄,統制左士淵,二將皆不能制。

於是顯忠、宏淵大軍並丁夫等十三萬眾,一夕大潰,器甲資糧,委棄殆荊士卒皆奮空拳,掉臂南奔,蹂踐饑困而死者,不可勝計。

二將逃竄,莫知所在。

浚時在盱眙,去宿尚四百里。

傳言金且至,遂亟渡淮入泗州,已而復退維揚。

窘懼無策,遂解所佩魚,假添差太平州通判張蘊古為朝議大夫,令使金求和。

僚吏力止之,以為不可。

乃奏乞致仕,又乞遣使求和。

孝宗怒曰:「方敗而求和,是何舉措1於是下詔罪己,有云:「朕明不足以見萬里之情,智不足以擇三軍之帥,號令既乖,進退失律。」

又云:「素服而哭崤陵之師,敢廢穆公之誓;嘗膽而雪會稽之恥,當懷勾踐之圖。」

張浚降特進一江一 淮東西路宣撫使,官屬各奪二官。

邵宏淵降五官,又責靖州一團一 練副使,南安軍安置。

李顯忠責授清遠軍節度副使,筠州安置,又再責萊州一團一 練使,潭州安置。

棄軍諸將,遞降貶竄有差。

既而置宣撫司,便宜行事。

未幾,復以浚都督一江一 淮軍馬,既而又復入為右僕射,仍領都督。

二年三月,復詔浚淮上視師。

浚復謀大舉,上不從。

四月,召還。

罷一江一 淮都督府,浚亦罷相。

及和議將成,浚堅持以為不可。

湯思退乃白上以張蘊古求和事,由是浚議遂黜。

既而,金紇石烈志寧遣書議和,有云:「乃者,出師詭道,襲我靈壁、虹縣,以十餘萬,竊取二小邑。

主將氣盈,率眾直抵符離,帥府以應兵進討。

憑仗天威,以全制勝,所殺過當,餘眾潰去。

計其得喪,孰少孰多。

若以符離之役,尚為兵少致敗,則請空國之眾,以迎我師。」

云云。

是歲八月,浚薨。

《趙鼎傳》云:「鼎再相,已逾月,或以未有施設為言。

鼎謂今日事,如久病虛弱之人,再有所傷,元氣必耗,惟當靜以鎮之。

張德遠非不欲有所為,其效可見,亦足以戒矣。

時議回臨安,鼎奏恐回蹕之後,中外謂朝廷無恢復之意。

上曰:『張浚措置三年,竭民力,耗國用,何嘗得尺寸地,此論不足恤也』。」

《劉氏日記》云:「孝宗初立,張魏公用事,獨付以恢復之任,公當之不辭,朝廷莫敢違。

魏公素輕銳,是時皆以必敗待之,特不敢言耳。

及辟查、馮方為屬,此二人尤輕銳,朝廷患之,遂以陳俊卿、唐文若參其軍事,蓋此二人厚重詳審故耳。

周益公時為中書舍人,文若來別,益公握文若手,使戒魏公不可輕舉。

後魏公知之,極憾益公,然卒以輕舉敗事。」

《何氏備史》云:「張魏公素輕銳好名,士之稍有虛名者,無不牢籠。

揮金如土,視官爵如等閒。

士之好功名富貴者,無不趨其門。

且其子南軒,以道學倡名,父子為當時宗主。

在朝顯官,皆其門人,悉自詭為君子。

稍有指其非者,則目之為小人。

紹興元年,合關、陝五路兵三十餘萬,一旦盡靜,朝廷無一人敢言其罪。

直至四年,辛炳始言之,亦不過落職,福州居住而已。

淮西酈瓊之叛,是時公論沸騰,言路不得已,遂疏其罪,既而並逐言者於外。

及符離之敗,國家平日所積兵財,掃地無餘,反以殺傷相等為辭,行賞轉官無虛日。

隆興初年,大政事莫如符離之事,而實錄、時政紀,並無一字及之,公論安在哉?使魏公未死,和議必不成,其禍將有不可勝言者矣。」

《澗上閒談》云:「近世修史,本之實錄、時政紀等,參之諸家傳記、野史及銘志、行狀之類。

野史各有私好惡,固難盡信;若志狀,則全是本家子孫門人掩惡溢美之辭,又可盡信乎?與其取志狀之虛言,反不若取野史、傳記之或可信者耳。

且以近修四朝史言之,如《張魏公列傳》所書嘉禾刺客,乃是附會雜史張元遣刺韓忠獻事。

又載遣蠟書疑酈瓊之語,亦是《潘遠紀聞》岳武穆秦州叛卒事。

至雲符離軍潰,公方鼻息如雷,此是心學。

雖亦榷萊公紀事》中意,然方當大軍悉潰,亦安在其為心學哉!其說皆淺近易見,乃略不審其是非,登之信史,傳之千萬世,可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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