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東野語
卷二
○張魏公三戰本末略
△富平之戰
建炎三年五月,以張浚為川陝宣撫處置使,許便宜黜陟。
初,上問大計,浚請身任西事,置司秦州,別遣大臣與韓世忠鎮淮東,令呂頤浩扈蹕來武昌,從以張竣劉光世,以相首尾。
浚發行在,王彥統八字軍從之。
浚以御營司提舉事務曲端屢挫敵,欲仗其威聲,乃承製拜為威武大將軍、本司都統制。
浚抵秦州置司,節制五路諸帥。
四年春,金帥婁室破陝州,李彥仙死之。
既而與其副撤離歇及黑峰等,寇州。
曲端拒之,兩戰皆捷。
至白店原,寇引眾來犯,又為端所敗。
既而寇勢復振,獻策者多以擊之為便。
浚於是欲謀大舉,召端問之。
端曰:「平原易野,賊便於衝突。
而我師未一習一 戰,須教士數年,然後可以大舉。」
復謀之吳,以宜守要害,以待其弊,然後可以徐圖。
浚曰:「吾寧不知此?顧今東南之事方急,不得不為是爾。」
浚以端沮大議,意已不平;而王庶與端有龍坊之憾,因譖之曰:「端有反心久矣,盍早圖之。」
浚乃罷端兵柄,遷之秦州獄。
其部將張中孚、李彥琪,並諸州羈管。
時陝西軍民,皆恃端為命。
及為庶譖,無罪而貶,軍情大不悅。
《西事記》云:「張浚之至陝西,易置諸路帥臣,權勢震赫。
是時五路未破,士馬強盛。
加以西蜀之富,而貸其賦五年,金銀糧帛之資,不絕於道,所在山積。
浚為人,忠有餘而才不足;雖有志,而昧於用人,短於用兵。
曲端心常少浚,故奪其兵廢之,西人為之失望。」
浚於是決策治兵,移檄河東問罪。
兀朮聞變,自京西星馳至陝右,與婁室等會。
而浚亦合五路兵四十萬,馬十一萬,會戰於耀州。
以熙河經略劉錫為都統制,與涇原經略劉倚、秦鳳經略孫渥、環慶經略趙哲,各帥所部兵以從。
吳、郭浩,極言虜鋒方銳,且當分守其地,犄角相援,待其弊乃可乘。
浚不從。
軍行至富平縣,吳曰:「兵以利動,今地勢不利,未見其可也。」
將戰,乃詐立前軍都統曲端旗以懼敵。
婁室曰:「聞曲將軍已得罪,必紿我也。」
遂擁兵驟至,直擊環慶軍。
趙哲離所部未至,哲軍遂驚遁,而諸軍悉從之,大潰,陝西為之大震。
浚聞軍潰,自州退保河池縣,又退保興州。
遂歸罪趙哲,斬之,責劉錫合州安置,陝西兵皆散歸本路。
收秦鳳余兵,閉大散關。
關師古收涇原余兵保岷、鞏,孫渥收涇原余兵於階、成、鳳三州。
未幾,大散關復不守。
浚時止有親兵千餘人,又退保閬州。
或建策徙治夔州,劉子羽以為不可。
遂檄吳,郭浩據和尚原,而敵復至,於是下令徙治潼州。
軍士皆憤,取其榜裂之,乃止。
《西事記》云:「張浚之戰於富平也,金人初亦畏之。
而浚銳於進取,幕下之士多蜀人,南人不練軍事,欲亟決勝負於一舉,以至於敗。
遂走興元,又走閬中。
陝西諸郡,不殘於金人者,亦皆為潰兵所破矣。」
既而張中孚、李彥琪、趙彬,相繼降敵,遂犯秦州,又犯熙河,又圍慶州,於是五路悉陷。
浚以三人皆曲端心腹,疑端必知其情,王庶復譖端不已。
時西人多上書為端訴冤者,浚亦忌其得眾心,乃殺之於秦州獄,時人莫不冤之,軍情於是愈沮矣。
紹興元年,浚以關陝失律,上章待罪,朝野無敢言其事者。
至四年二月,浚還朝,侍御史辛炳始言浚被命宣撫,輕失五路,坐困四川。
用劉子羽輩小人,而無辜殺曲端、趙哲;以至設秘閣以崇儒,擬上方以鑄印;及既敗之後,被召不肯出蜀等罪。
遂罷為資政殿大學士,提舉洞霄宮。
尋又詔落職,福州居祝
《秀水閒居錄》云:「魏公出使陝、蜀,便宜除官至節度使、雜學士,權出人主右。
竭蜀之財,悉陝之兵凡三十萬餘,與敵角,一戰盡靜。
用其屬劉子羽謀,歸罪其將趙哲、曲端,並誅之。
將士由是怒怨俱叛,浚僅以身免,奔還閬中,關、陝之陷自此始。
至今言敗績之大者,必曰富平之役。
追還薄譴,俾居福州而已。」
其後,川陝宣撫處置副使王似、盧法原,乃分陝、蜀之地,責守於諸將。
自秦鳳至洋州,命吳主之,屯和尚原。
金房至巴達,王彥主之,屯通州。
文龍至威茂,劉鑄主之,屯巴西。
洮岷至階成,關師古主之,屯武都。
既而師古戰敗降賊,自此遂失洮岷之地,獨存階成而已。
△淮西之變
紹興七年三月,浚奏劉光世在淮西,軍無紀律,罷為少師、萬壽觀使,以其兵隸都督府。
命參謀、兵部尚書呂祉往廬州節制,且以王德為都統制,酈瓊副之。
瓊與靳賽,皆故群盜,與王德素不相能。
德,威聲素著,軍中號為王夜叉。
都承旨張宗元,深以為不可,謂浚曰:「瓊等畏德如虎,今乃使臨其上,是速其叛也。」
浚不謂然。
復謀之岳飛曰:「王德,淮西軍所服,浚欲以為都統制,而命呂祉為督府參謀領之,如何?」
飛曰:「德與瓊素不相下,一旦使揠之在上,勢所必爭。
呂尚書雖通才,然書生不一習一 軍事,恐不足以服之。」
浚曰:「張宣撫何如?」
飛曰:「暴而寡謀,且瓊輩素不服。」
浚曰:「然則楊沂中耳。」
飛曰:「沂中視德等耳,豈能馭之?」
浚艴然曰:「浚固知非太尉不可。」
飛曰:「都督以正問飛,飛不敢不盡其愚,豈以得兵為念哉!即日乞解兵柄,持余服。
而浚訖行之,瓊輩懼不敢喘。
及德視事教場,諸將執撾用軍禮謁拜。
瓊登而言曰:「尋常伏事太尉不周,今日乞做一床 錦被遮蓋。」
德素獷勇自任,竟不解出一語慰撫之,遂索馬去。
於是瓊輩愈懼,相與連銜上章,乞迴避之。
張宗元知其事,復語浚曰:「業已爾,今獨有終任德,或可以鎮,不然,變且生矣。」
浚不以為然,遂奏召德還。
以張俊為淮西宣撫使,駐盱眙;楊沂中為淮西制置使,劉副之,並駐廬州。
且命酈瓊以所部兵赴行在,意將以奪其軍而誅之。
宗元聽制於文德殿下,語人曰:「是速瓊等叛耳。」
會祉復密奏罷瓊兵柄,書吏朱照漏語於瓊,於是叛謀始決。
及金字牌飛報,呂方坐廳事,聞有大聲如<骨孝>箭辟歷,自戟門隨牌而至,啟視之,乃三使除書也。
呂拍案歎曰:「龐涓死此樹下。」
即時亂作,遂縛呂祉,及殺中軍統制張景、鈴轄喬仲福、劉永衡、前知廬州趙康直、釋知廬州趙不群,以其所部七萬人悉叛歸劉豫。
至淮岸,遂殺祉及康直,釋不群使還。
浚乃亟遣張宗元使招之,已不及矣。
浚遂上章引咎,台臣一交一 章論列,謂:「浚輕而寡謀,愚而自用。
德不足以服人,而惟恃其權;誠不足以用眾,而專任其數。
若喜而怒,若怒而喜;雖本無疑貳者,皆使之有疑貳之心。
予而一陰一奪,奪而一陰一予;雖本無怨望者,皆使之有怨望之意。
無事,則張威恃勢,使上下有暌隔之情;有急,則甘言美辭,使將士有輕侮之意。
酈瓊以此懷疑,以數萬眾叛去。
然浚平日視民如草菅,用財如糞土。
竭民膏血而用之軍中者,曾何補哉?陛下尚欲觀其後效,臣謂浚之才,止如是而已。」
時司諫王縉,則以罪在劉光世,參政張守期為力求未減。
都官郎官趙令衿,則乞留浚,陳公輔則謂不可因將帥而罷宰相,於是罷為觀文殿大學士,提舉太平觀。
其後,言者不已,遂詔落職。
既而御批「張浚散官,安置嶺表」。
趙鼎力求解之,改秘書少監,分司西京,且為出言官於外。
《退朝錄》曰:「紹興二十年,浚復上疏論邊事。
高宗為湯丞相云:『張浚用兵,不獨朕知之,天下皆知之,如富平之敗,淮西之師,其效可見矣。
今復論兵,極為生事。
』於是復有永州之命。」
《揮麈錄》云:「淮西軍叛後,馮楫啟上曰:『如張浚者,當再以戎機付之,庶收後效。
』高宗正色曰:『朕寧至覆國,不用此人矣。
』遂終高宗朝,不復再用。」
△符離之師
孝宗隆興元年正月,以張浚為樞密使,仍都督一江一 淮軍馬,五月,兼都督荊、襄。
浚既入見,屢奏欲先取山東。
時顯官名士如王大寶、一胡一 銓、王十朋、汪應辰、陳良翰等,皆魏公門人,一交一 贊其謀。
左僕射史浩獨不以為然,曰:「宿師於外,守備先虛。
我能出兵山東,以牽制川、陝,彼獨不能驚動兩淮、荊、襄,以解山東之急邪?惟當固守要害,為不可勝之計。
必俟兩淮無致敵之慮,然後可前。
若乃順諸將之虛勇,收無用之空城,寇去則論賞於朝,寇至則僅保山寨,顧何益乎?」
繼而主管殿前司公事李顯忠,建康都統制邵宏淵,亦奏乞引兵進齲浩曰:「二將輒自乞戰,豈督府命令有不行邪?」
督府准遣李椿以書遺浚子…曰:「復仇討賊,天下之大義也。
然必正名定分,養威觀釁,而後可圖。
今議不出於督府,而出於諸將,則已為輿一屍一之凶矣。
況藩籬不固,儲備不豐,將多而非才,兵弱而未練,節制未允,議論不定,彼逸我勞,雖或有獲,得地不守,未足多也。」
武鋒軍都統制陳敏曰:「盛夏興師,恐非其時。
兼聞金重兵皆在大梁,必有嚴備。
萬一深入,我客彼主。
千里爭力,人疲馬倦,勞逸既異,勝負之勢先形矣。
願少緩之。」
浚皆不聽。
韓元吉以長書投浚,言和、戰、守三事。
略云:「和固下策,然今日之和,與前日之和異。
至於決戰,夫豈易言?今舊兵憊而未蘇,新兵弱而未練,所恃者一二大將;大將之權謀智略既不外見,有前敗於尉橋矣,有近衄於順昌矣,況渡淮而北,千里而攻人哉!非韓信、樂毅不可也。
若是,則守且有餘。
然彼復來攻,何得不戰?戰而勝也,一江一 淮可守;戰而不勝,一江一 淮固在,其誰守之?故愚願朝廷以和為疑之之策,以守為自強之計,以戰為後日之圖。
自亮賊之隕,彼嘗先遣使於我矣,又一再遺我書矣,其信其詐,固未可知,而在我亦當以信與詐之間待之。
蓋未有夷狄欲息兵,而中國反欲用兵者。」
云云。
參贊軍事唐文若、陳俊卿,皆以為不若養威觀釁,俟萬全而後動。
亦不從。
遂乞即日降詔幸建康,以成北伐之功。
史浩曰:「古人不以賊遺君父,必俟乘輿臨一江一 而後成功,則安用都督哉?」
上以問浩,浩陳三說云:「若下詔親征,則無故招致敵兵寇邊,何以應之?若巡邊犒師,則德壽去年一出,州縣供億重費之外,朝廷自用緡錢千四百萬,今何以繼?若曰移蹕,欲奉德壽以行,則未有行宮;若陛下自行,萬一金有一騎衝突,行都一騷一動,何以處之?」
孝宗大悟,謂浚曰:「都督先往行邊,俟有功緒,朕亦不憚一行。」
浚怒曰:「陛下當以馬上成功,豈可懷安以失事機。」
及退朝,浩謂浚曰:「帝王之兵,當出萬全,豈可嘗試而圖僥倖?主上承二百年基業之托,漢高祖起於亭長敗亡之餘,烏可比哉?」
尋復論辨於殿上,浚曰:「中原久陷,今不取,豪傑必起而取之。」
浩曰:「中原必無豪傑,若有之,何不起而亡金?」
浚曰:「彼民間無寸鐵,不能自起,待我兵至,而為內應。」
浩曰:「勝、廣能以Θ棘矜亡秦,彼必待我兵至,非豪傑矣。
若有豪傑而不能起,則是金猶有法制維持之,未可以遽取也。
今不思,將貽後悔。」
又上疏力諫曰:「靖康之禍,忠臣孝子,孰不痛心疾首?思欲喋血朔庭,以雪大恥。
恭想宸衷,寢膳不忘。
然邇安可以服遠。
若大臣未附,百姓不信,而遽為此舉,安保其必勝乎?苟戰而捷,則一舉而空虜庭,豈不快吾所欲?若其不捷,則重辱社稷,以資外侮,陛下能安於九重乎?上皇能安於天下之養乎?此臣之所以食不甘味,而寢不安席也。
浚,老臣,慮宜及此。
而溺於幕下新進之謀,眩於北人誑惑之說,是以有請耳。
德壽豈無報復之心?時張、韓、劉、岳,各擁大兵,皆西北戰士,燕、薊良馬;然與之角勝負於五十載之間,猶不能復尺寸之地。
今欲以李顯忠之輕率,邵宏淵之寡謀,而欲取勝,不亦難哉。
惟當練士卒、備器械、固邊圉、蓄財賦、寬民力,十年而後用之,則進有辟國復仇之功,退無勞師費財之患,此臣素志天下大計也。」
既而督府乏用,欲取之民,浩曰:「未施德於民,遽重征之,恐賊未必滅,民貧先自為盜。
必欲取民,臣當丐退。」
上為給虛告五百道,且以一年歲幣銀二十五萬兩添給軍費。
浩復從容為浚言:「兵少而不一精一,二將不可恃。
且今二十萬人,留屯一江一 淮者幾何?曰十萬。
復為計其守舟運糧之人,則各二萬,則戰卒才六萬耳。
彼其畏是哉!況淄、青、齊、鄆等郡,雖盡克復,亦未傷彼。
彼或以重兵犯兩淮,荊、襄為之牽制,則一江一 上危如累卵矣。
都督於是在山東乎?在一江一 上乎?」
如此詰難者凡五日。
又委曲勸之曰:「平日願執鞭而不可得,幸同事任,而數數議論不同,不惟為社稷生靈計,亦為相公計。
明公以大仇未復,決意用兵,此實忠義之心。
然不觀時勢而遽為之,是徒慕復仇之名耳。
誠欲建立功業,宜假以數年,先為不可勝之計,以待敵之可勝,乃上計也。
明公四十年名望,如此一旦失利,當如何哉?」
浚曰:「丞相之言是也。
雖然,浚老矣。」
浩曰:「晉滅吳,杜征南之功也,而當時歸功於羊太傅,以規模出於祜也。
明公能先立規模,使後人藉是有功,是亦明公之功,何必身為之?」
浚默然。
明日內引,浚奏曰:「史浩意不可回也。
恐失機會,惟陛下英斷。」
於是不由三盛密院,逕檄諸將出師矣。
德壽知之,謂壽皇曰:「毋信張浚虛名,將來必誤大計。
他專把國家名器財物做人情耳。」
已而,浩於省中忽得宏淵等遵稟出軍狀,始知其故。
浩語陳康伯曰:「吾屬俱兼右府,而出兵不得與聞,則焉用彼相哉1浩遂力請罷歸,乃出知紹興府。
臨辭,復曰:「願陛下審度事勢,若一失之後,恐終不得復望中原矣。」
浚至揚州,合一江一 淮兵八萬人,實可用者六萬,分隸諸將,號二十萬。
以李顯忠為淮東招撫使,出定遠,宏淵為副使,出盱眙,浚自渡淮視師。
顯忠復靈壁縣,敗蕭琦。
宏淵至虹縣,金拒之,會顯忠亦至,遂復虹縣。
知泗州蒲察徒穆、同知大周仁並降。
二將遂乘勝進,克宿州。
捷奏,顯忠進開府儀同三司、淮南京畿京東河北招討使,宏淵進檢校少保、寧遠軍節度使、招討副使。
是時,顯忠名出宏淵右。
時符離府軍中,尚有金三千餘兩,銀四萬餘兩,絹一萬二千匹,錢五萬緡,米、豆共糧六萬餘石,布袋十七萬條,衣絛、棗、羊、少各一庫,酒三庫。
乃縱親信部曲,恣其搬取,所餘者,始以犒軍人,三兵共一緡。
士卒怨怒曰:「得宿州,賞三百,得南京,須得四百。」
既而復出戰,悉棄錢溝壑。
由是軍情憤詈,人無鬥志。
浚乃移書,令宏淵聽顯忠節制,宏淵不悅。
已而復令顯忠、宏淵同節制,於是悉無體統矣。
孝宗聞之,手書與浚曰:「近日邊報,中外鼓舞,十年來無此克捷。
以盛夏人疲,急召李顯忠等還師。」
未達間,忽報金人副元帥紇石烈志寧大軍且至,遇夜,軍馬未整,中軍統制周宏先率軍逃歸,繼逃歸者,宏淵之子世雄,統制左士淵,二將皆不能制。
於是顯忠、宏淵大軍並丁夫等十三萬眾,一夕大潰,器甲資糧,委棄殆荊士卒皆奮空拳,掉臂南奔,蹂踐饑困而死者,不可勝計。
二將逃竄,莫知所在。
浚時在盱眙,去宿尚四百里。
傳言金且至,遂亟渡淮入泗州,已而復退維揚。
窘懼無策,遂解所佩魚,假添差太平州通判張蘊古為朝議大夫,令使金求和。
僚吏力止之,以為不可。
乃奏乞致仕,又乞遣使求和。
孝宗怒曰:「方敗而求和,是何舉措1於是下詔罪己,有云:「朕明不足以見萬里之情,智不足以擇三軍之帥,號令既乖,進退失律。」
又云:「素服而哭崤陵之師,敢廢穆公之誓;嘗膽而雪會稽之恥,當懷勾踐之圖。」
張浚降特進一江一 淮東西路宣撫使,官屬各奪二官。
邵宏淵降五官,又責靖州一團一 練副使,南安軍安置。
李顯忠責授清遠軍節度副使,筠州安置,又再責萊州一團一 練使,潭州安置。
棄軍諸將,遞降貶竄有差。
既而置宣撫司,便宜行事。
未幾,復以浚都督一江一 淮軍馬,既而又復入為右僕射,仍領都督。
二年三月,復詔浚淮上視師。
浚復謀大舉,上不從。
四月,召還。
罷一江一 淮都督府,浚亦罷相。
及和議將成,浚堅持以為不可。
湯思退乃白上以張蘊古求和事,由是浚議遂黜。
既而,金紇石烈志寧遣書議和,有云:「乃者,出師詭道,襲我靈壁、虹縣,以十餘萬,竊取二小邑。
主將氣盈,率眾直抵符離,帥府以應兵進討。
憑仗天威,以全制勝,所殺過當,餘眾潰去。
計其得喪,孰少孰多。
若以符離之役,尚為兵少致敗,則請空國之眾,以迎我師。」
云云。
是歲八月,浚薨。
《趙鼎傳》云:「鼎再相,已逾月,或以未有施設為言。
鼎謂今日事,如久病虛弱之人,再有所傷,元氣必耗,惟當靜以鎮之。
張德遠非不欲有所為,其效可見,亦足以戒矣。
時議回臨安,鼎奏恐回蹕之後,中外謂朝廷無恢復之意。
上曰:『張浚措置三年,竭民力,耗國用,何嘗得尺寸地,此論不足恤也』。」
《劉氏日記》云:「孝宗初立,張魏公用事,獨付以恢復之任,公當之不辭,朝廷莫敢違。
魏公素輕銳,是時皆以必敗待之,特不敢言耳。
及辟查、馮方為屬,此二人尤輕銳,朝廷患之,遂以陳俊卿、唐文若參其軍事,蓋此二人厚重詳審故耳。
周益公時為中書舍人,文若來別,益公握文若手,使戒魏公不可輕舉。
後魏公知之,極憾益公,然卒以輕舉敗事。」
《何氏備史》云:「張魏公素輕銳好名,士之稍有虛名者,無不牢籠。
揮金如土,視官爵如等閒。
士之好功名富貴者,無不趨其門。
且其子南軒,以道學倡名,父子為當時宗主。
在朝顯官,皆其門人,悉自詭為君子。
稍有指其非者,則目之為小人。
紹興元年,合關、陝五路兵三十餘萬,一旦盡靜,朝廷無一人敢言其罪。
直至四年,辛炳始言之,亦不過落職,福州居住而已。
淮西酈瓊之叛,是時公論沸騰,言路不得已,遂疏其罪,既而並逐言者於外。
及符離之敗,國家平日所積兵財,掃地無餘,反以殺傷相等為辭,行賞轉官無虛日。
隆興初年,大政事莫如符離之事,而實錄、時政紀,並無一字及之,公論安在哉?使魏公未死,和議必不成,其禍將有不可勝言者矣。」
《澗上閒談》云:「近世修史,本之實錄、時政紀等,參之諸家傳記、野史及銘志、行狀之類。
野史各有私好惡,固難盡信;若志狀,則全是本家子孫門人掩惡溢美之辭,又可盡信乎?與其取志狀之虛言,反不若取野史、傳記之或可信者耳。
且以近修四朝史言之,如《張魏公列傳》所書嘉禾刺客,乃是附會雜史張元遣刺韓忠獻事。
又載遣蠟書疑酈瓊之語,亦是《潘遠紀聞》岳武穆秦州叛卒事。
至雲符離軍潰,公方鼻息如雷,此是心學。
雖亦榷萊公紀事》中意,然方當大軍悉潰,亦安在其為心學哉!其說皆淺近易見,乃略不審其是非,登之信史,傳之千萬世,可乎?」
分類:未分類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