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東野語
卷五
○四皓名
四皓之名,見於《法言》。
《漢書·樂書》多不同,前輩嘗辨之。
王元之在汝日,以詩寄畢文簡曰:「未必頸如樗裡子,定應頭似夏黃公。」
文簡謂綺裡季夏,當為一人,黃公則別一人也。
《杜詩》云:「黃、綺終辭漢。」
王逸少有《尚想黃綺帖》。
《陶詩》云:「黃、綺之南山。」
又云:「且當從黃、綺。」
《南史》,阮孝緒辭梁武之召云:「周德雖興,夷、齊不厭薇蕨;漢道方盛,黃、綺無間山林。」
蓋各以首一字呼之。
於是元之遂改此句,後皆以文簡為據。
然漢刻四皓神坐,一曰園公,二日綺裡季,三曰夏黃公,四日裡先生。
按《三輔舊事》云:「漢惠帝為四皓作碑。」
當時所鐫,必無誤書,然則元之所用非誤也。
蓋昔人論四皓,或雲園、綺,或雲綺、夏,亦未必盡舉首一字。
或淵明自讀作「綺裡季、夏」,亦不可知。
周燮曰:「追綺季之跡。」
《世說》曰:「綺季,東園公,夏黃公,裡先生,謂之四皓。」
《姓書》有綺裡先生,季,其字也。
是則為夏黃公,益可信矣。
按《風俗通紀》,楚鬻熊之後為圈。
鄭穆公之子圈,其後為姓。
至秦博士逃難,乃改為園。
《陳留風俗記》乃圈稱所撰。
蓋圈公自是秦博士。
周庚以嘗居。
園中,故謂之園公。
《陳留志》謂圈公名秉字宣明。
蔡伯喈集有圈典,魏有圈文生,皆其後也。
古字祿與通用,故《樂書》作。
鄭康成於《禮書》,皆作祿。
《陳留志》則又作,唐李涪嘗辨之矣。
然《史記·留侯世家》注云:「東園公姓庚,以居園中,因以為號。
夏黃公姓崔名廣字少通,齊人,隱居夏裡,故號夏黃公。
裡先生,河內人,太伯之後,姓周名術字元道。
京師號曰霸上先生,一日裡先生。」
此又何邪?又《吳俗紀》云:「先生吳人,姓周氏。
今太湖中有祿裡村,頭寨,即先生逃秦聘之地。」
《韓詩》:「虎有爪兮牛有角,虎可搏兮牛可觸。」
蔡氏註:「角、觸,協音也。」
淳化中,崔判國子監,有字學。
太宗問曰:「李覺嘗言四皓中一人姓,或云:用上加一撇,或云:用上加一點,果何音?」
曰:「臣聞刀下用乃榷音,兩點下用乃鹿音。
用上一撇一點,俱不成字。」
然角里作角里,亦非也。
後漢有善叔,乃讀作覺音,何邪?
○作文自出機杼難
曾子固熙寧間守濟州,作北渚亭,蓋取杜陵《宴歷下亭》詩:「東藩駐皂蓋,北渚陵清河」之句。
至元間,晁無咎補之繼來為守,則亭已頹毀久矣。
補之因重作亭,且為之記。
記成,疑其步驟開闔類子固擬《峴台記》,於是易而為賦,且自序云:「或請為記,答曰:『賦,可也。
』」蓋寓述作之初意雲。
然所序晉、齊攻戰,三周華不注之事,雖極雄瞻,而或者乃謂與坡翁《赤壁》所賦孟德、周郎之事略同,補之豈蹈襲者哉!大抵作文欲自出機杼者極難,而古賦為尤難。
惟陳言之務去,戛戛乎其難哉!雖昌黎亦以為然也。
○端平入洛
端平元年甲午,史嵩之子申,開荊湖閫,遂與孟珙合韃兵夾攻蔡城,獲亡金完顏守緒殘骸以歸。
乃作露布以誇耀一時,且繪八陵圖以獻,朝廷遂議遣使修奉八陵。
時鄭忠定丞相當國,於是有乘時撫定中原之意。
會趙葵南仲,范武仲,全子才三數公,惑於降人谷用安之說,謂非扼險無以為國,於是守河據關之議起矣。
乃命武仲開閫於光、黃之間,以張聲勢,而子才合淮西之兵萬餘人赴汴。
六月十二日離合肥,十八日渡壽州,二十一日抵蒙城縣。
縣有二城相連,背渦為固,城中空無所有,僅存傷殘之民數十而已。
沿途茂草長林,白骨相望,虻蠅撲面,杳無人蹤。
二十二日至城父縣,縣中有未燒者十餘家,官捨兩、三處,城池頗高深,舊號小東京雲。
二十四日入亳州,總領七人出降。
城雖土築,尚堅。
單州出戍軍六百餘人在內,皆出降。
市井殘毀,有賣餅者云:「戍兵暴橫,亳人怨之。
前日降韃,今日降宋,皆此軍也。」
遂以為導,過魏真縣、城邑縣、太康縣,皆殘毀無居人。
七月二日,抵東京二十里紮寨,猶有居人遺跡,及桑棗園。
初五日,整兵入城。
行省李伯淵,先期以文書來降,願與谷用安、范用吉等結約。
至是,乃殺所立大王崔立,率父老出迎,見兵六、七百人。
荊棘遺骸,一交一 午道路,止存民居千餘家,故宮及相國寺佛閣不動而已。
黃河南舊有寸金堤,近為北兵所決,河水一婬一溢。
自壽春至汴,道路水深有至腰及頸處,行役良苦,幸前無敵兵,所以能盡進至此。
子才遂駐汴,以俟糧夫之集。
而穎川路鈐樊辛、路分王安,亦以偏師下鄭州。
二十日,趙文仲以淮東之師五萬,由泗、宿至汴,與子才之軍會焉。
因謂子才曰:「我輩始謀據關守河,今已抵汴半月,不急趣洛一陽一、潼關何待邪?」
子才以糧餉未集對,文仲益督趣之,遂檄范用吉提新招義士三千,樊辛提武安軍四千,李先提雄關軍二千,文仲亦以一胡一 顯提雄關軍四千,共一萬三千人。
命淮西帥機徐敏子為監軍,先令西上,且命楊義以廬州強勇等軍一萬五千人繼之,各給五日糧。
諸軍以糧少為辭,則諭之以陸續起發。
於是敏子領軍,以二十一日啟行,且令諸軍以五日糧為七日食,蓋懼餉饋或稽故也。
至中牟縣,遂遣其客戴應龍回汴趣糧。
且與諸將議,遣勇士諭洛,獨一胡一 顯議為不合。
敏子因命顯以其所部之半,以扼河一陰一。
二十六日,遣和州寧淮軍正將張迪,以二百人潛赴洛一陽一。
至夜,逾城大噪而入,城中寂然無應者。
蓋北軍之戍洛一陽一者,皆空其城誘我矣。
逮晚,始有民庶三百餘家登城投降。
二十八日,遂入洛城。
二十九日,軍食已盡,乃采蒿和面作餅而食之。
是晚,有潰軍失道,奔迸而至。
云:「楊義一軍,為北兵大陣衝散。
今北軍已據北牢矣。」
蓋楊義至洛東三十里,方散坐蓐食,忽數百步外,山椒有立黃紅傘者,眾方駭異,而伏兵突起深蒿中,義倉卒無備,遂致大潰,擁入洛水者甚眾,義僅以身免。
於是在洛之師,聞而奪氣。
八月一日,北軍已有近城下寨者,且士卒饑甚,遂殺馬而食。
敏子與諸將議進止,久之,無他策,勢須回師。
遂遣步軍兩項往劫東西寨,自提大軍濟洛水而陣。
北軍衝突,堅勿動。
初二日黎明,北軍以一團一 牌擁進接戰,我軍分而為三,並殺四百餘人,奪一團一 牌三百餘,至午不解。
而軍士至此,四日不食矣。
始議突圍而東。
會范用吉下歸順人楚並者獻策曰:「若投東,則正值北軍大隊,無噍類矣。
若轉南登封山,由均、許走蔡、息,則或可脫虎口耳。」
事勢既急,遂從之。
北軍既知我遁,縱兵尾擊,死傷者十八九。
敏子中流矢,傷右胯幾殆,所乘馬死焉。
徒步間行,道收潰散,得三百餘人。
結陣而南,經生界一團一 ,結砦柵,轉斗而前。
凡食桑葉者兩日,食梨棗者七日,乃抵浮庫。
樊顯、張迪死焉。
敏子前所遣客戴應龍,自汴趣糧赴洛,至半道,逢楊義軍潰卒,知洛東喪衄之耗,遂馳還汴,白南仲、子才。
二公相謂曰:「事勢如此,我輩自往可也。」
帥參劉子澄,則以為無益。
抵暮,下令促裝。
翌日昧爽起發,眾皆以為援洛,而前旌已出東門,始知為班師焉。
是役也,乘亡金喪亂之餘,中原ㄈ擾之際,乘機而進,直抵舊京,氣勢翕合,未為全失。
所失在於主帥成功之心太急,入洛之師無援,糧道不繼,以致敗亡,此殆天意。
後世以成敗論功名,遂以貪功冒進罪之,恐亦非至公之論也。
此事得之當時隨軍幕府日紀,頗為詳確。
近於忠信嘗編《三京本末》,與此互有同異焉。
○端平襄州本末
趙忠肅公方,開閫荊襄日久,軍民知其威聲。
端平甲午冬,朝廷以其子范武仲為荊湖制置大使,鎮襄一陽一,蓋欲其紹世勳,作藩屏也。
至郡,則倚王、樊文彬、李伯淵、黃國弼數人為腹心,朝夕酣狎,了無上下之序。
民訟邊備,一切廢弛。
且諸將不能協濟,反自相忌嫉。
而一時幕府,亦袖手坐觀成敗而已。
乙未五月,唐州守楊先稟議,因言本州統制軍馬郭勝有異志。
蓋楊、郭有隙非一日矣。
楊之來,郭已疑之。
及楊受犒歸,趙乃以檄召郭勝,於是郭之反謀始決。
六月二日,趙下令以襄一陽一簿廳置勘院,將以勘郭勝也。
先是,趙幕客蔣應符往司唐州,遂洩其謀於郭。
初六日,乘楊先朝拜天貺節,遂閉城,率眾射死先於涼轎中。
凡回易錢之在州者千餘萬皆掠取之。
且下令曰:「百姓及忠義軍大軍之屯戍在城者,皆不殺。」
即密遣人求北援。
初七日,反報至襄一陽一,時制閫諸客,方命妓宴趙楷於城西檀溪,趙忽急召兩制機議事,時趙括夫瑞州人,以制干權,章清孫以襄權,始知唐州之事已洩。
初八日,命忠衛都統一江一 海領兵。
初九日,先鋒行兵號二萬。
又命隨州守臣全子才節制諸項捕賊軍馬,攝棗一陽一軍劉子澄策應,趙楷監軍。
三人者,皆以西師之敗鐫責,趙欲於此立功,以為復官之地。
七月二日,北軍至唐州、棗林,全、劉聞之遁去。
先又調德安守王策援,亦不至,反俱以捷聞。
全、王至襄,凡痛飲半月而回。
既而探報益急,寇已半渡黃河。
而王歸德安,以黃州克敵軍叛(即李藏器之軍留黃陂上者)德安境,遣人招納四千八百餘人,意欲阻撓淮西制帥楊恢,趙欣然從之。
九月十日,聞王帶所納叛軍來,襄人疑其反覆不常,而末如之何。
趙忽令諸門不許出一人一擔,而所置緝捕司帶行人孫山等察探,變是為非,於是襄人愈側足矣。
二十三日,棗一陽一告急,趙復不遣援兵。
自此,京西諸郡俱叛。
十一月一日,北軍首領奔盞,至襄一陽一江一 北對壘,不戰而敗。
遣李師古持書與趙,趙不啟封,焚之。
十一日,北哨入南關,即追逐,斬守關趙寧以徇。
十九日,北騎至襄一陽一城下,約六、七千人,下寨於檀溪山。
二十日,戰於上閘口。
余哲軍敗,喪數千人,再戰,勝之。
二十一日,北軍始退。
十二月,北軍自峽州回,戰於一江一 北樊城。
我師少勝,則以大捷聞。
自十月初,下令清野,凡襄四境民居竹木無孑遺。
至是,物價踴貴,諸將日飲。
亡何,用散樂段得仙者佐歡,繞城躍馬,殊不介意。
二月五日,始遣王帶克敵軍往均州光化軍巡邏,逗遛不進,僅至小樊,乃以收復兩郡捷聞。
是日,朝廷遣鎮一江一 都統李虎,號無敵軍,偕光州都統王福所部軍,至襄策應,而克敵軍不能自安矣,趙遂急遣王曼避之。
趙出城迓虎,虎傳朝廷宣諭之命,趙涕泣謝恩。
乃對虎慷慨,共十餘大觥以歸。
無敵軍即宣言欲剿除克敵,云:「不因你瞞番人在此,如何我瞞四千里路來。」
十四日,王回,趙令戍郢州,恃平日狎,不從,必欲入城。
十六日,下令大宴,犒諸制領。
於是克敵愈疑,公出怨言,襄人愈皇皇矣。
有以其言密告趙內機檢者(趙之侄),宴遂中止。
二十日,止宴李虎、王、王福、楊茂先、李伯淵、黃國弼、夏全於府,大醉極歡,達旦而罷。
二十一日,克敵軍往南門燒紙,蓋合謀也。
夜三鼓,縱火於市東竹竿巷口,及於諸處縱火發喊,搶入制府轅門,為門內軍射殺二人,復至東市劫掠,擐甲露刃,不許救撲。
至二十三日火方熄。
趙帥於南門城上,呼王詰問,李虎適在旁,云:「好斬。」
言未脫口,而首已斷,身皆分裂矣。
趙遂下令,凡背心有紅月號者,皆斬,克敵軍號也。
於是刀刃亂下,死者多無辜,然叛軍未盡剿也。
未時,火復自南門起,凡官民之居,一而空。
漕使李伯度、教官羅叔度兩家避難東城上,亦為叛軍焚殺。
二十三日,遣李伯淵往一江一 北剿殺叛軍,未回,克敵軍遂殺其家,因乘亂劫掠民居尤酷。
趙帥於是先焚其父威惠廟,遂同李虎、黃國弼、夏全及回回四人,潛出西門,失去制司櫻城中久之方覺,遂皆狼狽奔逃而出矣。
是日,一江一 北忠衛軍亦反。
趙至荊州,復遣都統一江一 海戍荊門。
有軍校獲制司印來獻,趙補以統領之職。
是時叛亂相仍,趙乃嚴刑以安反側。
於教場後掘地,方三丈,深二丈。
以石作窗為地牢,上覆以土,下施丑械,懸梯而下,以准遣一胡一 主之。
大抵襄州之禍,萌於趙武仲之來,成於王招納克敵軍,激於李虎無敵軍之至。
自岳武穆收復,凡一百三十年,生聚繁庶,不減昔日。
城池高深,甲於西陲。
一旦灰燼,禍至慘也。
先是郡廳相對,有雅歌樓,雄麗特甚。
一日,趙方坐衙,忽睹樓中妓女人物,雜還宴飲。
趙怒,以為僚屬置宴,略不避忌。
亟遣人覘之,則樓門扃甚嚴,凝塵滿室,識者已疑其不祥。
章叔恭時為,一夕,坐中堂閱案牘,至夜分,忽若有人自後呼之曰:「快去!快去!此地不久也。」
心疑之而未深信,越月而亂作。
益知禍患有定數,鬼神固已先知矣。
此事皆章叔恭得之目擊雲。
○趙氏靈璧石
趙邦永,本姓李,李全將也。
趙南仲愛其勇,納之,改姓趙氏。
入洛之師,實為統軍。
嘗過靈璧縣,道旁奇石林立,一峰巍然,Β秀潤。
南仲立馬旁睨,撫玩久之。
後數年家居,偶有以片石為獻者,南仲因詫諸客以昔年符離所見者。
邦永時適在旁,聞語即退。
才食頃,數百兵舁一石而來,植之庭間,儼然馬上所見也。
南仲駭以為神,扣所從來,則云:「昔年相公注視之際,意謂愛此,隨命部下五百卒輦歸,而未敢獻。
適聞所言,始敢以進。」
南仲為之一笑。
○南園香山
事有一時傳訛,而人競信之者,閱古之敗,眾惡皆歸焉。
然其間率多浮誕之語,抑有乘時以醜名惡聲,以詆平日所不樂以甘心者,如犬吠村莊等事是也。
姑以《四朝聞見錄》所載一事言之。
謂蜀帥獻沈香山,高五丈,立之南園凌風閣下。
今慶樂園,即昔之南園也。
所謂香山,尚巍然立於閣前,乃枯耳,初非沉香也。
推此以往,人言未可盡信也如此。
余嘗戲賦絕句云:「舊事淒涼尚可尋,斷碑閒臥草深深。
凌風閣下槎牙樹,當日人疑是水沈。」
○李泌錢若水事相類
李泌在衡岳,有僧明瓚號懶殘。
泌察其非凡,中夜潛往謁之。
懶殘命坐,撥火中芋以啖之,曰:「勿多言,領取十年宰相。」
(《李泌家傳)及《甘澤謠》)
錢若水為舉子時,見陳希夷於華山。
希夷曰:「明日當再來。」
若水如期往,見一老僧與希夷擁地爐坐。
僧熟視若水久之,不語,以火箸畫灰,作「做不得」三字。
徐曰:「急流勇退人也。」
若水辭去。
後為樞密副使,年才四十致仕。
老僧者,麻衣道者也。
(《邵氏聞見錄》)
又若水謁華山陳摶,曰:「目如點漆,黑白分明,當作神仙。」
有紫衣老僧曰:「不然。
他日但能富貴,急流中勇退人也。」
(《明道雜誌》)
又若水謁陳希夷,曰:「子神清氣一,可致神仙。」
遂招白閣道者決之,乃以為不然。
(《畫墁錄》)
又法雲佛國禪師惟白,傳康節《易》學甚一精一熟,未嘗語人。
元符辛巳,鄭達夫以大宗丞召佛國,即招達夫飲,並約妙應大師伯華同席。
顧妙應曰:「如何?」
妙應曰:「決作,決作。」
佛國乃語達夫曰:「君異日必為相,直待蔡元長、張天覺顛沛之後,即爰立矣。」
已而果然。
(《鑒堂遺事》)
以上數說,皆同而微異,豈即一事演而為數說乎?大抵近世雜說,率多剿入,不可盡信,故余表而出之。
○用事偶同
歐一陽一公《非非堂記》曰:「是是近乎諂,非非近乎訕,不幸而過,寧訕無諂。」
坡翁為劉壯輿作《是是堂》詩云:「閒燕言仁義,是非安可無;非非義之屬,是是仁之徒;非非近乎訕,是是近乎諛。」
子由《彈呂惠卿章》云:「放,違命也,推其仁則可以托國;食子,徇君也,推其忍則至於弒君。」
山谷《懷半山老人》詩云:「啜羹不如放,樂羊終愧巴西。」
其意蓋指惠卿也。
二公豈相蹈襲者邪?其用事造語,若出一轍,而不以為嫌也。
然《韓非子》所載放,乃是西巴,恐一時偶誤耳。
○方翥
{甫}田方翥試南宮,第三場欲出納卷,有物礙其足,視之,則一卷子,止有前二篇,其文亦通暢,不解何以不終卷而棄於地也。
翥筆端俊甚,以其緒餘足成之,並攜出中門,投之幕中,一時不暇記其姓名,翥既中第,亦不復省問。
他年,翥為館職,偶及試闈異事,因及之。
偶有客在坐,同年也,默不一語。
翼日,具冠裳造方,自敘本末。
言:「試日,疾不能支。
吾扶拽而出,所謂試卷者,莫記所在,已絕望矣。
一旦榜出,乃在選中。
恍然疑姓名之偶同,幸未嘗與人言。
亟入京物色之,良是,借真卷觀之,儼然有續成者,竟莫測所以。
今日乃知出君之筆,君,吾恩人也。」
方笑謝而已。
按馮京知舉,張芸叟賦公生明,重疊用韻,已而為第四名,竊怪主司鹵莽。
及元中,使金過北門,馮為留守,始修門生敬酒,適馮因言:「昔忝知舉,秘監賦重疊用韻,以論策佳,輒為改之,擢置高第,頗記憶否?」
芸叟方飲,不覺酒杯覆懷,再三愧謝。
與此略同。
○喬文惠晚景
喬文惠行簡,嘉熙之末,自相位拜平章軍國重事,年已八秩矣,時皆以富貴長年羨之。
而公晚年子孫淪喪,況味尤惡,嘗作《上梁文》云:「有園有沼,聊為卒歲之遊;無子無孫,儘是他人之物。」
又《乞歸田里表》云:「少、壯、老,百年已逾八帙;祖、子、孫,三世僅存一身。」
聞者憐之。
○趙伯美
趙嘉慶,字伯美,素號忠直,然性頗猜忌褊躁,故所至與物多忤。
淳庚戌,盱一江一 峒寇猖獗,以府丞吳蒙明發知建昌軍。
至則撫勞剿除,漸致安靖,朝廷獎勞之。
未幾,以病丐祠,有旨轉一官,別與差遣。
時伯美在後省,遂繳寢轉官之命。
既而再乞祠,遂主玉局。
而伯美復繳其祠,且謂:「前奏稽遲,是必賊蒙使其兄司農丞革,坐局行賕,遏截御筆之所致。
以區區支壘,瑣瑣下流,輒敢倚同氣以置局於輦下,植死一黨一 而為阱於國中。
乞收回玉局之命,並從尚書省札下吳革,責戒勵狀。
仰今後不得懷奸事上,徇欲欺君。
如或不悛,重置典憲。」
省札既下,吳農丞辨析狀云:「革弟蒙,分符罔功,以病丐祠。
增秩改麾,既被繳駁,聖恩寬大,遂畀祠廩。
或予或奪,惟上所命。
且革濫綴班行,治事有公宇,退食有公廨,何謂置局?何謂行賕?況弟蒙始於請祠,終於得祠,初非干進,何事營求?蓋弟蒙之取怒嘉慶者,祗緣丁未歲同官京推,以女求婿,屢請不諧,遂成仇隙。
求盱一江一 僚屬之薦舉,則有書;求盱一江一 公庫之文籍,則有目。
厚貌深情,機阱莫測。
況於革,尤為無辜。
且所謂責勵狀者,乃州縣警吏民之文。
仰惟國家待士以禮,三百年間,未聞有此典故。
革粗識事體,安敢辨白。
但乞將革罷斥,遠跡仇怨,實拜公朝之賜。」
有旨吳革知南安軍。
而伯美復上章辨證,且於繳蔡榮疏內,謂榮與革結為死一黨一 ,滋長其惡,議欲與之報復。
後二年,伯美為湖南憲,牟榮叔清知衡一陽一。
行移之間,微有抵牾。
伯美遂上章劾叔清,報可稍稽,復疑為叔清鄉相謝瀆山方叔所匿,遂再疏按之,且言沈匿之弊。
謝相大不能堪,遂於榻前奏陳,將承受蘇鏞斷遣,仍作勘會云:「據湖南提刑趙嘉慶,昨於奏狀稱,已按知衡州牟榮,久而未下,謂是相府遏奏。
尋令臨安府追上承受,及通奏進銀台司等人根究,俱稱即不曾有奏投進。
所有牟榮,既是外台已按,雖是未見按章,先合施行。」
奉旨牟榮與祠。
隨有御筆云:「趙嘉慶劾牟榮,初無奏牘,輒誣大臣以沈匿之事,力肆攻詆。
然以在外小臣,乃敢欺罔君上,誣謗宰臣。
且不顧廉恥,行賕賂吏,尚氣節者,得如是乎?國朝典故,凌蔑宰相,罪在不耍朕不欲已甚,姑鐫一秩罷任,以為翼虛駕偽,虧國體,壞綱紀者之戒。」
明年,謝罷相,董矩堂槐繼之。
嘉慶為大蓬供職,後復有申省狀云:「重念嘉慶重遭誣罔,沮於威勢,不容分疏。
但誣奏傳播萬里,而元來按發之事,未能暴白天下。
承受蘇鏞,久已叛去,忽得其狀,具述前相之子,使其僕任康祖誘脅,打回元奏因依。
乃是事未發以前,牟榮自知在郡酷虐有罪,懼為民訴,先已馳告謝修,修遂令任康祖誘脅蘇鏞,遇有嘉慶章奏,須先袖呈相府。
先奏實被謝修分付以水濕打回。
第二奏既到,謝修自知敗露,卻將蘇鏞送獄,妄令供析。
欲乞敷奏施行,俾元來屈抑,稍得暴白於四方。」
得旨與改正理選月日。
是歲冬,察官朱應元劾伯美:「向者,持節湖南,不理民訟,惟理贓錢。
不問虛實之有無,但責郡吏之代納。
兜攬民訟,一交一 通關節,為郡將所持,遂生怨隙。」
遂用此罷去。
○二蘇議禮
《禮》家如聚訟,雖兄弟亦不容苟同。
其大者,無如天地之祭分合一議。
自昔諸儒之論,不知其幾,今姑摭二蘇之議言之。
東坡則據《周頌·昊天有成命·序》云:「郊祀天地也。」
以為此乃合祭天地之明文。
穎濱乃據《周禮》為說,謂冬至祀天於圓丘,夏至祀地於方澤。
其後朝廷迄從坡說,合祭以至於今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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