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東野語》卷六:思陵妙悟八法,留神古雅。當干戈ㄈ擾之際,訪求法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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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東野語》卷六

齊東野語

卷六

○紹興御府書畫式

思陵妙悟八法,留神古雅。

當干戈ㄈ擾之際,訪求法書名畫,不遺餘力。

清閒之燕,展玩摹拓不少擔蓋睿好之篤,不憚勞費,故四方爭以奉上無虛日。

後又於榷場亢北方遺失之物,故紹興內府所藏,不減宣政。

惜乎鑒定諸人如曹勳、宋貺、龍大淵、張儉、鄭藻、平協、劉炎、黃冕、魏茂實、任原輩,人品不高,目力苦短。

凡經前輩品題者,盡皆拆去,故今御府所藏,多無題識,其源委、授受、歲月、考訂,邈不可求,為可恨耳。

其裝票裁製,各有尺度,印識標題,具有成式。

余偶得其書,稍加考正,具列於後,嘉與好事者共之,庶亦可想像承平文物之盛焉。

出等真跡法書。

兩漢、三國、二王、六朝、隋、唐君臣墨跡(並系御題僉,各書「妙」字)。

用克絲作樓台錦票。

青綠簟文錦裡。

大姜牙雲鸞白綾引首。

高麗紙<貝覃>。

出等白玉碾龍簪頂軸(或碾花)。

檀香木桿。

鈿匣盛。

上、中、下等唐真跡。

(內上、中等,並降付米友仁跋)用紅霞雲鸞錦票。

碧鸞綾裡。

白鸞綾引首。

高麗紙<貝覃>。

白玉軸(上等用簪頂,余用平等)。

檀香木桿。

次等晉、唐真跡(並石刻晉、唐名帖)。

用紫鸞鵲錦票。

碧鸞綾裡。

白鸞綾引首。

蠲紙票。

次等白玉軸。

引首後票卷縫用御府圖書櫻引首上下縫用紹興櫻

鉤摹六朝真跡(並系米友仁跋)。

用青一樓 台錦票。

碧鸞綾裡。

白鸞綾引首。

高麗紙票。

白玉軸。

御府臨書六朝、羲、獻、唐一人法帖,並雜詩賦等(內長篇不用邊道,衣古厚紙,不揭不背)。

用氈路錦。

衲錦。

柿紅龜背錦。

紫百花龍錦。

皂鸞綾票等。

碧鸞綾裡。

白鸞綾引首。

玉軸或瑪瑙軸臨時取旨。

內趙世元鉤摹者亦用衲錦票。

蠲紙<貝覃>。

瑪瑙軸。

並降付莊宗古、鄭滋,令依真本紙色及印記對樣裝造。

將元拆下舊題跋進呈揀用。

五代、本朝臣下臨帖真跡。

用皂鸞綾票。

碧鸞綾裡。

白鸞綾引首。

夾背蠲紙<貝覃>。

玉軸或瑪瑙軸。

米芾臨晉、唐雜書上等。

用紫鸞鵲錦票。

紫馳尼裡。

楷光紙<貝覃>。

次等簪頂玉軸。

引首前後,用內府圖書、內殿書記櫻或有題跋,於縫上用御府圖籍櫻最後用紹興櫻並降付米友仁親書審定,題於<貝覃>卷後。

蘇、黃、米芾、薛紹彭、蔡襄等雜詩、賦、書簡真跡。

用皂鸞綾票。

白鸞綾引首。

夾背蠲紙<貝覃>。

象牙軸。

用睿思東閣英內府圖記。

米芾書雜文、簡牘。

用皂鸞綾票。

碧鸞綾裡。

白鸞綾引首。

蠲紙<貝覃>。

象牙軸。

用內府書英紹興櫻並降付米友仁驗定,令曹彥明同共編類等第,每十帖作一卷。

內雜帖作冊子。

趙世元鉤摹下等諸雜法帖。

用皂木錦票。

瑪瑙軸。

或牙軸。

前引首用機暇清賞印,縫用內府書記印,後用紹興櫻仍將原本拆下題跋揀用。

六朝名畫橫捲。

用克絲作樓台錦票。

青綠簟文錦裡(次等用碧鸞綾裡)。

白大鸞綾引首。

高麗紙<貝覃>。

出等白玉碾花軸。

六朝名畫掛軸。

用皂鸞綾上下票。

碧鸞綾引首。

碧鸞綾托票(全軸)。

檀香軸桿。

上等玉軸。

唐、五代畫橫捲(皇朝名畫同)。

用曲水紫錦票。

碧鸞綾裡。

白鸞綾引首。

玉軸。

或瑪瑙軸(內下等並謄本用皂票雜色軸)。

蠲紙<貝覃>。

唐、五代、皇朝等名畫掛軸,並同六朝裝褫,軸頭旋取旨。

蘇軾、文與可雜畫(姚明裝造)。

用皂大花綾票。

碧花綾裡。

黃白綾雙引首。

烏犀或瑪瑙軸。

米芾雜畫橫軸。

用皂鸞綾票。

碧鸞綾裡。

白鸞綾引首。

白玉軸。

或瑪瑙軸。

僧梵隆雜畫橫軸(陳子常承受)。

樗蒲錦襟。

碧鸞綾裡。

白鸞綾引首。

瑪瑙軸。

諸畫並上用乾卦印,下用希世印,後用紹興櫻

諸畫裝褫尺寸定式。

大整幅上引首三寸,下引首二寸。

小全幅上引首二寸七分。

下引首一寸九分。

經帶四分。

上票除打ㄓ竹外,淨一尺六寸五分。

下票除上軸外,淨七寸。

一幅半上引首三寸六分。

下引首二寸六分。

經帶八分。

雙幅上引首四寸,下引首二寸七分。

上票除打ㄓ竹外,淨一尺六寸八分。

下票除上軸桿外,淨七寸三分。

兩幅半上引首四寸二分。

下引首二寸九分。

經帶一寸二分。

三幅上引首四寸四分。

下引首三寸一分。

經帶一寸三分。

四幅上引首四寸八分。

下引首三寸三分。

經帶一寸五分。

橫捲票合長一尺三寸(高者用全幅)。

引首闊四寸五分(高者五寸)。

應書畫面僉,並用真古經紙,隨書畫等第取旨。

應六朝、隋、唐出等法書名畫,並御臨名帖,本朝名臣帖,並御書面僉。

內中、下品,並降付書房,令裴禧書。

應書畫橫捲、掛軸,並用雜色錦袋復帕,象牙牌子。

應搜訪到書法墨跡,降付書房。

先令趙世元定驗品第進呈訖,次令莊宗古分揀付曹勳、宋貺、張儉、龍大淵、鄭藻、平協、黃冕、魏茂實、任源等覆定驗訖,裝褫。

應搜訪到名畫,先降付魏茂實定驗,打《千字文》號及定驗印記進呈訖,降付莊宗古分手裝背。

應搜訪到古畫,內有破碎不堪補背者,令書房依元樣對本臨摹進呈訖,降付莊宗古,依元本染古槌破,用印裝造。

謄劉娘子位並馬興祖謄畫。

應古畫如有宣和御書題名,並行拆下不用。

別令曹勳等定驗,別行巽名作畫目進呈取旨。

碑刻橫捲定式

《定武蘭亭》,闌道高七寸六分。

每行闊八分,共二十八行。

《樂毅論》,闌道高七寸五分。

每行闊六分,共四十三行。

《真草千文》,闌道高七寸二分。

每行闊八分,共二百行。

智永《歸田賦》,闌道高七寸二分半。

每行闊八分,共四十四行。

獻之《洛神賦》,闌道高八寸三分。

每行闊六分,共九行。

《枯木賦》,闌道高九寸九分。

每行闊九分,共三十九行。

應古厚紙,不許揭保若紙去其半,則損字精神,一如摹本矣。

應古畫裝褫,不許重洗,恐失人物精神,花木艷。

亦不許裁剪過多,既失古意,又恐將來不可再背。

應搜訪到法書,多系青闌道,絹襯背。

唐名士多於闌道前後題跋。

令莊宗古裁去上下闌道,揀高格者,隨法書進呈,取旨揀用。

依紹興格式裝褫。

內府裝褫分科引式格式

粘裁摺界裝背染古

集文定驗圖記

按唐《藝文志序》,載四庫裝軸之法,極其環致。

《六典》載崇文館有裝潢匠五人,即今背匠也。

本朝秘府謂之裝界即此事,蓋古今所尚雲。

○解頤

匡衡好學,一精一力絕人,諸儒為之語曰:「無說《詩》;匡鼎來,匡說詩,解人頤。」

蓋言其善於講誦,能使人喜而至於解頤也。

至今俗諺以人喜過甚者,云:「兜不上下頦」,即其意也。

本朝盛度,以第二名登第,其父喜甚,頤解而卒。

又岐山縣樊紀登第,其父亦以喜而頤脫,有聲如破甕。

按《醫經》云:「喜則氣緩,能令致脫頤。」

信非戲語也。

○山陵使故事

韓魏公為永昭山陵使,事畢,而英宗不豫,不敢還。

至四載,以永厚陵成,復護葬於洛一陽一。

因上疏云:「自唐至於五代,故事山陵使事訖,合行求去。」

遂以司徒、兩鎮節鉞,判相州。

元符間,章子厚為永泰山陵使,有作詞戲之云:「草草山陵職事,厭厭罷相情懷。」

蓋謂故事當然也。

淳熙間,高宗山陵欲差五使,王季海為首相,殊以為憂。

尤延之時為禮官,於是授之以說云:「今此乃攢宮耳,不當置五使。」

季海遂倡其說曰:「祖宗全盛,營陵西洛,乃差五使。

今權卜會稽,止當差總護使耳。

且歲旱,民力何以堪之。」

於是止差伯圭充總護使,洪邁充橋道頓遞使。

殊不知季海拜高宗朝宰相,本無解罷之嫌,亦一時不深考典故耳。

○一胡一 明仲本末

一胡一 致堂寅字明仲,文定公安國之庶子也。

將生,欲不舉。

文定夫人夢大魚躍盆水中,急往救之,則已溺將死矣,遂抱以為己子。

少桀黠難制,父閉之空閣中,其上有雜木,過數旬,寅盡刻為人形。

安國曰:「當思所以移其心。」

遂別置書數千卷於其上,年餘,悉能成誦,不遺一卷,遂為名儒。

及貴顯,不復為本生母持服,為右正言章夏所劾,會秦丞相亦惡之,遂謫新州安置。

嘗於謫所著《讀史管見》數千萬言,極意譏貶秦氏。

如論桑維翰,「雖因耶律德光而相,其意特欲興晉而已,固無挾敵以自重,劫主以盜權之意,猶足為賢」等語甚多。

蓋此書有為而作,非徒區區評論也。

及論漢宜帝立皇考廟曰:「既為伯父母、叔父母一之 後而父母亡,則當降所生父母,而伯父母、叔父母一之 稱,昭昭然矣。

稱謂既如此,則三年之喪,宜降其服期,又昭昭然矣。

稱謂既如此,服喪又如此,則情之主乎內者,隆所當隆,殺所當殺,不敢一交一 奪於幽隱之中,又昭昭然矣。」

其論哀帝議立定陶王后曰:「故為人後者,不顧私親,安而行之,猶天性也。

當是時而責為人後者,絕私親之顧,彼反得以旁緣不孝之似而責之。

顧私親者,至以孝自居,不顧者,反陷於罪辟。」

云云。

其論晉出帝追封敬儒為宋王曰:「服而或加或降者,以恩屈於義也。

屈所生之恩,以伸所厚之義,則恩輕而義重矣。

恩輕而義重,則所生父母,固可名之曰伯父母、叔父母矣。

為此論者,皆是欲借此以自解,然持論太過,所謂欲蓋而益彰,前輩蓋嘗評之,故今詳著始末於此,固非敢輕議先儒也。

若夫定陶立後,敬儒封王,紛紛為是無定者,皆父子私心不能自克,互相為欺,以致此耳。

若昭陵立英宗為皇子詔曰:『濮安懿王之子,猶朕之子也。

』思陵立壽皇為皇子詔曰:『藝祖皇帝七世孫也。

』明白洞達,大哉王言,後世安得而擬議之哉?」

○詩用事

糜先生,吳之老儒也,〔B12U〕、,皆其子侄行。

記問該洽,《九經》註疏,悉能成誦,場屋之文,未嘗謄稿,為時鄉師。

然垂老連蹇,未嘗預貢士籍。

時吳中孚(名惟信號菊潭)客吳,能詩,善絕句,糜極稱之,以為不可及。

一日,遇諸塗,扣以近作,吳因朗誦《傷春絕句》云:「白髮傷春又一年,閒將心事卜金錢。

梨花瘦盡東風懶,商略平生到杜鵑。」

糜老至屈膝拜之曰:「子真謫仙人也。

老夫每欲效顰,則漢高祖、唐太宗,追逐不少置矣。」

蓋前輩服善若此。

陳簡齋嘗語人以作詩之要云:「天下書雖不可不讀,然慎不可有意於用事。」

正謂此也。

今人或以用事多為博贍,誤矣。

○王魁傳

世俗所謂王魁之事殊不經,且不見於傳記雜說,疑無此事。

《異聞集》雖有之,然集乃唐末陳翰所編,魁乃宋朝人,是必後人剿入耳。

按嘉中,進士奏名訖,未御試,京師妄傳王俊民為狀元,不知言之所起,亦不知俊民為何人。

及御試,王荊公時為知制誥,與楊樂道共為詳定官。

舊制,御試舉人,設初考官,先定等第,復彌之以送覆考再定,乃付詳定。

發初考所等以對,覆考如同即已,不同,則詳其程文為定。

時荊公以初、覆所定第一人,皆未允當,於行間別取一人為首,楊樂道以為不可,議未決,太常少卿朱從道時為封彌,聞之,謂同捨曰:「二公何用力爭?從道十日前,已聞王俊民為狀元,事必前定,二公徒自苦耳。」

既而,二人各以己意進稟,而詔從荊公之請。

及發封,乃王俊民也。

後又見初虞世所集《養生必用方》,戒人不可妄服金虎碧霞丹,乃詳載其說云:

「狀元王俊民,字康侯,為應天府發解官,得狂疾,於貢院中嘗對一石碑呼叫不已,碑石中若有應之者,亦若康侯之奮怒也。

病甚不省,覺,取書冊,中一交一 股刀自裁及寸,左右抱持之遂免。

出試院未久,疾勢亦已平復。

予與康侯有父祖鄉曲之舊,又自童稚共筆硯,嘉中,同試於省場,傳聞可駭,亟自汶拿舟抵彭城。

時十月盡矣,康侯亦起居飲食如故,但不樂,或云:『平生自守如此,乃有此疾。

』予亦多方開慰。

歲暮,予北歸,康侯有詩送予云:『寒窗一夜 雪,紛紛來朔風。

之子動歸興,輕袂飄如蓬。

問子何所之?家在濟水東;問子何所學?上庠教化宮。

行將攜老母,寓居學其中。

』云云。

予既去,徐醫以為有痰,以金虎碧霞丹吐之。

或謂心藏有熱,勸服治心經諸冷藥。

積久,為寒中洞洩,氣脫肉消,飲食不前而死。

康侯父知舒州太湖縣,遣一道士與弟覺民自舒來云:『道士能奏章達上清,及訴問鬼神幽暗中事。

』道士作醮書符,傳道冥中語云:『五十年打殺謝、吳、劉不結案事。

』康侯丙子生,死才二十七歲,五十年前,豈宿生邪?康侯既死,有妄人托夏噩姓名作《王魁傳》,實欲市利於少年狎邪輩,其事皆不然。

康侯,萊州掖縣人。

祖世田舍翁,父名弁,字子儀,誦詩登科,為鄆州司理。

康侯時十五餘歲,三兄弟隨侍,與予同在鄆學。

子儀為開封軍巡判官,康侯兄弟入太學,不三年,號成一人 。

子儀待蘇州昆山闕,來居汶,康侯兄弟又與予在汶學。

子儀謫潭州稅,康侯兄弟自潭來貫鄢陵戶。

康侯登科為第一。

省試前,父雪昆山事,自潭移舒州太湖縣。

康侯是年歸舒州省親,次年,赴徐州任,明年,死於徐,實嘉八年五月十二日也。

康侯性剛峭不可犯,有志力學,愛身如冰玉,不知猥巷俚人語。

不幸為匪人厚誣,弟輩又不為辨明,懼日久無知者,故因戒世人服金虎碧霞丹,且以明康侯於泉下。

紹聖元年九月,漕河舟中記。」

○向氏粥田

楊和王最所鍾愛者第六女,性極賢淑。

初事趙汝敕,繼事向子豐,居於,未有所育,王甚念之。

一日,向妾得男,楊氏使秘之,以為己出,且亟報王。

王喜甚,即請誥命,輕舟往視之。

向氏家知王來,良窘,無策以泥其行。

時王以保寧、昭慶兩鎮節鉞領殿巖,於湖為本鎮。

子豐因使人諷郡官往迓之。

自郡將以次,皆屬。

謹伺於界首。

王初以人不知其來,及是聞官吏郊迎,深恐勞動多事,遂中道而返。

因厚以金繒花果以遺其女,且撥吳門良田千畝以為粥米,逮今向氏家有昆山粥米莊雲。

此事得之向氏子孫。

○祥瑞

世所謂祥瑞者,麟鳳、龜龍、騶虞、白雀、醴泉、甘露、朱草、靈芝、連理之木、合穎之禾皆是也。

然夷考所出之時,多在危亂之世。

今不暇援引古昔,姑以近代顯著者言之。

王建父子之據蜀也,天復六年,巨省見青城山,鳳凰見萬歲縣,黃龍見嘉一陽一江一 ,而甘露、白雀、白鹿、龜龍並見於諸州。

武成元年,騶虞見武定,嘉禾生廣昌,麟見壁州,龍五十見於洵一陽一水中。

永平二年,劍州木連理,文州麟見,黃龍見富義一江一 。

三年,麟見永泰,白龍見邛一江一 ,騶虞見壁山,有三鹿隨之。

四年,麟見昌州。

通正元年,黃龍見太昌池。

瑞物之出,殆無虛歲,而太子元膺以叛死,大火焚其宮室,兵敗於外,政亂於內,終之以身死衍立而國亡。

其為瑞征乃如此耳。

至如政和隆盛之際,地不愛寶,所在奏貢芝草者,動二三萬本。

蘄、黃間,至有一鋪二十五里之間,遍野而出。

密州山間,至彌滿四野,有一本數十葉,眾色鹹備者。

太守李文仲,采及三十萬本,作一綱進,即進職,除本道運使。

汝海諸郡縣,山石變為瑪瑙,動以千百。

伊一陽一太和山崩,出水晶幾萬斤,皆以匣進京師。

長沙、益一陽一山溪,流出生金數百斤,其間大者一塊至重四十九斤。

其他草木鳥獸之珍不可一二數。

一時君臣稱頌,祥瑞蓋無虛月。

然越數歲,而遂罹狄難,邦國喪亂,父子遷播。

所謂瑞應,又如此也。

善乎先儒之論曰:「未有喪仁而久者也,未有恃祥而壽者也。」

商之王以桑谷昌,以雉大。

鄭以龍衰,魯以麟弱。

白雉亡漢,黃犀死莽,惡在其為符也。

世有喜言祥瑞之人,觀此亦可以少悟矣。

○杭學游士聚散

杭學自昔多四方之人。

淳辛亥,鄭丞相清之當國,朝議以游士多無檢束,群居率以私喜怒軒輊人,甚者,以植一黨一 撓官府之政,扣閽攬黜陟之權,或受賂醜詆朝紳,或設局騙脅民庶,風俗浸壞。

遂行下各州,自試於學,仍照舊比分數,以待類申,將以是歲七月引試為始。

會教官林經德對士子上請語微失,於是大哄肆罵。

時趙京尹與眾教官調停,一時但欲求靜,遂許以三百名內,一半取土著,一半取游士,於是乃息。

越數日,宰執奏事,上面諭曰:「近行諸州各試之法,正欲散遊學之士。

不知臨安府憑何指揮復放外方之人。」

趙尹聞之,恐甚,乃移牒,俾游士限日出境,其計始窮。

乃為檄文,相率而去,云:「天之將喪斯文,實系興衰之運。

士亦何負於國,遽罹斥逐之辜,靜言思之,良可丑也。

慨祖宗之立法,廣學校以儲材,非惟衍豐芑以貽後人,蓋亦隆漢都而尊上國。

肆惟皇上,克廣前猷。

炳炳宸奎,厘為四學,戔戔束帛,例及諸生。

蒙教育之如天,恨補報之無地,但思粉骨,何畏觸喉。

直言安石之奸,共惜元城之去,實為公議,不利小人。

始一陰一諷其三緘,終盡打於一網。

不任其咎,移過於君,是誠何心,空人之國。

鄭僑猶謂毀校不可,而李斯尚知逐客為非,今彼不顧行之,使我何顏居此?厄哉吾道,告爾同盟,毋見義以不為,宜行己而有恥。

苟為一溫一 飽,可勝周粟之羞,相與提攜,莫蹈秦坑之禍。

斯言既出,明日遂行。」

八月朔,乃相率而出,復作文告先聖曰:「斯文將喪,嗚呼天乎!吏議逐客,嗚呼人乎!乘桴浮海,嗚呼聖乎!遁世無悶,嗚呼士乎!疽告。」

又作絕句詩云:「塞翁何必恨失馬,城火可憐殃及魚。

一笑出門天萬里,擔頭猶有斥奸書。」

又五言云:「鄭五不去國,金陵深懼君。

校存知必毀,書在已如焚。

自是清流禍,非干北一黨一 分。

歸歟雖幸矣,恨未效朱雲。」

又古詩云:「上書如啜盧仝茶,直論國體寧無嘩。

依然茅葦縱橫斜,鍾山老柏林槎牙。

嗚呼時事如絲麻,食肉者口徒咿哇。

鬼蜮空含射影沙,逐客令下堪吁嗟。

識者將謂秦得邪,淳浸不知瑞嘉。

邪人剛指正人邪,時有引喙鳴靈鴉。

失腳奇禍遭羅,尼山草木枯無華。

奄奄山鬼相揄揶,我今束書歸天涯,不惜一去惜國家。」

於是京尹待罪,兩教官各降一資,而陳顯伯、鄭雄飛方以公道自任,且欲收譽士林,乃相繼上疏,欲復其舊。

而賈似道居淮閫,至以游士欲渡淮以脅上必從。

而理宗以周粟秦坑等語怒未解,深不然之。

至開慶己未,吳丞相潛再登揆席,首欲收士心復舊法,會去不果。

戴慶可以參樞輪筆,竟作指揮,許京庠有籍無分人引試一次,於是漸復雲集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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