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東野語
卷六
○紹興御府書畫式
思陵妙悟八法,留神古雅。
當干戈ㄈ擾之際,訪求法書名畫,不遺餘力。
清閒之燕,展玩摹拓不少擔蓋睿好之篤,不憚勞費,故四方爭以奉上無虛日。
後又於榷場亢北方遺失之物,故紹興內府所藏,不減宣政。
惜乎鑒定諸人如曹勳、宋貺、龍大淵、張儉、鄭藻、平協、劉炎、黃冕、魏茂實、任原輩,人品不高,目力苦短。
凡經前輩品題者,盡皆拆去,故今御府所藏,多無題識,其源委、授受、歲月、考訂,邈不可求,為可恨耳。
其裝票裁製,各有尺度,印識標題,具有成式。
余偶得其書,稍加考正,具列於後,嘉與好事者共之,庶亦可想像承平文物之盛焉。
出等真跡法書。
兩漢、三國、二王、六朝、隋、唐君臣墨跡(並系御題僉,各書「妙」字)。
用克絲作樓台錦票。
青綠簟文錦裡。
大姜牙雲鸞白綾引首。
高麗紙<貝覃>。
出等白玉碾龍簪頂軸(或碾花)。
檀香木桿。
鈿匣盛。
上、中、下等唐真跡。
(內上、中等,並降付米友仁跋)用紅霞雲鸞錦票。
碧鸞綾裡。
白鸞綾引首。
高麗紙<貝覃>。
白玉軸(上等用簪頂,余用平等)。
檀香木桿。
次等晉、唐真跡(並石刻晉、唐名帖)。
用紫鸞鵲錦票。
碧鸞綾裡。
白鸞綾引首。
蠲紙票。
次等白玉軸。
引首後票卷縫用御府圖書櫻引首上下縫用紹興櫻
鉤摹六朝真跡(並系米友仁跋)。
用青一樓 台錦票。
碧鸞綾裡。
白鸞綾引首。
高麗紙票。
白玉軸。
御府臨書六朝、羲、獻、唐一人法帖,並雜詩賦等(內長篇不用邊道,衣古厚紙,不揭不背)。
用氈路錦。
衲錦。
柿紅龜背錦。
紫百花龍錦。
皂鸞綾票等。
碧鸞綾裡。
白鸞綾引首。
玉軸或瑪瑙軸臨時取旨。
內趙世元鉤摹者亦用衲錦票。
蠲紙<貝覃>。
瑪瑙軸。
並降付莊宗古、鄭滋,令依真本紙色及印記對樣裝造。
將元拆下舊題跋進呈揀用。
五代、本朝臣下臨帖真跡。
用皂鸞綾票。
碧鸞綾裡。
白鸞綾引首。
夾背蠲紙<貝覃>。
玉軸或瑪瑙軸。
米芾臨晉、唐雜書上等。
用紫鸞鵲錦票。
紫馳尼裡。
楷光紙<貝覃>。
次等簪頂玉軸。
引首前後,用內府圖書、內殿書記櫻或有題跋,於縫上用御府圖籍櫻最後用紹興櫻並降付米友仁親書審定,題於<貝覃>卷後。
蘇、黃、米芾、薛紹彭、蔡襄等雜詩、賦、書簡真跡。
用皂鸞綾票。
白鸞綾引首。
夾背蠲紙<貝覃>。
象牙軸。
用睿思東閣英內府圖記。
米芾書雜文、簡牘。
用皂鸞綾票。
碧鸞綾裡。
白鸞綾引首。
蠲紙<貝覃>。
象牙軸。
用內府書英紹興櫻並降付米友仁驗定,令曹彥明同共編類等第,每十帖作一卷。
內雜帖作冊子。
趙世元鉤摹下等諸雜法帖。
用皂木錦票。
瑪瑙軸。
或牙軸。
前引首用機暇清賞印,縫用內府書記印,後用紹興櫻仍將原本拆下題跋揀用。
六朝名畫橫捲。
用克絲作樓台錦票。
青綠簟文錦裡(次等用碧鸞綾裡)。
白大鸞綾引首。
高麗紙<貝覃>。
出等白玉碾花軸。
六朝名畫掛軸。
用皂鸞綾上下票。
碧鸞綾引首。
碧鸞綾托票(全軸)。
檀香軸桿。
上等玉軸。
唐、五代畫橫捲(皇朝名畫同)。
用曲水紫錦票。
碧鸞綾裡。
白鸞綾引首。
玉軸。
或瑪瑙軸(內下等並謄本用皂票雜色軸)。
蠲紙<貝覃>。
唐、五代、皇朝等名畫掛軸,並同六朝裝褫,軸頭旋取旨。
蘇軾、文與可雜畫(姚明裝造)。
用皂大花綾票。
碧花綾裡。
黃白綾雙引首。
烏犀或瑪瑙軸。
米芾雜畫橫軸。
用皂鸞綾票。
碧鸞綾裡。
白鸞綾引首。
白玉軸。
或瑪瑙軸。
僧梵隆雜畫橫軸(陳子常承受)。
樗蒲錦襟。
碧鸞綾裡。
白鸞綾引首。
瑪瑙軸。
諸畫並上用乾卦印,下用希世印,後用紹興櫻
諸畫裝褫尺寸定式。
大整幅上引首三寸,下引首二寸。
小全幅上引首二寸七分。
下引首一寸九分。
經帶四分。
上票除打ㄓ竹外,淨一尺六寸五分。
下票除上軸外,淨七寸。
一幅半上引首三寸六分。
下引首二寸六分。
經帶八分。
雙幅上引首四寸,下引首二寸七分。
上票除打ㄓ竹外,淨一尺六寸八分。
下票除上軸桿外,淨七寸三分。
兩幅半上引首四寸二分。
下引首二寸九分。
經帶一寸二分。
三幅上引首四寸四分。
下引首三寸一分。
經帶一寸三分。
四幅上引首四寸八分。
下引首三寸三分。
經帶一寸五分。
橫捲票合長一尺三寸(高者用全幅)。
引首闊四寸五分(高者五寸)。
應書畫面僉,並用真古經紙,隨書畫等第取旨。
應六朝、隋、唐出等法書名畫,並御臨名帖,本朝名臣帖,並御書面僉。
內中、下品,並降付書房,令裴禧書。
應書畫橫捲、掛軸,並用雜色錦袋復帕,象牙牌子。
應搜訪到書法墨跡,降付書房。
先令趙世元定驗品第進呈訖,次令莊宗古分揀付曹勳、宋貺、張儉、龍大淵、鄭藻、平協、黃冕、魏茂實、任源等覆定驗訖,裝褫。
應搜訪到名畫,先降付魏茂實定驗,打《千字文》號及定驗印記進呈訖,降付莊宗古分手裝背。
應搜訪到古畫,內有破碎不堪補背者,令書房依元樣對本臨摹進呈訖,降付莊宗古,依元本染古槌破,用印裝造。
謄劉娘子位並馬興祖謄畫。
應古畫如有宣和御書題名,並行拆下不用。
別令曹勳等定驗,別行巽名作畫目進呈取旨。
碑刻橫捲定式
《定武蘭亭》,闌道高七寸六分。
每行闊八分,共二十八行。
《樂毅論》,闌道高七寸五分。
每行闊六分,共四十三行。
《真草千文》,闌道高七寸二分。
每行闊八分,共二百行。
智永《歸田賦》,闌道高七寸二分半。
每行闊八分,共四十四行。
獻之《洛神賦》,闌道高八寸三分。
每行闊六分,共九行。
《枯木賦》,闌道高九寸九分。
每行闊九分,共三十九行。
應古厚紙,不許揭保若紙去其半,則損字精神,一如摹本矣。
應古畫裝褫,不許重洗,恐失人物精神,花木艷。
亦不許裁剪過多,既失古意,又恐將來不可再背。
應搜訪到法書,多系青闌道,絹襯背。
唐名士多於闌道前後題跋。
令莊宗古裁去上下闌道,揀高格者,隨法書進呈,取旨揀用。
依紹興格式裝褫。
內府裝褫分科引式格式
粘裁摺界裝背染古
集文定驗圖記
按唐《藝文志序》,載四庫裝軸之法,極其環致。
《六典》載崇文館有裝潢匠五人,即今背匠也。
本朝秘府謂之裝界即此事,蓋古今所尚雲。
○解頤
匡衡好學,一精一力絕人,諸儒為之語曰:「無說《詩》;匡鼎來,匡說詩,解人頤。」
蓋言其善於講誦,能使人喜而至於解頤也。
至今俗諺以人喜過甚者,云:「兜不上下頦」,即其意也。
本朝盛度,以第二名登第,其父喜甚,頤解而卒。
又岐山縣樊紀登第,其父亦以喜而頤脫,有聲如破甕。
按《醫經》云:「喜則氣緩,能令致脫頤。」
信非戲語也。
○山陵使故事
韓魏公為永昭山陵使,事畢,而英宗不豫,不敢還。
至四載,以永厚陵成,復護葬於洛一陽一。
因上疏云:「自唐至於五代,故事山陵使事訖,合行求去。」
遂以司徒、兩鎮節鉞,判相州。
元符間,章子厚為永泰山陵使,有作詞戲之云:「草草山陵職事,厭厭罷相情懷。」
蓋謂故事當然也。
淳熙間,高宗山陵欲差五使,王季海為首相,殊以為憂。
尤延之時為禮官,於是授之以說云:「今此乃攢宮耳,不當置五使。」
季海遂倡其說曰:「祖宗全盛,營陵西洛,乃差五使。
今權卜會稽,止當差總護使耳。
且歲旱,民力何以堪之。」
於是止差伯圭充總護使,洪邁充橋道頓遞使。
殊不知季海拜高宗朝宰相,本無解罷之嫌,亦一時不深考典故耳。
○一胡一 明仲本末
一胡一 致堂寅字明仲,文定公安國之庶子也。
將生,欲不舉。
文定夫人夢大魚躍盆水中,急往救之,則已溺將死矣,遂抱以為己子。
少桀黠難制,父閉之空閣中,其上有雜木,過數旬,寅盡刻為人形。
安國曰:「當思所以移其心。」
遂別置書數千卷於其上,年餘,悉能成誦,不遺一卷,遂為名儒。
及貴顯,不復為本生母持服,為右正言章夏所劾,會秦丞相亦惡之,遂謫新州安置。
嘗於謫所著《讀史管見》數千萬言,極意譏貶秦氏。
如論桑維翰,「雖因耶律德光而相,其意特欲興晉而已,固無挾敵以自重,劫主以盜權之意,猶足為賢」等語甚多。
蓋此書有為而作,非徒區區評論也。
及論漢宜帝立皇考廟曰:「既為伯父母、叔父母一之 後而父母亡,則當降所生父母,而伯父母、叔父母一之 稱,昭昭然矣。
稱謂既如此,則三年之喪,宜降其服期,又昭昭然矣。
稱謂既如此,服喪又如此,則情之主乎內者,隆所當隆,殺所當殺,不敢一交一 奪於幽隱之中,又昭昭然矣。」
其論哀帝議立定陶王后曰:「故為人後者,不顧私親,安而行之,猶天性也。
當是時而責為人後者,絕私親之顧,彼反得以旁緣不孝之似而責之。
顧私親者,至以孝自居,不顧者,反陷於罪辟。」
云云。
其論晉出帝追封敬儒為宋王曰:「服而或加或降者,以恩屈於義也。
屈所生之恩,以伸所厚之義,則恩輕而義重矣。
恩輕而義重,則所生父母,固可名之曰伯父母、叔父母矣。
為此論者,皆是欲借此以自解,然持論太過,所謂欲蓋而益彰,前輩蓋嘗評之,故今詳著始末於此,固非敢輕議先儒也。
若夫定陶立後,敬儒封王,紛紛為是無定者,皆父子私心不能自克,互相為欺,以致此耳。
若昭陵立英宗為皇子詔曰:『濮安懿王之子,猶朕之子也。
』思陵立壽皇為皇子詔曰:『藝祖皇帝七世孫也。
』明白洞達,大哉王言,後世安得而擬議之哉?」
○詩用事
糜先生,吳之老儒也,〔B12U〕、,皆其子侄行。
記問該洽,《九經》註疏,悉能成誦,場屋之文,未嘗謄稿,為時鄉師。
然垂老連蹇,未嘗預貢士籍。
時吳中孚(名惟信號菊潭)客吳,能詩,善絕句,糜極稱之,以為不可及。
一日,遇諸塗,扣以近作,吳因朗誦《傷春絕句》云:「白髮傷春又一年,閒將心事卜金錢。
梨花瘦盡東風懶,商略平生到杜鵑。」
糜老至屈膝拜之曰:「子真謫仙人也。
老夫每欲效顰,則漢高祖、唐太宗,追逐不少置矣。」
蓋前輩服善若此。
陳簡齋嘗語人以作詩之要云:「天下書雖不可不讀,然慎不可有意於用事。」
正謂此也。
今人或以用事多為博贍,誤矣。
○王魁傳
世俗所謂王魁之事殊不經,且不見於傳記雜說,疑無此事。
《異聞集》雖有之,然集乃唐末陳翰所編,魁乃宋朝人,是必後人剿入耳。
按嘉中,進士奏名訖,未御試,京師妄傳王俊民為狀元,不知言之所起,亦不知俊民為何人。
及御試,王荊公時為知制誥,與楊樂道共為詳定官。
舊制,御試舉人,設初考官,先定等第,復彌之以送覆考再定,乃付詳定。
發初考所等以對,覆考如同即已,不同,則詳其程文為定。
時荊公以初、覆所定第一人,皆未允當,於行間別取一人為首,楊樂道以為不可,議未決,太常少卿朱從道時為封彌,聞之,謂同捨曰:「二公何用力爭?從道十日前,已聞王俊民為狀元,事必前定,二公徒自苦耳。」
既而,二人各以己意進稟,而詔從荊公之請。
及發封,乃王俊民也。
後又見初虞世所集《養生必用方》,戒人不可妄服金虎碧霞丹,乃詳載其說云:
「狀元王俊民,字康侯,為應天府發解官,得狂疾,於貢院中嘗對一石碑呼叫不已,碑石中若有應之者,亦若康侯之奮怒也。
病甚不省,覺,取書冊,中一交一 股刀自裁及寸,左右抱持之遂免。
出試院未久,疾勢亦已平復。
予與康侯有父祖鄉曲之舊,又自童稚共筆硯,嘉中,同試於省場,傳聞可駭,亟自汶拿舟抵彭城。
時十月盡矣,康侯亦起居飲食如故,但不樂,或云:『平生自守如此,乃有此疾。
』予亦多方開慰。
歲暮,予北歸,康侯有詩送予云:『寒窗一夜 雪,紛紛來朔風。
之子動歸興,輕袂飄如蓬。
問子何所之?家在濟水東;問子何所學?上庠教化宮。
行將攜老母,寓居學其中。
』云云。
予既去,徐醫以為有痰,以金虎碧霞丹吐之。
或謂心藏有熱,勸服治心經諸冷藥。
積久,為寒中洞洩,氣脫肉消,飲食不前而死。
康侯父知舒州太湖縣,遣一道士與弟覺民自舒來云:『道士能奏章達上清,及訴問鬼神幽暗中事。
』道士作醮書符,傳道冥中語云:『五十年打殺謝、吳、劉不結案事。
』康侯丙子生,死才二十七歲,五十年前,豈宿生邪?康侯既死,有妄人托夏噩姓名作《王魁傳》,實欲市利於少年狎邪輩,其事皆不然。
康侯,萊州掖縣人。
祖世田舍翁,父名弁,字子儀,誦詩登科,為鄆州司理。
康侯時十五餘歲,三兄弟隨侍,與予同在鄆學。
子儀為開封軍巡判官,康侯兄弟入太學,不三年,號成一人 。
子儀待蘇州昆山闕,來居汶,康侯兄弟又與予在汶學。
子儀謫潭州稅,康侯兄弟自潭來貫鄢陵戶。
康侯登科為第一。
省試前,父雪昆山事,自潭移舒州太湖縣。
康侯是年歸舒州省親,次年,赴徐州任,明年,死於徐,實嘉八年五月十二日也。
康侯性剛峭不可犯,有志力學,愛身如冰玉,不知猥巷俚人語。
不幸為匪人厚誣,弟輩又不為辨明,懼日久無知者,故因戒世人服金虎碧霞丹,且以明康侯於泉下。
紹聖元年九月,漕河舟中記。」
○向氏粥田
楊和王最所鍾愛者第六女,性極賢淑。
初事趙汝敕,繼事向子豐,居於,未有所育,王甚念之。
一日,向妾得男,楊氏使秘之,以為己出,且亟報王。
王喜甚,即請誥命,輕舟往視之。
向氏家知王來,良窘,無策以泥其行。
時王以保寧、昭慶兩鎮節鉞領殿巖,於湖為本鎮。
子豐因使人諷郡官往迓之。
自郡將以次,皆屬。
謹伺於界首。
王初以人不知其來,及是聞官吏郊迎,深恐勞動多事,遂中道而返。
因厚以金繒花果以遺其女,且撥吳門良田千畝以為粥米,逮今向氏家有昆山粥米莊雲。
此事得之向氏子孫。
○祥瑞
世所謂祥瑞者,麟鳳、龜龍、騶虞、白雀、醴泉、甘露、朱草、靈芝、連理之木、合穎之禾皆是也。
然夷考所出之時,多在危亂之世。
今不暇援引古昔,姑以近代顯著者言之。
王建父子之據蜀也,天復六年,巨省見青城山,鳳凰見萬歲縣,黃龍見嘉一陽一江一 ,而甘露、白雀、白鹿、龜龍並見於諸州。
武成元年,騶虞見武定,嘉禾生廣昌,麟見壁州,龍五十見於洵一陽一水中。
永平二年,劍州木連理,文州麟見,黃龍見富義一江一 。
三年,麟見永泰,白龍見邛一江一 ,騶虞見壁山,有三鹿隨之。
四年,麟見昌州。
通正元年,黃龍見太昌池。
瑞物之出,殆無虛歲,而太子元膺以叛死,大火焚其宮室,兵敗於外,政亂於內,終之以身死衍立而國亡。
其為瑞征乃如此耳。
至如政和隆盛之際,地不愛寶,所在奏貢芝草者,動二三萬本。
蘄、黃間,至有一鋪二十五里之間,遍野而出。
密州山間,至彌滿四野,有一本數十葉,眾色鹹備者。
太守李文仲,采及三十萬本,作一綱進,即進職,除本道運使。
汝海諸郡縣,山石變為瑪瑙,動以千百。
伊一陽一太和山崩,出水晶幾萬斤,皆以匣進京師。
長沙、益一陽一山溪,流出生金數百斤,其間大者一塊至重四十九斤。
其他草木鳥獸之珍不可一二數。
一時君臣稱頌,祥瑞蓋無虛月。
然越數歲,而遂罹狄難,邦國喪亂,父子遷播。
所謂瑞應,又如此也。
善乎先儒之論曰:「未有喪仁而久者也,未有恃祥而壽者也。」
商之王以桑谷昌,以雉大。
鄭以龍衰,魯以麟弱。
白雉亡漢,黃犀死莽,惡在其為符也。
世有喜言祥瑞之人,觀此亦可以少悟矣。
○杭學游士聚散
杭學自昔多四方之人。
淳辛亥,鄭丞相清之當國,朝議以游士多無檢束,群居率以私喜怒軒輊人,甚者,以植一黨一 撓官府之政,扣閽攬黜陟之權,或受賂醜詆朝紳,或設局騙脅民庶,風俗浸壞。
遂行下各州,自試於學,仍照舊比分數,以待類申,將以是歲七月引試為始。
會教官林經德對士子上請語微失,於是大哄肆罵。
時趙京尹與眾教官調停,一時但欲求靜,遂許以三百名內,一半取土著,一半取游士,於是乃息。
越數日,宰執奏事,上面諭曰:「近行諸州各試之法,正欲散遊學之士。
不知臨安府憑何指揮復放外方之人。」
趙尹聞之,恐甚,乃移牒,俾游士限日出境,其計始窮。
乃為檄文,相率而去,云:「天之將喪斯文,實系興衰之運。
士亦何負於國,遽罹斥逐之辜,靜言思之,良可丑也。
慨祖宗之立法,廣學校以儲材,非惟衍豐芑以貽後人,蓋亦隆漢都而尊上國。
肆惟皇上,克廣前猷。
炳炳宸奎,厘為四學,戔戔束帛,例及諸生。
蒙教育之如天,恨補報之無地,但思粉骨,何畏觸喉。
直言安石之奸,共惜元城之去,實為公議,不利小人。
始一陰一諷其三緘,終盡打於一網。
不任其咎,移過於君,是誠何心,空人之國。
鄭僑猶謂毀校不可,而李斯尚知逐客為非,今彼不顧行之,使我何顏居此?厄哉吾道,告爾同盟,毋見義以不為,宜行己而有恥。
苟為一溫一 飽,可勝周粟之羞,相與提攜,莫蹈秦坑之禍。
斯言既出,明日遂行。」
八月朔,乃相率而出,復作文告先聖曰:「斯文將喪,嗚呼天乎!吏議逐客,嗚呼人乎!乘桴浮海,嗚呼聖乎!遁世無悶,嗚呼士乎!疽告。」
又作絕句詩云:「塞翁何必恨失馬,城火可憐殃及魚。
一笑出門天萬里,擔頭猶有斥奸書。」
又五言云:「鄭五不去國,金陵深懼君。
校存知必毀,書在已如焚。
自是清流禍,非干北一黨一 分。
歸歟雖幸矣,恨未效朱雲。」
又古詩云:「上書如啜盧仝茶,直論國體寧無嘩。
依然茅葦縱橫斜,鍾山老柏林槎牙。
嗚呼時事如絲麻,食肉者口徒咿哇。
鬼蜮空含射影沙,逐客令下堪吁嗟。
識者將謂秦得邪,淳浸不知瑞嘉。
邪人剛指正人邪,時有引喙鳴靈鴉。
失腳奇禍遭羅,尼山草木枯無華。
奄奄山鬼相揄揶,我今束書歸天涯,不惜一去惜國家。」
於是京尹待罪,兩教官各降一資,而陳顯伯、鄭雄飛方以公道自任,且欲收譽士林,乃相繼上疏,欲復其舊。
而賈似道居淮閫,至以游士欲渡淮以脅上必從。
而理宗以周粟秦坑等語怒未解,深不然之。
至開慶己未,吳丞相潛再登揆席,首欲收士心復舊法,會去不果。
戴慶可以參樞輪筆,竟作指揮,許京庠有籍無分人引試一次,於是漸復雲集矣。
分類:未分類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