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東野語
卷七
○鴟夷子見黜
吳一江一 三高亭祠鴟夷子皮、張季鷹、陸魯望。
而議者以為子皮為吳大仇,法不當祀。
前輩有詩云:「可笑吳癡忘越憾,卻誇范蠡作三高。」
又云:「千年家國無窮恨,只合一江一 邊祀子胥。」
蓋深非之。
後有戲作文彈之者云:「匿怨友其人,丘明所恥,非其鬼而祭,聖經是誅。
今有竊高人之名,處眾惡之所,有識之士,莫不共憤,無知之魂,豈當久居。」
又云:「范蠡,越則謀臣,吳為敵國。
以利誘太宰,而脫彼勾踐,鼓兵卻公孫雄,而滅我夫差。
既遂厥謀,反疑其主。
鄙君如烏喙,累大夫種以伏誅,目已曰鴟夷,載西施子而潛遁。」
又云:「如蠡者,變姓名為陶朱,詭蹤跡於一江一 海,語其高節則未可,謂之智術則有餘。
假扁舟五湖之名,居笠澤三高之首。
況當此無邊勝境之土,豈應著不共戴天之仇。」
云云。
鴟夷之見黜於吳,宜也。
而史越王判紹興日,作會稽先賢祠,亦復黜之不得在高士之列。
其說云:「或謂鴟夷子皮之決,賀季真之高,而不得名高士,何也?嗚呼!予於是豈無意哉!夫貴於士者,進退不失禮義,彼子皮去國之遺言,有人臣所不忍。
而季真阿時所好,黃冠東歸,又使李林甫輩,祖餞賦詩,予見其辱,未見其榮也。
使子皮居嚴子陵之上,季真置張子同之列,則有不可者。
故具述之,覬來者知予之不敢苟,而高士之尤可貴也。」
嗚呼!子皮既不容於吳,又不齒於越,千古之下,至無容身之地,公論至後世而定,亦可畏哉!是以古之君子,一交一 絕不出惡聲,況君臣之際乎?司馬公修《通鑒》,而不取屈原《離一騷一》之事,正此意也。
余感其事,故書之,以為異世之戒雲。
○王敦之詐
王敦初尚武帝女武一陽一公主。
如廁,見漆箱內盛干棗,本以塞鼻。
王謂廁上亦下果食,遂至盡食。
既還,婢擎金藻盆盛水,琉璃碗盛澡豆,因倒著水中而飲之,謂是干飲,群婢莫不掩口而笑之。
他日,又至石季倫廁。
十餘婢侍列,皆麗服藻飾。
置甲煎粉、沉香汁之屬,無不畢備,又與新衣著令出。
他客多羞不能如廁,敦獨脫故衣著新衣,神色傲然。
群婢相謂曰:「此客必能作賊。」
一王敦耳,何前蠢而後倨邪?干棗、澡豆,亦何至誤食而不悟。
至季倫之廁,則倨傲狠愎之狀殆不可得而掩矣。
則知敦此前之誤,直詐耳。
王荊公誤食魚餌,亦近似之。
人之不近人情者,鮮不為大奸大慝,吾於敦,重有感焉。
○贈雲貢雲
陶通明詩云:「山中何所有,嶺上多白雲,只可自怡悅,不堪持贈君。」
雲,固非可持贈之物也。
坡翁一日還自山中,見雲氣如群馬奔突自山中來,遂以手掇開籠,收於其中。
及歸,白雲盈籠,開籠放之,遂作《蹇雲篇》云:「道逢南山雲,吸如電過。
竟誰使令之,袞袞從空下。」
又云:「或飛入吾車,Τ仄人肘胯,搏取置笥中,提攜反茅舍。
開緘仍放之,掣去仍變化。」
然則雲真可以持贈矣。
宣和中,艮岳初成,令近山多造油絹囊,以水濕之,曉張於絕危巒之間,既而雲盡入,遂括囊以獻,名曰「貢雲」。
每車駕所臨,則盡縱之,須臾,翁然充塞,如在千巖萬壑間。
然則不特可以持贈,又可以貢矣。
並資一笑。
○出師旗折
賈師憲平章,德乙亥正月十六日,親總大軍,督師一江一 上,祭於北關外,而大帥之旗,適為風所折,識者駭之,而一時游幕之賓,反傅會為吉讖。
夷考往昔,若春秋時,晉侯、楚人戰於城濮,晉中軍風於澤,亡大旆之左旃。
晉安帝元興二年,桓玄篡位於姑熟,百僚陪列,儀衛整肅,而龍旃竿折。
成都王穎以陸機督諸將討長沙王,臨戎而牙旗折。
趙王倫即帝位,祠太廟,適遇大風,飄折麾蓋。
王澄為荊州刺史,率眾軍將赴國難,而飄風折其節柱。
齊文宣至鄴受魏禪,李貽上省,旦發領軍府,大風暴起,壞所御車幔。
哥舒翰守潼關,天子御勤政樓臨送,師始東,先驅牙旗觸門墮柱,旄竿折。
鄭注赴鳳翔,出都門,旗竿折。
宣和間,童貫出師,而牙旗竿折,時蔡攸為之副,自建少保節度使及宣撫副使二大旗於後,竟為執旗卒盜竄而去。
端平入洛之師,全子才帥旗亦為風所折,無非亡身敗軍之征也。
按《真一人水鏡經》云:「凡出軍立牙,必令堅完,若折,則將軍不利。」
蓋牙,即旗也。
又《玉歷通政經》云:「軍行,牙竿旗干折者,師不可出,出必敗績。」
蓋旗者,一軍之號令也,安有旗折而為祥者乎?
獨有武王伐紂,大風折蓋。
及劉裕擊盧循,將戰,而所執麾竿折,幡沈於水。
眾鹹懼,裕笑曰:「昔覆舟之役,亦如此,勝必矣。」
乃大破循軍。
哥舒曜討李希烈,帝祖於通化門,是日牙竿折。
時以曜父翰昔出師有此而敗,甚憂之,而曜竟收汝州,擒周晃。
所謂吉者,止此三事,然亦偶耳。
○朱氏一陰一德
朱承逸居之城東門,為本州孔目官,樂善好施。
嘗五鼓趨郡,過駱駝橋,聞橋下哭聲甚哀,使僕視之,有男子攜妻及小兒在焉。
扣所以,云:「負勢家錢三百千,計息以數倍。
督索無以償,將並命於此。」
朱側然,遣僕護其歸,且自往其家,正見債家悍僕,群坐於門。
朱因以好言諭之曰:「汝主以三百千故,將使四人死於水,於汝安乎?幸吾見之耳。
汝亟歸告若主,彼今既無所償,逼之何益!吾當為代還本錢,可亟以元券來。」
債家聞之,慚懼聽命,即如數取徑之。
其人感泣,願終身為一奴一婢,不聽,復以二百千資之而去。
是歲,生孫名服。
熙寧中,金榜第二人,仕至中書舍人。
次孫肱,亦登第,著名節,即著《南一陽一活人書》者。
服子,即著《萍洲可談》者,遂為吾鄉名族焉。
天之報善,昭昭也如此。
○畢將軍馬
畢再遇,兗州將家也。
開禧用兵,諸將多敗事,獨再遇累有功。
金人認其旗幟即避之。
屢遷至鎮一江一 都統制、揚州承宣使、驍衛上將軍。
後以老病致仕,始居於。
有戰馬,號黑大蟲,駿駔異常,獨主翁能御之。
再遇既死,其家以鐵ㄌ羈之圉中。
適遇岳祠迎神,聞金鼓聲,意謂赴敵,於是長嘶奮迅,斷組而出。
其家慮傷人,命健卒十餘,挽之而歸。
因好言戒之云:「將軍已死,汝莫生事累我家。」
馬聳耳以聽,汪然出涕,瘖啞長鳴數聲而斃。
嗚呼!人之受恩而忘其主者,曾異類之不若,能不愧乎?
○洪君疇
近世敢言之士,雖間有之,然能終始一節,明目張膽,盲人之所難者,絕無而僅有,曰一溫一 陵洪公天錫君疇一人而已。
方寶間,宦寺肆橫,簸弄天綱,外閫朝紳,多出門下,廟堂不敢言,台諫長其惡,或餌其利,或畏其威,一時聲焰,真足動搖山嶽,回天而駐日也。
乙卯元正,以公為御史,公來自孤遠,時莫知為何如人。
首疏以正心格君為說,且曰:「臣職在憲府,不惟不能奉承大臣風旨,亦不敢奉承陛下風旨。」
固已聳動聽聞矣。
次月,囊封曰:「古今為天下患者三:宦官也,外戚也,小人也。
謹按入內內侍省東頭供奉官干辦內東門司董宋臣,宦寺之貪黠者也。
並緣造寺,豪奪民田,密召倡優,入褻清禁(先是,正月內呼營妓數輩入內祗應),摟攬番商,大開賄賂。
不斥宋臣,必為聖德之累。
將作監謝堂,外戚之貪黠者也。
狠愎之性,善於凌物,攫拿之狀,旁若無人。
不曰『以備中殿宣索』,則曰『當取教旨豁除』。
椒德令芳,天下備頌,不去一堂,必為宮闈之累。
集英殿修撰、知慶元府厲文翁,小人之無忌憚者也。
神皋流毒,屢玷抨彈,藉衣錦威,行攫金術。
今又移其剝越者剝鄞矣!然民敢怨而不敢言者,以其依憑邸第耳。
不去文翁,必為王邸之累。
臣恐社稷之憂,不止累陛下,累宮闈,累王邸而已。
乞將宋臣逐出,堂姑予祠,文翁罷黜,臣雖九隕不悔。」
疏上兩日不報,君疇徑出一江一 干待罪。
於是中書牟子才存叟、右史李昂英俊明,一交一 章留之,乞行其言。
乃令堂自陳乞祠,除職予郡,宋臣自乞解罷,令首尾了日解職,文翁別與州郡差遣。
仍命台臣吳燧勉回供職。
會立夏日,天雨塵土,奏乞屏絕私邪,休息土木,以弭天災。
又案少司監余作賓、後戚謝奕懋。
至五月,復疏都知盧允升、門司董宋臣及內司諸吏,怙勢作威,奪民田,伐墓木等事。
盡言不諱,直搗其奸。
疏留中不下,止令尚書省契勘內司爭田伐木等事,及罷內司諸吏職事而已。
公論為之抑鬱。
大宗丞趙崇上時相謝方叔惠國書,略云:「竊惟今日閹寺驕恣特甚。
宰執不聞正救,台諫不敢誰何。
一新入孤立之察官,乃銳意出身攻之,此豈易得哉!側耳數日,寂無所聞。
不責備於他人,而責備於光范。
不然,倉卒出御筆某人除少卿,亦必無可遏之理也,大丞相不可謂非我責也。
丞相得君最深,名位已極,儻言之勝,宗社賴之,言之不勝,則去,去則諸君子必不容不爭,是勝亦勝,負亦勝,況未必去邪?」
謝君得書有赧色。
翌日,果有御筆洪天錫除大理少卿,而公去國矣。
太學生沈元堅上書,數二之罪,乞留君疇。
且曰:「天錫左遷,豈非罰其不當言宦官之過耶?李衢、朱應元之分察,豈非諭其不復言宦寺之意耶?王、程元鳳同日超遷,一胡一 大昌、丁大全之並遷台長,豈非賞其不敢言宦官之功耶?陛下喜群臣之默默,憤天錫之嘵嘵,左遷以逐之,於天錫何損?緘默受賞者,獨無愧乎?」
既而三學亦皆有書。
常丞趙崇潔敏可書,略云:「譬如一家之中,強一奴一悍僕,作奸犯罪,為人子者,泣涕而告,其父母反逐其子而留其僕。
今台臣爭之不勝,則諸閹所畏者誰歟1
左史李俊明再有封事,言:「北司洋洋得志,蔑視南衙,將至於不可控制之地矣。」
姚宗卿希得暫兼夕郎,遂繳吳燧儀曹之除,謂近者天錫拜疏留中,燧謂天錫曰:「今日之事,留則俱留,去則俱去。」
既聞有疏,遂變前言曰:「吾不挈家,不喪女,不憚暑,則可俱去,今當奈何?負天錫,所以負陛下也。」
謝集賢一疏自解云:「臣自班行,叨塵相位,一命已上,皆出親擢。
賦性僻介,素不與內侍往還,應干文字,悉由通進司投進,自知潔其身,而袖手旁觀之人,往往察臣之所避而趨之。
比者天錫又論二。
恭聞聖訓,以為爭田伐木皆王康舊事。
臣費盡心力,上則忠告陛下,量作處分,下則彌縫事體,安恤人言。
不謂下石之人,撰造言語,鼓弄宦寺,曰:『天錫攻汝,相君之意也,相君許其弟除朝士而嗾之也。
』既誣臣以教天錫攻內侍之事,又誣臣以啟陛下遷天錫之說,必欲醜詆臣於不可辨白之地。
但臣份量已盈,歸老山林,正其時矣。
從此為宰相者,必將共宦寺結為一片,天下皆在籠絡中矣。
惟望陛下早正右席之拜,使臣亟釋重負,退延殘生,實出保全之賜。」
御筆慰之曰:「但安素志,奚足深辨。」
越數日,除天錫太常少卿,而君疇已在汶上矣。
朱應元既為御史,月課乃首劾李俊明,公論大不平。
同捨生作書責之,略曰:「一溫一 陵洪公出一台,以執事繼之者,正謂其平時負骯髒之譽。
法筵之初疏,莫不延頸以聽,乃及文溪之左螭,時煥之倉節,豈以其近言二頗忤上意,而時煥與洪有瓜葛,亦二所惡者邪?信然,則執事之志荒矣。
二之橫,三尺童子,恨不嚙之,洪公因眾怨,出死力以決之。
貂逐台諫,豈人主之本心哉!執事昧於所擇,不知所得幾何,所失如是之大也。」
時方逢臣君錫在館閣,亦上廟堂書,勸以去就力爭,而謝相不能用。
公論既不能勝,二孺乃簧譖於上,謂:「內司爭田伐木詞訟,皆台吏受賄以強察官之判,所以上罔聖聽,況台吏之家資極富,若使簿錄其家,盡可上裨國計。」
於是竟降宣諭指揮,令諫官丁大全追上御史台,點檢楊升、金永壟楊叔茂,牒送臨安府根勘,籍沒家財,各行黥配,以快其憤焉。
初意欲令台胥妄供以污君疇,賴上察其奸而止。
大全竟以治吏之功,躐除副端。
未幾,謝相罷,而二孺猶未大快其意。
復厚賂太學率履齋上捨生林自養,裁書投匭,以攻謝相為名,力詆君疇云:「竊見洪天錫之分察,出自陛下親擢。
不能為觸邪豸為指佞草,專以能攻上身為急務,以剪除上左右以立名,以奉承風旨為大耐官職。
棘卿左遷,所以正捨豺問狸之罪。
內侍縱曰有過,使其得賢宰相以制之,又何患焉?天錫之去,乃翦方叔之羽翼,豈怒其掃除二孺哉人但見天錫言事而遷他官,則曰:『此劾內侍之過也。
』吳燧以改除致繳,則曰:『此天錫之薦主也。
』李昂英以月評被論,亦曰:『此天錫之救兵也。
』甚而台省之胥,贓盈惡貫,以置典憲,亦曰:『為內侍洩冤也。
』貪繆之相,誤國殄民,逐之已晚,亦曰:『為內侍翻本也。
』一犬吠形,百犬吠聲。
向者李昂英直前奏札,嘗謂天錫為方叔私人矣。
存攻內侍,實出方叔指嗾之,而欲撓亂聖心耳。
欲乞將方叔亟正典刑,使天下明知宰相台諫之去,出自獨斷,於內侍初無預焉。」
於是學舍鳴鼓攻之,且上書以聲自養之罪。
復申前廡,備申公堂,乞行重罰。
遂從第一等規屏斥,盡除學籍,毀抹綾紙備榜監學曉諭,而朝旨亦有聽讀指揮。
雖紛紛若此,曾不傷二孺之毫毛。
至庚申歲,吳丞相柄國,始以外柯斥焉。
景定辛酉,起君疇為廣東計使。
甲子八月,以大蓬召,不就。
十一月,度宗即位,首除為侍御史兼侍讀。
明年六月,上封事,力陳公田、關會之弊。
七月,改除工部侍郎,兼直學士院,兼侍讀,公力辭。
旋畀職名出帥閩焉。
公在閩閫日,嘗書桃符云:「平生要識瓊崖面,到此當堅鐵石心。」
蓋其剛勁之氣,未嘗一日少沮也。
○謝惠國坐亡
謝方叔惠國,自寶免相歸一江一 西寓第,從容午橋泉石凡一紀余。
鹹淳戊辰,朝會慶壽,為子侄親友所誤,萃先帝宸翰為巨帙,曰《寶奎錄》,侑以自制丹砂、金器、古琴之類以進。
當國者以為有意媒進,嗾言官後省一交一 攻之,削其封爵,奪其恩數,且劾其侄常簿章,婿一江一 州李鉦、客匠簿呂圻,至欲謫之遠外,禍且不測。
荊閫呂武忠文德,平時事公謹,書緘往來,必稱恩府,而自書為門下使臣。
至是一力回護,幸而免焉。
壬申正月,公燕居無他,忽報雙鶴相繼而斃,公喟然歎曰:「鶴既仙化,余亦從此逝矣。」
於是區處家事,凡他人負欠文券,一切焚之。
沐浴朝衣,焚香望闕遙拜,次詣家廟祝白,招親友從容敘別,具有條理。
遂大書偈曰:「罷相歸來十七年,燒香禮佛學神仙。
今朝雙鶴催歸去,一念無慚對越天。」
瞑目靜坐,須臾而逝。
遺表來上,特旨盡敬元官,恩數贈恤加厚焉。
生死之際,亦近世諸公之所無也。
○洪端明入冥
洪燾仲魯,忠文公咨夔次子也。
嘉熙丁酉,居憂天目山,素有元章愛石之癖,而山中所產亦秀潤,不減太湖、洞庭。
村僕駱老者,專任搜抉之役。
會族叔,璞假畚鍤鋤斧,將為築室用,駱掌其事,擇元鈍數事付之。
璞怒其輕己,率其子共毆之,至斃,是歲中元日也。
洪公力與維持,泯其事。
璞素豪獷,持一邑短長。
邑令王衍,婺安人,惡其所為,廉得之,遂收璞父子及血屬於獄。
洪公亦以曾任調停,例追逮,良窘。
時,王實齋遂守吳,契家亟往求援,王為宛轉趙憲崇揮,改送餘杭縣獄,具以主僕名分,因斗而死,璞止從夏楚,梗僅編置贖銅而已。
明年戊戌中元,洪公方走廁,忽睹駱老在廁云:「近山雨後出數石,秀可愛,主人幸一觀之。」
洪倉卒忘其死,往從其行,才跬步間,覺此身已在簷楹間。
稍至一土神廟,便有四力士自廟中出,挾之空行,其去甚駛。
天昏昏如昧爽,足下風濤澎湃聲可恐,意非佳境。
反顧駱曰:「既若此,何不告我?」
駱曰:「勿恐,略至便可還也。」
稍前,一河甚闊,方念無津梁可度,則身已達彼岸。
又見數百人掩面趣右而去。
自此冥行如深夜。
忽曛黑中,一山橫前,有竅如月,數百人皆自此入,心方疑異,而身亦度竅矣。
到此,足方履地。
既前,復有一河,污濁特甚,僧尼道俗汩沒其間。
至此,方悟為入冥,心甚悲恐。
稍前,頗有人居,蕭疏殊甚。
又前,有宮室軒敞巍聳,四垂簾幕,庭下列緋綠人獄卒甚眾,儼如人間大官府,初無所謂阿旁牛頭也。
右廡絕昏黑,隱隱見荷枷棰楚者甚苦。
其外小庭中,一黑蟒大與庭等,仰視一燈,悲鳴無度。
洪所立左廡,則微明若欲曙時。
微聞其傍喃喃若誦經聲。
洪平日不喜此,方窘懼中,亦慢隨其聲誦之。
庭中人忽起立怒視,而殿上簾盡卷。
有綠衣者出,坐東向,緋衣者坐西向,最後金紫人居中。
庭下綠衣吏抱文書而上,高唱云:「洪某枉法行財,罪當死。」
洪懼甚,不覺身已立庭下。
漫答云:「為叔解紛,初非枉法。」
金紫人怒曰:「此人間嘩詞,安得至此?」
洪曰:「死不辭,然有三說。
璞,叔也;駱,僕也。
不忍以僕故置叔於辟,一也;駱無子,妻貧老無以養,使璞資之終其身,二也;且駱妻自謂一經檢驗,永失人身,意自不欲,非強之和,三也。」
金紫人始首肯云:「為叔解紛,初非枉法,此說有理,可供狀來。」
便有紙筆在前,直書其說以呈。
金紫人怒方霽曰:「可與駱氏立後。」
且命綠衣導之以回。
轉盼間,駱之父母皆在焉。
途中,因扣綠衣所見大蟒為何物。
厲聲答云:「此開邊喜殺之人也。」
稍前,見數十百人持騾馬皮而來,又扣之,曰:「此受生回也。」
又見獄吏持刀杖,驅百餘人自西而來。
其中有洪氏族長為僧者曰煜黎,亦在焉。
方疑之,煜忽呼曰:「三十哥(系仲魯第行)安得在此1為所驅卒擊其首粉碎,回視之,仍復完矣。
因扣綠衣云:「人間何事最善?」
綠衣舉手加額曰:「善哉問!忠孝為先,繼絕次之,戒殺又次之。」
又問:「何罪最重?」
曰:「開邊好殺罪重,豪奪次之。」
(或謂其說尚多)因問:「金紫者何人?」
拱手對曰:「商公飛卿(字仲,乾淳間從官)。」
復扣平生食祿,遂於袖中出大帙示之,己姓名下,其字如蟻,不能盡閱。
後注云:「合參知政事。
以某年、月、日奸室女某人,某日為某事,降秘閣修撰轉運副使。」
洪悚然淚下曰:「奈何?」
綠衣曰:「但力行好事。」
且言:「某亦人間人,任知池州司戶,溺死。
一陰一間錄其正直,得職於此。」
稍前,至大溪,有橋如魚網,心疑其異,而身已度矣。
又前,溪亦大,綠衣推墮之,恍然而寤,則死已三日矣。
妻子環立於側,特以心微暖,口尚動,未就斂耳。
後一歲,璞亦入冥,筧身墮鐵網中。
見鄰院僧行昭立庭下,主者詰責曰:「汝為僧,乃專以殺生為事,何邪?」
昭曰:「殺生乃屠者黃四,某不過與之庖饌耳。」
亟問黃四,無異辭,乃訊足二十而去。
方窘懼間,忽傳呼都天判官決獄,視之,則忠文公也。
璞號泣求救,公曰:「汝殺人,何所逃罪,然未應爾也。」
恍然身已出網外而蘇。
後行昭以營橋立積木上敗足,呻吟痛楚者三歲而殂,璞亦未幾死。
後洪公於庚申歲首,以秘撰兩浙漕召。
憶向所見,心甚恐,後亦無他,官至文昌端明殿學士。
晚雖齟齬,然竟享上壽而終,豈非力行好事所致乎?
此事洪公常入梓以示人。
余向於先子侍旁,親聞伯魯尚書言甚詳。
後會其猶子憲使起畏義立,復詢顛末書之。
○野婆
邕宜以西,南丹諸蠻皆居窮崖絕谷間。
有獸名野婆,黃發椎髻,跣足裸形,儼然一媼也。
上下山谷如飛猱,自腰已下,有皮累垂蓋膝若犢鼻,力敵數壯夫,喜盜人子女。
然性多疑畏罵,已盜,必復至失子家窺伺之,其家知為所竊,則積鄰里大罵不絕口,往往不勝罵者之眾,則挾以還之。
其群皆雌,無匹偶,每遇男子,必負去求合。
嘗為健夫設計擠之大壑中,展轉哮吼,脛絕不可起。
徭人集眾刺殺之,至死,以手護腰間不置。
剖之,得印方寸,瑩若蒼玉,字類符篆不可識,非鐫非鏤,蓋自然之文,然亦竟莫知其所寶為何用也。
周子功,景定間使大理,取道於此,親見其所謂印者。
此事前所未聞,是知窮荒絕徼,天奇地怪,亦何所不有?未可以見聞所未及,遂以為誕也。
《後漢郡國志》引《博物記》曰:「日南出野女,群行不見夫,其狀且白,裸袒無衣襦。」
得非此乎?《博物記》當是秦漢間古書,張茂先蓋取其名而為志也。
○王宣子討賊
王佐宣子帥長沙日,茶賊陳豐嘯聚數千人,出沒旁郡,朝廷命宣子討之。
時馮太尉湛謫居在焉,宣子乃權宜用之。
諜知贓巢所在,乘日晡放飯少休時,遣亡命卒三十人,持短兵以前,湛自率百人繼其後,逕入山寨。
豐方抱孫獨坐,其徒皆無在者。
卒睹官軍,錯愕不知所為,亟鳴金嘯集,已無及矣,於是成擒,余一黨一 亦多就捕。
宣子乃以湛功聞於朝,於是湛以勞復元官,宣子增秩。
辛幼安以詞賀之,有云:「三萬卷,龍頭客,渾未得文章力。
把詩書馬上,笑驅鋒鏑。
金印明年如斗大,貂蟬元自兜鍪出。」
宣子得之,疑為諷己,意頗銜之。
殊不知陳後山亦嘗用此語送蘇尚書知定州云:「枉讀平生三萬卷,貂蟬當復坐兜鍪。」
幼安正用此。
然宣子尹京之時,嘗有書與執政云:「佐本書生,歷官處自有本末,未嘗得罪於清議。
今乃蒙置諸士大夫所不可為之地,而與數君子接踵而進,除目一傳,天下士人視佐為何等類?終身之累,孰大於此1是亦宣子之本心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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