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東野語
卷二十
○岳武穆御軍
岳鵬舉征群盜,過廬陵,托宿廛市。
質明,為主人汛埽門宇,洗滌盆盎而去。
郡守供帳,餞別於郊。
師行將絕,謁未得通。
問大將軍何在,殿者曰:「已雜偏裨去矣。」
其嚴肅如此,真可謂中興諸將第一。
周洪道為追複製詞有云:「事上以忠,至不嫌於辰告;行師有律,幾不犯於秋毫。」
蓋實錄也。
辰告者,謂岳嘗上疏請建儲雲。
○莫氏別室子
吳興富翁莫氏者,暮年忽有婢作娠。
翁懼其嫗妒,且以年邁慚其子婦若孫,亟遣嫁之。
已而得男,翁時歲給錢米繒絮不絕。
其夫以鬻粉羹為業,子稍長,令羹於市。
且十餘歲。
莫翁告殂,里巷群不逞遂指為奇貨,悉造婢家唁之。
婢方哭,則謂之曰:「汝富貴至矣,何以哭為?」
問其說,乃曰:「汝之子,莫氏也。
其家田園屋業,汝子皆有分,盍歸取之?不聽,則訟之可也。」
其夫婦皆曰:「吾固知之,奈貧無資何?」
曰:「我輩當貸汝。」
即為作數百千文約,且曰:「我為汝經營,事濟則歸我。」
然實無一錢,止為作衰服被其子,使往,且戒曰:「汝至靈幃,則大慟且拜,拜訖可亟出。
人間汝,謹勿應,我輩當伺汝於屋左某家,即當告官可也。」
其子謹受教。
既入其家,哭且拜,一家駭然辟易。
嫗罵,欲毆逐之。
莫氏長子亟前日:「不可,是將破吾家。」
遂抱持之曰:「汝非花樓橋賣羹之子乎?」
曰:「然。」
遂引拜其母曰:「此,母也,吾乃汝長兄也,汝當拜。」
又遍指其家人云:「此為汝長嫂,此為次兄若嫂,汝皆當拜。」
又指云:「此為汝長侄,此為次侄,汝當受拜。」
既畢,告去,曰:「汝,吾弟,當在此撫喪,安得去?」
即命櫛濯,盡去故衣,便與諸兄弟同寢處。
已,又呼其所生,喻之以月廩歲衣如翁在日,且戒以非時毋輒至,亦欣然而退。
群小方聚委巷茶肆俟之,久不至。
既而物色之,乃知已納,相視大沮,計略不得施。
他日,投牒持券,訴其子負貸錢。
郡逮莫嫗及其子問之,遂備陳首尾。
太守唐少尉歎服曰:「其子可謂有高識矣。」
於是盡以群小具獄,杖脊編置焉。
(令,力丁切,炫聲也。
)
○耆英諸會
前輩耆年碩德,閒居裡捨,游從詩酒之樂,風一流 雅韻,一時歆羨。
後世想慕,繪而為圖,傳之好事,蓋不可一二數也。
今姑據其表表者於此,致景行仰止之意雲。
唐香山九老,則集於洛一陽一,樂天序之。
一胡一 杲(懷州司馬,年八十九)、吉杲(衛尉卿致仕,八十六)、劉真(磁州刺史,八十二)、鄭據(龍武長史,八十四)、盧慎(侍御史內供奉,八十二)、張渾(永州刺史,八十七)、白居易(刑部尚書致仕,七十四),所謂七人五百八十四者是也。
又續會者二人,李元爽(洛中遺老,一百三十六歲)、僧如滿(九十五)。
或又雲,狄兼謨(秘書監)、盧貞(河南尹)二人。
以年未七十,雖與會而不及列雲。
宋至道九老,則集於京師。
張好問(太子中允,八十五)、李運(太常少卿,八十)、宋祺(丞相,七十九)、武允成(廬州節度副使,七十九)、吳僧贊寧(七十八)、魏丕(郢州刺史,七十六)、楊徽之(諫議大夫,七十五)、朱昂(水部郎中,七十一)、李(故相,七十)。
然此集竟不成。
至和五老,則杜衍(丞相,祁國公,八十)、王渙(禮部侍郎,九十)、畢世長(司農卿,九十四)、朱貫(兵部郎中,八十八)、馮平(駕部郎中,八十八)。
時錢明逸留鑰睢一陽一,為之圖像而序之。
元豐洛一陽一耆英會凡十有二人。
富弼(丞相,韓國公,七十九)、文彥博(丞相,潞國公,七十七)、席汝言(司封郎中,七十七)、王尚恭(朝議大夫,七十六)、趙丙(太常少卿,七十五)、劉凡(秘書監,七十五)、馮行己(衛州防禦使,七十五)、楚建中(天章待制,七十三)、王謹言(司農少卿,七十二)、王拱辰(檢校太尉,判大名府,以家居洛,願寓名會中,七十一)、張問(大中大夫,龍圖直閣,七十),司馬光(端明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六十四)用唐狄兼謨故事預焉,一溫一 公序之,圖形妙覺僧捨,其後又改為真率會雲。
吳興六老之會,則慶歷六年集於南園。
郎簡(工部侍郎,七十七)、范銳(司封員外,六十六)、張維(衛尉寺丞,九十七,都管張先之父)、劉餘慶(殿中丞,九十二,述仲之父)、周守中(大理寺丞,九十,頌之父)、吳琰(大理寺丞,七十二,知幾之父)。
時太守馬尋主之,一胡一 安定教授湖學,為之序焉。
吳中則元豐有十老之集,為盧革(大中大夫,八十二)、黃挺(奉議郎,八十二)、程師孟(正議大夫,集賢修撰,七十七)、鄭方平(朝散大夫,七十二)、閭丘孝終(朝議大夫,七十三)、章岵(蘇州太守,七十三)、徐九思(朝請大夫,七十三)、徐師閔(朝議大夫,七十三)、崇大年(承議郎,七十一)、張詵(龍圖直學,七十),米芾元章為之序焉。
○紇石烈子仁詞
開禧用兵,金人元帥紇石烈子仁領兵據濠梁,大書一詞於濠之廳壁間。
詞名《上平南》,即《上西平》之調,云:「蠆鋒搖,螳臂振,舊盟寒。
恃洞庭彭蠡狂瀾。
天兵小試,萬蹄一飲楚一江一 干。
捷書飛上九重天,春滿長安。
舜山川,周禮樂,唐日月,漢衣冠。
洗五州妖氣關山。
已平全蜀,風行何用一泥丸。
有人傳喜日邊,都護先還。」
子仁蓋女真之能文者,故敢肆言無憚如此。
○讀書聲
昔有以詩投東坡者,朗誦之而請曰:「此詩有分數否?」
坡曰:「十分。」
其人一大喜。
坡徐曰:「三分詩,七分讀耳。」
此雖一時戲語,然涪翁所謂「南窗讀書吾伊聲」,蓋善讀書者,其聲正自可聽耳。
王沔字楚望,端拱初,參大政。
上每試舉人,多令沔讀試卷。
沔素善讀,縱文格下者,能抑揚高下,迎其辭而讀之,聽者忘厭。
凡經讀者,每在高眩舉子凡納卷者,必祝之曰:「得王楚望讀之,幸也。」
若然,則善於讀者,不為無助焉。
○劉長卿詞
劉震孫長卿號朔齋。
知宛陵日,吳毅夫潛丞相方閒居,劉日陪午橋之遊,奉之亦甚至。
嘗攜具開宴,自撰樂語一聯云:「入則孔明,出則元亮,副平生自許之心;兄為東坡,弟為欒城,無晚歲相違之恨。」
毅夫大為擊節。
劉後以召還,吳餞之郊外,劉賦《摸魚兒》一詞為別,末云:「怕綠野堂邊,劉郎去後,誰伴老裴度。」
毅夫為之揮淚。
繼遣一價,追和此詞,並以小奩侑之,送數十里外。
啟之,一精一金百星也。
前輩憐才賞音如此,近世所無。
○慶元開慶六士
慶元間,趙忠定去國,太學生周端朝、張道、徐范、蔣傳、林仲麟、楊宏中,以上書屏斥,遂得六君子之名。
開慶間,丁大全用事,以法繩多士,陳宜中與權、劉黼聲伯、黃鏞器之、林則祖興周、曾唯師孔、陳宗正學,亦以上書得謫,號六君子。
至景定初,時相欲收士譽,悉上春官,並擢高第,時議或有異論。
既而林則祖、陳宗先死,曾屢遭黜。
三公者,相繼召試,居言路,出藩入從。
鹹淳癸酉間,聲伯自海閫召為從官翰苑,與權自閩帥擢秋官居鎖闥,器之起家知廬陵兼倉部。
是歲六月,正言郭閶劾器之云:「虛名多足以誤世,實德乃可以服人。」
又云:」黃鏞偶儕六士,遂得虛名,昨守吳門,怪狀百出。
愧士不敢謁學,畏軍不敢閱武。
暨綰郡符,復兼庾節,怪誕仍不可枚數矣。」
越宿,陳與權入奏曰:「朝廷建官,本欲兼收實用;臣子事上,豈容徒竊虛名。
倘公議有及於斯,雖頃刻難安於位。
比觀諫坡造膝之抨彈,斥去廬陵治郡之無狀,一皆公論,何預孤蹤。
但首發虛名之誤世,上系國家;而明指六士以修言,已形辭色。
蓋亦謂忝論思之數,將使自知進退之謀,欲乞特畀閒廩,以穆師言。」
詔不允云:「虛名誤世,辭氣若過於抑揚;實德服人,指意則有所歸重。
援是求去,非朕攸聞。」
劉聲伯亦一再上疏求去,不允。
郭不自安,乞罷言職者亦再,云:「直言無忌者諫之職,何敢容私;囀喉觸諱者語之窮,安能逆料?惟茲吉守,舊有直聲,惜其預六士之稱,不能終譽如此。
今指其兩郡之政,謂之非虛名可乎?二臣何見,相繼引嫌。
實自實,虛自虛,人品固難於概論;聞所聞,見所見,事理委無以相干。」
亦不允其請。
而陳疏至四五,且引書牘之嫌。
御批云:「卿以不必疑之言,而申必欲去之請,如國體何?前詔謂虛名實德,各有所指,蓋盡之矣。
書牘引嫌,勿書可也,何以去為?」
於是侍御陳堅節夫、豸官陳過聖觀共為一疏,乞申諭三臣,各安職守。
而黃戶書萬石、陳兵書存、常戶侍、曹禮侍孝慶、倪刑侍曹、高工侍斯得、李右史玨、文左史復之共為一疏調停之,久而方定。
知大體者,殊不然之。
事久論定,虛名實德於人,亦可概見矣。
○文臣帶左右
紹興以來,文散階皆帶左右字,以別有無出身。
惟嘗犯贓者則去之。
劉岑季高得罪秦氏,坐贓廢。
後復官,去其左字,季高署銜,不以為愧也。
孫覿仲益亦以贓罪去左字,但自稱晉陵孫某而已。
至紹興末,復朝奉郎,乃始署銜。
淳熙中,因趙善俊奏,又例去之。
吳興有王孝嚴行先居城西,俗稱為王一團一 練宅,蓋將種也。
以冠登壬辰科,沾沾自喜,以帶左字為榮。
時施士衡得求因忤魏道弼,坐贓失官。
素負氣,殊以不帶左字為恥,而有詔盡去之。
鄉人嘲之曰:「快殺施得求,愁殺王行先。」
○馬梁家姬
會稽有富人馬生,以入粟得官,號馬殿干。
喜賓客,有姬美艷能歌,時出佐酒。
客有梁縣丞者頗黠,因與之目成。
一旦馬生殂,姬出,梁捐金得之。
它日,置酒觴客,陳無損益之在坐。
酒酣,舉杯屬梁曰:「有儷語奉上。」
梁諦聽之,即琅然高唱曰:「昔居殿干之家,爰喪其馬;今入縣丞之室,毋逝我梁。」
一坐大呼笑,而主人憮然不樂。
無幾,梁亦死焉。
人尤無損之謔戲,然聞者亦可以警也。
○山獺治箭毒
世傳補助奇僻之品,有所謂山獺者,不知出於何時。
謂以少許磨酒飲之,立驗,然《本草》、《醫方》皆所不載。
止見《桂海虞衡志》云:「出宜州溪峒。」
峒人云:「獺性一婬一毒,山中有此物,凡牝獸悉避去。
獺無偶,抱木而枯。」
峒獠尤貴重之。
能解箭毒,中箭者,研其骨少許傅之,立消。
一枚直金一兩。
或得殺死者,功力劣。
抱木枯死者,土人自稀得之。
然今方術之士,售偽以愚世人者,類以鼠璞、猴胎為之,雖殺死者,亦未之見也。
周子功嘗使大理,經南丹州,即此物所產之地,其土人號之曰插翹。
極為貴重,一枚直黃金數兩。
私貨出界者,罪至死。
方春時,女數千,歌嘯山谷,以尋藥挑菜為事。
獺性一婬一,或聞婦人氣,必躍升其身,刺骨而入,牢不可脫,因扼殺而藏之。
土人驗之之法,每令婦人摩手極熱,取置掌心,以氣呵之,即然而動,蓋為一陰一氣所感故耳。
然其地亦不常有,或累數歲得其一,則其人立可致富,宜中州之多偽也。
○月忌
俗以每月初五、十四、二十三日為月忌,凡事必避之,其說不經。
後見衛道夫云:「問前輩雲,說此三日即《河圖數》之中宮五數耳,五為君象,故民庶不可用。」
此說頗有理,因圖於此。
四(初四,十三,二十二日)。
三(初三,十二,二十一日)。
八(初八日,十七日)。
九(初九日,十八日)。
五(初五,十四,二十三日)。
一(初一,初十,十九日)。
二(初二,十一,二十日)。
七(初七日,十六日)。
六(初六日,十五日)。
○張功甫豪侈
張功甫,號約齋,循忠烈王諸孫,能詩,一時名士大夫,莫不一交一 游,其園池聲妓服玩之麗甲天下。
嘗於南湖園作駕霄亭於四古松間,以巨鐵ㄌ懸之空半而羈之松身。
當風月清夜,與客梯登之,飄搖雲表,真有挾飛仙、溯紫清之意。
王簡卿侍郎嘗赴其牡丹會云:「眾賓既集,坐一虛堂,寂無所有。
俄問左右云:『香已發未?』答云:『已發。
』命捲簾,則異香自內出,郁然滿坐。
群妓以酒餚絲竹,次第而至。
別有名姬十輩皆衣白,凡首飾衣領皆牡丹,首帶照殿紅一枝,執板奏歌侑觴,歌罷樂作乃退。
復垂簾談論自如,良久,香起,捲簾如前。
別十姬,易服與花而出。
大抵簪白花則衣紫,紫花則衣鵝黃,黃花則衣紅,如是十杯,衣與花凡十易。
所謳者皆前輩牡丹名詞。
酒竟,歌者、樂者,無慮數百十人,列行送客。
燭光香霧,歌吹雜作,客皆恍然如仙遊也。」
功甫於誅韓有力,賞不滿意。
又欲以故智去史,事洩,謫象台而殂。
○台妓嚴蕊
天台營妓嚴蕊字幼芳,善琴弈歌舞、絲竹書畫,色藝冠一時。
間作詩詞有新語,頗通古今。
善逢迎,四方聞其名,有不遠千里而登門者。
唐與正守台日,酒邊,嘗命賦紅白桃花,即成《如夢令》云:「道是梨花不是,道是杏花不是,白白與紅紅,別是東風情味。
曾記、曾記,人在武陵微醉。」
與正賞之雙縑。
又七夕,郡齋開宴,坐有謝元卿者,豪士也,夙聞其名,因命之賦詞,以己之姓為韻。
酒方行,而已成《鵲橋仙》云:「碧梧初出,桂花才吐,池上水花微謝。
穿針人在合一歡 樓,正月露、玉盤高瀉。
蛛忙鵲懶,耕慵織倦,空做古今佳話。
人間剛道隔年期,指天上、方才隔夜。」
元卿為之心醉,留其家半載,盡客囊橐饋贈之而歸。
其後朱晦庵以使節行部至台,欲摭與正之罪,遂指其嘗與蕊為濫。
系獄月餘,蕊雖備受棰楚,而一語不及唐,然猶不免受杖。
移籍紹興,且復就越置獄,鞫之,久不得其情。
獄吏因好言誘之曰:「汝何不早認,亦不過杖罪。
況已經斷,罪不重科,何為受此辛苦邪?」
蕊答云:「身為賤妓,縱是與太守有濫,科亦不至死罪。
然是非真偽,豈可妄言以污士大夫,雖死不可誣也。」
其辭既堅,於是再痛杖之,仍繫於獄。
兩月之間,一再受杖,委頓幾死,然聲價愈騰,至徹阜陵之聽。
未幾,朱公改除,而岳霖商卿為憲,因賀朔之際,憐其病瘁,命之作詞自陳。
蕊略不構思,即口占《卜算子》云:「不是愛風塵,似被前緣誤。
花落花開自有時,總賴東君主。
去也終須去,住也如何祝若得山花插滿頭,莫問一奴一歸處。」
即日判令從良。
繼而宗室近屬,納為小揪以終身焉。
《夷堅志》亦嘗略載其事而不能詳,余蓋得之天台故家雲。
○字義
隙之間讀若艱,謂有容可入也。
隔之間讀若諫,謂入其間而隔之也。
暇之讀若閒,謂其間有容暇也。
閒有防義,或借作,非正字也。
《季布傳》:「侍,果言如朱家指。」
師古曰:「侍、謂侍於天子。
謂事務之隙也。」
《劉賈傳》:「使人招楚大司馬周殷。」
《顏注》:「謂私求間隙而招之(《漢書)無音)。」
《史記》作去聲。
《張良傳》:「嘗從容步游圯上(《漢書》無音)。」
《索隱》:「,閒字也。」
《陳平傳》:「身行杖劍亡,渡河。」
《音義》:「、紀間反。」
○舟人稱謂有據
餘生長澤國,每聞舟子呼造帆曰歡,以牽船之索曰彈(平聲)子,稱使風之帆為去聲,意謂吳諺耳。
及觀唐《樂府》有詩云:「蒲帆猶未織,爭得一歡成。」
而鍾會呼捉船索為百丈。
趙氏注雲,「百丈者,牽船篾,內地謂之笪(音彈)。」
韓昌黎詩云:「無因帆一江一 水。」
而韻書去聲內,亦有扶帆切者,是知方言俗語,皆有所據。
陸放翁入蜀,聞舟人祠神,方悟杜詩長年三老攤錢之語,亦此類也。
○張仲孚
完顏亮敗盟寇蜀,主將合喜孛堇,張仲孚副之。
先是,吳氏守蜀時,專用神臂弓保險。
孛堇曰:「昔我軍皆漠北人,故短於一弩一射。
今軍士多河南北人,何不一習一 閱以分南人之長。」
遂擇五千人,晝夜一習一 之。
一日,設射,於石巖下張宴,以第其中否,巖皆如粉飛墜。
酒酣,問仲孚曰:「果何如?」
仲孚實秦相一陰一遣,雖吳氏兄弟,亦不知其謀,每欲剿其族,故金人信之不疑。
仲孚欲散其謀,於是繆謂孛堇曰:「用中國人集長兵固善,第虞一旦反噬,則恐無以制之耳。
且我每僉中原兵,常制以女真,正慮此也。」
孛堇聞其說甚恐,乃漸散之。
自後,和好既成,蜀備久弛,有以吳無備告堇,請勁騎數千,先事長驅而入者。
仲孚為蜀危之,又謂孛堇曰:「自四太子時,猶不得蜀,設不如意,出危道也。」
堇又為之止。
其後,下秦州,取德勝,所至降附,其力為多。
時王瞻叔駐綿州,總餉事,王剛中為制帥,治成都。
瞻叔請遣重臣鎮蜀,時虞雍公方奏採石功,遂以兵書開宣幕。
虞知仲孚不忘本朝,欲顯招之,乃以王爵告命使持與之,仲孚乃逕自屯所歸於虞。
既而雍公捨險,出兵平地,一戰而敗,喪將校七十二人。
凡吳所下州郡,不能撫有。
及致金人責免敵錢,故所在皆叛。
而仲孚屢為畫策,亦不見用。
中原之民,以為誤己,大怒,因不覆信之,以至於敗雲。
○隱語
古之所謂詞,即今之隱語,而俗所謂謎。
《玉篇》謎字釋雲,隱也。
人皆知其始於黃絹幼婦,而不知自漢伍舉、曼倩時已有之矣。
至《鮑照集》,則有井字謎。
自此雜說所載,間有可喜。
今擇其佳者,著數篇於此,以資酒邊雅談雲。
用字謎云:「一月復一月,兩月共半邊。
上有可耕之田,下有長流之川。
六口共一室,兩口不一團一 圓。」
又云:「重山復重山,重山向下懸。
明月復明月,明月兩相連。」
木玷云:「我本無名,因汝有名。
汝有不平,吾與汝平。」
日謎云:「畫時圓,寫時方,寒時短,熱時長。」
又云:「東海有一魚,無頭亦無尾。
除去脊樑骨,便是這個謎。」
染物霞頭云:「身居色界中,不染色界塵。
一朝解繩縛,見姓自分明。」
持棋云:「彼亦不敢先,此亦不敢先,惟其不敢先,是以無所爭,是以能入於不死不生。」
字點云:「寒則重重疊疊,熱則四散分流。
四個在縣,三個在州。
村裡不見在村裡,市頭不見在市頭。」
印章云:「方圓大小隨人,腹裡文章儒雅。
有時滿面紅妝,常在風前月下。」
金剛云:「立不中門,行不履閾。
儼然人望而畏之,斯亦不足畏也矣。」
蜘蛛云:「上不在天,下不在田。
中心藏之,玄之又玄。」
又云:「自東自西,自南自北,無思不服。」
拄杖云:「用之則行,捨之則藏,惟我與爾。
危而不持,顛而不扶,則焉用彼。」
木屐云:「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
遇剛則鏗爾有聲,遇柔則沒齒無怨。」
蹴云:「瞻之在前,忽焉在後,樂然後笑,人不厭其笑。」
墨斗云:「我有一張琴,絲絃長在腹。
時時馬上彈,彈盡天下曲。」
打稻<耒加>云:「天下有道則見,無道則隱。
瞻之在前,忽焉在後。」
夾注書云:「大底不曾說小底,小底常是說大底,若要知得大底事,須去仔細問小底。」
元宵燈球云:「我有紅圓子,治赤白帶下,每服三五丸,臨夜茶酒下。」
日曆云:「都來一尺長,上面都是節。
兩頭非常冷,中間非常熱。」
手指云:「大者兩文,小者三文,十枚共計二十八文。」
水中石云:「小時大,大時校漸漸大,不見了。」
或以為小兒囟門。
手巾云:「八尺一片,四角兩面。
所識是人面,不識畜生面。」
接果云:「斫頭便斫頭,卻不教汝死。
拋卻親生男,卻愛過房子。」
又有以今人名藏古人名者云:「人人皆戴子瞻帽(仲長統),君實新來轉一官(司馬遷),門狀送還王介甫(謝安石),潞公身上不曾寒(一溫一 彥博)。」
又有以古詩賦敗弓云:「爭帝圖王勢已傾(無靶),八千兵散楚歌聲(無弦),烏一江一 不是無船渡(無肖),羞向東吳再起兵(無面)。」
然此近俗矣。
若今書會所謂謎者,尤無謂也。
○趙涯
理宗初郊,行事之次,適天雷電以風,黃壇燈燭皆滅無餘,百執事顛沛離次。
已而風雨少止,惟子階一陪祠官,雖朝衣被雨淋漓,而儼然不動,理宗甚異之。
亟遣近侍問姓名,則趙涯也。
時為京局官,未幾,除監察御史。
○書種文種
裴度常訓其子云:「凡吾輩但可令文種無絕。
然其間有成功,能致身萬乘之相,則天也。」
山谷云:「四民皆坐世業,士大夫子弟能知忠、信、孝、友,斯可矣,然不可令讀書種一子斷絕。
有才氣者出,便當名世矣。」
似祖裴語,特易文種為書種耳。
練兼善嘗對書太息曰:「吾老矣,非求聞者,姑下後世種一子耳。」
余家有書種堂,蓋兼取二公之說雲。
○一溫一 公重望
坡公《獨樂園》詩云:「兒童誦君實,走卒知司馬。」
京師之貪一污不才者,人皆指笑之曰:你好個司馬家。」
文潞公留守北京日,嘗遣人入遼偵事。
回見遼主大宴群臣,伶人劇戲作衣冠者,見物必攫取懷之。
有從其後以物樸之,云:「汝司馬端明邪?」
是雖夷狄亦知之,豈止兒童走卒哉!
宣和間,徽宗與蔡攸輩在禁中自為優戲,上作參軍趨出。
攸戲上曰:「陛下好個神宗皇帝。」
上以杖鞭之云:「你也好個司馬丞相。」
是知公論在人心,有不容泯者如此。
○陳孝女
陳孝女,錢塘人也。
父業儒,嘗受勇爵。
漫遊一江一 淮間,居胭脂嶺下,家粗給。
乙亥兵火,挈家永嘉山中,悉為盜所掠,僅留一女十歲,攜之丐食以歸。
故居蕩不復存,因寄五里塘舊僕家。
聞殊勝寺設粥供,日攜女子就寺丐食。
凡數月,僧扣所以,頗憐之,俾留眾寮供榜疏職。
時孫元帥下李知事者,東平人也,頗知書,亦寓寺旁。
暇日至寺,必從容與僧談,欲謀一士為友。
僧以陳為薦,一見投合如久要,館谷加厚,其女亦得其家歡心。
居數月,當丁丑仲春,女子忽謂其父云:「吾母墓在故居側,數年不至矣。
聞主人禁煙將為湖山游,能乘此機,一往拜掃否?」
父以告,李欣然與俱。
既至墓所,拜奠罷,李偕攜酒飲旁捨。
女悲泣不已,久之,勉之還,則泣告曰:「比聞李氏今將北歸,吾父子必將從之。
父老子幼,南北萬里,何日可再至吾母墓下,此所以痛也。」
言與淚俱下,父亦感痛。
而女踴呼號,聲振林木,久而仆地,視之,死矣!李義之,因與墓鄰斂而於母塚之旁雲。
嗚呼!顆有曹、饒二娥,耀史冊,著為美談。
今陳氏女,年甫十四,而天性至孝,抱塚泣死,視前修為無愧矣。
因詳著以俟傳忠孝者。
【完】
分類:未分類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