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齋誌異
崔猛
,字勿猛,建昌世家子。
性剛毅,幼在塾中,諸童稍有所犯,輒奮拳毆擊,師屢戒不悛;名、字,皆先生所賜也。
至十六七,強武絕倫。
又能持長竿躍登夏屋。
喜雪不平,以是鄉人共服之,求訴稟白者盈階滿室。
崔抑強扶弱,不避怨嫌;稍逆之,石杖一交一 加,支體為殘。
每盛怒,無敢勸者。
惟事母孝,母至則解。
母譴責備至,崔唯唯聽命,出門輒忘。
比鄰有悍婦,日虐其姑。
姑餓瀕死,子竊啖之;婦知,詬厲萬端,聲聞四院。
崔怒,逾垣而過,鼻耳唇舌盡割之,立斃。
母聞大駭,呼鄰子,極意一溫一 恤,配以少婢,事乃寢。
母憤泣不食。
崔懼,跪請受杖,且告以悔。
母泣不顧。
崔妻周,亦與並跪。
母乃杖子,而又針刺其臂,作十字紋,朱塗之,俾勿滅。
崔並受之,母乃食。
母喜飯僧道,往往饜飽之。
適一道士在門,崔過之。
道士目之曰:「郎君多凶橫之氣,恐難保其令終。
積善之家,不宜有此。」
崔新受母戒,聞之,起敬曰:「某亦自知;但一見不平,苦不自禁。
力改之,或可免否?」
道士笑曰:「姑勿問可免不可免,請先自問能改不能改。
但當痛自抑;如有萬分之一,我告君以解死之術。」
崔生平不信厭禳,笑而不言。
道士曰:「我固知君不信。
但我所言,不類巫覡,行之亦盛德;即或不效,亦無妨礙。」
崔請教,乃曰:「適門外一後生,宜厚結之,即犯死罪,彼亦能活之也。」
呼崔出,指示其人。
蓋趙氏兒,名僧哥。
趙,南昌人,以歲祲饑,僑寓建昌。
崔由是深相結,請趙館於其家,供給優厚。
僧哥年十二,登堂拜母,約為弟昆。
逾歲東作,趙攜家去,音問遂絕。
崔母自鄰婦死,戒子益切,有赴訴者,輒擯斥之。
一日,崔母弟卒,從母往吊。
途遇數人,縶一男子,呵罵促步,加以捶撲。
觀者塞途,輿不得進。
崔問之。
識崔者競相擁告。
先是,有巨紳子某甲者,豪橫一鄉,窺李申妻有色,欲奪之,道無由。
因命家人誘與博賭,貸以貲而重其息,要使署妻於券,貲盡復給。
終夜,負債數千;積半年,計子母三十餘千。
申不能償,強以多人篡取其妻。
申哭諸其門。
某怒,拉系樹上,榜笞刺剟,逼立「無悔狀」。
崔聞之,氣湧如山,鞭馬前向,意將用武。
母搴簾而呼曰:「唶!又欲爾耶!」崔乃止。
既吊而歸,不語亦不食,兀坐直視,若有所嗔。
妻詰之,不答。
至夜,和衣臥榻上,輾轉達旦,次夜復然。
忽啟戶出,輒又還臥。
如此三四,妻不敢詰,惟懾息以聽之。
既而遲久乃反,掩扉熟寢矣。
是夜,有人殺某甲於床 上,刳腹流腸;申妻亦裸一屍床 下。
官疑申,捕治之。
橫被殘梏,踝骨皆見,卒無詞。
積年餘,不堪刑,誣服,論辟。
會崔母死,既殯,告妻曰:「殺甲者,實我也,徒以有老母故,不敢洩。
今大事已了,奈何以一身之罪殃他人?我將赴有司死耳!」妻驚挽之,絕裾而去,自首於庭。
官愕然,械送獄,釋申。
申不可,堅以自承。
官不能決,兩收之。
戚屬皆誚讓申。
申曰:「公子所為,是我欲為而不能者也。
彼代我為之,而忍坐視其死乎?今日即謂公子未出也可。」
執不異詞,固與崔爭。
久之,衙門皆知其故,強出之,以崔抵罪,瀕就決矣。
會恤刑官趙部郎,案臨閱囚,至崔名,屏人而喚之。
崔入,仰視堂上,僧哥也。
悲喜實訴。
趙徘徊良久,仍令下獄,囑獄卒善視之。
尋以自首減等,充雲南軍,申為服役而去;未期年,援赦而歸:皆趙力也。
既歸,申終從不去,代為紀理生業。
予之貲,不受。
緣橦技擊之術,頗以關懷。
崔厚遇之,買婦授田焉。
崔由此力改前行,每撫臂上刺痕,泫然流涕。
以故鄉鄰有事,申輒矯命排解,不相稟白。
有王監生者,家豪富,四方無賴不仁之輩,出入其門。
邑中殷實者,多被劫掠;或迕之,輒遣盜殺諸途。
子亦一婬一暴。
王有寡嬸,父子俱烝之。
妻仇氏,屢沮王,王縊殺之。
仇兄弟質諸官,王賕囑,以告者坐誣。
兄弟冤憤莫伸,詣崔求訴。
申絕之使去。
過數日,客至,適無僕,使申瀹茗。
申默然出,告人曰:「我與朋友耳,從徙萬里,不可謂不至矣;曾無廩給,而役同廝養,所不甘也!」遂忿而去。
或以告崔。
崔訝其改節,而亦未之奇也。
申忽訟於官,謂崔三年不給傭值。
崔大異之,親與對狀,申忿相爭。
官不直之,責逐而去。
又數日,申忽夜入王家,將其父子嬸婦並殺之,黏紙於壁,自書姓名;及追捕之,則亡命無跡。
王家疑崔主使,官不信。
崔始悟前此之訟,蓋恐殺人之累己也。
關行附近州邑,追捕甚急。
會闖賊犯順,其事遂寢。
及明鼎革,申攜家歸,仍與崔善如初。
時土寇嘯聚,王有從子得仁,集叔所招無賴,據山為盜,焚掠村疃。
一夜 ,傾巢而至,以報仇為名。
崔適他出;申破扉始覺,越牆伏暗中。
賊搜崔、李不得,據崔妻,括財物而去。
申歸,止有一僕,忿極,乃斷繩數十段,以短者付僕,長者自懷之。
囑僕越賊巢,登半山,以火爇繩,散掛荊棘,即反勿顧。
僕應而去。
申窺賊皆腰束紅帶,帽系紅絹,遂效其裝。
有老牝馬初生駒,賊棄諸門外。
申乃縛駒跨馬,銜枚而出,直至賊穴。
賊據一大村,申縶馬村外,踰垣入。
見賊眾紛紜,操戈未釋。
申竊問諸賊,知崔妻在王某所。
俄聞傳令,俾各休息,轟然噭應。
忽一人報東山有火,眾賊共望之;初猶一二點,既而多類星宿。
申坌息急呼東山有警。
王大驚,束裝率眾而出。
申乘間漏出其右,反身入內。
見兩賊守帳,紿之曰:「王將軍遺佩刀。」
兩賊競覓。
申自後斫之,一賊踣;其一回顧,申又斬之。
竟負崔妻越垣而出。
解馬授轡,曰:「娘子不知途,縱馬可也。」
馬戀駒奔駛,申從之。
出一隘口,申灼火於繩,遍懸之,乃歸。
次日,崔還,以為大辱,形神跳躁,欲單騎往平賊。
申諫止之。
集村人共謀,眾恇怯莫敢應。
解諭再四,得敢往二十餘人,又苦無兵。
適於得仁族姓家獲奸細二,崔欲殺之,申不可;命二十人各持白梃,具列於前,乃割其耳而縱之。
眾怨曰:「此等兵旅,方懼賊知,而反示之。
脫其傾隊而來,闔村不保矣!」申曰:「吾正欲其來也。」
執匿盜者誅之。
遣人四出,各假弓矢火銃,又詣邑借巨炮二。
日暮,率壯士至隘口,置炮當其衝,使二人匿火而伏,囑見賊乃發。
又至谷東口,伐樹置崖上。
已而與崔各率十餘人,分岸伏之。
一更向盡,遙聞馬嘶,賊果大至,襁屬不絕。
俟盡入谷,乃推墮樹木,斷其歸路。
俄而炮發,喧騰號叫之一聲 ,震動山谷。
賊驟退,自相踐踏;至東口,不得出,集無隙地。
兩岸銃矢夾攻,勢如風雨,斷頭折足者,枕藉溝中。
遺二十餘人,長跪乞命。
乃遣人縶送以歸。
乘勝直抵其巢。
守巢者聞風奔竄,搜其輜重而還。
崔大喜,問其設火之謀。
曰:「設火於東,恐其西追也;短,欲其速盡,恐偵知其無人也;既而設於谷口,口甚隘,一夫可以斷之,彼即追來,見火必懼:皆一時犯險之下策也。」
取賊鞫之,果追入谷,見火驚退。
二十餘賊,盡劓刖而放之。
由此威聲大震,遠近避亂者從之如市,得土一團一 三百餘人。
各處強寇無敢犯,一方賴之以安。
異史氏曰:「快牛必能破車,崔之謂哉!志意慷慨,蓋鮮儷矣。
然欲天下無不平之事,寧非意過其通者與?李申,一介細民,遂能濟美。
緣橦飛入,翦禽一獸 於深閨;斷路夾攻,蕩妖魔於隘谷。
使得假五丈之旗,為國效命,烏在不南面而王哉!」
分類:古典神魔志怪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