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公案》第二十七回 門下生當堂對供 殺人賊自行投案:剛要回身關門,忽見一處斑斕猛虎對著門向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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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公案》第二十七回 門下生當堂對供 殺人賊自行投案

李公案

第二十七回 門下生當堂對供 殺人賊自行投案

卻說張王氏見他女兒回來,沒命的一把將他抱進。

剛要回身關門,忽見一處斑斕猛虎對著門向裡撲來,張王氏「呵嗄」一聲栽倒在地。

睜眼一看,原好好的睡在炕上,卻是南柯一夢,不但猛虎是假的,連他女兒回來也不是真的。

回想方纔所見,卻仍在眼睛面前一般。

聽譙樓的鼓,正「咚咚」的連打五下,桌上殘燈半明半滅。

推開忱頭,回身坐在炕沿,將燈撥亮,拿旱煙袋抽了幾口煙,想就枕再睡,聽老鸛已嗄嗄的打屋頭頂飛過。

看窗紙已是發白,便索性起來,將被褥打疊,走下炕來,將燈移過到廚下,燒湯洗臉,隨便用點乾糧充飢。

將頭髮一挽,包上一塊藍布,換了衣裙,把燈和灶內的火都打滅了,方才出門。

看天色已是大亮,間壁卜掌櫃業已開門,在街前掃地。

張王氏把大門反鎖,托卜掌櫃就近照顧,說道:「我侄子要來,叫他禮房找我。」

卜掌櫃答應。

張王氏便慢慢的走到縣前,已是巳初時分,見三班六房已齊在堂下伺候。

張王氏便到禮房暫坐,聽候傳訊。

原來禮房經承趙明齊是他丈夫的學生,見師母到來,頗盡心的張羅。

不多一刻,李公已傳點升堂。

先點完了一班卯,方問到這起案件,開首就點原告張王氏,堂下便一疊連聲的傳張王氏聽審。

張王氏便上堂,到案前跪下。

李公問道:「張王氏,你所告的是實情,還是虛言?」

張王氏說:「句句實情,沒有半字虛言。」

李公道:「你說在西門外遇見許國楨,被毆並搶去首飾是哪一天?你補呈內並沒有敘明。」

張王氏沉思了一回,稟道:「我女兒是九月初二不見的,小婦人遇見許國楨是九月二十九那一天。」

李公道:「被毆及搶去首飾是真的麼?」

王氏道:「小婦人不敢扯謊。」

李公道:「他打你的時候,有人看見前來勸解的沒有?」

張王氏道:「賣燒餅的教門馬二叔同打索洪大哥都看見的。」

李公道:「失的是什麼首飾?」

張王氏道:「銀耳挖一枝,銀蓮蓬簪一枝,就這兩件,沒有旁的。」

李公提筆在被告許國楨名上一點,值堂就傳下去。

少頃,原差一同上來稟道:「許國楨到。」

李公將驚堂一拍,說道:「你說並沒有看見你師母的面,這在西門外打他搶他首飾的是誰?」

許國楨見張王氏對面,不免有點羞慚,這也天良難昧的緣故。

明知抵賴不過,只得勉強支吾道:「那一天童生是遇見師母,因他逼向童生要人,童生無奈,只得用力將他推開,方得脫身,並不敢打。

至於首飾,想是匆忙中遺失,童生實在不知。」

張王氏道:「你這猴兒崽子,倒會說瞎話。

那一天要不是馬二叔,你早把我填了城壕溝了。

我的耳挖子、簪子,你拿了去,馬二叔向你懇情,你尚不肯還我,你今兒又推說不知?」

許國楨到底年輕,又是情虛,被張王氏一番折證,啞口無言,面紅耳赤。

李公早已看透情形,便厲聲喝道:「許國楨,你還不從實供來!」許國楨早嚇得說不出,只連連磕頭,口稱冤枉。

李公道:「想你不受刑決不肯供。」

便喝道:「與我重打二十板再問。」

左右將許國楨拖翻,撳在地下。

許國楨喊道:「小的實供,童生實供。」

李公命將他放起。

許國楨道:「那日在西門外遇見,因他將童生辱罵,一時氣憤,用手毆打是有的。

銀簪子因掉在地下,童生撿拾不還也是有的。」

李公道:「這兩件是有的了。

你將他女兒藏在哪裡?到底是有的沒有的?」

許國楨道:「那日童生送師妹回家,實在李家砦被強人劫去,不敢說謊。」

李公道:「既被強人劫去,你怎不奔告你師母家得知?後他遇見你,你反將他毆打。

你想這法堂上是你隨意胡說的地方麼?」

喝聲:「來!」左右齊聲吆喝助威,刑皂趨至案前候示。

李公擲下一簽,左右便將許國楨拖下。

許國楨殺豬似的叫喚,說道:「大老爺青天,童生沒有謊言,實是強人搶去,連車都不知去向。」

李公搖手,命且暫往,問張王氏道:「你女兒回家的車是你雇的?是許國楨雇的?」

張王氏道:「車是小婦人請間壁卜掌櫃雇的。」

李公道:「你女兒不見之後,你見車伕回來沒有?」

張王氏道:「沒見回來。」

李公道:「車伕名姓你可知道?」

張王氏道:「不知他名叫什麼,知他也姓張,是山東人,販棗兒來的。

因消耗了本錢,他家裡又被捻子抬子,回去不得,就在這兒趕腳。

先前常來求當家的寫家信,所以小婦人知道。」

李公聽罷,沉思半響,便問張王氏道:「許國楨家中有無產業,指什麼過活?」

張王氏道:「他家並沒產業,他娘再醮在城裡,他依他舅過日子。」

李公問許國楨道:「你舅姓甚名誰,什麼營生?」

許國楨道:「我舅舅姓趙,叫趙端林。

從前在山東生意,現因捻子攪亂,在家度日,沒有出門。」

李公說:「你就在他家住嗎?」

答道:「是。」

李公向張王氏道:「這事其中尚有曲折,本縣從不肯冤屈平民。

你且暫退,候本縣訪實再行復訊。」

張王氏叩頭退下。

李公命將許國楨還押。

方要退堂,忽有個遊方和尚在大門喊冤。

李公命速將這和尚傳進,問道:「你出家人,有什麼冤枉?」

和尚道:「小僧名叫普恩,在徐州報忠寺出家。

因朝山過此,昨晚在城外客店借宿,隨身盤川衣服被賊竊去。

找店主理論,店主不但不管,反將小僧打罵。

求大老爺看佛面,救度小僧。」

李公道:「你既是雲遊和尚,為甚不向叢林掛單,卻向客店投宿?」

和尚道:「小僧一宿便行,所以免得驚動大眾,就在客店借宿。」

李公道:「你這話本縣卻不明白。

且問你,被竊的是什麼物件?」

和尚道:「有失單在此。」

說罷,雙手呈上。

李公接過,舉目觀看,見上寫著:失單計開:紋銀四十四兩;單夾禪衣五件;制錢八百文;黃布包袱一條;大紅褊衫一件;紫金如意一枝。

李公看罷,說道:「客店什麼字號?店主姓什麼?」

和尚道:「店主姓呂,叫呂家車店。」

李公道:「你可有戒單路引?」

和尚道:「有的,幸在貼身收著,沒有被竊。」

說著,就在胸前取出奉上。

李公接上,打開看畢,便疊起拿在左手,右手將驚堂一拍,喝道:「好賊禿!你自己殺了人,謀了人的財物,膽敢來此呈控被竊!我且問你,南關外的普恩和尚是誰殺死的?你又冒普恩的名姓,敢來本縣嘗試?」

畢竟賊膽心虛,那和尚被李公蒙頭這一拍,不覺神色俱變,身子矬下了一半。

李公愈覺情真,便命左右將這假和尚拖下,重責五十小板,再行細問。

假和尚磕頭稟道:「小的情願實供,求免動刑。」

不知假和尚供出些什麼來,且聽下回分解。

分類:公案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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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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