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公案
第二十回 欺鄉愚刁商受罰 失嬌女寡婦呼冤
且說李公就在呂家車店上了轎,一路旗鑼傘扇的擺開執事進城。
在書院內暫安公館,傳諭書吏人等,薪水一切都毋庸供給。
選了吉日,接印進署,算交代、查倉庫、祭門、點卯、謁廟、拈香、忙了好幾日。
這一天,閱視城垣,並拜同城文武。
方要回署,走過大街,忽見前面圍著一群人,李公便叫停轎,吩咐值日差查明回復。
差人去查了。
回來說是錢鋪內因兌換銀兩口角打架。
李公便叫將兩造一起傳來。
少頃,便見差役在人叢中拉出兩個人。
一個有六十來年紀,是鄉農模樣;一個三十歲光景,穿著灰布大皮襖,青布坎肩,雖是生意人打扮,卻長得十分凶狠,眉目間尚帶怒氣。
差役跪稟:「這就是鋪掌。」
兩人齊在轎前跪下。
李公問道:「你這錢鋪什麼字號?東家是誰?你叫什麼名字?」
那鋪掌道:「小人陸萬春,小字號『合生永』。
東家是小人的同堂兄弟陸永春,現任戶部司務廳。」
李公聽罷,將臉一沉,說:「怪不得,這樣大勢力。」
便問道:「你做買賣,豈不知道和氣生財,怎麼動就打人?」
鋪掌道:「小人不敢打架。
這客人來賣銀子,因他份量不足,少算了二百錢,他便不服,硬將小的歐打。」
李公又問那客人道:「你是哪裡人?賣銀子該多該少,自有公平價錢,怎麼就動手打人?」
那客人道:「小的叫朱十二,南鄉人,因主人嫁閨女,進城置買嫁妝。
這二兩銀,是叫小的換了錢帶回去的,可恨這鋪家硬說短平,要扣二百錢。
小的回去主人前怎麼交代?因此向他取回原銀。
他說小的來攪他的買賣,就給小的一個巴掌。」
鋪掌道:「我幾時打你巴掌?」
李公喝道:「不許多嘴!我且問你,本日銀價每兩該換多少錢?」
鋪掌道:「三吊二百。」
李公道:「他這二兩銀子,你給他多少錢?」
鋪掌道:「他的銀不夠二兩,給他六吊二百錢。」
李公道:「差多少?」
鋪掌道:「一分多。」
李公微微的笑道:「差一分多,就算差二分罷,二分銀就值二百錢,這是你定的價錢。」
叫差役將原銀取來。
差役領命,到櫃上將朱十二的原銀取到。
李公接來一看,共是兩塊足色紋銀,問朱十二道:「這是你原銀嗎?」
答道:「是。」
又叫拿天平來,當面平准,卻是足足的二兩,一分不差。
李公叫鋪掌親自過目。
鋪掌自知理短,漲得滿面通紅,跪下磕頭道:「是小的不是,一時看錯了砝碼,情願照二兩算結他。」
李公喝道:「好黑心一奴一才!就是少二分,也不應扣他這許多錢,今你情願照二兩算,我只要算一兩九錢八分,照你定的價錢,一百錢一分賣給你。
快去算來,該多少錢,在本縣面前點付,若有一字支吾,本縣就辦你個盤刻窮民,重重的打你一頓,再行罰你!」
那鋪掌無話可說,不敢強辯,只得到櫃上點了錢,到轎前一交一 付。
李公問是多少,答道:「二十吊。」
李公道:「太多。」
叫朱十二退還他二百,說道:「讓你扣二分罷。」
朱十二歡天喜地的磕頭叩謝。
李公對鋪掌道:「以後進出再要不公不平,本縣自有訪聞,今且饒你這初次。」
判斷已畢,便命起轎回衙。
兩邊看的人擠斷了街,無不拍手稱快。
原來這錢鋪就是陸監生開的,仗著官勢,專門刻削商民,輕出重入,人人痛恨。
可巧遇見李公,小小處治他一番,這也算是個報應。
且說李公剛到得衙門,大堂下跑出一個中年婦人,披散頭髮,攔輿呼冤。
李公叫值日差接他的呈子。
他卻並沒有呈詞,一味哀哭,口稱「青天老爺救命。」
李公問道:「你有什麼冤枉,且細細的說來。」
那婦人雙膝跪下,哽咽著說道:「小婦人娘家姓王,丈夫姓張,名叫張雄,向以教學過活,今年八月間身故。
學徒許國楨乘丈夫發引忙亂之時,將女兒招妹拐誘逃跑,遍找無蹤。
昨日在西門外遇見國楨,趕與理論,要知女兒下落。
許國楨推委不知,反將小婦人歐打,將小婦人頭上銀簪搶去。
可憐小婦人沒有兒子,就指望女兒養老。
叩求大老爺做主,替小婦人伸冤,將我女兒找回,救小婦人的性命。」
說罷,叩頭不止。
李公問道:「你家住哪裡?」
婦人道:「西門內城根。」
又問道:「你女兒今年幾歲?許聘人家沒有?」
婦人道:「今年十五歲,還沒有婆家。」
李公道:「那許國楨家住哪裡?有多大年紀?家中有什麼人?」
婦人道:「他是東莊人,是我丈夫的學生,年紀有二十多歲。
他家沒人,他娘嫁在城裡文廟西金大相家。」
李公道:「你女兒拐去有多少日子了?」
婦人道:「九月二十八我丈夫出殯,就是那一天不見的。」
李公道:「怎見得是他拐的呢?」
婦人道:「那天送殯去來,小婦人留他照眼做墳。
因女兒肚疼,就是他坐車送回家來。
等小婦人回家,女兒同他都不見了,還偷去了許多東西。」
李公道:「你家還有什麼人?」
婦人道:「丈夫去世,就剩我母女兩口。
今女兒被人拐去,小婦人就沒有人了。」
說罷又哭。
李公道:「你娘家有人沒有?」
婦人道:「我兄弟也死了,還有侄子,在北門裡蔣家布店學徒。」
李公道:「你女流不要進出衙門。
你去補張呈子,叫你侄子報告。
我替你找回女兒來就是。」
那婦人磕了個頭,哭著去了。
李公進了宅門,到簽押房坐下。
吃過飯,見門上送進捲來。
李公打開時,是前任移一交一 未結的案件,其中有一件是遊方僧人在南關外被人殺死,業已驗過,給費殮埋,應緝兇,招一屍一族領認的。
一宗是謀死親夫,業已過堂,姦夫緝獲,尚未提問。
李公將這案卷仔細的反覆勘詳,情節多有可疑,便將這一宗卷提開。
正要再望下看去,忽有運河水巡報道:「有山東來的潰兵一千多名,由水路坐船來此,紛紛登岸進城,百姓十分驚慌,請大老爺趕快派差彈壓。」
李公問道:「是哪營的兵?船上有統帶的官長沒有?」
水巡道:「都是些旗兵,也有蒙古兵,有戴藍頂紅頂的官兒,這必是有統帶的。」
李公喝道:「該死的一奴一才!既有兵勇過境,怎麼不早報?直等到登岸進城方才來稟?」
叫門上快帶下監押,事後重責。
並另派人出城,到上游查看有無來到的。
一面點派兵勇三十名,分頭巡緝,「速速伺候備馬匹,候本縣親自前往彈壓。」
正是:方念民依煩擘劃,又傳軍一火 費供張。
要知後事端的,且聽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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