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齋誌異
王大
李信,博徒也。
晝臥,忽見昔年博友、馮九來,邀與敖戲,李亦忘其為鬼,欣然從之。
既出,往邀村中周子明,馮乃導李先行,入村東廟中。
少頃,周果同王至。
馮出葉子,約與撩零。
李曰:「倉卒無博貲,辜負盛邀,奈何?」
周亦云然。
王云:「燕子谷黃八官人放利債,同往貸之,宜必諾允。」
於是四人並去。
飄忽間,至一大村。
村中甲第連垣,王指一門,曰:「此黃公子家。」
內一老僕出,王告以意。
僕即入白。
旋出,奉公子命,請王、李相會。
入見公子,年十八九,笑語藹然。
便以大錢一提付李,曰:「知君愨直,無妨假貸。
周子明我不能信之也。」
王委曲代為請。
公子要李署保,李不肯。
王從旁慫恿之,李乃諾。
亦授一千而出。
便以付周,且述公子之意,以激其必償。
出谷,見一婦人來,則村中趙氏妻,素喜爭善罵。
馮曰:「此處無人,悍婦宜小祟之。」
遂與王捉返入谷。
婦大號。
馮掬土塞其口。
周贊曰:「此等婦,只宜椓杙一陰一中!」馮乃捋襟,以長石強納之,婦若死。
眾乃散去,復入廟,相與博賭。
自午至夜分,李大勝,馮、周貲皆空。
李因以厚貲增息悉付王,使代償黃公子;王又分給周、馮,局復合。
居無何,聞人聲紛拏,一人奔入,曰:「城隍老爺親捉博者,今至矣!」眾失色。
李捨錢踰垣而逃。
眾顧貲,皆被縛。
既出,果見一神人坐馬上,馬後縶博徒二十餘人。
天未明,已至邑城,門啟而入。
至衙署,城隍南面坐,喚人犯上,執籍呼名。
呼已,並令以利斧斫去將指,乃以墨朱各塗兩目,游市三周訖。
押者索賄而後去其墨朱,眾皆賂之。
獨周不肯,辭以囊空;押者約送至家而後酬之,亦不許。
押者指之曰:「汝真鐵豆,炒之不能爆也!」遂拱手去。
周出城,以唾濕袖,且行且拭。
及河自照,墨朱未去,掬水盥之,堅不可下,悔恨而歸。
先是,趙氏婦以故至母家,日暮不歸。
夫往迎之。
至谷口,見婦臥道周。
睹狀,知其遇鬼,去其泥塞,負之而歸。
漸醒能言,始知一陰一中有物,宛轉抽拔而出。
乃述其遭。
趙怒,遽赴邑宰,訟李及周。
牒下,李初醒;周尚沉睡,狀類死。
宰以其誣控,笞趙械婦,夫妻皆無理以自申。
越日,周醒,目眶忽變一赤一黑,大呼指痛。
視之,筋骨已斷,惟皮連之,數日尋墮。
目上墨朱,深入肌理。
見者無不掩笑。
一日,見來索負。
周厲聲但言無錢,王忿而去。
家人問之,始知其故。
共以神鬼無情,勸償之。
周齦齦不可,且曰:「今日官宰皆左袒賴債者,一陰一陽一應無二理,況賭債耶!」次日,有二鬼來,謂黃公子具呈在邑,拘赴質審;李信亦見隸來,取作間證:二人一時並死。
至村外相見,王、馮俱在。
李謂周曰:「君尚帶赤墨眼,敢見官耶?」
周仍以前言告。
李知其吝,乃曰:「汝既昧心,我請見黃八官人,為汝還之。」
遂共詣公子所。
李入而告以故,公子不可,曰:「負欠者誰,而取償於子?」
出以告周,因謀出貲,假周進之。
周益忿,語侵公子。
鬼乃拘與俱行。
無何,至邑,入見城隍。
城隍呵曰:「無賴賊!塗眼猶在,又賴債耶!」周曰:「黃公子出利債,誘某博賭,遂被懲創。」
城隍喚黃家僕上,怒曰:「汝主人開場誘賭,尚討債耶?」
僕曰:「取貲時,公子不知其賭。
公子家燕子谷,捉獲博徒在觀音廟,相去十餘里。
公子從無設局場之事。」
城隍顧周曰:「取貲悍不還,反被捏造!人之無良,至汝而極!」欲笞之。
周又訴其息重。
城隍曰:「償幾分矣?」
答云:「實尚未有所償。」
城隍怒曰:「本貲尚欠,而論息耶?」
笞三十,立押償主。
二鬼押至家,索賄,不令即活,縛諸廁內,令示夢家人。
家人焚楮錠二十提,火既滅,化為金二兩、錢二千。
周乃以金酬債,以錢賂押者,遂釋令歸。
既蘇,臀創墳起,膿血崩潰,數月始痊。
後趙氏婦不敢復罵;而周以四指帶赤墨眼,賭如故。
此以知博徒之非人矣!
異史氏曰:「世事之不平,皆由為官者矯枉之過正也。
昔日富豪以倍稱之息折奪良家子女,人無敢言者;不然,函刺一投,則官以三尺法左袒之。
故昔之民社官,皆為勢家役耳。
迨後賢者鑒其弊,又悉舉而大反之。
有舉人重貲作巨商者,衣錦厭粱肉,家中起樓閣、買良沃。
而竟忘所自來。
一取償,則怒目相向。
質諸官,官則曰:『我不為人役也。
』是何異懶殘和尚,無工夫為俗人拭涕哉!余嘗謂昔之官諂,今之官謬;諂者固可誅,謬者亦可恨也。
放貲而薄其息,何嘗專有益於富人乎?」
張石年宰淄川,最惡博。
其塗面游城,亦如冥法,刑不至墮指,而賭以絕。
蓋其為官,甚得鉤距法。
方簿書旁午時,每一人上堂,公偏暇,裡居、年齒、家口、生業,無不絮絮問。
問已,始勸勉令去,有一人完稅一繳單,自分無事,呈單欲下。
公止之。
細問一過,曰:「汝何博也?」
其人力辨生平不解博。
公笑曰:「腰中尚有博具。」
搜之,果然。
人以為神,而並不知其何術。
分類:古典神魔志怪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