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君書》弱民第二十: 題記:本篇圍繞民弱與國強的關係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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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君書》弱民第二十

商君書

弱民第二十

題記:本篇圍繞民弱與國強的關係進行闡述。

原文

民弱國強,國強民弱。

故有道之國務在弱民。

樸則強,一婬一則弱。

弱則軌,一婬一則越志。

弱則有用,越志則強。

故曰:以強去強者,弱;以弱去強者,強。

民,善之則親,利之用則和;用則有任,和則匱;有任,乃富於政。

上捨法,任民之所善,故奸多。

民貧則力富,力富則一婬一,一婬一則有虱。

故民富而不用,則使民以食出,各必有力,則農不偷。

農不偷,六虱無萌。

故國富而貧治,重強。

兵,易弱難強。

民,樂生安佚,死難難正,易之則強。

事有羞,多奸;寡賞,無失。

多奸疑,敵失必,利。

兵至強,威;事無羞,利。

用兵久處利勢,必王。

故兵行敵之所不敢行,強;事興敵之所羞為,利。

法有,民安其次;主變,事能得齊。

國守安,主操權,利。

故主貴多變,國貴少變。

利出一孔則國多物,出十孔則國少物。

守一者治,守十者亂。

治則強,亂則弱。

強則物來,弱則物去。

故國致物者強,去物者弱。

民,辱則貴爵,弱則尊官,貧則重賞。

以刑治民,則樂用;以賞戰民,則輕死。

故戰事兵用曰強。

民有私榮,則賤列卑官;富則輕賞。

治民羞辱以刑,戰則戰。

民畏死、事亂而戰,故兵農怠而國弱。

農、商、官三者國之常食官也。

農闢地,商致物,官法民。

三官生虱六,曰「歲」,曰「食」;曰「美」,曰「好」;曰「志」,曰「行」。

六者有樸必削。

農有餘食,則薄燕於歲;商有一婬一利有美好,傷器;官設而不用,志、行為卒。

六虱成俗,兵必大敗。

法枉治亂,任善言多。

治眾國亂,言多兵弱。

法明治省,任力言息。

治省國治,言息兵強。

故治大,國小;治小,國大。

政作民之所惡,民弱;政作民之所樂,民強。

民弱國強,民強國弱。

故民之所樂民強,民強而強之,兵重弱。

民之所樂民強,民強而弱之,兵重強。

故以強,重弱;弱,重強。

王。

以強政強,弱,弱存;以弱政弱,強,強去。

強存則弱,強去則王。

故以強政弱,削;以弱政強,王也。

明主之使其臣也,用必加於功,賞必盡其勞。

人主使其民信此如日月,則無敵矣。

今離婁見秋豪之末,不能以明目易人;烏獲舉千鈞之重,不能以多力易人;聖賢在體性也,不能以相易也。

今當世之用事者,皆欲為上聖,舉法之謂也。

背法而治,此任重道遠而無馬、牛,濟大川而無舡、楫也。

今夫人眾兵強,此帝王之大資也,苟非明法以守之也,與危亡為鄰。

故明主察法,境內之民無辟一婬一之心,游處之士迫於戰陣,萬民疾於耕戰。

有以知其然也。

楚國之民齊疾而均,速若瓢風;宛鉅鐵匜,利若蜂蠆;脅蛟犀兕,堅若金石;一江一 、漢以為池,汝、穎以為限;隱以一鄧一 林,緣以方城。

秦師至,鄢、郢舉,若振槁;唐蔑死於垂涉,莊諂發於內,楚分為五。

地非不大也,民非不眾也,甲兵財用非不多也;戰不勝,守不固,此無法之所生也,釋權衡而操輕重者。

譯文

人民不敢抗拒法律,國家就強,人民敢於觸犯法律,國家力量就弱,所以治理得法的國家一定要使人民不敢抗拒法令。

人民樸質,就不敢觸犯法律;民眾放縱就敢於恣意妄為。

不敢觸犯法律就會守法。

人民守法,就聽眾役使;任意而行就不受控制。

所以說採取強民政策以去除不守法的民眾國家力量就弱;採用弱民政策以去除不守法的民眾,國家力量就強。

民眾,國家優待他們,他們就與國家親近;國家合理地役使他們,他們就與國家同心。

國家起用他們,他們就全力以赴。

他們與國家同心,國家就不貧乏;他們全力工作,國家的政令就會取得好的效果。

如果國君拋棄法度,放任人民為所欲為,那奸邪就多了,人民貧窮就會努力致富,致富就會放縱,放縱就會產生如虱蟣一樣的弊端。

因而人民富裕了就不易役使,那就讓他們以糧谷頂替外出服役,使他們每人都出力,那樣農民就不怠惰。

農民不怠惰,六種弊端就不會產生。

所以國家富強,人民守法就是強而又強。

國家兵力衰弱,強大困難。

人們都愛惜生命,貪圖安逸,拚死赴國難是以難做到的。

若拚死赴國難是不難之事,兵力就是強大的。

人民若有羞恥之心,那奸邪就會減少。

國家賞罰沒有差錯,奸邪就會止息。

敵方在這方面有差錯,就會對我們有利。

兵力強大,就會產生聲威,作戰不以任何手段為羞恥就利於用兵。

長時間處於有利形勢,一定能稱王。

所以用兵做到敵人所不敢做的,兵力就強大;做敵人認為可恥的事,國家就有利。

法度有常,人民才能各字其位;君主隨機應變,才能萬事成功。

國這家有常法國君操縱大權,就有利。

所以國君以機變之能為貴,國家以穩定為貴。

朝廷的利祿出於一個渠道國家的物資就多,出於十個渠道國家的物資就少。

堅守用一個渠道,國家就治理嚴整;堅守十個渠道的,國家就混亂。

國家治理嚴整就強大,亂就弱。

強就會出現物資聚集;弱物資就會流散。

所以國家使物資聚集就強,使物資流散就弱。

人民地位卑弱就會崇尚爵位,怯弱就會尊敬官吏;貧窮就重視賞賜。

朝廷用刑法統治人民,人民就樂為的用;用賞賜來獎勵戰爭,人民就會輕視死亡。

因此臨戰嚴整、士兵全力以赴,就叫強。

民眾有自以為榮的尺度就輕視官爵,鄙視官吏;人民富裕就看不起賞賜。

治理民眾,以刑法使他們知道何為真正的羞恥,戰爭時他們才會出戰。

民眾貪生怕死,政治紛亂,而去與別國一交一 戰,兵眾與農民都會怠惰,國家力量就弱。

農民、商人、官吏,這三種人是國家有經常職業的人。

農民耕懇土地,商人販賣貨物,官吏治理人民。

這三種職業會產生六種虱子:第一是「歲」虱;第二是「食」虱;第三是「美」虱;第四是「好」虱;第五是「志」虱;第六是「行」虱。

這六種虱子生了根,國家必定削弱。

農民有了剩餘的糧食,於是成年安逸享樂。

商人獲致了大的利潤,販賣華麗、玩好的物品,於是對於日用必需物品發生了不良 的影響。

官吏雖然設置了,而不肯為國家出力,思想行為成為國家和人民的病害。

六種虱子形成風俗,軍隊出征,必定是大敗的。

法度邪曲,統治就要錯亂。

任用賢良,談論就要盛行。

治道紛繁,國家就亂。

談論盛行,兵力就弱。

法度明確,治道就會省簡。

任用力量,談論就會停止。

治道省簡,國家就治。

談論停止,兵力就強。

所以治道擴大,國土就縮小了;治道縮小,國土就擴大了。

政策建立人民所憎惡的東西,人民就弱;政策建立人民所喜歡的東西,人民就強。

人民弱,國家就強;人民強,國家就弱。

人民所喜歡的是人民強;如果人民強了,而政策又使他們更強,結果,兵力就弱而又弱了。

人民所喜歡的是人民強;如果人民強了,而政策又使他們轉弱,結果,兵力就強而又強了。

所以實行強民的政策,以致兵力弱而又弱,國家就削;實行弱民的政策,以致兵力強而又強,就能成就王業。

用強民的政策攻治強民和弱民,強民是仍然存在;用弱民的政策攻治弱民和強民,強民就會消滅。

強民存在,國家就弱;強民消滅,就能成就王業。

可見,用強民政策統治強民,國家就會削弱;用弱民政策統治強民,就能成就王業。

明君任用他們的臣下,任命一定要充分體現他的功績,獎賞一定要及於他的所有功勞。

國君使臣民相信這一點就像相信日月運行有規律一樣,那樣就無敵於天下了。

離婁能看到秋毫之末而不能將他的明目給旁人;烏獲能舉起千鈞的重量卻不能把他的神力給予旁人。

聖賢在才能方面也不能給予旁人。

當今掌握政權的人都想成為聖人,那就要實行法治了。

捨棄法度治理國家好比負得遠行而沒有牛馬,又如想渡過大河而沒有船。

一個國家人口多,兵力強是成就帝王之業的大資本,但如不嚴明法令鞏固它,就接近危亡了。

明君修明法度,使民眾沒有一婬一邪的念頭,遊客處士都自動參加戰爭,萬民都努力於農作和戰爭。

國君明白其中的道理。

楚國的民眾行動迅速而統一,行軍快如旋風。

手持宛如鋼鐵製成的矛,如蜂蠍的刺一樣鋒利,身披鮫魚、犀牛皮製的鎧甲像金石一樣堅固。

又有長一江一 、漢水作護城河,有汝河,穎水作憑借,有一鄧一 林作屏障,有方城作要塞。

可是秦兵到來,攻下鄢郢如同摧枯拉朽。

唐蔑在垂涉戰死,莊蹻在國內起義,楚國就一分為五。

楚國土地不是不廣闊,人民不是人眾多,兵甲財物不是不充足,而作戰卻不能取勝,防守不能堅固,這就是不修明法度的結果,如同捨棄權衡的工具而去量輕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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