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刻拍案驚奇
卷十四 酒謀對於郊肆惡 鬼對案楊化借
詩曰:
從來人死魂不散,況復生前有宿冤!
試看鬼能為活證,始知明晦一般天。
話說山東有一個耕夫,不記姓名。
因耕自己田地,侵犯了鄰人墓道。
鄰人與他爭論,他出言不遜,就把他毒打不休,須臾身死。
家間親人把鄰人告官。
檢一屍一有致命重傷,問成死罪,已是一年。
忽一日,右首鄰家所生一子,口裡才能說話,便話得前生事體出來。
道:「我是耕者某人,為鄰人打死。
死後見陰司,陰司憐我無罪誤死,命我復生,說我一屍一首已壞,就近托生為右鄰之子。
即命二鬼送我到右鄰房櫳外,見一婦人踞床 將產,二鬼道:『此即汝母,汝從囪門入!』說罷,二鬼即出。
二鬼在外,不聽見裡頭孩子哭聲,二鬼回身進來看,說道:『走了,走了。
』其時吾躲在衣架之下,被二鬼尋出,復送入囪門。
一會就生下來。」
歷歷述說平生事,無一不記。
又到前所耕地界處,再三辨悉。
那些看的人及他父母,明知是耕者再世,歎為異事。
喧傳此話到獄中,那前日抵罪的鄰人便當官訴狀道:「吾殺了耕者,故問死罪。
今耕者已得再生,吾亦該放條活路。
若不然,死者到得生了,生者到要死了,吾這一死還是抵誰的?」
官府看見訴語希奇,弔取前日一干原被犯證裡鄰問他,他們眾口如一,說道:「果是重生。」
並取小孩兒問他,他言語明明白白,一些不誤。
官府雖則斷道:「一死自抵前生,豈以再世倖免?」
不准其訴。
然卻心裡大是驚怪。
因曉得:人身四大,乃是假合。
形有時盡,神則常存。
何況屈死冤魂,豈能遽散。
所以國朝嘉靖年間,有一樁異事:乃是一個山東人,喚名丁戍。
客遊北京,途中遇一壯士,名喚盧疆,見他意氣慷慨,性格軒昂,兩人覺道說得著,結為兄弟。
不多時,盧疆盜情事犯,繫在府獄。
丁戍到獄中探望,盧疆對他道:「某不幸犯罪,無人救答。
承兄平日相愛,有句心腹話,要與兄說。」
丁戍道:「感蒙不棄,若有見托,必當盡心。」
盧疆道:「得兄應允,死亦瞑目。
吾有白金千餘,藏在某處,兄可去取了,用些手腳,營救我出獄。
萬一不能勾脫,只求兄照管我獄中衣食,不使缺乏。
他日死後,只要兄葬埋了我,余多的東西,任憑兄取了罷。
只此相托,再無餘言。」
說罷,淚如雨下。
丁戍道:「且請寬心!自當盡力相救。」
珍重而別。
元來人心本好,見財即變。
自古道得好:「白酒紅人面,黃金黑世心!」丁戍見盧疆傾心付託時,也是實心應承,無有虛謬。
及依他到所說的某處取得千金在手,卻就轉了念頭道:「不想他果然為盜,積得許多東西在此。
造化落在我手裡,是我一場小盎貴,也勾下半世受用了。
總是不義之物,他取得,我也取得,不為罪過。
既到了手,還要救他則甚?」
又想一想道:「若不救他,他若教人問我,無可推托得。
惹得毒了,他萬一攀扯出來,得也得不穩。
何不了當了他?到是口淨。」
正是轉一念,狠一念。
從此遂與獄吏兩個通用,送了他三十兩銀子,擺佈殺了盧疆。
自此丁戍白白地得了千金,又無人知他來歷,搖搖擺擺,在北京受用了三年。
用過七八了,因下了潞河,搭船歸家。
丁戍到了船中,與同船之人正在艙裡大家說些閒話,你一句,我一句,只見丁戍忽然跌倒了。
一會兒爬起來,睜起雙眸,大喝道:「我乃北京大盜盧疆也。
丁戍天殺的!得我千金,反害我命,而今須索填還我來!」同船之人,見他聲口與先前不同,又說出這話來,曉得了戍有負心之事,冤魂來索命了,各各心驚,共相跪拜,求告他道:「丁戍自做差了事,害了好漢,須與吾輩無干。
今好漢若是在這船中索命,殺了丁戍,須害我同船之人不得乾淨,要吃沒頭官司了。
萬望好漢息怒!略停幾時,等我眾人上了岸,憑好漢處置他罷。」
只見丁戍口中作鬼語道:「罷,罷。
我先到他家等他罷。」
說畢,復又倒地。
須臾,丁戍醒轉,眾人問他適才的事,一些也不知覺,眾人遂俱不道破,隨路分別上岸去了。
丁戍到家三日,忽然大叫,又說起船裡的說話來。
家人正在駭異,只見他走去,取了一個鐵錘,望口中亂打牙齒。
家人慌忙抱住了,奪了他的鐵錘。
又走去拿把廚刀在手,把胸前亂砍,家人又來奪住了。
他手中無了器皿,就把指頭自挖雙眼,眼珠盡出,血流滿面。
家人慌張驚喊,街上人聽見,一齊跑進來看。
遞傳出去,弄得看的人填街塞巷。
又有日前同舟回來之人,有好事的來拘聽消息,恰好瞧著。
只見丁戍一頭自打,一頭說盧疆的話,大聲價罵。
有大膽的走向前問他道:「這事有幾年了?」
附丁戍的鬼道:「三年了。」
問的道:「你既有冤欲報,如此有靈,為何直等到三年?」
附丁戍的鬼道:「向我關在獄中,不得報仇;近來遇赦,方出得在外來了。」
說罷又打,直打到丁戍氣絕,遂無影響。
於時隆慶改元大赦,要知獄鬼也隨陽間例,放了出來,方得報仇。
乃信陰陽一理也。
正是:
明不獨在人,幽不獨在鬼。
陽世與陰間,以隔一層紙。
若還顯報時,連紙都徹起。
看官,你道在下為何說出這兩段說話?只因世上的人,瞞心昧己做了事,只道暗中黑漆漆,並無人知覺的;又道是死無對證,見個人死了,就道天大的事也完了。
誰知道冥冥之中,卻如此昭然不爽!說到了這樣轉世說出前生,附身活現花報,恰像人原不曾死,只在面前一般。
隨你欺心的硬膽的人,思之也要毛骨悚然。
卻是死後托生,也是常事,附身索命,也是常事,古往今來,說不盡許多。
而今更有一個希奇作怪的,乃是被人害命,附一屍一訴冤,竟做了活人活證,直到纏過多少時節,經過多少衙門,成獄方休,實為罕見!
這段話,在山東即墨縣干家莊。
有一人喚名於大郊,乃是個軍藉出身。
這干家本戶,有興州右屯衛頂當祖軍一名。
那見在彼處當軍的,叫做於守宗。
元來這名軍是祖上洪武年間傳留下來的,雖則是嫡支嫡派承當充伍,卻是通族要幫他銀兩,叫做「軍裝盤纏」,約定幾年來取一度,是個舊規。
其時乃萬曆二十一年,守宗在衛,要人到祖藉討這一項錢糧。
有個家丁叫做楊化,就是薊鎮人,他心性最鯁直,多曾到即墨縣走過遭把的,守宗就差他前來。
楊化與妻子別了,騎了一隻自餵養的蹇驢,不則一日,行到即墨,一徑到於大郊屋裡居住宿歇了。
各家去派取,接著支系派去,也有幾分的,也有上錢的,陸續零星討將來。
先湊得二兩八錢,在身邊藏著。
是月正月二十六日,大郊走來對楊化道:「今日鰲山衛集,好不熱鬧,我要去趁趕,同你去耍耍來。」
楊化道:「咱家也坐不過,要去走走。」
把個纏袋束在腰裡了,騎了驢同大郊到鰲山衛來。
只因此一去,有分教:雄邊壯士,強做了一世冤魂;寒舍村姑,硬當了幾番鬼役。
正是:
豬羊入屠戶之家,一步步來尋死路。
卻說楊化與於大郊到鰲山集上,看了一回,覺得有些肚饑了,對大郊道:「咱們到酒店上呷碗燒刀子去。」
大郊見說,就拉他到衛城內一個酒家尹三家來飲酒。
山東酒店,沒甚嘎飯下酒,無非是兩碟大蒜、幾個饃饃。
楊化是個北邊窮軍,好的是燒刀子。
這尹三店中是有名最狠的黃燒酒,正中其意,大碗價篩來吃。
於大郊又在旁相勸,灌得爛醉。
到天晚了,楊化手垂腳軟,行走不得。
大郊勉強扶他上了驢,用手攙著他走路。
楊化騎一步,撞一撞,幾番要顛下來。
到了衛北石橋子溝,楊化一個盹,叫聲「呵呀!」一一交一 翻下驢來。
於大郊道:「騎不得驢了,且在此地下睡睡再走。」
楊化在草坡上一一交一 放翻身子,不知一個天高地下,鼾聲如雷,一覺睡去了。
元來於大郊見楊化零零星星收下好些包數銀子,卻不知有多少,心中動了火,思想要謀他的。
欺他是個單身窮軍,人生路不熟,料沒有人曉得他來蹤去跡。
亦且這些族中人,怕他蒿惱,巴不得他去的,若不見了他,大家乾淨,必無人提起。
卻不這項銀子落得要了?所以故意把這樣狠酒灌醉了他。
楊化睡至一個更次,於大郊呆呆在旁邊侯著。
你道平日若是軟心的人,此時縱要謀他銀兩,乘他酒醉,腰裡模了他的,走了去,明日楊化酒醒,也只道醉後失了,就是疑心大郊,沒個實據,可以抵賴,事也易處。
何致定要害他性命?誰知北人手辣心硬,一不做,二不休,叫得先打後商量。
不論銀錢多少,只是那斷路搶衣帽的小小強人,也必了了性命,然後動手的。
風俗如此,心性如此。
看著一個人性命,只當掐個虱子,不在心上。
當日見楊化不醒,四旁無人,便將楊化驢子上韁繩解將下來,打了個扣兒,將楊化的脖項套好了。
就除下楊化的帽兒,塞住其口,把一隻腳踏住其面,兩手用力將韁繩扯起來一勒,可憐楊化一個窮軍,能有多少銀子?今日死於非命!
於大郊將手去按楊化鼻子底下,已無氣了。
就於腰間搜動前銀,連纏袋取來,纏在自己腰內。
又想道:「一屍一首在此,天明時有人看見,須是不便。」
隨抱起楊化一屍一首,馱在驢背上,趕至海邊,離於家莊有三里地遠了,撲通一聲,攛入海內。
牽了驢兒轉回來,又想一想道:「此是楊化的驢,有人認得。
我收在家裡,必有人問起,難以遮蓋,棄了他罷。」
當將此驢趕至黃鋪捨漫坡散放了,任他自去。
那驢散了韁轡,隨他打滾,好不自在。
次日不知那個收去了。
是夜於大郊悄悄地回家,無人知道。
至二月初八日,已死過十二日了。
於大郊魂夢裡也道此時死一屍一,不知漂去幾千萬里了。
你道可殺作怪!那死一屍一潮上潮下,退了多日,一夜 乘潮逆流上來,恰恰到於家莊本社海邊,停著不去。
本社保正於良等看見,將情報知即墨縣。
那即墨縣李知縣查得海潮死一屍一,不知何處人氏,何由落水,其故難明,亦且頸有繩痕,中間必有冤仰。
除責令地方一面收貯,一面訪拿外,李知縣齋戒了到城隍廟虔誠祈禱,務期報應,以顯靈佑不題。
本月十三日有於大郊本戶居民於得水妻李氏,正與丈夫碾米,忽然跌倒在地。
得水慌忙扶住叫喚。
將及半個時辰,猛可站將起來,緊閉雙眸,口中嚇道:「於大郊,還我命來!還我命來!」於得水驚詫問道:「你是何處神鬼,輒來作怪?」
李氏口裡道:「我是討軍裝楊化,在鰲山集被於大郊將黃燒酒灌醉,扶至石橋子溝,將韁繩把我勒死,拋一屍一海中。
我恐大郊逃走,官府連累無干,以此前來告訴。
我家中還有親兄楊大,又有妻張氏,有二男二女,俱遠在薊州,不及前來執命,可憐!可憐!筆此自來,要與大郊質對,務要當官報仇。」
於得水道:「此冤仇實與我無干,如何纏擾著我家裡?」
李氏口裡道:「暫借賢妻貴體,與我做個憑依,好得質對。
待完成了事,我自當去,不來相擾。
煩你與我報知地方則個。
你若不肯,我也不出你的門。」
於得水當時無奈,只得走去通知了保正於良。
於良不信,到得水家中看個的確,只見李氏再說那楊化一番說話,明明白白,一些不差。
於良走去報知老人邵強與地方牌頭小甲等,都來看了。
前後說話,都是一樣。
於良、邵強遂同地方人等,一擁來到於大郊家裡,叫出大郊來道:「你幹得好事!今有冤魂在於得水家中,你可快去面對。」
大郊心裡有病,見說著這話,好不心驚!卻又道:「有甚麼冤魂在得水家裡?可又作怪,且去看一看,怕做甚麼!」違不得眾人,只得軟軟隨了去。
到得水家,只見李氏大喝道:「於大郊,你來了麼?我與你有甚麼冤仇?你卻謀我東西,下此毒手!害得我好苦!」大郊猶兀自道無人知證,口強道:「呸!那個謀你甚麼?見鬼了!」李氏口裡道:「還要抵賴?你將驢韁勒死了我,又驢馱我海邊,丟一屍一海中了。
藏著我銀子二兩八錢,打點自家快活。
快拿出我的銀子來,不然,我就打你,咬你的肉,洩我的恨!」大郊見他說出銀子數目相對,已知果是楊化附魂,不敢隱匿,遂對眾吐機「前情是實。
卻不料陰魂附人,如此顯明,只索死去休!」
於良等聽罷,當即押了大郊回家,將原劫楊化纏袋一條,內盛軍裝銀二兩八錢,於本家灶鍋煙籠裡取出。
於良等道:「好了。
好了。
有此贓物,便可報官定罪,了這海上浮一屍一的公案。
若只是陰魂鬼話,萬一後邊本人醒了,陰魂去了,我們難替他擔錯。」
就急急押了於大郊,連贓送縣。
大郊想道:「罪無可逃了。
坐在監中,無人送飯,須索多攀本戶兩個,大家不得安閒。
等他們送飯時,須好歹也有些及我。」
就對於良道:「這事須有本戶於大豹、於大敖、於大節三人與我同謀的,如何只做我一人不著?」
於良等並將三人拘集。
三人口稱無干,這裡也不聽他,一同送到縣來首明。
知縣准了首詞,批道:「情似真而事則鬼。
必李氏當官證之!」隨拘李氏到官。
李氏與大郊面質,句句是楊化口談,咬定大郊謀死真情。
知縣看那訴詞上面,還有幾個名字,問:「這於大豹等幾人,卻是怎的?」
李氏道:「止是大郊一個,餘人並不相干。
正恐累及平人,故不避幽明,特來告陳。」
知縣厲聲問大郊道:「你怎麼說?」
大郊此時已被李氏附魂活靈活現的說話,驚得三魂俱不在體了,只得叩頭道:「爺爺,今日才曉得鬼神難昧,委系自己將楊化勒死,圖財是實,並與他人無干。
小的該死!」
知縣看系謀殺人命重情,未經檢驗,當日親押大郊等到海邊潮上楊化一屍一所相驗。
拘取一班仵作,相得楊化身一屍一,頸子上有繩子一交一 匝之傷,的系生前被人勒死。
取了傷單,回到縣中,將一干人犯口詞取了,問成於大郊死罪。
眾人在官的多畫了供,連李氏也畫了一個供。
又分付他道:「此事須解上司,你改不得口!李氏道:「小的不改口,只是一樣說話。」
元來知縣只怕楊化魂靈散了,故如此對李氏說。
不知楊化真魂,只說自家的說話,卻如此答。
知縣就把文案疊成,連入解府。
知府看了招卷,道是希奇,心下有些疑惑,當堂親審,前情無異。
題筆判云:
看得楊化以邊塞貧軍,跋涉千里,銀不滿三兩。
於大郊輒起毒心,先之酒醉,繼之繩勒,又繼之驢馱,丟一屍一海內。
彼以為葬魚腹,求之無一屍一,質之無證。
己可私享前銀,宴然無事。
孰意天道昭彰,鬼神不昧!一屍一入海而不沉,魂附人而自語。
發微瞬之好,循凶人之魄。
至於『咬肉洩恨』一語,凜然斧鉞;『恐連累無干』數言,赫然公平。
化可謂死而靈,靈而正直,不以死而遂泯者。
孰謂人可謀殺,又可漏網哉?該縣禱神有應,異政足錄。
擬斬情已不枉,緣系面鞠,殺劫魂附情真,理合解審。
撫按定奪。
府中起瞭解批,連人連捲,解至督撫孫軍門案下告投。
孫軍門看了來因,好些不然。
疑道:「李氏一個婦人,又是人作鬼語,如何做得殺人定案?安知不有詭詐?」
就當堂逐一點過面審。
點到李氏,便住了筆,問道:「你是那裡人?」
李氏道:「是薊州人。」
又叫地方上來,問:「李氏是那裡人?」
地方道:「是即墨人。」
孫軍門道:「他如何說是薊州人?」
地方道:「李氏是即墨人,附一屍一的楊化是薊州人。」
孫軍門又喚李氏問道:「你叫甚麼名字?」
李氏道:「小的楊化,是興州右屯衛於守宗名下余丁。」
遂把討軍裝被謀死,是長是短,說了一遍。
宛然是個北邊男子聲口,並不像婦女說話,亦不是山東說話。
孫軍門問得明白,點一點頭,笑道:「果有此等異事!」遂批捲上道:
揚化魂附訴冤,面審懼薊鎮人語,誠為甚異。
仰按察司複審詳報!
按察司轉發本府帶管理刑廳劉同知複審。
解官將一干人犯仍帶至府中,當堂回銷解批。
只見李氏之夫於得水哭稟知府道:「小的妻子李氏久為楊化冤魂所附,真性迷失。
又且身繫在官,展轉勘問,動輒經旬累月,有子失乳,母子不免兩傷。
望乞爺台做主,救命超生!」知府見他說得可憐,點頭道:「此原不是常理,如何可久假不歸?卻是鬼神之事,我亦難處。」
便喚李氏到案前道:「你是李氏,還是楊化?」
李氏道:「小的是楊化。」
知府道:「你的冤已雪了。」
李氏道:「多謝老爺天恩!」知府道:「你雖是楊化,你身卻是李氏,你曉得麼?」
李氏道:「小的曉得。
卻是小的冤雖已報,無家可歸,住在此罷。」
知府大怒道:「胡說!你冤既雪,只該依你體骨去,為何耽閣人一妻 子?你可速去,不然痛打你一頓。」
李氏見說要打,卻像有些怕的一般,連連叩頭道:「小的去了就是。」
說罷,李氏站起就走。
知府又叫人拉他轉來道:「我自叫楊化去,李氏待到那裡去?」
李氏仍做楊化的聲口,叩頭道:「小人自去。」
起身又走。
知府拍桌大喝,叫他轉來道:「這樣糊塗可惡!楊化自去,須留下李氏身子。
如何三回兩轉,違我言語?皂隸與我著實打!」皂隸發一聲喊,把滿堂竹片盡撇在地,震得一片價響。
只見李氏一一交一 跌倒,叫皂隸喚他,不應,再叫他楊化!也不應,眼睛緊閉,面色如灰。
於得水慌了手腳,附著耳朵連聲呼之,只是不應。
也不管公堂之上,大聲痛哭。
知府也沒法處得。
得水榛著李氏,只見四腳搖戰,汗下如雨。
有一個多時辰,忽然張開眼睛,看見公堂虛敞,滿前面生人眾,打扮異樣,大驚道:「吾李氏女,何故在此?」
就把兩袖緊遮其面。
知府曉得其真性已回,問他一向知道甚麼,說道:「在家碾米,不知何故在此。」
並過了許多時日也不知道。
知府便將硃筆大書「李氏元身」四字鎮之,取印印其背,令得水扶歸調養。
次日,劉同知提審,李氏名尚未銷。
得水見妻子出慣了官的,不以為意,誰知李氏這回著實羞怯,不肯到衙門來。
得水把從前話一一備細說與李氏知道,李氏哭道:「是睡夢裡,不知做此出醜勾當,一向沒處追悔了,今既已醒,我自是女人,豈可復到公庭?得水道:「罪案已成,太爺昨日已經把你發放過了。
今日只得複審一次,便可了事。」
李氏道:「複審不複審與我何干?」
得水道:「若不去時,須累及我。」
李氏沒奈何,只得同到衙門裡來。
比及劉同知問時,只是哭泣,並不曉得說一句說話。
同知喚其夫得水問他,得水把向來楊化附魂證獄,昨日太爺發放,楊化已去,今是元身李氏,與前日不同緣故說了。
就將太爺硃筆親書並背上印文驗過。
劉同知深歎其異,把文書申詳上司道:「楊化冤魂已散,理合釋放李氏寧家,免其再提。
於大郊自有真贓,不必別證。
秋後處決。」
一日晚間,於得水夢見楊化來謝道:「久勞賢室,無可為報。
止有叫驢一頭,一向散韁走失,被人收去。
今我引他到你家門首,你可收用,權為謝意。」
得水次日開門出去,果遇一驢在門,將他拴鞠起來騎用,方知楊化靈尚未泯。
從來說鬼神難欺,無如此一段話本,最為真實駭聽。
人殺人而成鬼,鬼借人以證人。
人鬼公然相報,冤家宜結宜分。
分類:三言二拍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