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齋誌異
毛大福
太行,瘍醫也。
一日,行術歸,道遇一狼,吐裹物,蹲道左。
毛拾視,則布裹金飾數事。
方怪異間,狼前歡躍,略曳袍服,即去。
毛行,又曳之。
察其意不惡,因從之去。
未幾,至穴,見一狼病臥,視頂上有巨瘡,潰腐生蛆。
毛悟其意,撥剔淨盡,敷藥如法,乃行。
日既晚,狼遙送之。
行三四里,又遇數狼,咆哮相侵,懼甚。
前狼急入其群,若相告語,眾狼悉散去。
毛乃歸。
先是,邑有銀商寧泰,被盜殺於途,莫可追詰。
會毛貨金飾,為寧所認,執赴公庭。
毛訴所從來,官不信,械之。
毛冤極不能自伸,惟求寬釋,請問諸狼。
官遣兩役押入山,直抵狼穴。
值狼未歸,及暮不至,三人遂反。
至半途,遇二狼,其一瘡痕猶在,毛識之,向揖而祝曰:「前蒙饋贈,今遂以此被屈。
君不為我昭雪,回去搒掠死矣!」狼見毛被縶,怒奔隸。
隸拔刀相向。
狼以喙拄地大嗥;嗥兩三聲,山中百狼群集,圍旋隸。
隸大窘。
狼競前囓縶索,隸悟其意,解毛縛,狼乃俱去。
歸述其狀,官異之,未遽釋毛。
後數日,官出行,一狼銜敝履,委道上。
官過之,狼又銜履奔前置於道。
官命收履,狼乃去。
官歸,一陰一遣人訪履主。
或傳某村有叢薪者,被二狼迫逐,銜其履而去。
拘來認之,果其履也。
遂疑殺寧者必薪,鞫之果然。
蓋薪殺寧,取其巨金,衣底藏飾,未遑搜括,被狼銜去也。
昔一穩婆出歸,遇一狼阻道,牽衣若欲召之。
乃從去,見雌狼方娩不下。
嫗為用力按捺,產下放歸。
明日,銜鹿肉置其家以報之。
可知此事從來多有。
分類:古典神魔志怪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