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齋誌異
羅祖
,即墨人也。
少貧。
總族中應出一丁戍北邊,即以羅往。
羅居邊數年,生一子。
駐防守備雅厚遇之。
會守備遷陝西參將,欲攜與俱去。
羅乃托妻子於其友李某者,遂西。
自此三年不得反。
適參將欲致書北塞,羅乃自陳,請以便道省妻子。
參將從之。
羅至家,妻子無恙,良慰。
然床 下有男子遺舄,心疑之。
即而詣,李申謝。
李致酒慇勤;妻又道李恩義,羅感激不勝。
明日,謂妻曰:「我往致主命,暮不能歸,勿伺也。」
出門跨馬去。
匿身近處,更定卻歸。
聞妻與李臥語,大怒,破扉。
二人懼,膝行乞死。
羅抽刃出,已復韜之曰:「我始以汝為人也,今如此,殺之污吾刀耳!與汝約:妻子而受之,籍名亦而充之,馬匹械器具在。
我逝矣!」遂去。
鄉人共聞於官。
官笞李,李以實告。
而事無驗見,莫可質憑,遠近搜羅,則絕匿名跡。
官疑其因奸致殺,益械李及妻;逾年,並桎梏以死。
乃驛送其子歸即墨。
後石匣營有樵人入山,見一道人坐洞中,未嘗求食。
眾以為異,繼糧供之。
或有識者,蓋即羅也。
饋遺滿洞,羅終不食,意似厭囂,以故來者漸寡。
積數年,洞外蓬蒿成林。
或潛窺之,則坐處不曾少移。
又久之,見其出遊山上,就之已杳;往瞰洞中,則衣上塵蒙如故。
益奇之。
更數日而往,則玉柱下垂,坐化已久。
土人為之建廟;每三月間,香楮相屬於道。
其子往,人皆呼以小,香稅悉歸之;今其後人,猶歲一往,收稅金焉。
沂水劉宗玉向予言之甚詳。
予笑曰:「今世諸檀越,不求為聖賢,但望成佛祖。
請遍告之:若要立地成佛,須放下刀子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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