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他說》第七章:是以聖人後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無私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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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他說》第七章

老子他說

第七章

天長地久,天地所以能長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長生。

是以聖人後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

非以其無私邪?故能成其私。

老子的不自偷生

由「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到「多言數窮,不如守中」,再到「谷神不死」、「用之不勤」,便進而說明天地與萬物的生命所以自然而長生的道理。

因此而有「天長地久,天地所以能長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長生」的說明。

但是,老子用了一個天地與生命「不自生」,又播弄得後世的推理猜測,頭昏腦脹,不堪紛擾了。

「不自生」,難道說,天地是由他生而來嗎?如果天地真由他生而來,那麼,與一般宗教學說中天地是神所創造的,便是同一論調。

即如我們先民的傳說,盤古開天地,也不是無稽的神話了。

那麼,可見天地之上,或者說天地之外,還另有一個能主宰天地的主人了。

如果說,天地之所以能長久存在,那是因為它生育長養萬物,並不為自己的需要而生,因此說它是「不自生」。

那麼,天地既然好心而生萬物,何必既生出來,又要消滅了它?弄得生生死死,死死生生,好不耐煩。

如果掉一句古文的口語,「何天地之不憚煩也?」

老子說了一句天地之所以能長久存在的原因,是因為「不自生」,「故能長生」。

即不說明是由他力而生,也不明顯地說為萬物而不得已不生。

只是套一上「是以聖人後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無私邪?故能成其私」一段妙文,說明天地的「不自生」,正是天地極其自私的道理。

天啊!如果說「不自生」還不能算是大公無私的表現,這樣看來,這個世界,這個天地之間,就絕對沒有一個真正的大公了。

到此,有關公和私的辨別問題,且讓我們再看看所謂道家思想學術中另一有名的學說,那便是《陰符經》中一個類同的觀念。

不過,比老子所說更為深刻。

《陰符經》說:「天之至私,用之至公。」

這種理論,無異是說,大公與大私本無一定的界限。

全體自私到極點,私極就是公。

換言之,大公無私到極點,即是大私。

不過,這樣的大私,也可以叫他作大公了。

因為大小粗細,公私是非,推理到了極點,都是無一定的界限與標準,所有這些界限與標準,都是人為的分別而已。

這在基本理論上,是絕對可通的。

但是,理極情忘,雖然可通,仍然不能完全妥牽

再進一層來看,無論老子的天地「不自生」,或《陰符經》的「天之至私,用之至公。」

說來說去,說了半天,只是在道的體和用上掉弄花槍,一時蒙人心目而已。

如果用另一種語意來表達,便可說天地能長且久而生長萬物,在人們的眼光中,只從萬物個體、小體的生命看來,有生又有死,好像是很不幸的事。

但在天地長生的本位來說,生生死死,只是萬物表層形相的變相。

其實,萬物與天地本來便是一個整體、同體的生命,萬物的生死只是表層現象的兩頭,天地的能生能死的功能,並沒有隨生死變相而消滅,它本來便是一個整體的大我,無形無相,生而不生,真若永恆似的存在。

如此而已。

因此,而引出下文,得道的聖人能傚法天地的法則立身處事,去掉自我人為的自私,把自己假相的身心擺在最後,把自我人為的身心,看成是外物一樣,不值得過分自私。

只要奮不顧身,為義所當為的需要而努力做去。

那麼,雖然看來是把自身的利益位居最後,其實恰好是一路領先,光耀千古,看來雖然是外忘此身而不顧自己,其實是自己把自己身存天下的最好安排。

所以,結論便說「非以其無私邪」,豈不是因為他的沒有自私表現,「故能成其私」,所以便完成他那真正整體的、同體的大私嗎?當然,這個「私」字和大私,也可以說是以幽默的相反詞,反襯出真正大公無私的理念。

明白了這個道理的奧妙,我們再來看看道家黃老的這種學說,在歷史上作為成功的指標,到處可見。

尤其用在領導軍事的兵略上,用在領導為政的政略上,所謂「身先士卒」、「公而忘私」等等名言,便成為千古顛撲不破的無上法則。

講到這裡,姑且讓我們說一句古今不易的笑話真理:「千古文章一大偷」。

我們在童年的時代,都讀過范仲淹的《岳陽樓記》,范先生在這篇大作中的名言,便有「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的流傳警句。

文章的大手筆,范先生確實當之而不愧。

但是卻偷襲了老子的「後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的語意而加以引申,那是毫無疑問的。

「干古文章一大抄」也好,「一大偷」也好,要偷得好,偷得妙。

至於現代人,完全抄襲他人,卻不註明出處,反以此自以鳴高,那真是違反「盜亦有道」的道理,不值明眼人的一笑,只好由他們瞎鬧瞎起哄了。

(一笑)

分類:諸子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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