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笏山記》第四十二回 立壽官百經營不負遺:可當、松齡、韓傑叩見,備言余余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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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笏山記》第四十二回 立壽官百經營不負遺

笏山記

第四十二回 立壽官百經營不負遺

卻說少青兵至黃石,見室廬墟燼,民物凋散,不禁放聲大哭。

可當、松齡、韓傑叩見,備言余余之功,少青感激。

回竹山與連錢、龍飛、銀銀相見,又哭了一回。

公挪帶著趙聯、趙速叩見連錢,及龍飛、銀銀。

連錢慰藉良殷,設筵相款。

又數日,嬌鸞始歸。

先向連錢謝了罪,然後備言青草鄉決獄之事。

少青曰:「只因韓莊公之妹吉姐年漸長成,韓公廣選媵婢故鬧出這事來,何不早些為壽官成了婚,完此一件大事。」

連錢曰:「吉姐與壽官同庚,今才十四歲,男女婚姻須有時候,不宜太早。」

少青曰:「這事當請命雲太夫人。」

遂與連錢率諸娘子同至太夫人府中一一謁見了太夫人。

太夫人又教壽官拜了少青。

先說些黃石遭劫的話,各人灑了一回淚。

少青曰:「愚婿受丈人托孤之重,代守黃石,日益強盛以為不負所托。

乃百密一疏,遂為紹人所襲。

貽岳母驚。

幸龍飛力保竹山,余余智復黃石,得有今日。

愚婿欲趁此時,與壽官完婚,即立為黃石莊公,以纘父業。

愚婿紫霞洞基業粗完,去志已決,不知岳母一之 意如何。」

太夫人曰:「壽兒年尚幼,恐不能當莊公重任。

願賢婿更輔翼數年,行止一由賢婿。

至於完婚之舉,雖未及時,但老身年來多病,思欲早見成立。」

連錢接著曰:「我父親只有這一點骨血,今年未及歲,恐剖卵出雞,必傷元氣。

不如再待兩三年,使壽官筋骨堅固,學問充裕,再議未遲。」

原來壽官天資昏暗,庸懦無為,先時在養晦園,受業龍飛,數載不能通一經。

雲太夫人取回自教歐荻柳丸,終成畫餅。

連錢憂之,知少青紫霞之業垂成,不能久羈,黃石況諸娘子出嫁從夫,誰肯留竹山以輔庸主。

今聞少青欲與壽官成婚,故此萬般阻擋。

少青只得居黃石,為民修葺廬舍,弔問疾苦。

一日,聞韓太莊公陵至。

少青大喜,留款盡禮。

韓陵弔慰了一回。

少青曰:「當年不聽公言,果為香得功所敗。」

韓陵曰:「紹潛光以長厚博虛名,故屢動干戈,而下無嗟怨。

況得功、占鰲,又紹莊之名莊勇,肯屈膝他人乎。

故知其必有今日也。

幸二人各在一莊,為禍未烈耳。」

少青曰:「貴莊之丁占鰲,近作如何動止?」

韓陵曰:「已借他事殺之矣,留之終遺後害。」

少青又言及壽官完婚之事,欲留韓陵輔壽官以主黃石。

韓陵曰:「老夫耄矣,朝不保夕,何能輔人。

然亦欲及生見吉姐于歸,何不留嬌鸞娘子教輔壽官,以成兩美乎。」

少青曰:「舟行隨舵,女行從夫。

某既駐馬紫霞,諸娘子誰肯留此。」

韓陵曰:「某看嬌鸞娘子好自大,待某貽書中其隱痛,必肯留。

但不知公能暫割枕席之愛否耳。」

少青朦朧的應著。

韓陵留黃石旬餘,議定明年正月為壽官吉姐完婚。

正欲打發公挪回莊,忽報余余娘子至。

少青迎入府中與公挪廝見時,嬌鸞、龍飛、銀銀、炭一團一 、小端,俱在竹山,惟公挪暫駐黃石。

公挪常聞無知稱道余余子有王佐才,余余亦久慕公挪,雄名震笏山,故兩人相得其歡。

又數日,少青終恐潛光窺伺西北,促公挪率兵回無力去了。

余余暫留黃石,修復險固。

韶光易過,不一日,餞亥迎寅,又是酒慶屠蘇,燈然火樹時了。

兩莊嫁娶,花來柳往,珠翠塞途。

韓陵歎曰:「某初生時,笏山嫁娶惟莊公鄉長得用鼓吹八人,紅布執色四事。

今則鏤藻雕文,每薦用帝王禮樂,而以奢華相尚。

輒嫌前人鄙野,而不知前之人以強馭弱,以小事大,數百年鑿井耕田相安無事。

而今之文采玉帛,實與干戈相尋。

肝腦恆塗地,家室無寧居,而金粉日相侈。

屈指我生,吁可歎矣。

予童時先莊公嫁女,可莊耗銀百兩而以為奢,今吉姐妝奩大都累萬,而孫兒孫媳猶以為未浹於心。

吁,可歎哉!」吉姐嫁後才越月,韓陵以無疾終。

是時,顏少青率玉壽官夫婦及莊勇韓傑、紹崇文夫婦及女兒龍飛,同往韓莊赴喪。

其餘附近鄉長,如阪泥、沙頭、緣木、卷阿等鄉,無不來會。

忽報紹潛光,屯重兵十字關外,聲言赴喪而實窺伺虛實。

韓騰大驚,與少青相議。

一面添兵守關,一面令趙公挪屯兵上埠以牽掣之;更擇能言之士,卑禮厚賂以辭之,乃使韓仁往。

少青私謂韓騰曰:「某看韓仁兄弟,皆有外心不可用也。

莊中可與共事者,惟斗艮山、奇亮功二人耳。」

韓騰曰:「知臣莫若君,某與仁等相處有年,見其悃x無華,一可用也。

先公後私,二可用也。

善體民隱,能使莊人咸稱四良,三可用也。

彼鬥奇二莊勇,外雖激昂,內或不足,況屬異姓,何可同日語哉。」

少青曰:「疏不間親,言之何補。」

遂歎息而退。

謂崇文及吉姐曰:「亡韓莊者必四韓也。」

乃回黃石。

韓仁自說退紹軍之後,自以為畢世之功。

常語韓騰曰:「今紹公並兩莊之眾,宅中而圖,諸謀士莊勇皆功名之士,將立紹公為眉山王矣。

我韓莊雖與黃石唇齒相依,觀去歲黃石遭亂,我不能救黃石,則我莊有事,黃石之不能救我,可知也。

為公計者,乘其欲王未王之際,修一表勸進,是為上策。

夫潛光勸之亦王,不勸亦王,不如使其意出自鄰莊,而不在臣下,則潛光必德公。

德公則韓民可保,而韓祚可長,惟公圖之。」

韓騰以其語語杏英,杏英色然曰:「紹潛光,吾世仇也,奈何降之。

韓仁之語,為己計則得,為公計則非。

就令納土稱臣,幸則與莊勇等;不幸,則全家身首異處。

必然之理也。

況先莊公為顏公所立,今甫捐館,背之不孝。

且公竟忘子孫世世事顏公如臣之事君之言乎,妾以為先斬韓仁之首,以絕浮議。

俟其僭王之日,與顏公糾諸鄉之兵以討之,是為師出有名。

安知十字關故轍不復見於今日乎。」

韓騰不能決。

卻說少青自與壽官完婚之後,急欲立為莊公,以綿丈人之祚,又遭韓氏喪事,權且擱下。

一日,嬌鸞私語連錢曰:「聞公欲立壽官,久而未決,何也?」

連錢曰:「壽兒年幼不更事,未得輔之之人,故仍待裁量耳。」

嬌鸞曰:「可當、松齡、韓傑三莊勇留而黃石安,三莊勇去而黃石危,人所共悉。

曷語公,留三莊勇以鎮黃石乎?」

連錢曰:「三莊勇能禦侮千里之外,而不能獻箴一室之中。

得一人兼師保之任者,此選正難耳。」

嬌鸞曰:「夫人何不自留,以訓弱弟。」

連錢笑而不答。

嬌鸞曰:「龍飛娘子何不留乎?余余娘子何不留乎?」

連錢曰:「雌之無雄,如水母一之 無蝦也。

誰肯留此?」

嬌鸞咄的一笑,懷中出一書札呈連錢。

且曰:「昔韓太莊公易簀時,萬念俱灰,惟不能忘黃石後事,故據榻作此書遺儂,知儂不負黃石也。

枕席之私恩雖好,屏藩之大義難辭。

儂願留此,一如韓太莊公言。」

連錢大喜。

即稟母親,喚壽官吉姐拜嬌鸞為師傅,事無大小悉決之。

於是以五月五日,立壽官於黃石,而實仍居竹山。

使可當守聖姥,可松齡守瞿谷,韓傑與玉無敵等守黃石,號令皆韓傑主之。

惟斗騰驤、玉凌雲、可介之從少青。

雲太夫人率嬌鸞、壽官、吉姐餞少青等於黃石。

嬌鸞私謂少青曰:「易盡者宮府之責,難忘者兒女之私。

儂得兩月一會郎足矣。」

是時余余的母親已死,龍飛父母亦不願從行。

於是連錢率龍飛、余余、銀銀、炭一團一 、小端五娘子,分竹山女兵一千,玉凌雲等分黃石男兵三千,從少青都紫霞去了。

分類:才子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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笏山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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