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齋誌異
黃英
馬子才,順天人。
世好菊,至才尤甚,聞有佳種,必購之,千里不憚。
一日,有金陵客寓其家,自言其中表親有一二種,為北方所無。
馬欣動,即刻治裝,從客至金陵。
客多方為之營求,得兩芽,裹藏如寶。
歸至中途,遇一少年,跨蹇從油碧車,丰姿灑落。
漸近與語。
少年自言:「陶姓。」
談言一騷一雅。
因問馬所自來,實告之。
少年曰:「種無不佳,培溉在人。」
因與論藝菊之法。
馬大悅,問:「將何往?」
答云:「姊厭金陵,欲卜居於河朔耳。」
馬欣然曰:「僕雖固貧,茅廬可以寄榻。
不嫌荒陋,無煩他適。」
陶趨車前,向姊咨稟。
車中人推簾語,乃二十許絕世美人也。
顧弟言:「屋不厭卑,而院宜得廣。」
馬代諾之,遂與俱歸。
第南有荒圃,僅小室三四椽,陶喜,居之。
日過北院,為馬治菊。
菊已枯,拔根再植之,無不活。
然家清貧,陶日與馬共食飲,而察其家似不舉火。
馬妻呂,亦愛陶姊,不時以升斗饋恤之。
陶姊小字,雅善談,輒過呂所,與共紉績。
陶一日謂馬曰:「君家固不豐,僕日以口腹累知一交一 ,一胡一 可為常。
為今計,賣菊亦足謀生。」
馬素介,聞陶言,甚鄙之,曰:「僕以君風一流 高士,當能安貧;今作是論,則以東籬為市井,有辱黃花矣。」
陶笑曰:「自食其力不為貪,販花為業不為俗。
人固不可苟求富,然亦不必務求貧也。」
馬不語,陶起而出。
自是,馬所棄殘枝劣種,陶悉掇拾而去。
由此不復就馬寢食,招之始一至。
未幾,菊將開,聞其門囂喧如市。
怪之,過而窺焉,見市人買花者,車載肩負,道相屬也。
其花皆異種,目所未睹。
心厭其貪,欲與絕;而又恨其私秘佳本,遂款其扉,將就消讓。
陶出,握手曳入。
見荒庭半畝皆菊畦,數椽之外無曠土。
斸去者,則折別枝插補之;其蓓蕾在畦者,罔不佳妙:而細認之,皆向所拔棄也。
陶入屋,出酒饌,設席畦側,曰:「僕貧不能守清戒,連朝幸得微貲,頗足供醉。」
少間,房中呼「三郎」,陶諾而去。
俄獻佳餚,烹飪良一精一。
因問:「貴姊一胡一 以不字?」
答云:「時未至。」
問:「何時?」
曰:「四十三月。」
又詰:「何說?」
但笑不言,盡歡始散。
過宿,又詣之,新插者已盈尺矣。
大奇之,苦求其術。
陶曰:「此固非可言傳;且君不以謀生,焉用此?」
又數日,門庭略寂,陶乃以蒲席包菊,捆載數車而去。
逾歲,春將半,始載南中異卉而歸,於都中設花肆,十日盡售,復歸藝菊。
問之去年買花者,留其根,次年盡變而劣,乃復購於陶。
陶由此日富:一年增捨,二年起夏屋。
興作從心,更不謀諸主人。
漸而舊日花畦,盡為廊捨。
更於牆外買田一區,築墉四周,悉種菊。
至秋,載花去,春盡不歸。
而馬妻病卒。
意屬,微使人風示之。
微笑,意似允許,惟專候陶歸而已。
年餘,陶竟不至。
課僕種菊,一如陶。
得金益合商賈,村外治膏田二十頃,甲第益壯。
忽有客自東粵來,寄陶生函信,發之,則囑姊歸馬。
考其寄書之日,即妻死之日;回憶園中之飲,適四十三月也,大奇之。
以書示英,請問「致聘何所」。
英辭不受采。
又以故居陋,欲使就南第居,若贅焉。
馬不可,擇日行親迎禮。
既適馬,於間壁開扉通南第,日過課其僕。
馬恥以妻富,恆囑作南北籍,以防淆亂。
而家所須,輒取諸南第。
不半歲,家中觸類皆陶家物。
馬立遣人一一繼還之,戒勿復取。
未浹旬,又雜之。
凡數更,馬不勝煩。
笑曰:「陳仲子毋乃勞乎?」
馬慚,不復稽,一切聽諸。
鳩工庀料,土木大作,馬不能禁。
經數月,樓舍連互,兩第竟合為一,不分疆界矣。
然遵馬教,閉門不復業菊,而享用過於世家。
馬不自安,曰:「僕三十年清德,為卿所累。
今視息人間,徒依裙帶而食,真無一毫丈夫氣矣。
人皆祝富,我但祝窮耳!」曰:「妾非貪鄙;但不少致豐盈,遂令千載下人,謂淵明貧賤骨,百世不能發跡,故聊為我家彭澤解嘲耳。
然貧者願富,為難;富者求貧,固亦甚易。
床 頭金任君揮去之,妾不靳也。」
馬曰:「捐他人之金,抑亦良丑。」
英曰:「君不願富,妾亦不能貧也。
無已,析君居:清者自清,濁者自濁,何害?」
乃於園中築茅茨,擇美婢往侍馬。
馬安之。
然過數日,苦念。
招之,不肯至;不得已,反就之。
隔宿輒至,以為常。
笑曰:「東食西宿,廉者當不如是。」
馬亦自笑,無以對,遂復合居如初。
會馬以事客金陵,適逢菊秋。
早過花肆,見肆中盆列甚煩,款朵佳勝,心動,疑類陶制。
少間,主人出,果陶也。
喜極,具道契闊,遂止宿焉。
要之歸,陶曰:「金陵,吾故土,將婚於是。
積有薄貲,煩寄吾姊。
我歲杪當暫去。」
馬不聽,請之益苦。
且曰:「家幸充盈,但可坐享,無須復賈。」
坐肆中,使僕代論價,廉其直,數日盡售。
逼促囊裝,賃舟遂北。
入門,則姊已除捨,床 榻裀褥皆設,若預知弟也歸者。
陶自歸,解裝課役,大修亭園,惟日與馬共棋酒,更不復結一客。
為之擇婚,辭不願。
姊遣兩婢侍其寢處,居三四年,生一女。
陶飲素豪,從不見其沉醉。
有友人曾生,量亦無對。
適過馬,馬使與陶相較飲。
二人縱飲甚歡,相得恨晚。
自辰以迄四漏,計各盡百壺。
曾爛醉如泥,沉睡座間。
陶起歸寢,出門踐菊畦,玉山傾倒,委衣於側,即地化為菊,高如人;花十餘朵,皆大於拳。
馬駭絕,告。
英急往,拔置地上,曰:「一胡一 醉至此!」覆以衣,要馬俱去,戒勿視。
既明而往,則陶臥畦邊。
馬乃悟姊弟菊一精一也,益愛敬之。
而陶自露跡,飲益放,恆自折柬招曾,因與莫逆。
值花朝,曾來造訪,以兩僕舁藥浸白酒一罈,約與共盡。
壇將竭,二人猶未甚醉。
馬潛以一瓻續入之,二人又盡之。
曾醉已憊,諸僕負之以去。
陶臥地,又化為菊。
馬見慣不驚,如法拔之,守其旁以觀其變。
久之,葉益憔悴。
大懼,始告。
英聞駭曰:「殺吾弟矣!」奔視之,根株已枯。
痛絕,掐其梗,埋盆中,攜入閨中,日灌溉之。
馬悔恨欲絕,甚怨曾。
越數日,聞曾已醉死矣。
盆中花漸萌,九月既開,短干粉朵,嗅之有酒香,名之「醉陶」,澆以酒則茂。
後女長成,嫁於世家。
終老、亦無他異。
異史氏曰:「青山白雲人,遂以醉死,世盡惜之,而未必不自以為快也。
植此種於庭中,如見良友,如對麗人,──不可不物色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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