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齋誌異
邵臨淄
臨淄某翁之女,太學李生妻也。
未嫁時,有術士推其造,決其必受官刑。
翁怒之;既而笑曰:「妄言一至於此!無論世家女必不至公庭,豈一監生不能庇一婦乎?」
既嫁,悍甚,指罵夫婿以為常。
李不堪其虐,忿鳴於官。
邑宰邵公准其詞,簽役立勾。
翁聞之,大駭,率子弟登堂,哀求寢息。
弗許。
李亦自悔,求罷。
公怒曰:「公門內豈作輟盡由爾耶?必拘審!」既到,略詰一二言,便曰:「真悍婦!」杖責三十,臀肉盡脫。
異史氏曰:「公豈有傷心於閨闥耶?何怒之暴也!然邑有賢宰,裡無悍婦矣。
志之,以補『循吏傳』之所不及者。」
分類:古典神魔志怪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