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書
卷51 處士
何點 弟胤 阮孝緒 陶弘景 諸葛璩 沈顗 劉慧斐 范元琰 劉訏
劉高 庾詵 張孝秀 庾承先
《易》曰:「君子遁世無悶,獨立不懼。」
孔子稱長沮、桀溺隱者也。
古之隱者,或恥聞禪代,高讓帝王,以萬乘為垢辱,之死亡而無悔。
此則輕生重道,希世間出,隱之上者也。
或托仕監門,寄臣柱下,居易而以求其志,處污而不愧其色。
此所謂大隱隱於市朝,又其次也。
或一裸一體佯狂,盲喑絕世,棄禮樂以反道,忍孝慈而不恤。
此全身遠害,得大雅之道,又其次也。
然同不失語默之致,有幽人貞吉矣。
與夫沒身亂世,爭利干時者,豈同年而語哉!《孟子》曰:「今人之於爵祿,得之若其生,失之若其死。」
《淮南子》曰:「人皆鑒於止水,不鑒於流潦。」
夫可以揚清激濁,抑貪止競,其惟隱者乎!自古帝王,莫不崇尚其道。
雖唐堯不屈巢、許,周武不降夷、齊;以漢高肆慢而長揖黃、綺,光武按法而折意嚴、周;自茲以來,世有人矣!有梁之盛,繼紹風猷。
斯乃道德可宗,學藝可范,故以備《處士篇》雲。
何點,字子晰,廬江灊人也。
祖尚之,宋司空。
父鑠,宜都太守。
鑠素有風疾,無故害妻,坐法死。
點年十一,幾至滅一性一。
及長,感家禍,欲絕婚宦,尚之強為之娶琅邪王氏。
禮畢,將親迎,點累涕泣,求執本志,遂得罷。
容貌方雅,博通群書,善談論。
家本甲族,親姻多貴仕。
點雖不入城府,而遨遊人世,不簪不帶,或駕柴車,躡草矰,恣心所適,致醉而歸,士大夫多慕從之,時人號為「通隱」。
兄求,亦隱居吳郡虎丘山。
求卒,點菜食不飲酒,訖於三年,要帶減半。
宋泰始末,征太子洗馬。
齊初,累征中書郎、太子中庶子,並不就。
與陳郡謝[A232]、吳國張融、會稽孔稚珪為莫逆友。
從弟遁,以東籬門園居之,稚珪為築室焉。
園內有卞忠貞塚,點植花卉於塚側,每飲必舉酒酹之。
初,褚淵、王儉為宰相,點謂人曰:「我作《齊書贊》,云『淵既世族,儉亦國華;不賴舅氏,遑恤國家』。」
王儉聞之,欲候點,知不可見,乃止。
豫章王嶷命駕造點,點從後門遁去。
司徒、竟陵王子良欲就見之,點時在法一輪寺,子良乃往請,點角巾登席,子良欣悅無已,遺點嵇叔夜酒杯、徐景山酒鐺。
點少時嘗患渴痢,積歲不愈。
後在吳中石佛寺建講,於講所晝寢,夢一道人形貌非常,授丸一掬,夢中服之,自此而差,時人以為淳德所感。
一性一通脫,好施與,遠近致遺,一無所逆,隨復散焉。
嘗行經硃雀門街,有自車後盜點衣者,見而不言,傍有人擒盜與之,點乃以衣施盜,盜不敢受,點命告有司,盜懼,乃受之,催令急去。
點雅有人倫識鑒,多所甄拔,知吳興丘遲於幼童,稱濟一陽一江淹於寒素,悉如其言。
點既老,又娶魯國孔嗣女,嗣亦隱者也。
點雖婚,亦不與妻相見,築別室以處之,人莫喻其意也。
吳國張融少時免官,而為詩有高尚之言,點答詩曰:「昔聞東都日,不在簡書前。」
雖戲也,而融久病之。
及點後婚,融始為詩贈點曰:「惜哉何居士,薄暮遘荒一婬一。」
點亦病之,而無以釋也。
高祖與點有舊,及踐阼,手詔曰:「昔因多暇,得訪逸軌,坐修竹,臨清池,忘今語古,何其樂也。
暫別丘園,十有四載,人事艱阻,亦何可言。
自應運在天,每思相見,密邇物色,勞甚山阿。
嚴光排九重,踐九等,談天人,敘故舊,有所不臣,何傷於高?文先以皮弁謁子桓,伯況以縠綃見文叔,求之往策,不無前例。
今賜卿鹿皮巾等。
後數日,望能入也。」
點以巾褐引入華林園,高祖甚悅,賦詩置酒,恩禮如舊。
仍下詔曰:「前征士何點,高尚其道,志安容膝,脫落形骸,棲志窅冥。
朕日昃思治,尚想前哲;況親得同時,而不與為政。
喉脣任切,必俟邦良,誠望惠然,屈居獻替。
可征為侍中。」
辭疾不赴。
乃復詔曰:「征士何點,居貞物表,縱心塵外,夷坦之風,率由自遠。
往因素志,頗申宴言,眷彼子陵,情兼惟舊。
昔仲虞邁俗,受俸漢朝;安道逸志,不辭晉祿。
此蓋前代盛軌,往賢所同。
可議加資給,並出在所,日費所須,太官別給。
既人高曜卿,故事同垣下。」
天監三年,卒,時年六十八。
詔曰:「新除侍中何點,棲遲衡泌,白首不渝。
奄至殞喪,倍懷傷惻。
可給第一品材一具,賻錢二萬、布五十匹。
喪事所須,內監經理。」
又敕點弟胤曰:「賢兄征君,弱冠拂衣,華首一一操一。
心游物表,不滯近跡;脫落形骸,寄之遠理。
一性一情勝致,遇興彌高;文會酒德,撫際逾遠。
朕膺菉受圖,思長聲教。
朝多君子,既貴成雅俗;野有外臣,宜弘此難進。
方賴清徽,式隆大業。
昔在布衣,情期早著,資以仲虞之秩,待以子陵之禮,聽覽暇日,角巾引見,窅然汾射,茲焉有托。
一旦萬古,良懷震悼。
卿友於純至,親從凋亡;偕老之願,致使反奪;纏一綿永恨,伊何可任。
永矣柰何!」點無子,宗人以其從弟耿子遲任為嗣。
胤,字子季,點之弟也。
年八歲,居憂哀毀若成一人。
既長好學。
師事沛國劉獻,受《易》及《禮記》、《一毛一詩》,又入鍾山定林寺聽內典,其業皆通。
而縱一情誕節,時人未之知也,唯獻與汝南周顒深器異之。
起家齊秘書郎,遷太子舍人。
出為建安太守,為政有恩信,民不忍欺。
每伏臘放囚還家,依期而返。
入為尚書三公郎,不拜,遷司徒主簿。
注《易》,又解《禮記》,於卷背書之,謂為《隱義》。
累遷中書郎、員外散騎常侍、太尉從事中郎、司徒右長史、給事黃門侍郎、太子中庶子、領國子博士、丹一陽一邑中正。
尚書令王儉受詔撰新禮,未就而卒。
又使特進張緒續成之,緒又卒;屬在司徒竟陵王子良,子良以讓胤,乃置學士二十人,佐胤撰錄。
永明十年,遷侍中,領步兵校尉,轉為國子祭酒。
鬱林嗣位,胤為後族,甚見親待。
累遷左民尚書、領驍騎、中書令、領臨海、巴陵王師。
胤雖貴顯,常懷止足。
建武初,已築室郊外,號曰小山,恆與學徒游處其內。
至是,遂賣園宅,欲入東山,未及發,聞謝朏罷吳興郡不還,胤恐後之,乃拜表辭職,不待報輒去。
明帝大怒,使御史中丞袁昂奏收胤,尋有詔許之。
胤以會稽山多靈異,往游焉,居若邪山雲門寺。
初,胤二兄求、點並棲遁,求先卒,至是胤又隱,世號點為大山;胤為小山,亦曰東山。
永元中,征太常、太子詹事,並不就。
高祖霸府建,引胤為軍謀祭酒,與書曰:「想恆清豫,縱一情林壑,致足歡也。
既內絕心戰,外勞物役,以道養和,履候無爽。
若邪擅美東區,山川相屬,前世嘉賞,是為樂土。
僕推遷簿官,自東徂西,悟言素對,用成睽闋,傾首東顧,曷日無懷。
疇昔歡遇,曳裾儒肆,實欲臥游千載,畋漁百氏,一行為吏,此事遂乖。
屬以世道威夷,仍離屯故,投袂數千,克黜釁禍。
思得矚卷諮款,寓情古昔,夫豈不懷,事與願謝。
君清襟素托,棲寄不近,中居人世,殆同隱淪。
既俯拾青組,又脫屣硃黻。
但理存用捨,義貴隨時,往識禍萌,實為先覺,超然獨善,有識欽嗟。
今者為邦,貧賤鹹恥,好仁由己,幸無凝滯。
比別具白,此未盡言。
今遣候承音息,矯首還翰,慰其引領。」
胤不至。
高祖踐阼,詔為特進、右光祿大夫。
手敕曰:「吾猥當期運,膺此樂推,而顧己蒙蔽,昧於治道。
雖復劬勞日昃,思致隆平,而先王遺范,尚蘊方策,自舉之用,存乎其人。
兼以世道澆暮,爭詐繁起,改俗遷風,良有未易。
自非以儒雅弘朝,高尚軌物,則汩流所至,莫知其限。
治人之與治身,獨善之與兼濟,得失去取,為用孰多。
吾雖不學,頗好博古,尚想高塵,每懷擊節。
今世務紛亂,憂責是當,不得不屈道巖阿,共成世美。
必望深達往懷,不吝濡足。
今遣領軍司馬王果宣旨諭意,遲面在近。」
果至,胤單衣鹿巾,執經卷,下一床一跪受詔書,就席伏讀。
胤因謂果曰:「吾昔於齊朝欲陳兩三條事,一者欲正郊丘,二者欲更鑄九鼎,三者欲樹雙闕。
世傳晉室欲立闕,王丞相指牛頭山云:『此天闕也』,是則未明立闕之意。
闕者,謂之象魏。
縣象法於其上,浹日而收之。
象者,法也;魏者,當塗而高大貌也。
鼎者神器,有國所先,故王孫滿斥言,楚子頓盡。
圓丘國郊,舊典不同。
南郊祠五帝靈威仰之類,圓丘祠天皇大帝、北極大星是也。
往代合之郊丘,先儒之巨失。
今梁德告始,不宜遂因前謬。
卿宜詣闕陳之。」
果曰:「僕之鄙劣,豈敢輕議國典?此當敬俟叔孫生耳。」
胤曰:「卿詎不遣傳詔還朝拜表,留與我同游邪?」
果愕然曰:「古今不聞此例。」
胤曰:「《檀弓》兩卷,皆言物始。
自卿而始,何必有例。」
果曰:「今君遂當邈然絕世,猶有致身理不?」
胤曰:「卿但以事見推,吾年已五十七,月食四斗米不盡,何容得有宦情?昔荷聖王跂識,今又蒙旌賁,甚願詣闕謝恩,但比腰腳大惡,此心不遂耳。」
果還,以胤意奏聞,有敕給白衣尚書祿,胤固辭。
又敕山一陰一庫錢月給五萬,胤又不受。
乃敕胤曰:「頃者學業淪廢,儒術將盡,閭閻搢紳,鮮聞好事。
吾每思弘獎,其風未移,當扆興言為歎。
本欲屈卿暫出,開導後生,既屬廢業,此懷未遂,延佇之勞,載盈夢想。
理舟虛席,須俟來秋,所望惠然,申其宿抱耳。
卿門徒中經明行修,厥數有幾?且欲瞻彼堂堂,置此周行。
便可具以名聞,副其勞望。」
又曰:「比歲學者殊為寡少,良由無復聚徒,故明經斯廢。
每一念此,為之慨然。
卿居儒宗,加以德素,當敕後進有意向者,就卿受業。
想深思誨誘,使斯文載興。」
於是遣何子朗、孔壽等六人於東山受學。
太守衡一陽一王元簡深加禮敬,月中常命駕式閭,談論終日。
胤以若邪處勢迫隘,不容生徒,乃遷秦望山。
山有飛泉,西起學舍,即林成援,因巖為堵。
別為小綁室,寢處其中,躬自啟閉,僮僕無得至者。
山側營田二頃,講隙從生徒游之。
胤初遷,將築室,忽見二人著玄冠,容貌甚偉,問胤曰:「君欲居此邪?」
乃指一處云:「此中殊吉。」
忽不復見,胤依其言而止焉。
尋而山發洪水,樹石皆倒拔,唯胤所居室巋然獨存。
元簡乃命記室參軍鍾嶸作《瑞室頌》,刻石以旌之。
及元簡去郡,入山與胤別,送至都賜埭,去郡三里,因曰:「僕自棄人事,交遊路斷,自非降貴山藪,豈容復望城邑?此埭之遊,於今絕矣。」
執手涕零。
何氏過江,自晉司空充並葬吳西山。
胤家世年皆不永,唯祖尚之至七十二。
胤年登祖壽,乃移還吳,作《別山詩》一首,言甚淒愴。
至吳,居虎丘西寺講經論,學徒復隨之,東境守宰經途者,莫不畢至。
胤常禁殺,有虞人逐鹿,鹿徑來趨胤,伏而不動。
又有異鳥如鶴,紅色,集講堂,馴狎如家禽焉。
初,開善寺藏法師與胤遇於秦望,後還都,卒於鍾山。
其死日,胤在般若寺,見一僧授胤香奩並函書,云「呈何居士」,言訖失所在。
胤開函,乃是《大莊嚴論》,世中未有。
又於寺內立明珠柱,乃七日七夜放光,太守何遠以狀啟。
昭明太子欽其德,遣舍人何思澄致手令以褒美之。
中大通三年,卒,年八十六。
先是胤疾,妻江氏夢神人告之曰:「汝夫壽盡。
既有至德,應獲延期,爾當代之。」
妻覺說焉,俄得患而卒,胤疾乃瘳。
至是胤夢一神女並八十許人,並衣帢,行列至前,俱拜一床一下,覺又見之,便命營凶具。
既而疾動,因不自治。
胤注《百法論》、《十二門論》各一卷,注《周易》十卷、《一毛一詩總集》六卷、《一毛一詩隱義》十卷、《禮記隱義》二十卷、《禮答問》五十五卷。
子撰,亦不仕,廬陵王闢為主簿,不就。
阮孝緒,字士宗,陳留尉氏人也。
父彥之,宋太尉從事中郎。
孝緒七歲,出後從伯胤之。
胤之母周氏卒,有遺財百餘萬,應歸孝緒,孝緒一無所納,盡以歸胤之姊琅邪王晏之母,聞者鹹歎異之。
幼至孝,一性一沉靜,雖與兒童遊戲,恆以穿池築山為樂。
年十三,遍通《五經》。
十五,冠而見其父,彥之誡曰:「三加彌尊,人倫之始。
宜思自勖,以庇爾躬。」
答曰:「願跡松子於瀛海,追許由於穹谷,庶保促生,以免塵累。」
自是屏居一室,非定省未嘗出戶,家人莫見其面,親友因呼為「居士」。
外兄王晏貴顯,屢至其門,孝緒度之必至顛覆,常逃匿不與相見。
曾食醬美,問之,雲是王家所得,便吐飧覆醢。
及晏誅,其親戚鹹為之懼,孝緒曰:「親而不一黨一,何坐之及?」
竟獲免。
義師圍京城,家貧無以爨,僮妾竊鄰人樵以繼火。
孝緒知之,乃不食,更令撤屋而炊。
所居室唯有一鹿一床一,竹樹環繞。
天監初,御史中丞任昉尋其兄履之,欲造而不敢,望而歎曰:「其室雖邇,其人甚遠。」
為名流所欽尚如此。
十二年,與吳郡范元琰俱征,並不到。
陳郡袁峻謂之曰:「往者,天地閉,賢人隱;今世路已清,而子猶遁,可乎?」
答曰:「昔周德雖興,夷、齊不厭薇蕨;漢道方盛,黃、綺無悶山林。
為仁由己,何關人世!況僕非往賢之類邪?」
後於鍾山聽講,母王氏忽有疾,兄弟欲召之。
母曰:「孝緒至一性一冥通,必當自到。」
果心驚而返,鄰里嗟異之。
合藥須得生人參,舊傳鍾山所出,孝緒躬歷幽險,累日不值。
忽見一鹿前行,孝緒感而隨後,至一所遂滅,就視,果獲此草。
母得服之,遂愈。
時皆歎其孝感所致。
時有善筮者張有道謂孝緒曰:「見子隱跡而心難明,自非考之龜蓍,無以驗也。」
及布卦,既揲五爻,曰:「此將為《鹹》,應感之法,非嘉遁之兆。」
孝緒曰:「安知後爻不為上九?」
果成《遁卦》。
有道歎曰:「此謂『肥遁無不利。
』象實應德,心跡並也。」
孝緒曰:「雖獲《遁卦》,而上九爻不發,升遐之道,便當高謝許生。」
乃著《高隱傳》,上自炎、黃,終於天監之末,斟酌分為三品,凡若干卷。
又著論云:「夫至道之本,貴在無為;聖人之跡,存乎拯弊。
弊拯由跡,跡用有乖於本,本既無為,為非道之至。
然不垂其跡,則世無以平;不究其本,則道實交喪。
丘、旦將存其跡,故宜權晦其本;老、莊但明其本,亦宜深抑其跡。
跡既可抑,數子所以有餘;本方見晦,尼丘是故不足。
非得一之士,闕彼明智;體二之徒,獨懷鑒識。
然聖已極照,反創其跡;賢未居宗,更言其本。
良由跡須拯世,非聖不能;本實明理,在賢可照。
若能體茲本跡,悟彼抑揚,則孔、莊之意,其過半矣。」
南平元襄王聞其名,致書要之,不赴。
孝緒曰:「非志驕富貴,但一性一畏廟堂。
若使籞軿可驂,何以異夫驥騄。」
初,建武末,青溪宮東門無故自崩,大風拔東宮門外楊樹。
或以問孝緒,孝緒曰:「青溪皇家舊宅。
齊為木行,東者木位,今東門自壞,木其衰矣。」
鄱一陽一忠烈王妃,孝緒之姊。
王嘗命駕,欲就之遊,孝緒鑿垣而逃,卒不肯見。
諸甥歲時饋遺,一無所納。
人或怪之,答云:「非我始願,故不受也。」
其恆所供養石像,先有損壞,心欲治補,經一一夜忽然完復,眾並異之。
大同二年,卒,時年五十八。
門徒誄其德行,謚曰文貞處士。
所著《七錄》等書二百五十卷,行於世。
陶弘景,字通明,丹一陽一秣陵人也。
初,母夢青龍自懷而出,並見兩天人手執香爐來至其所,已而有娠,遂產弘景。
幼有異一操一。
年十歲,得葛洪《神仙傳》,晝夜研尋,便有養生之志。
謂人曰:「仰青雲,睹白日,不覺為遠矣。」
及長,身長七尺四寸,神儀明秀,朗目疏眉,細形長耳。
讀書萬餘卷。
善琴棋,工草隸。
未弱冠,齊高帝作相,引為諸王侍讀,除奉朝請。
雖在硃門,閉影不交外物,唯以披閱為務。
朝儀故事,多取決焉。
永明十年,上表辭祿,詔許之,賜以束帛。
及發,公卿祖之於征虜亭,供帳甚盛,車馬填咽,鹹雲宋、齊以來,未有斯事。
朝野榮之。
於是止於句容之句曲山。
恆曰:「此山下是第八洞宮,名金壇華一陽一之天,周回一百五十里。
昔漢有鹹一陽一三茅君得道,來掌此山,故謂之茅山。」
乃中山立館,自號華一陽一隱居。
始從東一陽一孫游岳受符圖經法。
遍歷名山,尋訪仙藥。
每經澗谷,必坐臥其間,吟詠盤桓,不能已已。
時沈約為東一陽一郡守,高其志節,累書要之,不至。
弘景為人,圓通謙謹,出處冥會,心如明鏡,遇物便了,言無煩舛,有亦輒覺。
建武中,齊宜都王鏗為明帝所害,其夜,弘景夢鏗告別,因訪其幽冥中事,多說秘異,因著《夢記》焉。
永元初,更築三層樓,弘景處其上,弟子居其中,賓客至其下,與物遂絕,唯一家僮得侍其旁。
特一愛一鬆風,每聞其響,欣然為樂。
有時獨遊泉石,望見者以為仙人。
一性一好著述,尚奇異,顧惜光景,老而彌篤。
尤明一陰一陽一五行,風角星算,山川地理,方圖產物,醫術本草。
著《帝代年歷》,又嘗造渾天象,云「修道所須,非止史官是用」。
義師平建康,聞議禪代,弘景援引圖讖,數處皆成「梁」字,令弟子進之。
高祖既早與之遊,及即位後,恩禮逾篤,書問不絕,冠蓋相望。
天監四年,移居積金東澗。
善辟榖導引之法,年逾八十而有壯容。
深慕張良之為人,云「古賢莫比」。
曾夢佛授其菩提記,名為勝力菩薩。
乃詣鄮縣阿育王塔自誓,受五大戒。
後太宗臨南徐州,欽其風素,召至後堂,與談論數日而去,太宗甚敬異之。
大通初,令獻二刀於高祖,其一名養勝,一名成勝,並為佳寶。
大同二年,卒,時年八十五。
顏色不變,屈申如恆。
詔贈中散大夫,謚曰貞白先生,仍遣舍人監護喪事。
弘景遺令薄葬,弟子遵而行之。
諸葛璩,字幼玟,琅邪一陽一都人,世居京口。
璩幼事征士關康之,博涉經史。
復師征士臧榮緒。
榮緒著《晉書》,稱璩有發擿之功,方之壺遂。
齊建武初,南徐州行一事江祀薦璩於明帝曰:「璩安貧守道,悅《禮》敦《詩》,未嘗投刺邦宰,曳裾府寺,如其簡退,可以揚清厲俗。
請闢為議曹從事。」
帝許之,璩辭不去。
陳郡謝朓為東海太守,教曰:「昔長孫東組,降龍丘之節;文舉北輜,高通德之稱。
所以激貪立懦,式揚風範。
處士諸葛璩,高風所漸,結轍前修。
豈懷珠披褐,韜玉待價?將幽貞獨往,不事王侯者邪?聞事親有啜菽之窶,就養寡藜蒸之給,豈得獨享萬鐘,而忘茲五秉?可餉谷百斛。」
天監中,太守蕭琛、刺史安成王秀、鄱一陽一王恢並禮異焉。
璩丁母憂毀瘠,恢累加存問。
服闋,舉秀才,不就。
璩一性一勤於誨誘,後生就學者日至,居宅狹陋,無以容之,太守張友為起講捨。
璩處身清正,妻子不見喜慍之色。
旦夕孜孜,講誦不輟,時人益以此宗之。
七年,高祖敕問太守王份,份即具以實對,未及徵用,是年卒於家。
璩所著文章二十卷,門人劉曒集而錄之。
沈顗,字處默,吳興武康人也。
父坦之,齊都官郎。
顗幼清靜有至行,慕黃叔度、徐孺子之為人。
讀書不為章句,著述不尚浮華。
常獨處一室,人罕見其面。
顗從叔勃,貴顯齊世,每還吳興,賓客填咽,顗不至其門。
勃就之,顗送迎不越於閫。
勃歎息曰:「吾乃今知貴不如賤。」
俄征為南郡王左常侍,不就。
顗內行甚修,事母兄弟孝友,為鄉里所稱慕。
永明三年,征著作郎;建武二年,征太子舍人,俱不赴。
永元二年,又征通直郎,亦不赴。
顗素不治家產,值齊末兵荒,與家人并日而食。
或有饋其梁肉者,閉門不受。
唯以樵采自資,怡怡然恆不改其樂。
天監四年,大舉北伐,訂民丁。
吳興太守柳惲以顗從役,揚州別駕陸任以書責之,惲大慚,厚禮而遣之。
其年卒於家。
所著文章數十篇。
劉慧斐,字文宣,彭城人也。
少博學,能屬文,起家安成王法曹行參軍。
嘗還都,途經尋一陽一,游於匡山,過處士張孝秀,相得甚歡,遂有終焉之志。
因不仕,居於東林寺。
又於山北構園一所,號曰離垢園,時人乃謂為離垢先生。
慧斐尤明釋典,工篆隸,在山手寫佛經二千餘卷,常所誦者百餘卷。
晝夜行道,孜孜不怠,遠近欽慕之。
太宗臨江州,遺以幾杖。
論者云:自遠法師沒後,將二百年,始有張、劉之盛矣。
世祖及武陵王等書問不絕。
大同二年,卒,時年五十九。
范元琰,字伯珪,吳郡錢唐一人也。
祖悅之,太學博士征,不至。
父靈瑜,居父憂,以毀卒。
元琰時童孺,哀慕盡禮,親一黨一異之。
及長好學,博通經史,兼一精一佛義。
然一性一謙敬,不以所長驕人。
家貧,唯以園蔬為業。
嘗出行,見人盜其菜,元琰遽退走,母問其故,具以實答。
母問盜者為誰,答曰:「向所以退,畏其愧恥。
今啟其名,願不一洩也。」
於是母子秘之。
或有涉溝盜其筍者,元琰因伐木為橋以渡之。
自是盜者大慚,一鄉無復草竊。
居常不出城市,獨坐如對嚴賓,見之者莫不改容正色。
沛國劉獻深加器異,嘗表稱之。
齊建武二年,始征為安北參軍事,不赴。
天監九年,縣令管慧辨上言義行,揚州刺史、臨川王宏辟命,不至。
十年,王拜表薦焉,竟未征。
其年卒於家,時年七十。
劉訏,字彥度,平原人也。
父靈真,齊武昌太守。
訏幼稱純孝,數歲,父母繼卒,訏居喪,哭泣孺慕,幾至滅一性一,赴吊者莫不傷焉。
後為伯父所養,事伯母及昆姊,孝友篤至,為宗族所稱。
自傷早孤,人有誤觸其諱者,未嘗不感結流涕。
長兄潔為之娉妻,剋日成婚,訏聞而逃匿,事息乃還。
本州刺史張稷闢為主簿,不就。
主者檄召,
訏乃掛檄於樹而逃。
訏善玄言,尤一精一釋典。
曾與族兄劉高聽講於鍾山諸寺,因共卜築宋熙寺東澗,有終焉之志。
天監十七年,卒於高捨,時年三十一。
臨終,執高手曰:「氣絕便斂,斂畢即埋,靈筵一不須立,勿設饗祀,無求繼嗣。」
高從而行之。
宗人至友相與刊石立銘,謚曰玄貞處士。
劉高,字士光,訏族兄也。
祖乘民,宋冀州刺史;父聞慰,齊正員郎。
世為二千石,皆有清名。
高幼有識慧,四歲喪父,與群兒同處,獨不戲一弄。
六歲誦《論語》、《一毛一詩》,意所不解,便能問難。
十一,讀《莊子·逍遙篇》,曰:「此可解耳。」
客因問之,隨問而答,皆有情理,家人每異之。
及長,博學有文才,不娶不仕,與族弟訏並隱居求志,遨遊林澤,以山水書籍相娛而已。
常欲避人世,以母老不忍違離,每隨兄霽、杳從宦。
少時好施,務周人之急,人或遺之,亦不距也。
久而歎曰:「受人者必報,不則有愧於人。
吾固無以報人,豈可常有愧乎?」
天監十七年,無何而著《革終論》。
其辭曰:
死生之事,聖人罕言之矣。
孔子曰:「一精一氣為物,遊魂為變,知鬼神之情狀,與天地相似而不違。」
其言約,其旨妙,其事隱,其意深,未可以臆斷,難得而一精一核,聊肆狂瞽,請試言之。
夫形慮合而為生,魂質離而稱死;合則起動,離則休寂。
當其動也,人皆知其神;及其寂也,物莫測其所趣。
皆知則不言而義顯,莫測則逾辯而理微。
是以勳、華曠而莫陳,姬、孔抑而不說,前達往賢,互生異見。
季札云:「骨肉歸於土,魂氣無不之。」
莊周云:「生為徭役,死為休息。」
尋此二說,如或相反。
何者?氣無不之,神有也;死為休息,神無也。
原憲云:「夏後氏用明器示民無知也;殷人用祭器,示人有知也;周人兼用之,示民疑也。」
考之記籍,驗之前志,有無之辯,不可歷言。
若稽諸內教,判乎釋部,則諸子之言可尋,三代之禮無越。
何者?神為生本,形為生具。
死者神離此具,而即非彼具也。
雖死者不可復反,而一精一靈遞變,未嘗滅絕。
當其離此之日,識用廓然,故夏後明器,示其弗反。
即彼之時,魂靈知滅,故殷人祭器,顯其猶存。
不存則合乎莊周,猶存則同乎季札,各得一隅,無傷厥義。
設其實也,則亦無,故周人有兼用之禮,尼父發遊魂之唱,不其然乎?若廢偏攜之論,探中途之旨,則不仁不智之譏,於是乎可息。
夫形也者,無知之質也;神也者,有知之一性一也。
有知不獨存,依無知以自立,故形之於神,逆旅之館耳。
及其死也,神去此而適彼也。
神已去此,館何用存?速朽得理也。
神已適彼,祭何所祭?祭則失理。
而姬、孔之教不然者,其有以乎!扒禮樂之興,出於澆薄,俎豆綴兆,生於俗弊。
施靈筵,陳棺槨,設饋奠,建丘隴,蓋欲令孝子有追思之地耳,夫何補於已遷之神乎?故上古衣之以薪,棄之中野,可謂尊盧、赫胥、皇雄、炎帝蹈於失理哉?是以子羽沉川,漢伯方壙,文楚黃壤,士安麻索。
此四子者,得理也,忘教也。
若從四子而游,則平生之志得矣。
然積習生常,難卒改革,一朝肆志,儻不見從。
今欲剪截煩厚,務存儉易;進不一裸一屍一,退異常俗;不傷存者之念,有合至人之道。
孔子云:「斂首足形,還葬而無槨。」
斯亦貧者之禮也,余何陋焉?且張奐止用幅巾,王肅唯盥手足,范冉殮畢便葬,奚珍無設筵幾,文度故舟為槨,子廉牛車載柩,叔起誡絕墳隴,康成使無卜吉。
此數公者,尚或如之;況於吾人,而當華泰!今欲彷彿景行,以為軌則,儻合中庸之道,庶免徒費之譏。
氣絕不須復魂,盥洗而斂。
以一千錢市治棺、單故裙衫、衣巾枕履。
此外送往之具,棺中常物,及余閣之祭,一不得有所施。
世多信李、彭之言,可謂惑矣。
余以孔、釋為師,差無此惑。
斂訖,載以露車,歸於舊山,隨得一地,地足為坎,坎足容棺,不須磚甓,不勞封樹,勿設祭饗,勿置幾筵,無用茅君之虛座,伯夷之杅水。
其蒸嘗繼嗣,言象所絕,事止余身,無傷世教。
家人長幼,內外姻戚,凡厥友朋,爰及寓所,鹹願成余之志,幸勿奪之。
明年疾卒,時年三十二。
高幼時嘗獨坐空室,有一老公至門,謂高曰:「心力勇一猛,能一精一死生;但不得久滯一方耳。」
因彈指而去。
高既長,一精一心學佛。
有道人釋寶志者,時人莫測也,遇高於興皇寺,驚起曰:「隱居學道,清淨登佛。」
如此三說。
高未死之春,有人為其庭中栽柿,高謂兄子弇曰:「吾不見此實,爾其勿言。」
至秋而亡,人以為知命。
親故誄其行跡,謚曰貞節處士。
庾詵,字彥寶,新野人也。
幼聰警篤學,經史百家無不該綜,緯候書射,棋釐機巧,並一時之絕。
而一性一托夷簡,特一愛一林泉。
十畝之宅,山池居半。
蔬食弊衣,不治產業。
嘗乘舟從田舍還,載米一百五十石,有人寄載三十石。
既至宅,寄載者曰:「君三十斛,我百五十石。」
詵默然不言,恣其取足。
鄰人有被誣為盜者,被治劾,妄款,詵矜之,乃以書質錢二萬,令門生詐為其親,代之酬備。
鄰人獲免,謝詵,詵曰:「吾矜天下無辜,豈期謝也。」
其行多如此類。
高祖少與詵善,雅推重之。
及起義,署為平西府記室參軍,詵不屈。
平生少所遊狎,河東柳惲欲與之交,詵距而不納。
後湘東王臨荊州,板為鎮西府記室參軍,不就。
普通中,詔曰:「明揚振滯,為政所先;旌賢求士,夢佇斯急。
新野庾詵,止足棲退,自事卻掃,經史文藝,多所貫習;穎川庾承先,學通黃、老,該涉釋教;並不競不營,安茲枯槁,可以鎮躁敦俗。
詵可黃門侍郎,承先可中書侍郎。
勒州縣時加敦遣,庶能屈志,方冀鹽梅。」
詵稱疾不赴。
晚年以後,尤遵釋教。
宅內立道場,環繞禮懺,六時不輟。
誦《法華經》,每日一遍。
後夜中忽見一道人,自稱願公,容止甚異,呼詵為上行先生,授香而去。
中大通四年,因晝寢,忽驚覺曰:「願公復來,不可久住。」
顏色不變,言終而卒,時年七十八。
舉室鹹聞空中唱「上行先生已生彌淨域矣」。
高祖聞而下詔曰:「旌善表行,前王所敦。
新野庾詵,荊山珠玉,江陵杞梓,靜侯南度,固有名德,獨貞苦節,孤芳素履。
奄隨運往,惻愴於懷。
宜謚貞節處士,以顯高烈。」
詵所撰《帝歷》二十卷、《易林》二十卷、續伍端休《江陵記》一卷、《晉朝雜事》五卷、《總抄》八十卷,行於世。
子曼倩,字世華,亦早有令譽。
世祖在荊州,闢為主簿,遷中錄事。
每出,世祖常目送之,謂劉之遴曰:「荊南信多君子,雖美歸田鳳,清屬桓階,賞德標奇,未過此子。」
後轉諮議參軍。
所著《喪服儀》、《文字體例》、《莊老義疏》,注《算經》及《七曜歷術》,並所制文章,凡九十五卷。
子季才,有學行。
承聖中,仕至中書侍郎。
江陵陷,隨例入關。
張孝秀,字文逸,南一陽一宛人也。
少仕州為治中從事史。
遭母憂,服闋,為建安王別駕。
頃之,遂去職歸山,居於東林寺。
有田數十頃,部曲數百人,率以力田,盡暴山眾,遠近歸慕,赴之如市。
孝秀一性一通率,不好浮華,常冠谷皮巾,躡蒲履,手執並櫚皮麈尾。
服寒食散,盛冬能臥於石。
博涉群書,專一精一釋典。
善談論,工隸書,凡諸藝能,莫不明習。
普通三年,卒,時年四十二,室中皆聞有非常香氣。
太宗聞,甚傷悼焉,與劉慧斐書,述其貞白雲。
庾承先,字子通,穎川焉陵人也。
少沉靜有志一操一,是非不涉於言,喜慍不形於色,人莫能窺也。
弱歲受學於南一陽一劉虯,強記敏識,出於群輩。
玄經釋典,一靡一不該悉;九流《七略》,鹹所一精一練。
郡辟功曹不就,乃與道士王僧鎮同游衡岳。
晚以弟疾還鄉里,遂居於土台山。
鄱一陽一忠烈王在州,欽其風味,要與游處。
又令講《老子》,遠近名僧,鹹來赴集,論難鋒起,異端競至,承先徐相酬答,皆得所未聞。
忠烈王尤加欽重,征州主簿;湘東王聞之,亦板為法曹參軍;並不赴。
中大通三年,廬山劉慧斐至荊州,承先與之有舊,往從之。
荊陝學徒,因請承先講《老子》。
湘東王親命駕臨聽,論議終日,深相賞接。
留連月餘日,乃還山。
王親祖道,並贈篇什,隱者美之。
其年卒,時年六十。
陳吏部尚書姚察曰:世之誣處士者,多雲純盜虛名而無適用,蓋有負其實者。
若諸葛璩之學術,阮孝緒之簿閥,其取進也豈難哉?終於隱居,固亦一性一而已矣。
分類:史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