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書》卷38 硃異 賀琛:父巽,以義烈知名,官至齊江夏王參軍、吳平令。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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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書》卷38 硃異 賀琛

梁書

卷38 硃異 賀琛

硃異,字彥和,吳郡錢唐一人也。

父巽,以義烈知名,官至齊江夏王參軍、吳平令。

異年數歲,外祖顧歡撫之,謂異祖昭之曰:「此兒非常器,當成卿門戶。」

年十餘歲,好群聚蒲博,頗為鄉一黨一所患。

既長,乃折節從師,遍治《五經》,尤明《禮》、《易》,涉獵文史,兼通雜藝,博弈書算,皆其所長。

年二十,詣都,尚書令沈約面試之,因戲異曰:「卿年少,何乃不廉?」

異逡巡未達其旨。

約乃曰:「天下唯有文義棋書,卿一時將去,可謂不廉也。」

其年,上書言建康宜置獄司,比廷尉。

敕付尚書詳議,從之。

舊制,年二十五方得釋褐。

時異適二十一,特敕擢為揚州議曹從事史。

尋有詔求異能之士,《五經》博士明山賓表薦異曰:「竊見錢唐硃異,年時尚少,德備老成。

在獨無散逸之想,處暗有對賓之色,器宇弘深,神表峰峻。

金山萬丈,緣陟未登;玉海千尋,窺映不測。

加以珪璋新琢,錦組初構,觸響鏗鏘,值采便發。

觀其信行,非惟十室所稀,若使負重遙途,必有千里之用。」

高祖召見,使說《孝經》、《周易》義,甚悅之,謂左右曰:「硃異實異。」

後見明山賓,謂曰:「卿所舉殊得其人。」

仍召異直西省,俄兼太學博士。

其年,高祖自講《孝經》,使異執讀。

遷尚書儀曹郎,入兼中書通事舍人,累遷鴻臚卿,太子右衛率,尋加員外常侍。

普通五年,大舉北伐,魏徐州刺史元法僧遣使請舉地內屬,詔有司議其虛實。

異曰:「自王師北討,克獲相繼,徐州地轉削弱,鹹願歸罪法僧,法僧懼禍之至,其降必非偽也。」

高祖仍遣異報法僧,並敕眾軍應接,受異節度。

既至,法僧遵承朝旨,如異策焉。

中大通元年,遷散騎常侍。

自周捨卒後,異代掌機謀,方鎮改換,朝儀國典,詔誥敕書,並兼掌之。

每四方表疏,當局簿領,諮詢詳斷,填委於前。

異屬辭落紙,覽事下議,縱橫敏贍,不暫停筆,頃刻之間,諸事便了。

大同四年,遷右衛將軍。

六年,異啟於儀賢堂奉述高祖《老子義》,敕許之。

及就講,朝士及道俗聽者千餘人,為一時之盛。

時城西又開士林館以延學士,異與左丞賀琛遞日述高祖《禮記中庸義》,皇太子又召異於玄圃講《易》。

八年,改加侍中。

太清元年,遷左衛將軍,領步兵。

二年,遷中領軍,舍人如故。

高祖夢中原平,舉朝稱慶,旦以語異,異對曰:「此宇內方一之征。」

及侯景歸降,敕召群臣議,尚書僕射謝舉等以為不可,高祖欲納之,未決;嘗夙興至武德閣,自言「我國家承平若此,今便受地,詎是事宜,脫致紛紜,悔無所及」。

異探高祖微旨,應聲答曰:「聖明御宇,上應蒼玄,北土遺黎,誰不慕仰?為無機會,未達其心。

今侯景分魏國太半,輸誠送款,遠歸聖朝,豈非天誘其衷,人獎其計!原心審事,殊有可嘉。

今若不容,恐絕後來之望。

此誠易見,願陛下無疑。」

高祖深納異言,又感前夢,遂納之。

及貞一陽一敗沒,自魏遣使還,述魏相高澄欲更申和睦。

敕有司定議,異又以和為允,高祖果從之。

其年六月,遣建康令謝挺、通直郎徐陵使北通好。

是時,侯景鎮壽春,累啟絕和,及請追使。

又致書與異,辭意甚切,異但述敕旨以報之。

八月,景遂舉兵反,以討異為名。

募兵得三千人,及景至,仍以其眾守大司馬門。

初,景謀反,合州刺史鄱一陽一王范、司州刺史羊鴉仁並累有啟聞,異以景孤立寄命,必不應爾,乃謂使者:「鄱一陽一王遂不許國家有一客!」並抑而不奏,故朝廷不為之備。

及寇至,城內文武鹹尤之。

皇太子又制《圍城賦》,其末章云:「彼高冠及厚履,並鼎食而乘肥,升紫霄之丹地,排玉殿之金扉,陳謀謨之啟沃,宣政刑之福威,四郊以之多壘,萬邦以之未綏。

問豺狼其何者?訪虺蜴之為誰?」

蓋以指異。

異因慚憤,發病卒,時年六十七。

詔曰:「故中領軍異,器宇弘通,才力優贍,諮謀帷幄,多歷年所。

方贊朝經,永申寄任。

奄先物化,惻悼兼懷。

可贈侍中、尚書右僕射,給秘器一具。

凶事所須,隨由資辦。」

舊尚書官不以為贈,及異卒,高祖惜之,方議贈事。

左右有善異者,乃啟曰:「異忝歷雖多,然平生所懷,願得執法。」

高祖因其宿志,特有此贈焉。

異居權要三十餘年,善窺人主意曲,能阿諛以承上旨,故特被一寵一任。

歷官自員外常侍至侍中,四官皆珥貂,自右衛率至領軍,四職並驅鹵簿,近代未之有也。

異及諸子自潮溝列宅至青溪,其中有台池玩好,每暇日與賓客遊焉。

四方所饋,財貨充積。

一性一吝嗇,未嘗有散施。

廚下珍羞腐爛,每月常棄十數車,雖諸子別房亦不分贍。

所撰《禮》、《易》講疏及儀注、文集百餘篇,亂中多亡逸。

長子肅,官至國子博士;次子閏,司徒掾。

並遇亂卒。

賀琛,字國寶,會稽山一陰一人也。

伯父蒨,步兵校尉,為世碩儒。

琛幼,蒨授其經業,一聞便通義理。

蒨異之,常曰:「此兒當以明經致貴。」

蒨卒後,琛家貧,常往還諸暨,販粟以自給。

閒則習業,尤一精一《三禮》。

初,蒨於鄉里聚徒教授,至是又依琛焉。

普通中,刺史臨川王闢為祭酒從事史。

琛始出都,高祖聞其學術,召見文德殿,與語悅之,謂僕射徐勉曰:「琛殊有世業。」

仍補王國侍郎,俄兼太學博士,稍遷中衛參軍事、尚書通事舍人,參禮儀事。

累遷通直正員郎,舍人如故。

又征西鄱一陽一王中錄事,兼尚書左丞,滿歲為真。

詔琛撰《新謚法》,至今施用。

時皇太子議,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嫁女。

琛駁之曰:

令旨以「大功之末可得冠子嫁女,不得自冠自嫁。」

推以《記》文,竊猶致惑。

案嫁冠之禮,本是父之所成,無父之人,乃可自冠。

故稱大功小寶,並以冠子嫁子為文;非關惟得為子,己身不得也。

小寶之末,既得自嫁娶,而亦云「冠子娶婦」,其義益明。

故先列二服,每明冠子嫁子,結於後句,方顯自娶之義。

既明小寶自娶,即知大功自冠矣,蓋是約言而見旨。

若謂緣父服大功,子服小寶,小寶服輕,故得為子冠嫁,大功服重,故不得自嫁自冠者,則小寶之末,非明父子服殊,不應復云「冠子嫁子」也。

若謂小寶之文言己可娶,大功之文不言己冠,故知身有大功,不得自行嘉禮,但得為子冠嫁。

竊謂有服不行嘉禮,本為吉凶不可相干。

子雖小寶之末,可得行冠嫁,猶應須父得為其冠嫁。

若父於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嫁子,是於吉凶禮無礙;吉凶禮無礙,豈不得自冠自嫁?若自冠自嫁於事有礙,則冠子嫁子寧獨可通?今許其冠子而塞其自冠,是琛之所惑也。

又令旨推「下殤小寶不可娶婦,則降服大功亦不得為子冠嫁」。

伏尋此旨,若謂降服大功不可冠子嫁子,則降服小寶亦不可自冠自娶,是為凡厥降服大功小寶皆不得冠娶矣。

《記》文應雲降服則不可,寧得惟稱下殤?今不言降服,的舉下殤,實有其義。

夫出嫁出後,或有再降,出後之身,於本姊妹降為大功;若是大夫服士,又以尊降,則成小寶。

其於冠嫁,義無以異。

所以然者,出嫁則有受我,出後則有傳重,並欲薄於此而厚於彼,此服雖降,彼服則隆。

昔實期親,雖再降猶依小寶之禮,可冠可嫁。

若夫期降大功,大功降為小寶,止是一等,降殺有倫,服末嫁冠,故無有異。

惟下殤之服,特明不娶之義者,蓋緣以幼稚之故。

夭喪情深,既無受厚佗姓,又異傳重彼宗,嫌其年稚服輕,頓成殺略,故特明不娶,以示本重之恩。

是以凡厥降服,冠嫁不殊;惟在下殤,乃明不娶。

其義若此,則不得言大功之降服,皆不可冠嫁也。

且《記》云「下殤小寶」,言下殤則不得通於中上,語小寶則不得兼於大功。

若實大小寶降服皆不冠嫁,上中二殤亦不冠嫁者,《記》不得直云「下殤小寶則不可」。

恐非文意。

此又琛之所疑也。

遂從琛議。

遷員外散騎常侍。

舊尚書南坐,無貂;貂自琛始也。

頃之,遷御史中丞,參禮儀事如先。

琛家產既豊,買主第為宅,為有司所奏,坐免官。

俄復為尚書左丞,遷給事黃門侍郎,兼國子博士,未拜,改為通直散騎常侍,領尚書左丞,並參禮儀事。

琛前後居職,凡郊廟諸儀,多所創定。

每見高祖,與語常移晷刻,故省中為之語曰:「上殿不下有賀雅。」

琛容止都雅,故時人呼之。

遷散騎常侍,參禮儀如故。

是時,高祖任職者,皆緣飾一奸一諂,深害時政,琛遂啟陳事條封奏曰:

臣荷拔擢之恩,曾不能效一職;居獻納之任,又不能薦一言。

竊聞「慈父不一愛一無益之子,明君不畜無益之臣」,臣所以當食廢飧,中宵而歎息也。

輒言時事,列之於後。

非謂謀猷,寧雲啟沃。

獨緘胸臆,不語妻子。

辭無粉飾,削槁則焚。

脫得聽覽,試加省鑒。

如不允合,亮其戇愚。

其一事曰:今北邊稽服,戈甲解息,政是生聚教訓之時,而天下戶口減落,誠當今之急務。

雖是處雕流,而關外彌甚,郡不堪州之控總,縣不堪郡之裒削,更相呼擾,莫得治其政術,惟以應赴征斂為事。

百姓不能堪命,各事流移,或依於大姓,或聚於屯封,蓋不獲已而竄亡,非樂之也。

國家於關外賦稅蓋微,乃至年常租課,動致逋積,而民失安居,寧非牧守之過?東境戶口空虛,皆由使命繁數。

夫犬不夜吠,故民得安居。

今大邦大縣,舟舸銜命者,非惟十數;復窮幽之鄉,極遠之邑,亦皆必至。

每有一使,屬所搔擾;況復煩擾積理,深為民害。

駑困邑宰,則拱手聽其漁獵;桀黠長吏,又因之而為貪殘。

縱有廉平,郡猶掣肘。

故邑宰懷印,類無考績,細民棄業,流冗者多,雖年降復業之詔,屢下蠲賦之恩,而終不得反其居也。

其二事曰:聖主恤隱之心,納隍之念,聞之遐邇,至於翾飛蠕一動,猶且度脫,況在兆庶。

而州郡無恤民之志,故天下顒顒,惟注仰於一人,誠所謂「一愛一之如父母,仰之如日月,敬之如鬼神,畏之如雷霆」。

苟須應痛逗藥,豈可不治之哉?今天下宰守所以皆尚貪殘,罕有廉白者,良由風俗侈一靡一。

使之然也。

一婬一奢之弊,其事多端,粗舉二條,言其尤者。

夫食方丈於前,所甘一味。

今之燕喜,相競誇豪,積果如山嶽,列餚同綺繡,露台之產,不週一燕之資,而賓主之間,裁取滿腹,未及下堂,已同臭腐。

又歌姬舞女,本有品制,二八之錫,良待和戎。

今畜一妓一之夫,無有等秩,雖復庶賤微人,皆盛姬姜,務在貪一污,爭飾羅綺。

故為吏牧民者,競為剝削,雖致貲巨億,罷歸之日,不支數年,便已消散。

蓋由宴醑所費,既破數家之產;歌謠之具,必俟千金之資。

所費事等丘山,為歡止在俄頃。

乃更追恨向所取之少,今所費之多。

如復傅翼,增其搏噬,一何悖哉!其餘一婬一侈,著之凡百,習以成俗,日見滋甚,欲使人守廉隅,吏尚清白,安可得邪!今誠宜嚴為禁制,道之以節儉,貶黜雕飾,糾奏浮華,使眾皆知,變其耳目,改其好惡。

夫失節之嗟,亦民所自患,正恥不及群,故勉強而為之,苟力所不至,還受其弊矣。

今若厘其風而正其失,易於反掌。

夫論至治者,必以淳素為先,正雕流之弊,莫有過儉樸者也。

其三事曰:聖躬荷負蒼生以為任,弘濟四海以為心,不憚胼胝之勞,不辭瘦之苦,豈止日昃忘饑,夜分廢寢。

至於百司,莫不奏事,上息責下之嫌,下無一逼一上之咎,斯實道邁百王,事超千載。

但斗筲之人,藻梲之子,既得伏奏帷扆,便欲詭競求進,不說國之大體。

不知當一官,處一職,貴使理其紊亂,匡其不及,心在明恕,事乃平章。

但務吹一毛一求疵,擘肌分理,運挈瓶之智,徼分外之求,以深刻為能,以繩逐為務,跡雖似於奉公,事更成其威福。

犯罪者多,巧避滋甚,曠官廢職,長弊增一奸一,實由於此。

今誠願責其公平之效,黜其讒愚之心,則下安上謐,無僥倖之患矣。

其四事曰:自征伐北境,帑藏空虛。

今天下無事,而猶日不暇給者,良有以也。

夫國弊則省其事而息其費,事省則養民,費息則財聚,止五年之中,尚於無事,必能使國豊民阜。

若積以歲月,斯乃范蠡滅吳之術,管仲霸齊之由。

今應內省職掌,各檢其所部。

凡京師治、署、邸、肆應所為,或十條宜省其五,或三條宜除其一;及國容、戎備,在昔應多,在今宜少。

雖於後應多,即事未須,皆悉減省。

應四方屯、傳、邸、治,或舊有,或無益,或妨民,有所宜除,除之;有所宜減,減之。

凡厥興造,凡厥費財,有非急者,有役民者;又凡厥討召,凡厥徵求,雖關國計,權其事宜,皆須息費休民。

不息費,則無以聚財;不休民,則無以聚力。

故蓄其財者,所以大用之也;息其民者,所以大役之也。

若言小事不足害財,則終年不息矣;以小役不足妨民,則終年不止矣。

擾其民而欲求生聚殷阜,不可得矣。

耗其財而務賦斂繁興,則一奸一詐盜竊彌生,是弊不息而其民不可使也,則難可以語富強而圖遠大矣。

自普通以來,二十餘年,刑役薦起,民力雕流。

今魏氏和親,疆埸無警,若不及於此時大息四民,使之生聚,減省一柄一費,令府庫蓄積,一旦異境有虞,關河可掃,則國弊民疲,安能振其遠略?事至方圖,知不及矣。

書奏,高祖大怒,召主書於前,口授敕責琛曰:

謇謇有聞,殊稱所期。

但朕有天下四十餘年,公車讜言,見聞聽覽,所陳之事,與卿不異,常欲承用,無替懷抱,每苦倥傯,更增惛惑。

卿珥貂紆組,博問洽聞,不宜同於郤茸,止取名字,宣之行路。

言「我能上事,明言得失,恨朝廷之不能用」。

或誦《離一騷一》「蕩蕩其無人,遂不御乎千里」。

或誦《老子》「知我者希,則我貴矣」。

如是獻替,莫不能言,正旦虎樽,皆其人也。

卿可分別言事,啟乃心,沃朕心。

卿云「今北邊稽服,政是生聚教訓之時,而民失安居,牧守之過」。

朕無則哲之知,觸向多弊,四聰不開,四明不達,內省責躬,無處逃咎。

堯為聖主,四凶在朝;況乎朕也,能無惡人?但大澤之中,有龍有蛇,縱不盡善,不容皆惡。

卿可分明顯出:某刺史橫暴,某太守貪殘,某官長凶虐;尚書、蘭台,主書、舍人,某人一奸一猾,某人取與,明言其事,得以黜陟。

向令舜但聽公車上書,四凶終自不知,堯亦永為暗主。

卿又云「東境戶口空虛,良由使命繁多」,但未知此是何使?卿云「駑困邑宰,則拱手聽其漁獵;桀黠長吏,又因之而為貪殘」,並何姓名?廉平掣肘,復是何人?朝廷思賢,有如饑一渴,廉平掣肘,實為異事。

宜速條聞,當更擢用。

凡所遣使,多由民訟,或復軍糧,諸所飆急,蓋不獲已而遣之。

若不遣使,天下枉直雲何綜理?事實雲何濟辦?惡人日滋,善人日蔽,欲求安臥,其可得乎!不遣使而得事理,此乃佳事。

無足而行,無翼而飛,能到在所;不威而伏,豈不幸甚。

卿既言之,應有深見,宜陳秘術,不可懷寶迷邦。

卿又云:守宰貪殘,皆由滋味過度。

貪殘糜費,已如前答。

漢文雖一愛一露台之產,鄧通之錢佈於天下,以此而治,朕無愧焉。

若以下民飲食過差,亦復不然。

天監之初,思之已甚。

其勤力營產,則無不富饒;惰游緩事,則家業貧窶。

勤修產業,以營盤案,自己營之,自己食之,何損於天下?無賴子弟,惰營產業,致於貧窶,無可施設,此何益於天下?且又意雖曰同富,富有不同:慳而富者,終不能設;奢而富者,於事何損?若使朝廷緩其刑,此事終不可斷;若急其制,則曲屋密房之中,雲何可知?若家家搜檢,其細已甚,欲使吏不呼門,其可得乎?更相恐脅,以求財帛,足長禍萌,無益治道。

若以此指朝廷,我無此事。

昔之牲牢,久不宰殺,朝中會同,菜蔬而已,意粗得奢約之節。

若復減此,必有《蟋蟀》之譏。

若以為功德事者,皆是園中之所產育。

功德之事,亦無多費,變一瓜為數十種,食一菜為數十味,不變瓜菜,亦無多種,以變故多,何損於事,亦豪芥不關國家。

如得財如法而用,此不愧乎人。

我自除公宴,不食國家之食,多歷年稔,乃至宮人,亦不食國家之食,積累歲月。

凡所營造,不關材官,及以國匠,皆資雇借,以成其事。

近之得財,頗有方便,民得其利,國得其利,我得其利,營諸功德。

或以卿之心度我之心,故不能得知。

所得財用,暴於天下,不得曲辭辯論。

卿又雲女一妓一越濫,此有司之責,雖然,亦有不同:貴者多畜一妓一樂,至於勳附若兩掖,亦復不聞家有二八,多畜女一妓一者。

此並宜具言其人,當令有司振其霜豪。

卿又云:「乃追恨所取為少,如復傅翼,增其搏噬,一何悖哉。」

勇怯不同,貪廉各用,勇者可使進取,怯者可使守城,貪者可使捍御,廉者可使牧民。

向使叔齊守於西河,豈能濟事?吳起育民,必無成功。

若使吳起而不重用,則西河之功廢。

今之文武,亦復如此。

取其搏噬之用,不能得不重更任,彼亦非為朝廷為之傅翼。

卿以朝廷為悖,乃自甘之,當思致悖所以。

卿云「宜導之以節儉」。

又云「至治者必以淳素為先」。

此言大善。

夫子言「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

朕絕房室三十餘年,無有一婬一佚。

朕頗自計,不與女人同屋而寢,亦三十餘年。

至於居處不過一一床一之地,雕飾之物不入於宮,此亦人所共知。

受生不飲酒,受生不好音聲,所以朝中曲宴,未嘗奏樂,此群賢之所觀見。

朕三更出理事,隨事多少,事少或中前得竟,或事多至日昃方得就食。

日常一食,若晝若夜,無有定時。

疾苦之日,或亦再食。

昔要腹過於十圍,今之瘦削裁二尺餘,舊帶猶存,非為妄說。

為誰為之?救物故也。

《書》曰:「股肱惟人,良臣惟聖。」

向使朕有股肱,故可得中主。

今乃不免居九品之下,「不令而行」,徒虛言耳。

卿今慊言,便罔知所答。

卿又云「百司莫不奏事,詭競求進」。

此又是誰?何者復是詭事?今不使外人呈事,於義可否?無人廢職,職可廢乎?職廢則人亂,人亂則國安乎?以咽廢飧,此之謂也。

若斷呈事,誰一屍一其任?專委之人,雲何可得?是故古人云:「專聽生一奸一,獨任成亂。」

猶二世之委趙高,元後之付王莽。

呼鹿為馬,卒有閻樂望夷之禍,王莽亦終移漢鼎。

卿云「吹一毛一求疵」,復是何人所吹之疵?「擘肌分理」,復是何人乎?事及「深刻」「繩逐」,並復是誰?又云「治、署、邸、肆」,何者宜除?何者宜省?「國容戎備」,何者宜省?何者未須?「四方屯傳」,何者無益?何者妨民?何處興造而是役民?何處費財而是非急?若為「討召」?若為「徵賦」?朝廷從來無有此事,靜息之方復何者?宜各出其事,具以奏聞。

卿云「若不及於時大息其民,事至方圖,知無及也」。

如卿此言,即時便是大役其民,是何處所?卿云「國弊民疲」,誠如卿言,終須出其事,不得空作漫語。

夫能言之,必能行之。

富國強兵之術,急民省役之宜,號令遠近之法,並宜具列。

若不具列,則是欺罔朝廷,空示頰舌。

凡人有為,先須內省,惟無瑕者,可以戮人。

卿不得歷詆內外,而不極言其事。

佇聞重奏,當復省覽,付之尚書,班下海內,庶亂羊永除,害馬長息,惟新之美,復見今日。

琛奉敕,但謝過而已,不敢復有指斥。

久之,遷太府卿。

太清二年,遷雲騎將軍、中軍宣城王長史。

侯景舉兵襲京師,王移入台內,留琛與司馬楊曒守東府。

賊尋攻陷城,放兵殺害,琛被一槍一未至死,賊求得之,轝至闕下,求見僕射王克、領軍硃異,勸開城納賊。

克等讓之,涕泣而止,賊復轝送莊嚴寺療治之。

明年,台城不守,琛逃歸鄉里。

其年冬,賊進寇會稽,復執琛送出都,以為金紫光祿大夫。

後遇疾卒,年六十九。

琛所撰《三禮講疏》、《五經滯義》及諸儀法,凡百餘篇。

子詡,太清初,自儀同西昌侯掾,出為巴山太守,在郡遇亂卒。

陳吏部尚書姚察云:夏侯勝有言曰:「士患不明經術;經術明,取青紫如拾地芥耳。」

硃異、賀琛並起微賤,以經術逢時,致於貴顯,符其言矣。

而異遂徼一寵一幸,任事居權,不能以道佐君,苟取容媚。

及延寇敗國,實異之由。

禍難既彰,不明其罪,至於身死,一寵一贈猶殊。

罰既弗加,賞亦斯濫,失於勸沮,何以為國?君子是以知太清之亂,能無及是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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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01 武帝上卷02 武帝中卷03 武帝下卷04 簡文帝卷05 元帝卷06 敬帝列傳第一 太祖張皇后 高祖郗皇后 太宗王皇后 高祖丁貴嬪卷08 昭明太子 哀太子 愍懷太子卷09 王茂 曹景宗 柳慶遠卷10 蕭穎達 夏侯詳 蔡道恭 楊公則 鄧元起卷11 張弘策 庾域 鄭紹叔 呂僧珍卷12 柳惔弟忱 席闡文 韋睿族弟愛卷13 范雲 沈約卷14 江淹 任昉卷15 謝朏 弟子覽卷16 王亮 張稷 王瑩卷17 王珍國 馬仙玭 張齊卷18 張惠紹 馮道根 康絢 昌義之卷19 宗夬 劉坦 樂藹卷20 劉季連 陳伯之列傳第十五 王瞻 王志 王峻 王暕子卷22 太祖五王卷23 長沙嗣王業子孝儼 業弟藻 永陽嗣王伯游 衡陽嗣王元簡 桂陽卷24 蕭景弟昌 昂 昱卷25 周捨 徐勉卷26 范岫 傅昭弟映 蕭琛 陸杲卷27 陸倕 到洽 明山賓 殷鈞 陸襄列傳第二十二 裴邃兄子之高 之平 之橫 夏侯亶弟夔 魚弘附 韋放卷29 高祖三王卷30 裴子野 顧協 徐摛 鮑泉卷31 袁 昂子君正卷32 陳慶之 蘭欽卷33 王僧孺 張率 劉孝綽 王筠卷34 張緬弟纘 綰卷35 蕭子恪弟子范 子顯 子雲 子暉卷36 孔休源 江革卷37 謝舉 何敬容卷38 硃異 賀琛列傳第三十三 元法僧 元樹 元願達 王神念 楊華 羊侃子鶤 羊鴉仁列傳第三十四 司馬褧 到溉 劉顯 劉之遴弟之亨 許懋列傳第三十五 王規 劉 宗懍 王承 褚翔 蕭介從父兄洽 褚卷42 臧盾弟厥 傅岐列傳第三十七 韋粲 江子一 弟子四 子五 張嵊 沈浚 柳敬禮卷44 太宗十一王 世祖二子卷45 王僧辯列傳第四十 胡僧祐 徐文盛 杜掞兄岸 弟幼安 兄子龕 陰子春卷47 孝行卷48 儒林卷49 文學上卷50 文學下卷51 處士卷52 止足卷53 良吏卷54 諸夷列傳第四十九 豫章王綜 武陵王紀 臨賀王正德 河東王譽卷56 侯景附錄 梁書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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