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書
卷53 良吏
庾蓽 沈瑀 范述曾 丘仲孚 孫謙 伏芃 何遠
昔漢宣帝以為「政平訟理,其惟良二千石乎!」前史亦云:「今之郡守,古之諸侯也。」
故長吏之職,號為親民,是以導德齊禮,移風易俗,鹹必由之。
齊末昏亂,政移群小,賦調雲起,徭役無度。
守宰多倚附權門,互長貪虐,掊克聚斂,侵愁細民,天下搖動,無所厝其手足。
高祖在田,知民疾苦,及梁台建,仍下寬大之書,昏時雜調,鹹悉除省,於是四海之內,始得息肩。
逮踐皇極,躬覽庶事,日昃聽政,求民之瘼。
乃命輶軒以省方俗,置肺石以達窮民,務加隱恤,舒其急病。
元年,始去人貲,計丁為布;身服浣濯之衣,御府無文飾,宮掖不過綾彩,無珠璣錦繡;太官撤牢饌,每日膳菜蔬,飲酒不過三盞——以儉先海內。
每選長吏,務簡廉平,皆召見御前,親勖治道。
始擢尚書殿中郎到溉為建安內史,左民侍郎劉鬷為晉安太守,溉等居官,並以廉潔著。
又著令:小縣有能,遷為大縣;大縣有能,遷為二千石。
於是山一陰一令丘仲孚治有異績,以為長沙內史;武康令何遠清公,以為宣城太守。
剖符為吏者,往往承風焉。
若新野庾蓽諸任職者,以經術潤飾吏政,或所居流惠,或去後見思,蓋後來之良吏也。
綴為《良吏篇》雲。
庾蓽,字休野,新野人也。
父深之,宋應州刺史。
蓽年十歲,遭父憂,居喪毀瘠,為州一黨一所稱。
弱冠,為州迎主簿,舉秀才,累遷安西主簿、尚書殿中郎、驃騎功曹史。
博涉群書,有口辯。
齊永明中,與魏和親,以蓽兼散騎常侍報使,還拜散騎侍郎,知東宮管記事。
鬱林王即位廢,掌中書詔誥,出為荊州別駕。
仍遷西中郎諮議參軍,復為州別駕。
前後綱紀,皆致富饒。
蓽再為之,清身率下,杜絕請托,布被蔬食,妻子不免饑寒。
明帝聞而嘉焉,手敕褒美,州里榮之。
遷司徒諮議參軍、通直散騎常侍。
高祖平京邑,霸府建,引為驃騎功曹參軍,遷尚書左丞。
出為輔國長史、會稽郡丞、行郡府事。
時承凋弊之後,百姓凶荒,所在谷貴,米至數千,民多流散,蓽撫循甚有治理。
唯守公祿,清節逾厲,至有經日不一舉火。
太守、襄一陽一王聞而饋之,蓽謝不受。
天監元年,卒,停一屍一無以殮,柩不能歸。
高祖聞之,詔賜絹百匹、米五十斛。
初,蓽為西楚望族,早歷顯官,鄉人樂藹有干用,素與蓽不平,互相陵競。
藹事齊豫章王嶷,嶷薨,藹仕不得志,自步兵校尉求助戍歸荊州,時蓽為州別駕,益忽藹。
及高祖踐阼,藹以西朝勳為御史中丞,蓽始得會稽行一事,既恥之矣;會職事微有譴,高祖以藹其鄉人也,使宣旨誨之,蓽大憤,故發病卒。
沈瑀,字伯瑜,吳興武康人也。
叔父昶,事宋建平王景素,景素謀反,昶先去之;及敗,坐系獄,瑀詣台陳請,得免罪,由是知名。
起家州從事、奉朝請。
嘗詣齊尚書右丞殷濔,濔與語及政事,甚器之,謂曰:「觀卿才幹,當居吾此職。」
司徒、竟陵王子良聞瑀名,引為府參軍,領揚州部傳從事。
時建康令沈徽孚恃勢陵瑀,瑀以法繩之,眾憚其強。
子良甚相知賞,雖家事皆以委瑀。
子良薨,瑀復事刺史、始安王遙光。
嘗被使上民丁,速而無怨。
遙光謂同使曰:「爾何不學沈瑀所為?」
乃令專知州獄事。
湖熟縣方山埭高峻,冬月,公私行侶以為艱難,明帝使瑀行治之。
瑀乃開四洪,斷行客就作,三日立辦。
揚州書佐私行,詐稱州使,不肯就作,瑀鞭之三十。
書佐歸訴遙光,遙光曰:「沈瑀必不枉鞭汝。」
覆之,果有詐。
明帝復使瑀築赤山塘,所費減材官所量數十萬,帝益善之。
永泰元年,為建德令,教民一丁種十五株桑、四株柿及梨栗,女丁半之,人鹹歡一悅,頃之成林。
去官還京師,兼行選曹郎。
隨陳伯之軍至江州,會義師圍郢城,瑀說伯之迎高祖。
伯之泣曰:「余子在都,不得出城,不能不一愛一之。」
瑀曰:「不然,人情匈匈,皆思改計,若不早圖,眾散難合。」
伯之遂舉眾降,瑀從在高祖軍中。
初,瑀在竟陵王家,素與范雲善。
齊末,嘗就雲宿,夢坐屋樑柱上,仰見天中有字曰「范氏宅」。
至是,瑀為高祖說之。
高祖曰:「雲得不死,此夢可驗。」
及高祖即位,雲深薦瑀,自暨一陽一令擢兼尚書右丞。
時天下初定,陳伯之表瑀催督運轉,軍國獲濟,高祖以為能。
遷尚書駕部郎,兼右丞如故。
瑀薦族人沈僧隆、僧照有吏干,高祖並納之。
以母憂去職,起為振武將軍、余姚令。
縣大姓虞氏千餘家,請謁如市,前後令長莫能絕。
自瑀到,非訟所通,其有至者,悉立之階下,以法繩之。
縣南又有豪族數百家,子弟縱橫,遞相庇廕,厚自封植,百姓甚患之。
瑀召其老者為石頭倉監,少者補縣僮,皆號泣道路,自是權右屏跡。
瑀初至,富吏皆鮮衣美服,以自彰別。
瑀怒曰:「汝等下縣吏,何自擬貴人耶?」
悉使著芒矰粗布,侍立終日,足有蹉跌,輒加榜棰。
瑀微時,嘗自至此鬻瓦器,為富人所辱,故因以報焉,由是士庶駭怨。
然瑀廉白自守,故得遂行其志。
後王師北伐,征瑀為建威將軍,督運漕,尋兼都水使者。
頃之,遷少府卿。
出為安南長史、尋一陽一太守。
江州刺史曹景宗疾篤,瑀行府州事。
景宗卒,仍為信威蕭穎達長史,太守如故。
瑀一性一屈強,每忤穎達,穎達銜之。
天監八年,因入諮事,辭又激厲,穎達作色曰:「朝廷用君作行一事耶?」
瑀出,謂人曰:「我死而後已,終不能傾側面從。」
是日,於路為盜所殺,時年五十九,多以為穎達害焉。
子續累訟之,遇穎達亦尋卒,事遂不窮竟。
續乃布衣蔬食終其身。
范述曾,字子玄,吳郡錢唐一人也。
幼好學,從餘杭呂道惠受《五經》,略通章句。
道惠學徒常有百數,獨稱述曾曰:「此子必為王者師。」
齊文惠太子、竟陵文宣王幼時,高帝引述曾為之師友。
起家為宋晉熙王國侍郎。
齊初,至南郡王國郎中令,遷尚書主客郎、太子步兵校尉,帶開一陽一令。
述曾為人謇諤,在宮多所諫爭,太子雖不能全用,然亦弗之罪也。
竟陵王深相器重,號為「周捨」。
時太子左衛率沈約亦以述曾方汲黯。
以父母年老,乞還就養,乃拜中散大夫。
明帝即位,除游擊將軍,出為永嘉太守。
為政清平,不尚威猛,民俗便之。
所部橫一陽一縣,山谷險峻,為逋逃所聚,前後二千石討捕莫能息。
述曾下車,開示恩信,凡諸凶一黨一,涘負而出,編戶屬籍者二百餘家。
自是商賈流通,居民安業。
在郡勵志清白,不受饋遺,明帝聞甚嘉之,下詔褒美焉。
征為游擊將軍。
郡送故舊錢二十餘萬,述曾一無所受。
始之郡,不將家屬;及還,吏無荷擔者。
民無老少,皆出拜辭,號哭聞於數十里。
東昏時,拜中散大夫,還鄉里。
高祖踐阼,乃輕舟出詣闕,仍辭還東。
高祖詔曰:「中散大夫范述曾,昔在齊世,忠直奉主,往蒞永嘉,治身廉約,宜加禮秩,以厲清一操一。
可太中大夫,賜絹二十匹。」
述曾生平得奉祿,皆以分施。
及老,遂壁立無所資。
以天監八年卒,時年七十九。
注《易文言》,著雜詩賦數十篇。
丘仲孚,字公信,吳興烏程人也。
少好學,從祖靈鞠有人倫之鑒,常稱為千里駒也。
齊永明初,選為國子生,舉高第,未調,還鄉里。
家貧,無以自資,乃結群盜,為之計畫,劫掠三吳。
仲孚聰明有智略,群盜畏而服之,所行皆果,故亦不發。
太守徐嗣召補主簿,歷揚州從事、太學博士、於湖令,有能名。
太守呂文顯當時幸臣,陵詆屬縣,仲孚獨不為之屈。
以父喪去職。
明帝即位,起為烈武將軍、曲阿令。
值會稽太守王敬則舉兵反,乘朝廷不備,反問始至,而前鋒已屆曲阿。
仲孚謂吏民曰:「賊乘勝雖銳,而烏合易離。
今若收船艦,鑿長崗埭,洩瀆水以阻其路,得留數日,台軍必至,則大事濟矣。」
敬則軍至,值瀆涸,果頓兵不得進,遂敗散。
仲孚以距守有功,遷山一陰一令,居職甚有聲稱,百姓為之謠曰:「二傅沈劉,不如一丘。」
前世傅琰父子、沈憲、劉玄明,相繼宰山一陰一,並有政績,言仲孚皆過之也。
齊末政亂,頗有贓賄,為有司所舉,將收之,仲孚竊逃,逕還京師詣闕,會赦,得不治。
高祖踐阼,復為山一陰一令。
仲孚長於撥煩,善適權變,吏民敬服,號稱神明,治為天下第一。
超遷車騎長史、長沙內史,視事未期,征為尚書右丞,遷左丞,仍擢為衛尉卿,恩任甚厚。
初起雙闕,以仲孚領大匠。
事畢,出為安西長史、南郡太守。
遷雲麾長史、江夏太守,行郢州州府事,遭母憂,起攝職。
坐事除名,復起為司空參軍。
俄遷豫章內史,在郡更勵清節。
頃之,卒,時年四十八。
詔曰:「豫章內史丘仲孚,重試大邦,責以後效,非直悔吝雲亡,實亦政績克舉。
不幸殞喪,良以傷惻。
可贈給事黃門侍郎。」
仲孚喪將還,豫章老幼號哭攀送,車輪不得前。
仲孚為左丞,撰《皇典》二十卷、《南宮故事》百卷,又撰《尚書具事雜儀》,行於世焉。
孫謙,字長遜,東莞莒人也。
少為親人趙伯符所知。
謙年十七,伯符為豫州刺史,引為左軍行參軍,以治干稱。
父憂去職,客居歷一陽一,躬耕以養弟妹,鄉里稱其敦睦。
宋江夏王義恭聞之,引為行參軍,歷仕大司馬、太宰二府。
出為句容令,清慎強記,縣人號為神明。
泰始初,事建安王休仁,休仁以為司徒參軍,言之明帝,擢為明威將軍、巴東、建平二郡太守。
郡居三峽,恆以威力鎮之。
謙將述職,敕募千人自隨。
謙曰:「蠻夷不賓,蓋待之失節耳。
何煩兵役,以為國費。」
固辭不受。
至郡,布恩惠之化,蠻獠懷之,競餉金寶,謙慰喻而遣,一無所納。
及掠得生口,皆放還家。
俸秩出吏民者,悉原除之。
郡境翕然,威信大著。
視事三年,征還為撫軍中兵參軍。
元徽初,遷梁州刺史,辭不赴職,遷越騎校尉、征北司馬府主簿。
建平王將稱兵,患謙強直,托事遣使京師,然後作亂。
及建平誅,遷左軍將軍。
齊初,為寧朔將軍、錢唐令,治煩以簡,獄無系囚。
及去官,百姓以謙在職不受餉遺,追載縑帛以送之,謙卻不受。
每去官,輒無私宅,常借官空車廄居焉。
永明初,為冠軍長史、江夏太守,坐被代輒去郡,系尚方。
頃之,免為中散大夫。
明帝將廢立,欲引謙為心膂,使兼衛尉,給甲仗百人,謙不願處際會,輒散甲士,帝雖不罪,而弗復任焉。
出為南中郎司馬。
東昏永元元年,遷囗囗大夫。
天監六年,出為輔國將軍、零陵太守,已衰老,猶強力為政,吏民安之。
先是,郡多虎暴,謙至絕跡。
及去官之夜,虎即害居民。
謙為郡縣,常勤勸課農桑,務盡地利,收入常多於鄰境。
九年,以年老,征為光祿大夫。
既至,高祖嘉其清潔,甚禮異焉。
每朝見,猶請劇職自效。
高祖笑曰:「朕使卿智,不使卿力。」
十四年,詔曰:「光祿大夫孫謙,清慎有聞,白首不怠,高年舊齒,宜加優秩。
可給親信二十人,並給扶。」
謙自少及老,歷二縣五郡,所在廉潔。
居身儉素,一床一施蘧除屏風,冬則布被莞席,夏日無幬帳,而夜臥未嘗有蚊蚋,人多異焉。
年逾九十,強壯如五十者,每朝會,輒先眾到公門。
力於仁義,行己過人甚遠。
從兄靈慶常病寄于謙,謙出行還問起居。
靈慶曰:「向飲冷熱不調,即時猶渴。」
謙退遣其妻。
有彭城劉融者,行乞疾篤無所歸,友人輿送謙捨,謙開廳事以待之。
及融死,以禮殯葬之。
眾鹹服其行義。
十五年,卒官,時年九十二。
詔賻錢三萬、布五十匹。
高祖為舉哀,甚悼惜之。
謙從子廉,便辟巧宦。
齊時已歷大縣,尚書右丞。
天監初,沈約、范雲當朝用事,廉傾意奉之。
及中書舍人黃睦之等,亦尤所結附。
凡貴要每食,廉必日進滋旨,皆手自煎調,不辭勤劇,遂得為列卿、御史中丞、晉陵、吳興太守。
時廣陵高爽有險薄才,客於廉,廉委以文記,爽嘗有求不稱意,乃為屐謎以喻廉曰:「刺鼻不知嚏,蹋面不知瞋,囓齒作步數,持此得勝人。」
譏其不計恥辱,以此取名位也。
伏恆,字玄耀,曼容之子也。
幼傳父業,能言玄理,與樂安任昉、彭城劉曼俱知名。
起家齊奉朝請,仍兼太學博士,尋除東一陽一郡丞,秩滿為鄞令。
時曼容已致仕,故頻以外職處恆,令其得養焉。
齊末,始為尚書都官郎,仍為衛軍記室參軍。
高祖踐阼,遷國子博士,父憂去職。
服闋,為車騎諮議參軍,累遷司空長史、中書侍郎、前軍將軍、兼《五經》博士,與吏部尚書徐勉、中書侍郎周捨,總知五禮事。
出為永一陽一內史,在郡清潔,治務安靜。
郡民何貞秀等一百五十四人詣州言狀,湘州刺史以聞。
詔勘有十五事為吏民所懷,高祖善之,征為新安太守。
在郡清恪,如永一陽一時。
民賦稅不登者,輒以太守田米助之。
郡多麻苧,家人乃至無以為繩,其厲志如此。
屬縣始新、遂安、海寧,並同時生為立祠。
征為國子博士,領長水校尉。
時始興內史何遠累著清績,高祖詔擢為黃門侍郎,俄遷信武將軍、監吳郡。
恆自以名輩素在遠前,為吏俱稱廉白,遠累見擢,恆遷階而已,意望不滿,多托疾居家。
尋求假到東一陽一迎妹喪,因留會稽築宅,自表解,高祖詔以為豫章內史,恆乃出拜。
治書侍御史虞爵奏曰:
臣聞失忠與信,一心之道以虧;貌是情非,兩觀之誅宜及。
未有陵犯名教,要冒君親,而可緯俗經邦者也。
風聞豫章內史伏恆,去歲啟假,以迎妹喪為解,因停會稽不去。
入東之始,貨宅賣車。
以此而推,則是本無還意。
恆歷典二邦,少免貪濁,此自為政之本,豈得稱功。
常謂人才品望,居何遠之右,而遠以清公見擢,名位轉隆,恆深誹怨,形於辭色,興居歎吒,寤寐失圖。
天高聽卑,無私不照。
去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詔曰:「國子博士、領長水校尉伏恆,為政廉平,宜加將養,勿使恚望,致虧士風。
可豫章內史。」
豈有人臣奉如此之詔,而不亡魂破膽,歸罪有司;擢發一抽一腸,少自論謝?而循奉傲然,了無異色。
恆識見所到,足達此旨,而冒一寵一不辭,吝斯苟得,故以士流解體,行路沸騰,辯跡求心,無一可恕。
竊以恆踉蹡落魄,三十餘年,皇運勃興,鹹與維始,除舊布新,濯之江、漢,一紀之間,三世隆顯。
曾不能少懷感激,仰答萬分,反覆拙謀,成茲巧罪,不忠不敬,於斯已及。
請以恆大不敬論。
以事詳法,應棄市刑,輒收所近獄洗結,以法從事。
如法所稱,恆即主。
臣謹案:豫章內史臣伏恆,含疵表行,藉悖成心,語默一違,資敬兼盡。
幸屬昌時,擢以不次。
溪壑可盈,志欲無滿。
要君東走,豈曰止足之歸;負志解巾,異乎激處之致。
甘此脂膏,孰非荼苦;佩茲龜組,豈殊縲紲。
宜明風憲,肅正簡書。
臣等參議,請以見事免恆所居官,凡諸位任,一皆削除。
有詔勿治,恆遂得就郡。
視事三年,征為給事黃門侍郎,領國子博士,未及起。
普通元年,卒於郡,時年五十九。
尚書右僕射徐勉為之墓誌,其一章曰:「東區南服,一愛一結民胥,相望伏闕,繼軌奏書。
或臥其轍,或扳其車,或圖其像,或式其閭。
思耿借寇,曷以尚諸。」
初,恆父曼容與樂安任瑤皆匿於齊太尉王儉,瑤子昉及恆並見知。
頃之,昉才遇稍盛,齊末,昉已為司徒右長史,恆猶滯於參軍事;及其終也,名位略相侔。
恆一性一儉素,車服粗惡,外雖退靜,內不免心競,故見譏於時。
能推薦後來,常若不及,少年士子,或以此依之。
何遠,字義方,東海郯人也。
父慧炬,齊尚書郎。
遠釋褐江夏王國侍郎,轉奉朝請。
永元中,江夏王寶玄於京口為護軍將軍崔慧景所奉,入圍宮城,遠豫其事。
事敗,乃亡抵長沙宣武王,王深保匿焉。
遠求得桂一陽一王融保藏之,既而發覺,收捕者至,遠逾垣以免;融及遠家人皆見執,融遂遇禍,遠家屬系尚方。
遠亡渡江,使其故人高江產共聚眾,欲迎高祖義師,東昏一黨一聞之,使捕遠等,眾復潰散。
遠因降魏,入壽一陽一,見刺史王肅,欲同義舉,肅不能用,乃求迎高祖,肅許之。
遣兵援送,得達高祖。
高祖見遠,謂張弘策曰:「何遠美丈夫,而能破家報舊德,未易及也。」
板輔國將軍,隨軍東下,既破硃雀軍,以為建康令。
高祖踐阼,為步兵校尉,以奉迎勳封廣興男,邑三百戶。
遷建武將軍、後軍鄱一陽一王恢錄事參軍。
遠與恢素善,在府盡其志力,知無不為,恢亦推心仗之,恩寄甚密。
頃之,遷武昌太守。
遠本倜儻,尚輕俠,至是乃折節為吏,杜絕交遊,饋遺秋毫無所受。
武昌俗皆汲江水,盛夏遠患水溫,每以錢買民井寒水;不取錢者,則摙水還之。
其佗事率多如此。
跡雖似偽,而能委曲用意焉。
車服尤弊素,器物無銅漆。
江左多水族,甚賤,遠每食不過干魚數片而已。
然一性一剛嚴,吏民多以細事受鞭罰者,遂為人所訟,征下廷尉,被劾數十條。
當時士大夫坐法,皆不受立,遠度己無贓,就立三七日不款,猶以私藏禁仗除名。
後起為鎮南將軍、武康令。
愈厲廉節,除一婬一祀,正身率職,民甚稱之。
太守王彬巡屬縣,諸縣盛供帳以待焉,至武康,遠獨設糗水而已。
彬去,遠送至境,進鬥酒雙鵝為別。
彬戲曰:「卿禮有過陸納,將不為古人所笑乎?」
高祖聞其能,擢為宣城太守。
自縣為近畿大郡,近代未之有也。
郡經寇抄,遠盡心綏理,復著名跡。
期年,遷樹功將軍、始興內史。
時泉陵侯淵朗為桂州,緣道剽掠,入始興界,草木無所犯。
遠在官,好開途巷,修葺牆屋,民居市裡,城隍廄庫,所過若營家焉。
田秩俸錢,並無所取,歲暮,擇民尤窮者,充其租調,以此為常。
然其聽訟猶人,不能過絕,而一性一果斷,民不敢非,畏而惜之。
所至皆生為立祠,表言治狀,高祖每優詔答焉。
天監十六年,詔曰:「何遠前在武康,已著廉平;復蒞二邦,彌盡清白。
政先治道,惠留民一愛一,雖古之良二千石,無以過也。
宜升內榮,以顯外績。
可給事黃門侍郎。」
遠即還,仍為仁威長史。
頃之,出為信武將軍,監吳郡。
在吳頗有酒失,遷東一陽一太守。
遠處職,疾強富如仇讎,視貧細如子弟,特為豪右所畏憚。
在東一陽一歲余,復為受罰者所謗,坐免歸。
遠耿介無私曲,居人間,絕請謁,不造詣。
與貴賤書疏,抗禮如一。
其所會遇,未嘗以顏色下人,以此多為俗士所惡。
其清公實為天下第一。
居數郡,見可欲終不變其心,妻子饑寒,如下貧者。
及去東一陽一歸家,經年歲口不言榮辱,士類益以此多之。
其輕財好義,周人之急,言不虛妄,蓋天一性一也。
每戲語人云:「卿能得我一妄語,則謝卿以一縑。」
眾共伺之,不能記也。
後復起為征西諮議參軍、中撫司馬。
普通二年,卒,時年五十二。
高祖厚贈賜之。
陳吏部尚書姚察曰:前史有循吏,何哉?世使然也。
漢武役繁一奸一起,循平不能,故有苛酷誅戮以勝之,亦多怨濫矣。
梁興,破觚為圓,斫雕為樸,教民以孝悌,勸之以農桑,於是桀黠化為由余,輕薄變為忠厚。
淳風已洽,民自知禁。
堯舜之民,比屋可封,信矣。
若夫酷吏,於梁無取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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