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齋誌異
太原獄
太原有民家,姑婦皆寡。
姑中年,不能自潔,村無賴頻頻就之。
婦不善其行,一陰一於門戶牆垣阻拒之。
姑慚,借端出婦;婦不去,頗有勃溪。
姑益恚,反相誣,告諸官。
官問姦夫姓名。
媼曰:「夜來宵去,實不知其阿誰,鞫婦自知。」
因喚婦。
婦果知之,而以姦情歸媼,苦相抵。
拘無賴至,又嘩辨:「兩無所私。
彼姑婦不相能,故妄言相詆毀耳。」
官曰:「一村百人,何獨誣汝?」
重笞之。
無賴叩乞免責,自認與婦通。
械婦,婦終不承。
逐去之。
婦忿告憲院,仍如前,久不決。
時淄邑孫進士柳下令臨晉,推折獄才,遂下其案於臨晉。
人犯到,公略訊一過,寄監訖,便命隸人備磚石刀錐,質明聽用。
共疑曰:「嚴刑自有桎梏,何將以非刑折獄耶?」
不解其意,姑備之。
明日,升堂,問知諸具已備,命悉置堂上。
乃喚犯者,又一一略鞫之。
乃謂姑婦:「此事亦不必甚求清析。
一婬一婦雖未定,而姦夫則確。
汝家本清門,不過一時為匪人所誘,罪全在某。
堂上刀石具在,可自取擊殺之。」
姑婦趑趄,恐邂逅抵償。
公曰:「無慮,有我在。」
於是媼婦並起,掇石一交一 投。
婦銜恨已久,兩手舉巨石,恨不即立斃之;媼惟以小石擊臀腿而已。
又命用刀。
婦把刀貫胸膺,媼猶逡巡未下。
公止之曰:「一婬一婦我知之矣。」
命執媼嚴梏之,遂得其情。
笞無賴三十,其案始結。
附記:公一日遣役催租,租戶他出,婦應之。
役不得賄,拘婦至。
公怒曰:「男子自有歸時,何得擾人家室!」遂笞役,遣婦去。
乃命匠多備手械,以備敲比。
明日,合邑傳頌公仁。
欠賦者聞之,皆使妻出應,公盡拘而械之。
余嘗謂:孫公才非所短;然如得其情,則喜而不暇哀矜矣。
分類:古典神魔志怪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