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演義
第五十回 辱諫官特權停科舉 尊太后變例晉徽稱
卻說秦王右丞相伯顏,自削平逆一黨一後,獨秉國鈞,免不得作威作福起來。
小人通弊。
適江浙平章徹裡帖木兒,入為中書平章政事,創議停廢科舉,及將學校莊田,改給衛士衣糧等語。
身非武夫,偏創此議,無怪後之頑固將官,痛嫉學校,動議停辦。
小子前述仁宗朝故事,曾將所定科舉制度,一一錄明,嗣是踵行有年,科舉學校,並行不悖。
徹裡帖木兒為江浙平章時,適屆科試期,驛請試官,供張甚盛。
徹裡帖木兒心頗不平,既入中書,遂欲更張成制。
御史呂思誠等,群以為非,合辭彈劾。
奏上不報,反黜思誠為廣西僉事。
餘人憤郁異常,統辭官歸去。
參政許有壬也代為扼腕。
會聞停罷科舉的詔旨,已經繕就,僅未蓋璽,不禁忍耐不住,竟一抽一身至秦王邸中,謁見伯顏,即問道:「太師主持政一柄一,作育人材,奈何把罷除科舉的事情,不力去挽回麼?」
伯顏怒道:「科舉有甚麼用處?台臣前日,為這事奏劾徹裡帖木兒,你莫非暗中通意不成?」
確是權相口吻。
有壬被他一斥,幾乎說不出話來,虧得參政多年,口才尚敏,略行思索,便朗聲答道:「太師擢徹裡帖木兒,入任中書;御史三十人,不畏太師,乃聽有壬指示,難道有壬的權力,比太師尚重麼?」
伯顏聞言,卻掀髯微笑,似乎怒意稍解。
一奸一相有壬復道:「科舉若罷,天下才人,定多觖望!」伯顏道:「舉子多以贓敗,朝廷歲費若干金錢,反好了一班貪一官污吏!我意很不贊成。」
有壬道:「從前科舉未行,台中贓罰無算,並非盡出舉子。」
伯顏道:「舉子甚多,可任用的人材,只有參政一人。」
有壬道:「近時若張夢臣、馬伯庸輩,統可大任,就是善文如歐一陽一元,亦非他人所及。」
伯顏道:「科舉雖罷,士子欲求豐衣美食,亦能有心向學,何必定行科舉?」
有壬道:「志士並不謀溫飽,不過有了科舉,便可作為進身的階梯,他日立朝議政,保國抒才,都好由此進行呢。」
伯顏沈吟半晌,復道:「科舉取人,實與選法有礙。」
本意在此,先時尚欲自諱,至此無從隱蔽,方和盤托出。
有壬道:「今通事知印等,天下凡三千三百餘名,今歲自四月至九月,白身補官,受宣入仕,計有七十三人,若科舉定例,每歲只三十餘人,據此核算,選法與科舉,並沒有甚麼妨礙;況科舉制度,已行了數十年,祖宗成制,非有弊無利,不應驟事撤除。
還請太師明察!」伯顏道:「箭在弦上,不得不發,此事已有定議,未便撤消,參政亦應諒我苦心呢!」遁辭知其所窮。
有壬至此,無言可說,只得起身告辭。
伯顏送出有壬,暗想此人可恨,他硬出頭與我反對,我定要當著大眾,折辱他一次,作為儆戒,免得他人再來掣肘。
當下默想一番,得了計畫,遂於次日入朝,請順帝將停辦科舉的詔書,蓋了御寶,便把詔書攜出,宣召百官,提名指出許有壬,要他列為班首,恭讀詔書。
有壬尚不知是何詔,竟從伯顏手中,接奉詔敕。
待至眼簾映著,卻是一道停辦科舉的詔書,那時欲讀不可,不讀又不可,勉勉強強地讀了一遍,方將此詔發落。
治書御史普化,待他讀畢,卻望著一笑,弄得有壬羞慚無地。
須臾退班,普化復語有壬道:「御史可謂過河拆橋了。」
有壬紅著兩頰,一言不發,歸寓後,稱疾不出。
原來有壬與普化,本是要好的朋友,前時嘗與普化言及,定要爭回此舉。
普化以伯顏攬權,無可容喙,不如見機自默,作個仗馬寒蟬。
保身之計固是,保國之計亦屬未然。
有壬憑著一時氣惱,不服此言,應即與普化交誓,決意力爭,後來弄到這般收場,面子上如何過得下去?因此引為大恥,只好托稱有疾罷了。
伯顏既廢科舉,復敕所在儒學貢士莊田租改給宿衛衣糧。
衛士得了一種進款,自然感激伯顏,惟一般士子,紛紛謗議,奈當君主專制時代,凡事總由君相主裁,就使士子交怨,亦只能飲恨吞聲,無可如何。
這叫作秀才造反。
這且慢表。
惟天變未靖,星象又屢次示異,忽報熒惑犯南鬥,忽報辰星犯房宿,忽報太一陰一犯太微垣,余如太白晝見,太白經天等現象,又連接不斷,順帝未免懷憂。
輒召伯顏商議,伯顏道:「星象告變,與人生無甚關係,陛下何必過憂!」
伯顏似預知西學。
順帝道:「自我朝入主中夏以來,壽祚延長,莫如世祖。
世祖的年號,便是至元,朕既纘承祖統,應思傚法祖功,現擬本年改元,亦稱作至元年號,卿意以為何如?」
愚不可及。
伯顏道:「陛下要如何改,便如何改,毋勞下問!」順帝乃決意改元。
這事傳到台官耳中,大眾又交頭接耳,論個不休。
監察御史李好文,即草起一疏,大意言年號襲舊,於古未聞,且徒襲虛名,未行實政,亦恐無益。
正在搖筆成文的時候,外面已有人報說,改元的詔旨,已頒下了。
好文忙至御史台省,索得一紙詔書,其文道:
朕祗紹天明,入纂丕緒,於今三年,夙夜寅畏,罔敢怠荒。
茲者年穀順成,海宇清謐,朕方增修厥德,日以敬天恤民為務,屬太史上言,星文示儆,將朕德菲薄,有所未逮歟?天心仁一愛一,俾予以治,有所告戒歟?弭災有道,善政為先,更號紀元,實惟舊典。
惟世祖皇帝在位長久,天人協和,諸福鹹至。
祖述之志,良切朕懷,今特改元統三年,仍為至元元年。
遹遵成憲,誕布寬條,庶格禎祥,永綏景祚,可赦天下。
好文覽畢,啞然失笑,即轉身返入寓內,見奏稿仍擺在案頭,字跡初干,硯坳尚濕,他憑著殘墨禿筆,寫出時弊十餘條,言比世祖時代的得失,相去甚遠,結束是陛下有志祖述,應速祛時弊,方得仰承祖統云云。
屬稿既成,從頭至尾的讀了一遍,自覺言無剩意,筆有餘妍,遂換了文房四寶,另錄端楷,錄成後即入呈御覽。
待了數日,毫無音信,大約是付諸冰擱了。
好文愈覺氣憤,免不得出去解悶。
他與參政許有壬,也是知友,遂乘暇進謁。
時有壬舊忿已消,銷假視事,既見了好文,兩下敘談,免不得說起國事。
好文道:「目今下詔改元,仍復至元年號,這正是古今未有的奇聞。
某於數日間曾拜本進去,至今旬日,未見綸音,難道改了『至元』二字,便可與全盛時代,同一隆平麼?」
有壬道:「朝政煞是糊塗,這還是小事呢。」
好文道:「還有甚麼大事?」
有壬道:「足下未聞尊崇皇太后的事情麼?」
好文道:「前次下詔,命大臣特議加禮,某亦與議一二次,據鄙見所陳,無非加了徽號數字,便算得尊崇了。」
有壬道:「有人獻議,宜尊皇太后為太皇太后,足下應亦與聞?」
此處尊皇太后事,從大臣口中敘出,筆法不致復沓。
好文笑道:「這等乃無稽讕言,不值一哂。」
有壬道:「足下說是讕言,上頭竟要實行呢!」好文道:「太皇太后,乃歷代帝王,尊奉祖母的尊號,現在的皇太后,系皇上的嬸母,何得稱為太皇太后?」
有壬道:「這個自然,偏皇上以為可行,皇太后亦喜是稱,奈何!」
好文道:「朝廷養我輩何為?須要切實諫阻。」
有壬道:「我已與台官商議,合詞諫諍,台官因前奏請科舉,大家撞了一鼻子灰,恐此次又蹈覆轍,所以不欲再陳,你推我諉,尚未議決。」
好文道:「公位居參政,何妨獨上一本。」
有壬道:「言之無益,又要被人嘲笑。」
顧上文。
好文不待說畢,便朗聲道:「做一日臣子,盡一日的心力;若恐別人嘲笑,做了反舌無聲,不特負君,亦恐負己哩!」有壬道:「監察御史泰不華也這般說,他已邀約同志數人,上書諫阻,並勸我獨上一疏,陳明是非。
我今已在此擬稿,巧值足下到來,是以中輳」好文道:「如此說來,某卻做了催租客了。
只這篇奏稿,亦不要甚麼多說,但教正名定分,便見得是是非非了。」
有壬道:「我亦這般想,我去把擬稿取來,與足下一閱。」
言畢,便命僕役去取奏稿。
不一刻,已將奏稿取到,由好文瞧著,內有數語道:從好文目中述及許有壬奏稿,又是一種筆法。
皇上於太后,母子也;若加太皇太后,則為孫矣。
且今制封贈祖父母,降父母一等;蓋推恩之法,近重而遠輕,今尊皇太后為太皇太后,是推而遠之,乃反輕矣!
好文閱此數語,便讚著道:「好極!好極!這奏上去,料不致沒挽回了。」
說著,又瞧將下去,還有數句,無非是不應例外尊崇等語。
瞧畢,即起身離座,將奏稿奉還有壬道:「快快上奏,俾上頭早些覺悟。
某要告別了。」
有壬也不再留,送客後,即把奏稿續成,飭文牘員錄就,於次日拜發。
監察御史泰不華亦率同列上章,謂祖母徽稱,不宜加於叔母。
兩疏畢入,仍是無聲無臭,好幾日不見發落。
有壬只咨嗟太息,泰不華卻密探消息,非常注意。
一日到台辦事,忽有同僚入報道:「君等要遇禍了,還在此從容辦事麼!」泰不華道:「敢是為著太皇太后一疏麼?」
那人道:「聞皇太后覽了此疏,勃然大怒,欲將君等加罪,恐明日即應有旨。」
言未已,台中嘩然,與泰不華會奏的人員,更是惶急,有幾個膽小的,益發一顫起來,統來請教泰不華想一條保全一性一命的法兒。
挖苦得很。
泰不華神色如故,反和顏慰諭道:「這事從我發起,皇太后如要加罪,由我一人擔當,甘受誅戮,決不帶累諸公!」於是大家才有些放心。
越日,也不見詔旨下來,又越一日,內廷反頒發金幣若干,分賜泰不華等,泰不華倒未免驚詫,私問宮監,宮監道:「太后初見奏章,原有怒意,擬加罪言官,咋日怒氣已平,轉說風憲中有如此直臣,恰也難得,應賞賜金幣,旌揚直聲,所以今日有此特賞。」
泰不華至此,也不免上書謝恩。
許有壬不聞蒙賞,未免晦氣。
只是太皇太后的議案,一成不變,好似金科玉律一般,沒人可以動搖,當由禮儀使草定儀制,交禮部核定,呈入內廷,一面飭制太皇太后玉冊玉寶。
至冊寶告成,遂恭上太皇太后尊號,稱為贊天開聖徽懿宣詔貞文慈佑儲善衍慶福元太皇太后,並詔告中外道:
欽惟太皇太后,承九廟之托,啟兩朝之業,親以大寶付之眇躬,尚依擁佑之慈,恪遵仁讓之訓。
爰極尊崇之典,以昭報本之忱,用上徽稱,宣告中外。
是時為至元元年十二月,距改元的詔旨,不過一月。
小子前於改元時,未曾敘明月日,至此不能不補敘,改元詔書,乃是元統三年十一月中頒發,史家因順帝已經改元,遂將元統三年,統稱為至元元年。
或因世祖年號,已稱至元,順帝又仍是稱,恐後人無從辨別,於至元二字上,特加一「後」字,以別於前,這且休表。
上文敘改元之舉,不便夾入,至此才行補筆,亦是銷納之法。
且說太皇太后,於詔旨頒發後,即日御興聖殿,受諸王百官朝賀。
自元代開國以來,所有母后,除順宗後弘吉剌氏外,見三十三回。
要算這會是第二次盛舉,重行曠典,增定隆儀,殿開寶翣,仰瞻太母一之丰容;樂奏仙璈,不啻鈞天之逸響。
這邊是百僚進謁,冠履生輝;那邊是群女添香,珮環皆韻。
太皇太后喜出望外,固不必說,就是宮廷內外,也沒一個不踴躍歡呼,非常稱慶。
唯前日奏阻人員,心中總有些不服,不過事到其間,未便示異,也只有隨班趨蹌罷了。
插寫每為下文削去尊號,故作反筆。
慶賀已畢,又由內庫發出金銀鈔幣,分賞諸王百官,連各大臣家眷,亦都得有特賜。
獨徹裡帖木兒異想天開,竟將妻弟阿魯渾沙兒,認為己女,冒請珠袍等物。
一班御史台官,得著這個證據,樂得上章劾奏,且敘入徹裡帖木兒平日嘗指斥武宗為「那壁」。
看官!你道「那壁」二字,是甚麼講解?就是文言上說的「彼」字。
順帝覽奏,又去宣召伯顏,問他是否應斥。
伯顏竟說是應該遠謫,乃將徹裡帖木兒奪職,謫置南安。
相傳由徹裡帖木兒漸次驕恣,有時也與伯顏相忤,因此伯顏袒護於前,傾排於後。
正是:
貴賤由人難自主,諂諛無益且招殃。
畢竟後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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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舉之得失,前人評論甚詳,即鄙人於三十回中,亦略加論斷,毋容贅說。
惟伯顏之主停科舉,實有別意。
一則因徹裡帖木兒之言,先入為主;二則朝綱獨擅,無非欲攬用私人,若規規於科舉,總不無掣肘之虞,故決議罷免之以快其私,非關於得失問題也。
其後若改元,若尊皇太后為太皇太后,俱事出創聞,古今罕有,伯顏下行私,上欺君,逢迎蒙蔽,借邀主眷,權一奸一之所為,固如是哉!此回敘元廷政事,除罷免科舉外,似與伯顏無涉,實則暗中皆指斥伯顏。
項莊舞劍,意在沛公,閱者體會入微,自能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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