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演義》第三十七回 眾大臣聯銜入奏  老平章嫉俗辭官:國之安危,在乎論相。昔唐玄宗前用姚崇、宋璟則治,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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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演義》第三十七回 眾大臣聯銜入奏  老平章嫉俗辭官

元史演義

第三十七回 眾大臣聯銜入奏  老平章嫉俗辭官

卻說平章政事張珪,既擬就奏稿,出示百官,由員外郎宋文瓚,代讀奏稿,其詞云:

國之安危,在乎論相。

昔唐玄宗前用姚崇、宋璟則治,後用李林甫、楊國忠,天下一騷一動,幾致亡國,雖賴郭子儀諸將,效忠竭力,克復舊物,然自是藩鎮縱橫,紀綱亦不復振矣。

良由李林甫妒害忠良,佈置邪一黨一,一奸一惑蒙蔽,保祿養禍所致,死有餘辜。

如前宰相鐵木迭兒,一奸一狡險深,一陰一謀叢出,專一政十年,凡宗戚忤已者,巧飾危間,一陰一中以法,忠直被誅,竄者甚眾。

始以髒敗,諂附權一奸一失列門,及嬖倖也裡失班之徒,苟全其生。

尋任太子太師。

未幾仁宗賓天,乘時幸變,再入中書。

當英廟之初,與失列門等恩義相許,表裡為一奸一,誣殺蕭、楊等以快私怨,天討元兇,失列門之一黨一既誅,坐邀上功,遂獲信任。

諸子內布宿衛,外據顯要,蔽上抑下,杜絕言路,賣官鬻獄,威福己出,一令發口,上下股慄,稍不附己,其禍立至,權勢日熾,中外寒心。

由是群邪並進,如逆賊鐵失之徒,名為義子,實其腹心,忠良屏跡,坐待收系,先帝悟其一奸一惡,僕碑奪爵,籍沒其家,終以遺患,搆成弒逆。

其子鎖南,親與逆謀,所由來者漸矣。

雖剖棺戮一屍一,夷滅其家,猶不足以塞責。

今復回給所籍家產,諸子尚在京師,夤緣再入宿衛,世祖時,阿合馬貪殘敗事,雖死猶正其罪,況如鐵木迭兒之一奸一惡者哉!臣等宜遵成憲,仍籍鐵木迭兒家產,遠竄其子孫於外郡,以懲大一奸一。

君父之仇,不共戴天,所以明綱常,別上下也。

鐵失之一黨一,結謀弒逆,君相遇害,天下之人,痛心疾首,所不忍聞,比奉旨以鐵失之徒,既伏其辜,諸王按梯不花、孛羅、月魯不花、曲呂不花、兀魯思不花,亦已流竄,逆一黨一脅從者眾,何可盡誅,後之言事者,其勿復舉。

臣等議古法弒逆,凡在官者殺無赦,聖朝立法,強盜劫殺庶民,其同情者猶且首從俱罪,況弒逆之一黨一,天地不容,宜誅按梯不花之徒以謝天下。

書曰:惟闢作福,惟闢作威,臣無有作福作威。

臣而有作福作威,害於而家,凶於而國。

蓋生殺予奪,天子之權,非臣下所得盜用也。

遼王脫脫,位冠宗室,居鎮遼東,屬任非輕。

國家不幸有非常之變,不能討賊,而乃覬倖赦恩,報復仇忿,殺親王妃主百餘人,分其羊馬畜產,殘忍骨肉,盜竊主權,聞者切齒。

今不之罪,乃復厚賜放還,仍守爵土,臣恐國之紀綱,由此不振,設或傚尤,何法以治。

且遼東地廣,素號重鎮,若使脫脫久居,彼既縱肆,得無忌憚;況令死者含冤,感傷和氣,臣等議累朝憲典,聞赦殺人,罪在不原,宜奪削其爵土,置之他所,以彰天威。

刑以懲惡,國有常憲。

武備卿即烈,前太尉不花,以累朝待遇之隆,俱致高列,不思補報,專務一奸一欺,詐稱奉旨,令撒梯強收鄭國寶妻古哈,貪其家人畜產,自恃權貴,莫敢如何,事聞之官,刑曹逮鞫服實,竟原其罪,輦轂之下,肆行無忌,遠在外郡,何事不為!夫京師天下之本,縱惡如此,何以為政?古人有言:「一婦銜冤,三年不雨。」

以此論之,即非細務。

臣等議宜以即烈、不花,付刑曹鞫之中賣寶物,世祖時不聞其事,自成宗以來,始有此弊。

分珠寸石,售直數萬,當時民懷憤怨,台察交言。

且所酹之鈔。

率皆天下窮民膏血,錙銖取之,從以箠撻,何其用之不吝!夫以經國有用之寶,而易此不濟饑寒之物,是皆時貴與斡脫中寶之人,妄稱呈獻,冒給回賜,高其直且十倍。

蠶蠹國財,暗行分用,如沙不丁之徒,頃以增價中寶事敗,具存吏牘。

陛下即位之初,首知其弊,下令禁止,天下欣幸。

臣等比聞中書,乃復奏給累朝未酬寶價四十餘萬錠,較其元直,利己數倍。

有事經年遠者,計三十餘萬錠。

復令給以市舶番貨。

計今天下所征包銀差發,歲入止十一萬錠,已是四年徵入之數,比以經費弗足,急於科征。

臣等議番舶之貨,宜以資國用,紓民力,寶價請俟國用饒給之日議之。

太廟神主,祖宗之所妥靈。

國家孝治天下,四時大祀,誠為重典。

比者仁宗皇帝皇后神主,盜利其金而竊之,至今未獲,斯乃非常之事,而捕盜官兵,不聞杖責。

臣等議庶民失盜,應捕官兵,尚有三限之法,監臨主守,倘失官物,亦有不行知覺之罪。

今失神主,宜罪太常,請揀其官屬免之。

國家經費,皆出於民。

量入為出,有司之事。

比者建西山寺,損軍害民,費以億萬計,刺繡經幡,馳驛江浙,一逼一迫郡縣,雜役男一女,動經年歲,窮奢致怨。

近詔雖已罷之,又聞一奸一人乘間,奏請復欲興修,流言喧播,群情驚駭。

臣等議宜守前詔。

示民有信,其創造刺繡事,非歲用之常者悉罷之。

人有怨抑,必當昭雪,事有枉直,尤宜明辨。

平章政事蕭拜住,中丞楊朵兒只等,枉遭鐵木迭兒誣陷,籍其家以分賜人,聞者嗟悼。

比奉明詔,還給原業,子孫奉祀家廟,修葺苟完,未及寧處,復以其家財仍賜舊人,止酬以直,即與再罹斷沒無異。

臣等議宜如前詔,以原業還之,量其直以酬後所賜者,則人無冤憤矣。

德以出治,刑以防一奸一。

若刑罰不立,一奸一宄滋長,雖有智者,不能禁止。

比者也先鐵木兒之徒,遇朱太醫妻女,過省門外,強拽以入,一奸一宿館所。

事聞有司,以扈從上都為解,竟勿就鞫。

元惡雖誅,羽翼未戢。

臣等議宜遵世祖成憲,凡助惡為虐者,悉執付有司鞫之。

臣等又議天下囚系,不無冤滯,方今盛夏,宜命省台選摳審錄,結正重刑,疏決輕系,疑者申問詳讞。

邊鎮利病,宜命行省行台,體究興除。

廣海鎮戍卒更病者給粥食藥,力死者人給鈔二十五貫,責所司及同鄉者歸骨於其家。

歲貢方物有常制,廣州東莞縣大步海,及惠州珠池,始自大德元年,一奸一民劉進、程連言利,分蜒戶七百餘家官給之糧,三年一采,僅獲小珠五六兩,入水為蟲魚傷死者眾,遂罷珠戶為民。

其後同知廣州路事塔察兒等,又獻利於失列門,創設提舉司監采。

廉訪司言其擾民,復罷歸有司。

既而內正少卿魏暗都剌,冒啟中旨,馳驛督采,耗廩食,疲民驛,非舊制,請悉罷遣歸民。

善良死於非命,國法當為昭雪。

鐵失弒逆之變,學士不花,指揮不顏忽裡,院使禿古思,皆以無罪死,未得褒贈。

鐵木迭兒專權之際,御史徐元素以言事鎖項死東平,及賈禿堅不花之屬,皆未申理。

巨等議宜追贈死者,優敘其子孫,且命刑部及監察御史體勘,其餘有冤抑者具實以聞。

政出多門,古人所戒。

今內外增置官署,員冗俸濫,白丁驟升,出身入流,壅塞日甚,軍民俱蒙其害。

夫為治之要,莫先於安民,安民之道,莫急於除濫費,汰冗員。

世祖設官分職,俱有定制。

至元三十年以後,改升創設,日積月增,雖嘗奉旨取勘減降,近侍各私其署,夤緣保祿,姑息中止。

至英宗時,始銳然減罷崇祥壽福院之屬十有三署,徽政院斷事官江淮財賦之屬六十餘署,不幸遭罹大故,未竟其餘。

比奉詔凡事悉遵世祖成憲,若復尋常取勘調虛文,延歲月必無實效,即與詔旨異矣。

臣等議宜敕中外軍民,署置官吏,有非世祖之制,及至元三十年已後,改升創設員冗者,詔至日悉減除之。

自古聖君,惟誠於治政,可以動天地,感鬼神,初未嘗徼福於僧道,以厲民病窺也。

且以至元三十年言之,醮事佛事之目,止百有二,大德七年,再立功德使司,積五百有餘。

今年一增其目,明年即指為例,已倍四之上矣。

僧徒又復營干近侍,買作佛事,自稱特奉傳奉,所司不敢致問,供給恐後。

夫佛以清淨為本,不奔不欲,而僧徒貪慕貨利,自違其教,一事所需,金銀鈔幣,不可數計,歲用鈔數千萬錠,數倍於至元間矣。

凡所供物,悉為己有,佈施等鈔,復出其外,生民脂膏,縱其所欲,取以自利,畜養妻子,彼既行不修潔,適足褻慢天神,何以邀福?比年佛事愈繁,累朝享國不永,致災愈遠,事無應驗,斷可知矣。

臣等議宜罷功德使司,其在至元三十年以前,及累朝忌日醮祠佛事名目,止令宣政院主領修舉,余悉減罷。

近侍之屬,並不得巧計擅奏,妄增名目。

若有特奉傳奉,從中書復奏乃行。

古今帝王治國理財之要,莫先於節用。

蓋侈用則傷財,傷財必至於害民。

國用匱而重斂生,如鹽課增價之類,皆足以厲民矣。

比年遊惰之徒,妄投宿衛部屬,及官者女紅太醫一陰陽一之屬,不可勝數。

一人收籍,一門蠲復,一歲所請衣馬芻糧,數十戶所徵入,不足以給之,耗國損民,莫此為甚。

臣等議諸宿衛宦女之屬,宜如世祖時支請之數給之,余悉簡汰。

闊端赤牧養馬駝,歲有常法,分佈郡縣,各有常數。

而宿衛近侍,委之僕御,役民放牧,始至即奪其居,俾飲食之,殘傷桑果,百害蜂起,其僕御四出,無所拘鈐,私鬻芻豆,瘠損馬駝。

大德中始責州縣正官監視,蓋暖棚一團一糟櫪以牧之。

至治初復散之民間,其害如故。

監察御史及河間路守臣屢言之。

臣等議宜如大德一團一糟之制,正官監臨,閱視肥瘠,拘鈐宿衛僕御,著為令。

兵戎之興,號為凶器,擅開邊釁,非國之福。

蠻夷無如,少梗王化,得之無益,失之無損。

至治三年,參卜郎盜劫殺使臣,利其財物而已,至用大師,期年不戢,傷我士卒,費國資糧。

臣等議好生惡死,人之恆一性一,宜令宣政院督守將,嚴邊防,遣良使抵巢招諭,簡罷冗兵,明敕邊吏,謹守禦,勿生事,則遠人格矣。

天下官田歲入,所以贍衛士,給戍卒。

自至元三十一年以後,累朝以是田分賜諸王公主駙馬,及百官宦者寺觀之屬,遂令中書酬直海漕,虛耗國儲。

其受田之家,各任土著,一奸一吏為贓官,催甲斗級,巧名多取,又且驅迫郵傳,徵求餼廩,折辱州縣,閉償逋負。

至倉之日,變鬻以歸,官司交忿,農民窘竄。

臣等議惟諸王公主駙馬寺觀,如所與公主桑哥剌吉,及普安三寺之制輸之公廩,計月直折支以鈔,令有司。

兼令輸之省部,給之大都。

其所賜百官及宦者之田,悉拘還官著為令。

國家經費,皆取於民。

世祖時,淮北內地,惟輸丁稅。

鐵木迭兒為相,專務聚斂,遣使括勘兩淮、河南田土,重併科糧,又以兩淮、荊襄沙磧,作熟收征,徼名興利,農民流徙。

臣等議宜如舊制,止征丁稅,其括勘重並之糧,及沙磧不可田畝之稅悉除之。

世祖之制,凡有田者悉役之民,典賣田隨收入戶。

鐵木迭兒為相,納江南諸寺賄賂,奏令僧人買民田者,毋役之以裡正主首之屬,逮今流毒細民。

臣等議惟累朝所賜僧寺田,及亡宋舊業,如舊制勿征;其僧道典買民田,及民間所施產業,宜悉役之著為令。

僧道出家,屏絕妻孥,蓋欲超出世表,是以國家優視,無所徭役。

且處之官寺,宜清淨絕俗為心,誦經祝壽。

比年僧道,往往畜妻子無異常人。

如蔡道泰、班講主之徒,傷人逞欲,壞教干刑者,何可勝數?俾奉祠典,豈不褻天瀆神!臣等議僧道之畜妻子者,宜罪以舊刑,罷遣為民。

賞功勸善,人主大一柄一,豈宜輕以與人?世祖臨御三十五年,左右之臣,雖甚一愛一幸,未聞無功而給一賞者。

比年賞賜氾濫,蓋因近侍之人,窺伺天顏喜悅之際,或稱乏財無居,或稱嫁女取揪,或以技物呈獻。

殊無寸功小善,遞互奏請,要求賞賜,奄有國家金銀珠玉,及斷沒人畜產業。

似此無功受賞,何以激勸?既傷財用,復啟幸門。

臣等議非有功勳勞效,著明實跡,不宜加以賞賜,乞著為令。

臣等所言弒逆未討,一奸一惡未除,忠憤未雪,冤枉未理,政令不信,賞罰不公,賦役不均,財用不節,民怨神怒,感傷和氣,惟陛下裁擇以答天意,消弭災變。

臣等不勝翹切待命之至!

宋文瓚一氣讀畢,樞密院御史台翰林集賢兩院官,統鼓掌道:「近今弊竇,統由張平章說荊若此奏上去,能邀聖上允准,一一施行,乃是國家的大幸了!」張珪道:「我擬親至上都,面陳此疏,免得內臣沮格。」

宋文瓚道:「晚生願隨老平章同去,何如?」

張珪道:「好極!但繕錄奏稿,還仗大筆!我已老朽,不願作蠅頭小楷了。」

文瓚道:「晚生理當效勞。」

當下百官散歸,文瓚亦回寓,把奏稿恭楷錄正,差不多至半日餘,方才告竣。

並將會議各官,聯銜署名。

到了次日,便偕張珪赴上都。

珪即入覲泰定帝,遞上奏疏。

泰定帝展覽多時,似乎有些討厭的神氣。

張珪嘔盡心血,不值泰定帝一顧奈何?淡淡的答道:「朕知道了!卿自京至此,未免勞頓,且在行轅休息,再作區處。」

張珪叩謝而出。

待了兩日,並不見有詔敕下來,轉增煩悶。

適宋文瓚亦來謁談,張珪道:「我等奏議,共有數條,偏似大石沉海,一條未蒙敕行,難道就此過去,便好治國麼?」

文瓚道:「老平章何不再行謁奏?總要宸衷酌行,方可漸除時弊。」

張珪點頭。

次晨復至行宮朝泰定帝,行禮畢,復啟奏道:「臣聞日食修德,月食修刑。

應天以實不以文,動民以行不以言。

目今刑政失平,所以天象垂變,陛下仰承天心,務乞矜察,臣等逐條奏議,即請施行!」泰定帝答道:「待朕返京師後,擇要施行便了。」

珪不便再陳,只得告退。

既而御史台臣禿忽魯、紐澤等,復奏陳災異屢見,宰相宜避位以應天變,可否仰自聖裁。

且言臣等為陛下耳目,不能糾察一奸一吏,慢官失守,宜先退避以授賢能。

泰定帝覽了此奏,便批諭:「御史所言,失在朕躬,卿等不必辭職。」

台官等無可奈何。

只丞相旭邁傑、倒剌沙兩人,心中未安,也遞呈一疏。

略說天象告儆,陛下以憂天心為心,反躬自責,謹遵祖宗聖訓,修德慎行,飭臣等各勤乃職。

手詔至大都,居守省臣,皆引罪自劾,臣等為左右相,才下識昏,當國大任,無所襄贊,以致災祲迭見,罪在臣等,理應退黜。

此外諸臣,各勤職守,無罪可言!語中帶刺。

泰定帝仍批諭道:「卿等若皆辭避,國家大事,誰與共理?總教靖供爾職,勉迪百工,自可徐回天變,不必再辟!」嗣是以後,不聞再詔,連回蹕京師的期限,也懸宕過去。

張珪憤悶得很,遂托稱老病,上表辭職。

有詔常見免拜跪,並賜小車,得乘至殿門下。

珪復請剋日還京,總算邀准。

迴鑾後,只望泰定帝踐著前言,如議施行,偏詔旨下來,一道是禁言赦前事,一道是將赦前籍沒的家產,如數給還。

看官,你想此時的張平章,還肯在朝委蛇麼?當下奏陳病勢日劇,非扶掖不能行,懇即日放歸,得返首邱,死且感恩云云。

小子有詩詠張平章道:

忠臣不肯效阿容,可奈良言未見從!

從此掛冠林下隱,白雲深處住行蹤。

未知泰定帝曾否允准,且至下回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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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珪一疏,為《元史》中僅見之文,列傳中備錄無遺。

本回亦就此采入,一以揚張平章之忠,一以明泰定帝之失。

泰定以旁支入承大統,龍飛九五,仰荷天休,不於此時從賢納諫,除害興利,何以孚輿望而貽孫謀乎?卒致晏駕以後,即滋內變,生無德政,歿無美謚,一代嗣君,反成國位,是不得謂非咎由自取也!張珪屢諫不從,即托病乞歸。

古人云,以道事君,不可則止,吾於珪殆遇之焉。

分類: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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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演義
第一回 感白光孀姝成孕  劫紅顏異兒得妻第二回 擁眾稱尊創始立國 班師奏凱復慶生男第三回 女丈夫執旗招叛眾 小英雄逃難遇救星第四回 追失馬幸遇良朋  喜乘龍送歸佳耦第五回 合浦還珠三軍奏凱 穹廬返幕各族投誠第六回 帖木真獨勝諸部  札木合復興聯軍第七回 報舊恨重遇麗姝  復前仇疊逢美婦第八回 四傑赴援以德報怨 一夫拚命用少勝多第九回 責汪罕潛師劫寨  殺脫裡恃力興兵第十回 納忽山孱主亡身  斡難河雄酋稱帝第十一回 西夏主獻女乞和  蒙古軍入關耀武第十二回 拔中都分兵南略  立繼嗣定議西征第十三回 回酋投荒竄死孤島 雄師追寇窮極遐方第十四回 見角端西域班師  破欽察歸途喪將第十五回 滅西夏庸主覆宗  遭大喪新君嗣統第十六回 將帥迭亡乞盟城下 后妃被劫失守都中第十七回 南北夾攻完顏赤族 東西遣將蒙古張威第十八回 阿魯思全境被兵  歐羅巴東方受敵第十九回 姑婦臨朝生暗釁  弟兄佐命立奇功第二十回 勤南略繼志告終  據大位改元頒敕第二十一回 守襄陽力屈五年  覆崖山功成一統第二十二回 漁色徇財計臣致亂 表忠流血信國成仁第二十三回 征日本全軍盡沒  討安南兩次無功第二十四回 海都汗連兵構釁  乃顏王敗走遭擒第二十五回 明黜陟權奸伏法  慎戰守老將驕兵第二十六回 皇孫北返靈璽呈祥 母后西巡台臣匿奏第二十七回 得良將北方靖寇  信貪臣南服喪師第二十八回 蠻酋成擒妖婦駢戮 藩王入覲雌後通謀第二十九回 誅奸慝懷寧嗣位  耽酒色嬖倖盈朝第三十回 承兄位誅逐奸邪  重儒臣規行科舉第三十一回 上彈章劾佞無功  信儉言立儲背約第三十二回 爭位弄兵藩王兩敗 挾私報怨善類一空第三十三回 隆孝養迭呈冊寶  洩逆謀立正典刑第三十四回 滿惡貫奸相伏冥誅 進良言直臣邀主眷第三十五回 集黨羽顯行弒逆  扈鑾蹕橫肆姦淫第三十六回 正刑戮眾惡駢誅  縱奸盜百官抗議第三十七回 眾大臣聯銜入奏  老平章嫉俗辭官第三十八回 信佛法反促壽征  迎藩王入承大統第三十九回 大明殿稱尊頒敕  太平王殺敵建功第四十回 入長城北軍敗潰  援大都爵帥馳歸第四十一回 倒剌沙奉寶出降  泰定後別州安置第四十二回 四女酬庸同時厘降 二使勸進剋日登基第四十三回 中逆謀途次暴崩  得御寶馳回御極第四十四回 懷妒謀毒死故後  立儲君驚遇冤魂第四十五回 平全滇諸將班師  避大內皇兒寄養第四十六回 得新懷舊人面重逢 納後為妃天倫誌異第四十七回 正官方廷臣會議  遵顧命皇侄承宗第四十八回 迎嗣皇權相懷疑  遭冥譴太師病逝第四十九回 履尊擇配後族蒙恩 犯闕稱兵豪宗覆祀第五十回 辱諫官特權停科舉 尊太后變例晉徽稱第五十一回 妨功害能淫威震主 竭忠報國大義滅親第五十二回 逐太后兼及孤兒  用賢相並征名士第五十三回 寵女侍僭加後服  聞母教才罷彈章第五十四回 治黃河石人開眼  聚紅巾群盜揚鑣第五十五回 失軍心河上棄師  逐盜魁徐州告捷第五十六回 番僧授術天子宣淫 嬖侍擅權丞相受禍第五十七回 朱元璋濠南起義  董搏霄河北捐軀第五十八回 掃強虜志決身殲  弒故主行兇逞暴第五十九回 阻內禪左相得罪  入大都逆臣伏誅第六十回 群寇蕩平明祖即位 順帝出走元史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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