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不語
屍行訴冤
常州西鄉有顧姓者,日暮郊行,借宿古廟。
廟僧曰:「今晚為某家送殮,生徒盡行,廟中無人,君為我看廟。」
顧允之,為閉廟門,吹燈臥。
至三鼓,有人撞門,聲甚厲。
顧喝問:「何人?」
外應曰:「沈定蘭也。」
沈定蘭者,顧之舊一交一 ,已死十年之人也。
顧大怖,不肯開。
門外大呼曰:「爾無怖,我有事托君。
若遲遲不開,我既為鬼,獨不能衝門而進乎?所以喚爾開門者,正以照常行事,存故人之情耳。」
顧不得已為啟其鑰,砉然有聲,如人墜地。
顧手忙眼顫,意欲舉燭。
忽地上又大呼曰:「我非沈定蘭也。
我乃東家新死李某,被奸婦毒死,故托名沈定蘭,求汝伸冤。」
顧曰:「我非官府,冤何能伸?」
鬼曰:「一屍一傷可驗。」
問:「一屍一在何處?」
曰:「燈至即見。
但見燈,我便不能言矣。」
正匆遽間,外扣門者人聲甚眾,顧迎出,則群僧歸廟,各有駭色,曰:「正誦經送一屍一,一屍一隱不見,故各自罷歸。」
顧告以故,同舉火照一屍一,有七竅流血者奄然在地。
次日,同報有司,為理其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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