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不語
裘秀才
南昌某,夏日乘涼,裸臥社公廟,歸家大病。
其妻以為得罪社公,即具酒食、燒香紙,為秀才請罪。
病果愈。
妻命秀才往謝社公,秀才怒,反作牒呈燒向城隍廟,告社公詐渠酒食,憑勢為妖。
燒十日後寂然,秀才更怒,又燒催呈,並責城隍神縱屬員貪贓,難享血食。
是夜,夢城隍廟牆上貼一批條,云:「社公詐人酒食,有玷官箴,著革職。
裘某不敬鬼神,多事好訟,發新建縣責三十板。」
秀才醒,心懷狐疑,以為己乃南昌縣人,縱有責罰,不得在新建地方,夢未必驗。
未幾,天雨,雷擊社公廟,秀才心始憂之,不敢出門。
月餘,一江一 西巡撫阿公方入廟行香,為仇人持斧斫額,眾官齊集,查拿凶人。
秀才以為奇事,急行觀探。
新建令見其神色詫異,喝問:「何人?」
秀才口吃吃不能道一字,身著長衫,又無頂帶。
令怒,當街責三十板。
畢,始稱:「我是秀才,且系裘司農本家。」
令亦大悔,為薦豐城縣掌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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