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不語
常熟程生
乾隆甲子,一江一 南鄉試,,年四十許,頭場已入號矣,夜忽驚叫,似得瘋病者。
同號生憐而問之,俯首不答。
日未午,即收拾考籃,投白卷求出。
同號生不解其意,牽裾強問之,曰:「我有虧心事發覺矣。
我年未三十時,館某紳家,弟子四人,皆主人之子侄也。
有柳生者,年十九,貌美,余心慕,欲私之,不得其間,適清明節,諸生俱歸家掃墓,惟柳生與余相對,余挑以詩曰:『繡被憑誰寢?相逢自有因。
亭亭臨玉樹,可許鳳棲身?』柳見之臉紅,一團一 而嚼之。
余以為可動矣,遂強以酒,俟其醉而私焉。
五更,柳醒,知已被污,大慟。
余勸慰之,沉沉睡去。
天明,則柳已縊死床 上矣。
家人不知其故,余不敢言,飲泣而已。
不料昨進號,見柳生先坐號中,旁一皂隸,將我與柳齊牽至一陰一司處。
有官府坐堂上,柳訴良久,余亦認罪。
神判曰:「律載:雞姦者照以穢物入人口例,決杖一百。
汝為人師,而居心一婬一邪,應加一等治罪。
汝命該兩榜,且有祿籍,今盡削去。
』柳生爭曰:『渠應抵命,杖太輕。
』一陰一官笑曰:『汝雖死,終非程所殺也。
倘程因汝不從而竟殺汝,將何罪以抵之?且汝身為男子,上有老母,此身關係甚大,何得學婦女之見羞忿輕生?《易》稱:「窺觀女貞,亦可丑也。」
從古朝廷旌烈女不旌貞童,聖人立法之意,汝獨不三思耶?」
柳聞之大悔,兩手自搏,淚如雨下。
神笑曰:『念汝迂拘,著罰往山西蔣善人家作節婦,替他謹守閨門,享受旌表。
』判畢,將我杖二十放還魂,依然在號中。
現在下身痛楚,不能作文;就作文,亦終不中也。
不去何為?」
遂呻吟頹唐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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