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真詮
二十四、論妻子
大凡命中吉凶,於人愈近,其驗益靈。
富貴貧賤,本身之事,無論矣,至於六親,妻以配身,子為後嗣,亦是切身之事。
故看命者,妻財子提綱得力,或年干有用,皆主父母身所自出,亦自有驗。
所以提綱得力,或年干有用,皆主父母雙全得力。
至於祖宗兄弟,不甚驗矣。
以妻論之,坐下財官,妻當賢貴;然亦有坐財官而妻不利,逢傷刃而妻反吉者,何也?此蓋月令用神,配成喜忌。
如妻宮坐財,吉也,而印格逢之,反為不美。
妻坐官,吉也,而傷官逢之,豈能順意?妻坐傷官,凶也,而財格逢之,可以生堸,煞格逢之,可以制煞,反主妻能內助。
妻坐陽刃,凶也,而或財官煞傷等格,四柱已成格局,而日主無氣,全憑日刃幫身,則妻必能相關。
其理不可執一。
既看妻宮,又看妻星。
妻星者,干頭之財也。
妻透而成局,若官格透財、印多逢財、食傷透財為用之類,即坐下無用,亦主內助。
妻透而破格,若印輕財露、食神傷官、透煞逢財之類,即坐下有用,亦防刑克。
又有妻透成格,或妻宮有用而坐下刑沖,未免得美妻而難偕老。
又若妻星兩透,偏正雜出,何一夫而多妻?亦防刑克之道也。
至於子息,其看宮分與星所透喜忌,理與論妻略同。
但看子息,長生沐浴之歌,亦當熟讀,如「長生四子中旬半,沐浴一雙保吉祥,冠帶臨官三子位,旺中五子自成行,衰中二子病中一,死中至老沒兒郎,除非養取他之子,入墓之時命夭亡,受氣為絕一個子,胎中頭產養姑娘,養中三子只留一,男子宮中子細詳」是也。
然長生論法,用陽而不用陰。
如甲乙日只用庚金長生,巳酉丑順數之局,而不用辛金逆數之子申辰。
雖書有官為女煞為男之說,然終不可以甲用庚男而用陽局,乙用辛男而陰局。
蓋木為日主,不問甲乙,總以庚為男辛為女,其理為然,拘於官煞,其能驗乎?
所以八字到手,要看子息,先看時支。
如甲乙生日,其時果系庚金何宮?或生旺,或死絕,其多寡已有定數,然後以時干子星配之。
如財格而時乾透食,官格而時乾透財之類,皆謂時干有用,即使時逢死絕,亦主子貴,但不甚繁耳。
若又逢生旺,則麟兒繞膝,豈可量乎?若時幹不好,子透破局,即逢生旺,難為子息。
若又死絕,無所望矣。
此論妻子之大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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