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真詮》三十二、論正官取運: 取運之道,一八字則有一八字這論,其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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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平真詮》三十二、論正官取運

子平真詮

三十二、論正官取運

取運之道,一八字則有一八字這論,其理甚精,其法甚活,只可大略言之。

變化在人,不可泥也。

如正官取運,即以正官所統之格分而配之。

正官而用財印,身稍輕則取助身,官稍輕則助官。

若官露而不可逢合,不可雜煞,不可重官。

與地支刑沖,不問所就何局,皆不利也。

正官用財,運喜印受身旺之地,切忌食傷。

若身旺而財輕官弱,即仍取財官運可也。

正官佩印,運喜財鄉,傷食反吉。

若官重身輕而佩印,則身旺為宜,不必財運也。

正官帶傷食而用印製,運喜官旺印旺之鄉,財運切忌。

若印綬疊出,財運亦無害矣。

正官而帶煞,傷食反為不礙。

其命中用劫合煞,則財運可行,傷食可行,身旺,印綬亦可行,只不過復露七煞。

若命用傷官合煞,則傷食與財俱可行,而不宜逢印矣。

此皆大略言之,其八字各有議論。

運中每遇一字,各有研究,隨時取用,不可言形。

凡格皆然,不獨正官也。

分類:易經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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