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真詮
三十二、論正官取運
取運之道,一八字則有一八字這論,其理甚精,其法甚活,只可大略言之。
變化在人,不可泥也。
如正官取運,即以正官所統之格分而配之。
正官而用財印,身稍輕則取助身,官稍輕則助官。
若官露而不可逢合,不可雜煞,不可重官。
與地支刑沖,不問所就何局,皆不利也。
正官用財,運喜印受身旺之地,切忌食傷。
若身旺而財輕官弱,即仍取財官運可也。
正官佩印,運喜財鄉,傷食反吉。
若官重身輕而佩印,則身旺為宜,不必財運也。
正官帶傷食而用印製,運喜官旺印旺之鄉,財運切忌。
若印綬疊出,財運亦無害矣。
正官而帶煞,傷食反為不礙。
其命中用劫合煞,則財運可行,傷食可行,身旺,印綬亦可行,只不過復露七煞。
若命用傷官合煞,則傷食與財俱可行,而不宜逢印矣。
此皆大略言之,其八字各有議論。
運中每遇一字,各有研究,隨時取用,不可言形。
凡格皆然,不獨正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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