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真詮
六、論十幹得時不旺失時不弱
書雲,得時俱為旺論,失時便作衰看,雖是至理,亦死法也。
然亦可活看。
夫五行之氣,流行四時,雖日干各有專令,而其實專令之中,亦有並存者在。
假若春木司令,甲乙雖旺,而此時休囚之戊己,亦嘗艷於天地也。
特時當退避,不能爭先,而其實春土何嘗不生萬物,冬日何嘗不照萬國乎?
況八字雖以月令為重,而旺相休囚,年月日時,亦有損益之權,故生月即不值令,而年時如值祿旺,豈便為衰?不可執一而論。
猶如春木雖強,金太重而木亦危。
干庚辛而支酉丑,無火制而晃富,逢土生而必夭,是以得時而不旺也。
秋木雖弱,木根深而木亦強。
干甲乙而支寅卯,遇官透而能受,逢水生而太過,是失時不弱也。
是故十幹不論月令休囚,只要四柱有根,便能受財官食神而當傷官七煞。
長生祿旺,根之重者也;墓庫餘氣,根之輕者也。
得一比肩,不如得支中一墓庫,如甲逢未、丙逢戌之類。
乙逢戌、丁逢丑、不作此論,以戌中無藏木,丑中無藏火也。
得二比肩,不如得一餘氣,如乙逢辰、丁逢未之類。
得三比肩,不如得一長生祿刃,如甲逢亥子寅卯之類。
陰長生不作此論,如乙逢午、丁逢酉之類,然亦為明根,比得一餘氣。
蓋比劫如朋友之相扶,通根如室家之可住;干多不如根重,理固然也。
今人不知命理,見夏水冬火,不問有無通根,便為之弱。
更有陽干逢庫,如壬逢辰、丙坐戌之類,不以為水火通根身庫,甚至求刑衝開之。
此種謬論,必宜一切掃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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