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真詮
四十二、論傷官取運
傷官取運,即以傷官所成之局,分而配之。
傷官用財,財旺身輕,則利印比;身強財淺,則喜財運,傷官亦宜。
傷官佩印,運行官煞為宜,印運亦吉,傷食不礙,財地則凶。
傷官而兼用財印,其財多而帶印者,運喜助印,印多而帶財者,運喜助財。
傷官而用煞印,印運最利,傷食亦亨,雜官非吉,逢財即危。
傷官帶煞,喜印忌財,然傷重煞輕,運喜印而財亦吉。
惟七根重,則運喜傷食,印綬身旺亦吉,而逢財為凶矣。
傷官用官,運喜財印,不利食傷,若局中官露而財印兩旺,則比劫傷官,未紿非吉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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