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真詮
三十四、論財取運
財格取運,即以財格所就之局,分而配之。
其財旺生官者,運喜身旺印緩,不利七煞傷官;若生官而後透印,傷官之地,不甚有害。
至於生官而帶食破局,則運喜印綬,而逢煞反吉矣。
財用食生,財食重而身輕,則喜助身;財食輕而身重,則仍行財食。
煞運不忌,官印反晦矣。
財格佩印,運喜官鄉,身弱逢之,最喜印旺。
財用食印,財輕則喜財食,身輕則喜比印,官運有礙,煞反不忌也。
財帶傷官,財運則亨,煞運不利,運行官印,未見其美矣。
財帶七煞。
不論合煞制煞,運喜食傷身旺之方。
財用煞印,印旺最宜,逢財必忌。
傷食之方,亦任意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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