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史話
諸葛亮隨身衣食悉仰於官不別治生
諸葛亮自表後主曰:「成都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頃,子弟衣食,自有餘饒。
至於臣在外任,無別調度,隨身衣食,悉仰於官,不別治生,以長尺寸。
若臣死之日,不使內有餘帛,外有贏財,以負陛下。」
及卒,如其所言(見《三國誌》本傳)。
讀史者以為美談。
其實當時能為此者,非亮一人也。
夏侯惇「性清儉,有餘財,輒以分施,不足資之於官,不治產業」。
徐邈「賞賜皆散與將士,無入家者」。
嘉平六年,詔與田豫並褒之(以上均見《三國誌》本傳)。
鄧芝「為大將軍二十餘年……身之衣食,資仰於官,不苟素儉,然終不治私產,妻子不免饑寒。
死之日,家無餘財」。
呂岱「在交州,歷年不餉家,妻子饑乏」。
其所為皆與亮同。
陳表「家財盡於養士,死之日,妻子露立」。
朱桓「愛養吏士,贍護六親,俸祿產業,皆與共分。
及桓疾困,舉營憂戚」(見《三國誌》本傳)。
則尤有進焉者矣。
君子行不貴苟難,不以公家之財自私則可矣;祿盡於外,而妻子饑寒則過矣。
要之治生自治生,廉潔自廉潔,二者各不相妨也。
袁渙「前後得賜甚多,皆散盡之,家無所儲,終不問產業,乏則取之於人,不為嗷察之行,然時人服其清」(見《三國誌》本傳)。
有袁渙之行則可也。
無之,則有借通財之名,行貪取之實者矣。
隨身用度,悉仰於官,而無節度,亦不能保貪奢者之不恣取也。
為之權衡斗斛,則並權衡斗斛而竊之,於私產之世而求清廉,終無正本之策也。
是故督責之術之不可以少弛也,於財計尤然。
羊續為南陽太守,妻與子秘俱詣郡捨,續閉門不納。
妻自將秘行,其資藏惟有布衾、敝袛裯、鹽麥數斛而已。
顧敕秘曰:「吾自奉若此,何以資爾母乎?」
使與母俱歸。
劉虞「以儉素為操,冠敝不改,乃就補其穿。
及遇害,瓚兵搜其內,而妻妾服羅紈,盛綺飾,時人以此疑之」(均見《後漢書》本傳)。
步騭「被服居處有如儒生。
然門內妻妾,服飾奢綺,頗以此見譏」(見《三國誌》本傳)。
夫虞與騭非必其為偽也,和洽曰:「夫立教觀俗,貴處中庸,為可繼也。
今崇一概難堪之行以檢殊塗,勉而為之,必有疲瘁。」
(見《三國誌》本傳)儉者之家人,不必其皆好儉也。
身安於儉焉,習於儉焉,勉於儉焉,皆無不可,必欲強其家人以同好,則難矣。
迫其家人為一概難堪之行,以立己名,尤非真率平易者所能為。
故居官者攜家室以俱行,未為失也,必欲使之絕父子之恩,忘室家之好,如世所稱妻子不入官捨者,亦非中庸之行矣。
然身儉素而家人奢泰,以此累其清節者,亦非無之。
妻子不入官舍,亦有時足為苞苴濫取之防,以此自厲,究為賢者,較之以家自累者,則遠勝矣(《三國誌》載:蔣欽,「權嘗入其堂內,母疏帳縹被,婦妾布裙。
權歎其在貴守約」。
則家人能俱安於儉者,亦有之,然非可概諸人人也)。
治生之道,循分為難。
何謂循分?曰:「耕而食,織而衣,有益於己,無害於人者是已。」
然在交易既興之後則難矣。
無已,其廉賈乎?然身處闤闠之中,為操奇計贏之事,而猶能不失其清者,非有道者不能,凡人未足以語此也。
士大夫之家,既不能手胼足胝,躬耕耘之業,又不能持籌握算,博蠅頭之利;使為農商,必將倚勢陵人,滯財役貧矣。
陳化敕子弟廢田業,絕治產,仰官廩祿,不與百姓爭利(見《三國誌·孫權傳》黃武四年注引《吳書》),以此也。
若其財果出於廩祿,雖治產亦何傷?所以必絕之者,正以士大夫而治生,易有妨於百姓故也。
諸葛亮之不別治生,其以此歟?
《三國誌·孫休傳》注引《襄陽記》言:「(李)衡每欲治家,妻輒不聽。
後密遣客十人,於武陵龍陽泛洲上作宅,種甘橘千株。
臨死,敕兒曰:『汝母惡我治家,故窮如是。
然吾州里有千頭木奴,不責汝衣食,歲上一匹絹,亦可足用耳。
』衡亡後二十餘日,兒以白母,母曰:『此當是種甘橘也。
汝家失十戶客來七八年,必汝父遣為宅。
汝父恆稱太史公言,江陵干樹橘,當封君家。
』吾答曰:『且人患無德義,不患不富,若貴而能貧,方好耳,用此何為?』吳末,衡甘橘成,歲得絹數千匹,家道殷足。
晉鹹康中,其宅址枯樹猶在。」
患無德義而不憂貧,衡之妻何其賢也!然勤樹藝之利,而不剝削於人,衡之治生,亦可謂賢矣。
然自吳末至鹹康,五十年耳,木已枯矣,信乎樹木之利,不如樹人也。
士之能厲清節者寡矣,亂世尤甚,以法紀蕩然,便於貪取也。
《三國誌·王修傳》言:袁氏政寬,在職勢者多畜聚。
太祖破鄴,籍沒審配等家財物以萬數。
此袁氏所由亡歟?(《郭嘉傳》注引《傅子》,謂嘉言紹有十敗,曹公有十勝,漢末政失於寬,紹以寬濟寬,公糾之以猛。
然則紹之寬,非寬於人民,乃寬於虐民者耳。
)然雖太祖,亦未能使其下皆厲廉節也。
太祖為司空時,以己率下,每歲發調,使本縣平資。
於時譙令平曹洪資財與公家等,太祖曰:「我家資那得如子廉耶?」
(《三國誌·曹洪傳》注引《魏略》)洪之多財可知矣。
諸葛瑾及其子恪並質素,雖在軍旅,身無采飾;而恪弟融,錦罽文繡,獨為奢綺。
潘璋「性奢泰,末年彌甚,服物僭擬,吏兵富者,或殺取其財物。」
(均見《三國誌》本傳)其不法如此。
然非獨武人也,曹爽等實不世之才,而卒以奢敗。
魏之何夔,蜀之劉琰,吳之呂范,並以豪汰稱,而其風且傳於奕世(何曾,夔之子也)。
晉治之不善,王、石等之奢汰實為之,而其風則仍諸魏末者也。
以魏武帝、諸葛武侯之嚴,吳大帝之暴,而不能絕,亦難矣。
太祖父嵩之死,《武帝紀》注引《世語》《吳書》,其說不同。
《世語》云:「嵩在泰山華縣,太祖令泰山太守應劭送家詣兗州,劭兵未至,陶謙密遣數千騎掩捕。
嵩家以為劭迎,不設備。
謙兵至……闔門皆死。」
《吳書》言:「太祖迎嵩,輜重百餘兩。
陶謙遣都尉張闓將騎二百衛送,闓於泰山華、費間殺嵩,取財物,因奔淮南。」
謙雖背道任情,謂其與闕宣合從寇鈔,似失之誣,當以《吳書》之言為是。
然無論其為謙遣騎掩捕,抑衛送之將所為,嵩之慢藏誨盜則一也。
處亂世者,可不戒歟?
魯肅指囷,讀史者亦久傳為美談,然亦非獨肅也。
先主轉軍廣陵海西,糜竺進奴客二千,金銀貨幣,以助軍資。
於時困匱,賴以復振,亦肅指囷之類也。
知《管子》謂丁氏之粟足食三軍之師,為不誣矣。
然用財貴得其當,劉備、周瑜,皆末世好亂之士,助之果何為哉?
分類:四大文學名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