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史話》諸葛亮南征考:《亮傳》注引《漢晉春秋》曰:亮至南中,所在戰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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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史話》諸葛亮南征考

三國史話

諸葛亮南征考

諸葛亮之南征,《三國誌》記其事甚略。

《亮傳》注引《漢晉春秋》曰:亮至南中,所在戰捷。

聞孟獲者,為夷、漢所服,募生致之。

既得,使觀於營陣之間。

問曰:「此軍何如?」

獲對曰:「向者不知虛實,故敗。

今蒙賜觀看營陣,若只如此,即定易勝耳。」

亮笑,縱使更戰。

七縱七禽(擒),而亮猶遣獲,獲止不去,曰:「公,天威也,南人不復反矣。」

遂至滇池。

南中平,皆即其渠師而用之。

或以諫亮,亮曰:「若留外人,則當留兵,兵留則無所食,一不易也;加夷新傷破,父兄死喪,留外人而無兵者,必成禍患,二不易也;又夷累有廢殺之罪,自嫌釁重,若留外人,終不相信,三不易也。

今吾欲使不留兵,不運糧,而綱紀粗定,夷、漢粗安故耳。」

《馬謖傳》注引《襄陽記》曰:亮征南中,謖送之數十里。

亮曰:「雖共謀之歷年,今可更惠良規。」

謖對曰:「南中恃其險遠,不服久矣。

雖今日破之,明日復反耳。

今公方傾國北伐,以事強賊,彼知官勢內虛,其叛亦速。

若殄盡遺類,以除後患,既非仁者之情,且又不可倉卒也。

夫用兵之道,攻心為上,攻城為下;心戰為上,兵戰為下;願公服其心而已。」

亮納其策,赦孟獲以服南方,故終亮之世,南方不敢復反。

攻心攻城,心戰兵戰,後世侈為美談,其實不中情實。

案當時叛者,牂牁朱褒、益州雍闓、越嶲高定。

褒之叛在建興元年,闓、定則尚在其前(《後主傳》:「建興元年夏,牂牁太守朱褒擁郡反。

先是益州郡大姓雍闓反,流太守張裔於吳,據郡不賓。

越嶲夷王高定亦背叛。」

據《張裔傳》及《馬忠傳》,則闓前次已殺太守正昂。

《呂凱傳》云:「雍闓等聞先主薨於永安,驕黠恣甚。」

又載亮表凱及王伉,謂其「執忠絕域,十有餘年」,則當先主之世,闓亦未嘗服從也)。

闓又系為吳所誘(見《蜀志·張裔、呂凱傳》,《吳志·步騭、士燮傳》),其答李嚴書,辭絕桀慢(見《呂凱傳》),蓋其蓄叛謀久矣。

其心豈倉卒可服?

《李恢傳》云:「為降都督……住平夷縣。

先主薨,高定恣睢於越嶲,雍闓跋扈於建寧,朱褒反叛於牂牁。

丞相亮南征,先由越嶲,而恢案道向建寧。

諸縣大相糾合,圍恢軍於昆明。」

「恢出擊,大破之。

追奔逐北,南至槃江,東接牂牁,與亮聲勢相連。

南土平定,恢軍功居多。」

《呂凱傳》:「永昌不韋人也。

仕郡五官掾功曹。

……(雍)闓又降於吳,吳遙署闓為永昌太守。

永昌既在益州郡之西,道路壅塞,與蜀隔絕,而郡太守改易,凱與府丞蜀郡王伉,帥厲吏民,閉境拒闓。

……及丞相亮南征討闓,既發在道,而闓已為高定部曲所殺。」

亮至南,表以凱為雲南太守(亮平南之後,改益州郡為建寧郡。

分建寧、永昌郡為雲南郡,又分建寧、牂牁為興古郡),王伉為永昌太守。

《馬忠傳》云:「亮入南,拜忠牂牁太守。

郡丞朱褒反,叛亂之後,忠撫育恤理,甚有威惠。」

昆明種落,西至楪榆,其距越嶲,已不甚遠。

亮兵自越嶲而出,至雲南附近,必已與李恢、呂凱相接。

永昌本未破壞。

自昆明以東,又為恢所平定,則亮之戰績,當在越嶲、雲南之間。

既抵雲南,遂可安行至滇池矣。

亮之行,蓋至滇池為止。

自此以東,益因李恢兵勢,更遣馬忠往撫育之。

《後主傳》僅云:「南征四郡,四郡皆平。」

《亮傳》亦僅云:「率眾南征,其秋悉平。」

不詳述其戰績者,亮軍實無多戰事也。

七縱七擒事同兒戲,其說信否,殊難質言。

即謂有之,亦必在平原,非山林深阻之區。

且以亮訓練節制之師,臨南夷未經大敵之眾,勝算殆可預操。

孟獲雖得眾心,實非勁敵。

累戰不捷,強弱皎然,豈待七擒而後服?況攻心攻城,心戰兵戰,乃廟算預定之策,非臨機應變之方,謀之歷年,當正指此,安得待出軍之日,然後問之?馬謖亦安得遲至相送之日,然後言之乎?

《李恢傳》云:「軍還,南夷復叛,殺害守將。

恢身往撲討,鋤盡惡類,徙其豪帥於成都,賦出叟、濮耕牛戰馬金銀犀革,充繼軍資,於時費用不乏。」

此所謂軍還者,當指亮南征之軍。

所謂費用不乏,亦即《亮傳》所謂軍資所出,國以富饒。

其事相距不遠,故承其秋悉平之下終言之。

則是亮軍還未幾,南夷即叛也。

《後主傳》:「(建興)十一年,南夷劉胄反,將軍馬忠討平之。」

《馬忠傳》亦云:「建興十一年,南夷豪帥劉胄反,擾亂諸郡。

征降都督張翼還,以忠代翼,忠遂斬胄,平南土。」

而據《張翼傳》,則翼之為降都督,事在建興九年,劉胄作亂,翼已舉兵討胄,特未破而被征。

然則胄之亂尚未必在十一年;即謂其在十一年,而亮之卒實在十二年八月,相去尚幾兩年也。

《馬忠傳》又云:「初,建寧郡殺太守正昂,縛太守張裔於吳,故都督常駐平夷縣。

至忠,乃移治味縣,處民夷之間。

又越嶲郡亦久失土地,忠率將太守張嶷,開復舊郡。」

《張嶷傳》注引《益都耆舊傳》云:「忠之討胄,嶷復屬焉。

戰鬥常冠軍首,遂斬胄。

平南事訖,牂牁興古獠種復反。

忠令嶷領諸營往討。」

此事當在建興十一二年間,亮亦尚未卒。

又《後主傳》:延熙三年春,使越嶲太守張嶷平定越嶲郡。

《張嶷傳》云:「自丞相亮討高定之後,叟夷數反,殺太守龔祿、焦璜。

是後太守不敢之郡,只住(安定)縣,去郡八百餘里,其郡徒有名而已。

時論欲復舊郡,除嶷為越嶲太守。

嶷在官三年,乃徙還故郡。

定莋、台登、卑水三縣,舊出鹽鐵及漆,而夷徼久自固食。

嶷乃率所領奪取,署長吏。

郡有舊道,經旄牛中至成都,既平且近。

自旄牛絕道,已百餘年,更由安上,既險且遠。

嶷乃與旄牛夷盟誓,開通舊道,復古亭驛。」

又《霍峻傳》:「子弋……永昌郡夷獠,恃險不賓,數為寇害。

乃以弋領永昌太守,率偏軍討之。

遂斬其豪帥,破壞邑落,郡界寧靜。」

此事在弋為太子中庶子之後,太子璿之立,事在延熙元年,則弋之守永昌,當略與嶷之守越嶲同時。

然則不但終亮之世,南方不敢復反為虛言;抑亮與李恢、呂凱等,雖竭力經營,南夷仍未大定,直至馬忠督降,張嶷守越嶲,霍弋守永昌,然後竟其令功也。

諸人者,固未嘗不竭撫育之勞,亦未聞遂釋攻戰之事,此又以見攻心心戰之策,未足專恃矣。

要之亮之素志,自在北方;其於南土,不過求其不為後患而止。

軍國攸資,已非夙望,粗安粗定,自系本懷。

一出未能敉平,原不足為亮病,必欲崇以虛辭,轉貽致譏失實矣。

分類:四大文學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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