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公案
第50回 撒鹽灰銷毒務盡 驗水量夾帶難瞞
且說林公接到義律察復,內開:新來夷船,不願呈繳鴉片,已一律退回本國,遠職擔保各夷船決不駛往其他中國海口等語。
林公見各夷船果然啟碇而去,也就傳令啟節回省。
等到回轉行轅,馬上把收繳鴉片情形,拜折加緊奏聞,並請示所收煙土,是否解京銷毀?附片請將夷人帶鴉片來華,照化外有犯的定例,人即正法,貨物入官,首繳者免罪,酌議專條,通行遵辦。
道光帝覽奏大喜,傳諭嘉獎,並諭:收繳鴉片,著即率同文武官員就地銷毀,無庸解送來京。
俾沿海居民及在粵夷人,共見共聞,有所振聾。
林公接奉此旨,立即與粵督一鄧一 廷楨、粵撫怡良,及在省文武大員,會議銷毀鴉片方法。
林公說道:「夷船鴉片,在十七年以前,每個整土,售價銀在三十元以上。
近年來鴉片來華日多,且經各省嚴禁,價格日漸跌落,每個只售十七八元。
然而為數過伙,即以廉價核算,每箱也值六百多元,合計二萬數百箱,共值一千數百萬元之巨。
在守正嫉惡的人,固然視同糞土鴆毒;而吸食的愚民,必然望而垂涎;興販的奸徒,更欲居為奇貨。
防範不嚴,流弊何堪設想?故爾在收繳之初,即先在虎門口內,相度堆積所在。
無如箱數過多,大房一間,至多堆貯五百箱,苦得該處民房、廟宇皆無寬大房屋,不得已,合併幾間,內則拆去牆壁,外則加築圍牆,添蓋高棚,勻堆封貯。
內派文職正佐十二員,分棚看守,外派武職十員,帶領弁兵百名,月夜輪流巡邏。
至於銷毀方法,以防意外,兄弟在楚省時,概用桐油拌和,舉火焚燒。
自以為可無流弊,不料天下事有出人意外的,銷毀之後,有一次曾去驗看燒土地方,只見泥土掘鬆,心知有異,當即派員詳細調查,方知煙土焚過以後,必有殘膏餘瀝滲入地中。
老於熬膏的奸民,竟能將該處之土掘了,先用冷水浸出殘膏,然後人鍋煎熬,尚可得十之二三的鴉片。
由是知火銷方法殊欠完善。
現在當另籌銷毀之方,不知諸位有無善法?」
一鄧一 督答道:「此事的確,在前兄弟也因搜獲煙土,無善法銷毀,故特留心切訪。
旋據一戒絕鴉片的紳士來轅訪謁,兄弟見他面無煙容,身體發胖,便問他什麼良方戒絕的煙癮。
他答稱是食鹽,其法極簡便的,只須用二兩茶葉,一兩食鹽,一兩煙膏,加多量清水,煎成濃湯,存貯有蓋瓷器中,每於食前喝一杯,加一杯冷開水,煙癮大的用大杯,約服一二月,煙癮自絕。
這個方法,叫做杯杯淡,喝一杯加一杯開水,煙味日漸化談,故能戒絕煙癮。
此法宜行於冬季,夏季煙水容易霉壞,不大相宜。
此君吸食鴉片已有十餘年之久,對於此物,也甚有研究,據他說:鴉片最忌二物,一是鹽鹵,一是石灰。
如果熬煙膏時,將鹽鹵或石灰投入少許,即便成渣沫,不能收合成膏,就算勉強收膏,吸食時完全收不進斗門,並且毫無鴉片氣味。
在兄弟想來,鴉片既忌此二物,現在何不利用食鹽和石灰克煙的特性,拌土焚燒,必能杜絕流弊。」
林公說道:「鹽煙相剋,明人筆記中也曾論及,現在準定採辦鹽鹵、石灰,拌煙燒燬,即就虎門海灘高處,挑挖兩個大池,輪流浸化;池底平鋪石板,縱橫各十五丈,四旁擱樁釘板,不令少有滲漏。
靠海一面,鑿一涵洞,後面通一水溝,洞口配置活動閘板,浸化的煙土,抽去閘板,放流入海,池岸周圍,遍釘棚欄,並設廠棚數座,為文武員辦監視的所在。
如此辦法,總可杜絕流弊了。」
各大員皆稱此法盡善盡美,而且虎門為夷人出入要口,可使中外之人民共見共聞。
當由林公委派總兵史林恩為監工員,即日招雇多數工役同往虎門海灘,擇最高處開掘,築成十五丈見方的兩口大池。
等到工竣,林公率同一鄧一 督、怡撫、關提督等同往虎門監督銷毀。
並由藩司熊常臬、享 司喬用遷、運使陳嘉樹、糧道王篤、左翼副都統弈湘、右翼副都統英隆,分班到虎門稽查彈壓。
海關監督豫坤,常駐虎門照料。
在事員弁,均各派定執司,咨會廣州將軍德克金布,留省坐鎮。
林公率同文武大員到得虎門,先驗兩池,並無滲漏。
林公傳令銷土,即由雇定工人,車水入池,約摸半池,停車閘閉涵洞,撒鹽入池成鹵;一面由委員監察工役,抬土箱到池邊,逐箱劈開,逐個用刀切成四塊;投入池鹵中浸漬半日,俟其溶解,再將整塊燒透新石灰,紛紛投入池中,一剎那便如湯沸,不燒自燃,熱騰騰的煙氣,瀰漫池上。
復僱人夫多名,各執長柄鐵鋤水耙,立在池面跳板上,向池中往來翻耙,使鴉片顆粒盡化。
等到退潮時,由委員用撈海撈起驗看,絕無塊粒煙土存在,方行啟放涵洞,隨鹵流入大洋。
流淨後用清水洗滌池底,不令涓滴余留。
倘當日第一池未曾洗清,次日使用第二池如前法翻浸。
每日辰初開始,直至日落停歇,即將池岸四圍柵欄,全行封鎖。
時當仲夏,廣東天氣格外炎熱,所雇伕役僅穿短褲,上身下腳,盡行赤露,停工放出時,與執事工役一同搜檢,有司道當場監察,不許稍有偷竊。
開始三四日,每日只銷三四百箱。
等到五日以後,伕役們手法漸熟,日可化七八百箱,多至千箱。
當兩池熔銷的當兒,濃煙上湧,渣沫下沉,臭穢熏騰,令人作嘔,四周觀眾及伕役們個個掩鼻。
在逐箱劈銷的時候,也登記編號。
這種煙土,雖多是印度出品,但也有好歹之分,最下等的為金花土,還須逐箱逐袋過秤,登記重量,手續繁瑣,以至自六月初旬起,直到七月之中,只銷得八千三百二十箱,又一千一百十九袋。
那時適逢中元節,工役人夫要求准給節假兩天,以便還家祀祖。
林公因為習慣相沿,不得不准如所請,定十四、十五兩日停止銷土。
在這節假期間內,委員兵弁,對於巡邏看守不免稍有疏忽,賊匪遂得於中元節夜間,爬牆潛入貯煙之處,鑿箱偷竊整土十餘隻,仍由原處爬出。
正遇總稽察史林恩,帶著八個親兵經過,當場拘獲,稟報林公。
傳令發一交一 按察司按律重辦,贓土收回。
十六日重行動工銷毀,遠近民人來廠觀看的,比節前更多,並有美利堅國夷商經別等攜帶眷口,由澳門乘坐舢舨趕來,向沙角守口水師游擊處遞稟,請准入棚觀看。
楊游擊不敢作主,即至林公前稟請示下。
林公聞說有夷商前來參觀,正是求之不得,如此做法,大可以震上國威儀,如何不讓他看。
又查明該夷商平素系作正經貿易,向不販賣鴉片,故特派員將該夷人引領到池旁任其參觀。
及至他看見剖土投池,撒鹽加灰,浸沸熔化諸法,夷商時時掩鼻點頭,肅立顧視。
等到午後,往見林公,脫帽致敬禮,表示畏服的誠心。
林公即命通事傳諭該夷商等,現在天朝禁絕鴉片,新律極嚴,你們素不販賣鴉片的,固然永遠不可夾帶,更須轉諭各商夷,從此專作正經貿易。
中國物產豐富,獲利不可限量,萬不可冒禁營私,自投法網,非但船貨充公,連帶人也要正法的。
該夷商俯首敬聽,表示傾心向化。
林公見他們來了半日,未曾進食,當即一律賞給食物,該夷商等食後,脫帽歡謝而去。
話休煩絮,這許多收繳的鴉片,經林公督率所屬,開池熔銷以後,經過一月有餘,方得銷化完竣。
林公即同文武大員回轉省城,一面把銷土情形,拜折奏聞,一面會商一鄧一 督辦理善後。
此時正值各國貨船陸續來華的當口,只恐仍有夾帶鴉片,依然要貽害內地,不得與吸食開館一體嚴禁。
向來夷船帶土都卸在伶仃洋面躉船上,然後進口的。
林公心想欲絕煙害,必須於未進口前,先行設法稽查,並將停泊洋面的躉船,一律予以監視,方足以杜絕私卸之弊。
一鄧一 督也以為然,於是會銜札飭澳門同知蔣立昂、香山協副將惠昌輝等,查照糧船勾水方法,游弋洋面,遇見新到各國貨船,即用丈桿自水面量至艙面,在印單上註明吸水丈尺,粘貼夷船艙中,以為標記;一面造冊報明海關,俟各該貨船進口時,由海關派員,持冊復驗水跡,有無浮高,即可知他有無私卸。
一面咨會海關監督豫坤,親至黃埔,將新來貨船逐一對冊盤驗,苟有夾帶鴉片,在伶仃洋卸去後,船身發輕,勢必升高,無可掩飾。
豫坤奉文之後,馬上趕到黃埔,持冊復驗各夷船水跡,查得美利堅國船九艘,是載運洋米、洋布、棉花、黑鉛等貨物,並帶有買貨洋十五萬數千元,復驗吸水丈尺,絲毫無異;並查明船上皆未夾帶鴉片,准它進口開艙一交一 易。
此外有美利堅國的記列船一艘,與英吉利港腳船一艘,在伶仃洋面驗明勾水後,不敢進口,旋即開駛他去,足見該兩船帶有鴉片,得悉煙禁森嚴,進口必遭沒收,故爾竟自駛去。
林公見伶仃洋面之躉船,雖將鴉片悉數繳出,依舊停泊在那裡,難保不故態復萌,必須驅逐回國,方能杜絕禍根。
還有向來販土夷商十六人,必須傳他們到案,書立永不販賣鴉片的切結,以儆將來。
於是傳諭英領事義律,早為遣回各躉船,並轉知繳土各夷商來轅具結。
義律接到諭單,初尚遷延觀望,專等本國命令。
事隔了三天,英政府的訓令果然來了,義律快活非常,以為國王必然震怒,訓令與中國政府嚴重一交一 涉。
哪知開閱之後,氣得他發昏。
要知訓令上如何,且待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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