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公案
第36回 厲煙禁加重論罪 擬復奏附列良方
且說湖北程巡撫,也因接到兵部咨文,特來謁見林公,商量如何復奏。
林公當即走到會客廳,大家相見,分賓主坐下。
程巡撫劈口就道:「黃鴻臚奏請加重吸煙罪一折,大人諒已過目,不知打算如何復奏?」
林公說道:「黃公所奏,請置吸煙人於重典,表面而論,似覺過當,但是鴉片流毒中國,已有積重難返的趨勢,好比病人經絡之間,久為外邦纏擾,痼疾已深,非輕描淡寫的常藥所能治療,惟有投以極猛烈的攻劑,或能力起沉痾。
黃公所奏,乃是治膏盲絕症的對症良藥,不當作苛法一例看的。
要知鴉片不難於革癮,而難於革心,常見拿到煙犯,臨審時涕淚一交一 流,精神委頓,面無人色,等到拘禁了二三月,提堂複審,雖則發長面垢,形容無初審時好看,但是涕淚全無,精神充足,問他癮不癮,總是回說不癮,不過開釋以後,重又吸食的,十居八九,這個就是煙癮易戒,心癮難革,欲革玩法的心癮,這卻非別立怵心的嚴法,難收效果。」
林公停了停又說:「原奏行法在一年以後,議法在一年以前,予人以滌除舊染的機會,苟有人心,盡可從容戒絕,立法雖嚴,定限較寬,正是救民保國的唯一良法,我知各省督撫必無異議。
只我所顧慮的,一班年老吸煙的人,陷溺已深,志氣昏惰,自以為死期將近,今日不知明日,初聞朝廷判定嚴刑,未嘗不魂膽悚慄,轉思期限尚寬,等到屆期,或者早已壽終正寢,於是恐懼心被消極心所戰勝,得過且過,依然吸食。
一年光陰,容易過去,等到期限屆滿,急切又不能驟斷,由是罹法者仍多。」
程撫一邊認真地聽,一邊不住地點頭,表示認同。
他想了一下又說道:「大人顧慮周到,當用何法以善後呢?」
林公很有信心地說道:「善後方法是有的,不過煙害遍及全國,欲收普及的效果,非我一人心力所能勝任,必須各直省大小官員,共矢一心,以身作則,先從官吏禁起,有煙癮的調驗,勒限戒絕,逾限仍復吸食,參革撤任,如此認真辦理,極力挽回,定能革絕此大害。
現在剛接到部咨,辦法尚未擬定,只好緩幾天再行復奏。」
兩人你一言,我一語,心情既沉重,又著急。
對禁煙之法,不知聖上採納何種,又能否管用。
兩人說罷,互相捧茶相敬,程中丞就起立告辭,林公照例送至暖閣前,拱手而別。
程中丞乘轎打道回轅,不在話下。
且說林公為各直省督撫中的領袖,朝廷有了疑難緊要公事,著各督撫明白具復,最重視林公的奏折。
那林公深受宣宗識拔深思,勤政愛民,黎明即起,深夜始睡,遇到重要奏折,都是親手擬稿,惟例行奏折,才由折奏師爺擬稿呈閱畫行,然後恭繕拜發。
現在這件禁煙定罪案子,關係重大,當然不能假手他人,就是親手擬稿,也不敢草率落筆,耗費了好幾日光陰,詳咨博訪,兼行試驗,底稿更換了三次,方得擬就禁煙章程六條,並戒煙良方四種,一併繕折拜發。
奏折和章程無關緊要,略不詳論,惟戒煙藥方,足資現在禁煙當局借鑒,照錄如下。
忌酸丸方不曰戒煙丸,而曰忌酸丸者,蓋以既用煙丸,吞服之後,若與味酸之物同食,令人腸斷而死,故以忌酸名方,使服之者,顧名知忌,不與酸味同食耳。
生洋參五錢,白朮三錢,當歸刁二錢,黃柏四錢,川連四錢,炙黃芪三錢半,炙甘草三錢半,陳皮二錢半,柴一胡一 二錢半,沉香二錢忌火,木香二錢忌火,天麻三錢,升麻一錢半。
上藥共為細末,加生附子七錢,米泔水浸透,入石臼中搗爛如泥,再加入煙灰一兩攪勻,入面同糊為丸,如小桐子大,稱見重量若干,約計平時有煙癮一錢者,每日所服之丸,須含有煙灰一分二厘為度,余此則依此類推。
癮大則增,癮小則減,每服必於飯前吞下,否則不驗,起初三四日,宜多吞若干丸,令其微有醉意,則有煙亦不思食矣。
吞至十日以後,每日減去忌酸丸一粒,用補正丸二粒,頂換吞下。
補正丸方各藥份量,俱照前忌酸丸方。
生洋參,白朮,當歸,黃柏,川連,炙甘草,陳皮,柴一胡一 ,沉香,天麻,升麻。
上藥共為細末,用蜜和為丸,如桐子大,以之頂換忌酸丸。
如初一減去忌酸丸一粒,則用補正丸兩粒吞下,至初二則減忌酸丸二粒,又用補正丸四粒吞下,余可類推。
服至忌酸丸減盡,再服補正丸十日,或半月後,連補正丸亦可不服矣。
如煙癮深重者,服一劑不能戒絕,則多服兩劑,癮亦必斷。
忌酸丸加減法煙癮深者,一經服丸戒煙,往往諸病百出,有身價者,因是復吸,致不能斷癮者,所見不鮮,今將忌酸丸對症增 減,即使服丸得病,只須照增減法,何病當添何藥,另配一劑,如前法吞服。
紅百痢加黃芩百芍。
夢遺加龍骨牡蠣。
腰酸背痛及筋骨痛等,加重木香元一胡一 索。
咳嗽加紫苑炙冬花,炙枇杷葉去毛,咳甚者加杏仁阿膠。
熱痰加川貝母瓜蔞霜,寒痰加半夏南星。
下焦有火加黃柏知母。
眼暈加丹皮白菊。
小便短加豬苓澤瀉。
水瀉加白茯苓車前。
身體不虛者去洋參,換沙參,炙黃芪不必用,如無頭暈者,減去天麻。
氣短不足者,加蛤蚧尾。
氣喘者,加故紙蛤蚧尾。
以上增加之藥,或則於糊丸時加入,或則臨時煎湯於吞丸時送服,藥量隨症之輕重酌定。
附錄簡便二方忌酸補正二方,固極靈驗,惟配合兩劑,需錢數千文,憚於斷煙者,尚有所藉口,或謂一時乏此整款,或謂配合費事。
即勸人斷煙者,亦未必均肯捐資,多制丸藥,隨人施給,刀圭雖可救病,其如畏難苟安何?故又附錄兩種簡便良方,皆屬費錢極少,而為效甚捷者。
凡窮鄉僻壤之地,輿台一奴一隸之微,苟能一念知悔,皆可立刻自醫,更何畏難之有!夫人雖不好生惡死,若不於此求生,則不死於煙,即死於法,可不懼哉?用錄簡便二方,以便貧民採用。
此二方各自為用,不相連屬。
四物飲赤沙糖一斤,生甘草一斤,川貝母八錢去心研細,鴉片灰三錢,癮重者用五錢。
上四物,以清水十數大碗,同入銅鍋中,加火煎二三小時,約存三四碗為度,愈濃愈妙;離火將渣漉出,取汁貯瓷甕內,靜置無人行動之靜室中,每日早起及夜臥之前,各取汁一杯,以開水一溫一 服,服完一料,癮輕者即可斷絕。
如煙癮重者,可配雙料煎服,將四物各加重一半份量,漉出之渣,另器收藏,畢竟煎汁服罄,煙癮尚未盡絕,可將漉出之渣,加水重煎,十杯清水,煎成一杯,如法再服,必能斷癮。
惟此方適宜於春、秋、冬三季,夏季天氣炎熱,煎汁容易變味,不能久貯,宜用下列瓜汁飲,功效相同,需費更省。
瓜汁飲南瓜正在開花時,連花葉根籐一併取下,用清水洗淨,置石臼中搗爛,取汁常服,只須服十餘日,夙癮盡去;甫經結瓜者,連瓜搗之亦可用。
此方有生剋之妙用,見效更速。
按本草載,南瓜甘一溫一 無毒,補中益氣,截其籐,有汁極清,如誤吞生鴉片者,以此汁治之即不死,是其能解煙毒,早已載諸本草,以之戒煙,不費多錢,而功效卓著。
凡勸人戒煙者,宜多取此汁,貯甕濟人,厥功甚大。
戒煙斷癮丸藥方總論人之喉管有二,一曰食管,以主飲食,下達二腸;一曰氣管,以主呼吸,周通五臟。
氣管本屬清虛,不受一粒半滴之有形物質,而煙為有氣無形之物,故可吸入呼出,往來於五臟,雖其氣已去,而其味仍留,但人之所以得生,胥賴胃間所納谷氣,循環於經絡,培養其精神。
今食煙之人,其臟腑得煙氣,以克谷氣,故常人一日不食五穀則饑,食鴉片煙者,視五穀猶可緩,但對時不吸煙,則癮而憊,無他,正氣為邪氣所制也。
按鴉片,即本草所載罌粟之漿,其性毒而淫,其味澀而滯,其色黑而入肝腎,故一吸能透於筋肉骨髓之中,一呼又能達於肢體皮毛之杪,遍身內外上下,無處不到,是以煙才下嚥,自頂至踵,均覺舒暢,遂溺其中,始則由漸而常,繼則由常而熟,至於熟矣,內而臟腑經絡,外而耳目手足,皆必得此煙氣而後安,一日無之,腎先告乏,故呵欠頻作,肝因而困,故涕淚一交一 流,肺病則痰涎並生,心病則痿軟自汗,必至是時而發者,脾主信故也。
彼溺乎其中者,至是而適受其困矣;然溺而知戒,不過困於一時;溺而不成,則直徇以身命,以煙氣克谷氣,引邪奪正,其能欠乎?果其戒之,並非難事,痛之輕者,與體之壯者,即無藥方亦可斷絕,茲專為受癮深而氣體弱者,立忌酸丸、補正丸兩方,忌酸丸以煙灰和藥為之,緣初戒時不能遽絕,故以灰代煙,重用附子,取其走而不守,能通行人身十二經,佐之以柴一胡一 之左旋,升麻之右旋,沉香之直達下焦,四者相合,則徹乎上下表裡,頃刻而能遍於一身矣。
顧吸煙之人,中氣必傷,中氣傷則氣不能化精而血衰,故用參芪以補肺氣,白朮以補脾氣,陳皮木香以利諸氣,皆所以固中氣也。
再用當歸、連柏以涼血而生血,且連柏能救附子之毒,以生一源之水,且制二柏之火;用天麻以防氣虛昏暈,用甘草以補中益氣,並協和諸藥。
按此方氣血兩補,寒熱並用,於理不悖,吞入於胃,行氣於五臟,輸精於經絡,俄頃之間,即能徹頂踵,偏內外,無處不到,是以煙癮不起,諸病不作,且有沉木二香藉附子以薰蒸五臟間,吞至數日後,再取過火之煙吸食,不獨髒氣與之扦格,即鼻孔聞之,亦嫌其臭矣。
補正丸,即以忌酸丸方減去黃芪、木香、附子,且不用煙灰,其餘藥味份量,均與忌酸丸方相同,用以頂換吞服,日減為煙之一丸以去邪癮,增以補正丸二粒以助正氣,正氣日足,邪癮自然日漸消滅,即使至重之癮,果能痛自改悔,矢以決心,照法行之,未有不能斷絕者。
全身命以保餘生,懍國法而免刑戮,凡有血氣心知之人,有不覺悟自新,迷途早返者哉。
(下略)
林公將上列藥方,連同禁煙章程,專折拜發,從此嚴禁鴉片,雷厲風行。
但是,對於禁煙,朝內朝外,京城鄉下,官吏百姓,態度各異,究竟結果如何,且待下回分解。
分類:公案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