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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公案》第15回 巧遇兇徒甕中捉鱉 私通寡婦海底翻瀾

林公案

第15回 巧遇兇徒甕中捉鱉 私通寡婦海底翻瀾

且說當下張幼德在客店中無意遇見何二、許福恰好談起高尤氏的案子,正自入港,暗想:這兩個一提起高尤氏的案子,便撞天價叫起屈來,確是有些蹊蹺;但須得想個法子,套出他們口氣,再看形色。

眼珠一轉,計上心來,便道:「說什麼林青天,木青天,做官的人,總是一鼻孔出氣,哪裡真能替一人民造福?古語說,官只為官。

那高尤氏在臬台衙門並未翻供,聽說已擬定罪名,專待京詳回轉,就要處決。

說來也覺可憐,只便宜了那正凶。」

何二接口道:「怎麼不是,那正凶的福分,可大極了。」

幼德故意說道:「我真不能心平,若端的遇見兇手時,俺縱然打他不過,咬也得咬他一口,方消得心頭之憤。」

何二笑道:「兇手能一口氣連殺二人,他的本領也自可知,就算真個遇見,恐怕你也奈何他不得。」

幼德憤憤地從懷中撈出一把裁紙刀來,向二人說道:「有了這把刀,難道還戳他不死?」

引得二人哈哈大笑道:「你這樣的刀,殺雞還怕嫌鈍,你道竟能殺得人麼?殺人第一要有膽量,照你這種庸懦,固然休想;二來要有鋒利的傢伙,才能得手。」

幼德垂頭喪氣道:「鋒利的傢伙,我卻從未見過。」

此時何二見他有些傻氣,一個忘形骸,竟從靴統內拔出一把刀子道:「得有此鋒利,才殺得人。」

幼德抖抖地接在手中,仔細觀看,那匕首的開度,恰與一屍一格上所填的相同,口中連稱好刀,心中已有把握,當即將刀還給何二,當下又要了兩壺酒,和二人暢飲,有搭沒搭談著,竟把二人灌得醉爛如泥,沉沉睡去。

幼德便去店家說明,傳了當地保正,毫不費力將二人拿下,次日帶回衙門。

林公升堂提訊,何二自知無可抵賴,供道:「那夜去行竊,越牆而入,正擬入房竊物,不料犬聲狺狺,驚醒事主出視,我就開門而逃,事主跟蹤追出,將我髮辮一把拖住,我爭脫不得,不得已抽刀將他刺死;正想走路,不料又追出一個少年來,我就一不做,二不休,也把他分心一刀刺死,連夜遠走高飛。

不料逃到潼關,遇見那位頭兒,露了口聲,才被緝獲。」

林公命他畫供,備文申詳刑部,等到部文復轉,何二梟首示眾,咸陽知縣革職充軍,何德和王三也按律治罪,一場冤獄才得平反。

由是,林青天之名,婦孺皆知。

一日韓城知縣趙煥文晉謁林公,因朱姓疑案,稟見請示。

林公默察案情,甚為複雜,非親自勘問不可,便命趙煥文將全案人犯卷宗解省,由本司親自審理。

煥文領命而退。

隔了幾天,把卷宗及人犯解至臬司衙門。

林公先把卷宗披閱一過,方知是韓城縣屬有一朱家坪,坪中住戶朱姓居多,與城中一胡一 姓世為婚姻。

一胡一 氏有女秀姑,嫁朱有成次子小成為妻。

有成家道小康,共生二子一女,長子早夭,次即小成,三女閨名淑貞,幼年許字於瞿姓,已擇定吉日,行將出閣。

雖嫁期僅隔兩日,忽然淑貞被人殺死在臥榻上,闔家驚駭!秀姑枕一屍一痛哭,有成一面向瞿氏訃告,一面請縣官蒞驗。

未婚婿之父起凡關係表戚,時常來往,得訊趕到,喝阻朱家婢僕,不准擅動各人臥房中的什物,吵鬧一番。

恰好前任韓城知縣和仁到場驗一屍一,驗得刃傷咽喉,氣食二管俱斷,委系被戕身死,填具一屍一格,檢視門戶屋頂,絕無痕跡。

縣官便諭一屍一屬,買棺收殮,靜候緝兇。

此時瞿超凡上前,請求搜檢各人臥室,和仁遂入各室嚴搜,果然在秀姑隨嫁婢小桃枕邊,得一私函,上稱小桃姐,下邊署一瞿字,並無名字,函中寫著:耳目眾多,事宜緩圖,請姐早晚留神!將來我與秀姑,決不負姐!淑貞前不可輕洩。

和令得了此函,以為是謀殺證據,傳示眾人,都瞠目不知所對。

小桃目不識丁,莫名其妙!和令就提秀姑、小桃至前,將函中語意,追問二人。

小桃極口呼冤,秀姑亦然叫屈。

和令哪裡肯信,屢次刑訊,主、婢受刑不起,含糊誣服,和令遂擬秀姑以戀奸謀斃小姑滅口罪論死,小桃為從犯。

秀姑父得悉,急赴臬台衙門上控。

前任俞按察閱稟,以為和令有草菅人命嫌疑,那時和令恰因他事詿誤提空,委趙煥文代理韓城縣知縣。

此時俞臬司也因為自己調任他往,雖受了狀辭,並未親提勘問,但命代理韓城縣知縣趙煥文重行審判。

等到林公接任,故趙縣令即行稟見,將審詢此案經過情形,詳述一番,請示機宜!

原來煥文到任後,密派干役,拿淑貞未婚婿瞿如玉到家鞫訊,初尚抵賴,直至傳小成對質,方才照實供認。

如玉此人,本是個輕薄少年,因與朱姓本屬老親,時常往來,他見小桃嬌小玲瓏,就看上了眼,時常背人與她勾搭。

小成屢次看在眼裡,都未聲張,及至被傳,才行供出。

及詢,如玉卻稱:「私函不是咱寫的,可對筆跡。」

縣官令給紙筆,如玉疾書數十字呈案,果然筆跡不符,只好暫行收禁。

林公命他把全家人犯親提審訊,各執一詞,並無確供。

林公先命瞿如玉照存案私函書寫一紙,筆跡果然不符;又命小成也照私函書寫,小成辯稱:「死者系屬胞妹,奈何要咱對筆跡!」

林公見他不肯寫,覺得可疑,遂喝道:「你不對筆跡,無以折服凶首,快快寫來。」

小成不得已,照錄一紙呈案,雖則故意矯飾,筆鋒自不可掩,竟與私函如出一手。

林公便向小成道:「筆跡既符,你還敢狡賴麼?」

小成力辯道:「小民沒來由,為什麼要謀殺胞妹?就算筆跡相符,也與胞妹被殺絕無關係。」

林公命將小成帶過,復提如玉至案前問道:「私函不是你親筆,何以敘你的姓?你要脫罪,從實供來。」

如玉供道:「青天大人明見,此函實是小成給我,轉授小桃,遞與秀姑觀看。

據他說:因嫌秀姑貌醜,打算休妻另娶,苦無出妻把柄,特用此函,陷秀姑於不貞,借此休妻。

我本不肯,他說如其不替他辦,他便將我和小桃的事宣揚出去,無奈才轉給小桃,不知她如何把來藏在枕席之下?至於淑貞被殺,實不知情。」

林公見案情更覺離奇,但終不外姦殺與怒殺兩途了。

當下又提男女傭人到堂,逐一訊問,先問如玉同小桃的關係,眾口一詞說是二人確有首尾,時常混在一起的。

林公又問道:「被殺的小姐,平日為人如何?可有男子往來?」

那一干丫鬟僕婦,沒口地說道:「淑姑守身如玉,為人和善,就是瞧見姑爺到來,尚且遠避不遑,莫說不相干的男子。

老天無眼,如此好人,卻派她慘死!總望青天大老爺替她伸冤!」

林公揮手令僕婦們退去,再向如玉說道:「本司初疑此案是姦殺,現經多人證明,死者是個守身如玉的處一女 ,即可斷定不是姦殺,定是妒殺。

你生就浪子的骨格,對於女色,定獻愛好,除卻小桃還有幾個外遇?從實供來。」

如玉供道:「外遇除小桃外,只有個屈大娘,她與死者比鄰而居,前日聞悉我吉期將屆,和我爭吵過好幾次,要我強逼退婚,我因她是個寡孀,不能與她成為正式夫婦,婉辭拒絕,她因此懷恨,曾說:『必須設法破壞。

』此後她絕不與我往來了。」

林公點頭,立刻標了朱簽,提屈大娘到案。

不多一刻,將屈大娘提到,既有如玉做了佐證,自然一鞫而伏,供稱不願見薄倖人與人成花燭,故於深夜從露台上越過朱宅,乘淑貞睡熟,將她殺死。

當即判秀姑、小桃無罪開釋,屈大娘論了抵罪,小成、如玉行止不檢,存心不良 ,各責手心二百,命家長領回嚴加管束。

一重疑案,就此大白。

林公在任,對於類似此等案件,大小一平反數十起,政聲卓著,旋即升任一江一 寧布政司。

林公接奉上諭,赴辦移一交一 ,一面先派紅娥護送鄭氏夫人及子女,回轉侯官故里讀書。

林公等了新任臬司到省,移一交一 印信,然後帶了張幼德、楊彪等取道向一江一 寧而來。

此時賴恩爵、周培二人已由林公保舉實缺都司,裴雄患病身亡,趙猛因家事先行南歸,只有張、楊二人不願為官,始終跟隨林公辦事。

行李物件,林公派常福押著,先行動身;張幼德、楊彪保著林公,扮作商人模樣,由陝入鄂。

時值暮春三月,一路觀看沿途風景,頗不寂寞。

一日行抵湖北宜城地界,忽然陰雲四合,陽光匿跡。

林公向幼德說道:「今日天氣悶熱,恐即時下雨,哪裡有客店可以休息?」

幼德抬頭四望,見前面樹木森森,好似一座市鎮,便向楊彪問道:「前面是何市集?你可認得?」

楊彪望了一眼,答道:「記得前面是周家阪小村落,不知有無客店。」

說罷三人催馬前行,進了村口,瞧去有四五十家住戶,卻並無客店,並且連廟宇都沒有。

天空的雨點,已絲絲而下,幼德便請林公向人家門前暫避。

正待向那村戶要求借宿,忽見裡面走出一個年約三旬的莊客來。

幼德趕上一步,拱手施禮道:「莊家請了,我們趕路,不料下起雨來,阻了路程,行走不得,不敢動問貴莊主尊姓?」

莊客答道:「我們莊主叫周春發。」

楊彪聽了,插言道:「有煩莊家入內,代稟一聲,說有楊彪來拜謝莊主。」

莊客聽說,忙把楊彪上下打量了一眼,問道:「客官可是和我們莊主是舊識?」

楊彪含糊答道:「正是。」

莊客連忙轉身進去。

不多一會,同著一個五十光景的老者走出來。

那老者生得五官端正,面貌慈善,一見三人就含笑問道:「哪位是楊彪?」

楊彪連忙上前拱手行禮道:「在下便是,向在陝西協順鏢局走鏢,今隨兩位商客,要往安徽辦貨,道經貴處遇雨,不揣冒昧,登門拜訪,乞賜一席之地避雨,容後酬謝!」春發一邊答道:「請三位裡邊寬坐。」

一邊吩咐莊客將牲口帶入後邊喂料,自引三人走到客堂中,分賓主坐下。

林公見是三開間敞廳,裝潢雖不華麗,卻收拾得纖塵不染。

小廝送過茶,春發就向林公問道:「足下貴姓?這次到安徽辦什麼貨物?」

林公答道:「在下姓林,向來販買絲綢。

莊主在府上納福,栽種多少田地?」

春發微歎道:「祖遺七百多畝糧田,把俺身體纏住了,住在這種村野地方,好似沒王法的一般,常受強人欺侮,說來真是可惱!」林公問道:「太平世界,何來大膽強人,敢欺侮莊主?」

春發答道:「說來話長,三位不嫌碎煩,待在下細細說來:離此約摸二十多里,有座八疊山,素來是很太平的。

不料數年之前,來了一個散匪秦昌,諢號人稱鐵頭太歲,力大無窮,佔據八疊山,手下招了一百多名嘍囉,居然橫行無忌,每年到收成時候,硬來借糧米一百石,不能短少一升半合。」

林公插言道:「既如此,你為什麼不去報官呢?」

春發答道:「客官哪裡知道此間之事!報官請兵,猶如飛蛾撲火,自速其禍!前面許家阪的許大郎,也因秦昌屢次借糧,悄悄地趕到府裡報案,派來百來個官兵,到來便需索百端,一切供一應,所費極大,臨了兒被強盜殺得大敗而逃。

秦昌因是銜恨許大郎,派嘍囉放火燒了他的莊院,弄得他存身不得,只好拋棄田地,逃往他方。

自此以後,誰還敢去惹禍招非,請兵捕剿呢?若說借糧呢,倒也罷了!現在秦昌的老婆死了,不料他竟看中了小女仙珠,派一個叫轟天雷裘獅的,硬來做媒。

我回答他小女自幼許字萬家堰蘇姓,裘獅只做不曾聽得,拋下聘禮,竟自去了,直到今天,送吉期帖子到來,說明即日黃昏,就來迎娶。

老漢膝下無兒,只生一女,哪裡捨得她嫁給強盜呢?我正在焦急,毫無意緒。

三位大駕光顧,招待不周,望勿見罪!」

林公問道:「莊主打算怎樣對付秦昌呢?」

春發答道:「我只將女兒藏到別處親戚家寄頓,強盜來時,只拚了這條老命,與他相搏罷了。」

林公道:「如此卻不妥當。

在下倒有一計在此,只不知莊主膽量如何?」

春發道:「若是客官端的有妙計時,老漢水裡火裡多去得,還望客官直說。」

林公道:「這位張幼德和他的高足楊彪,都是武藝超群的好漢,你只須傳齊合莊莊丁,叫他們鳴鑼呼噪,助助威勢,那兩個盜魁,自有張、楊二位對付他,包管一鼓殲滅,永無後患。」

周春發聽了大喜過望,便一面傳令莊丁,預備一切,一面擺酒款待三人。

正在飲酒,忽外面一棒鑼聲,強盜已到莊門。

欲知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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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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